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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2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函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公司/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会计准则差异鉴
证、估值、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本人有关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
言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
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周晓光                     钱森力                    虞云新
    赵丙贤                     周义盛                    宋建波
    黄筱调                     仇向洋
全体监事签字:
     朱兴良                    张云先                    余梅祖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虞云新                    杨畅生                    胡华龙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 年 6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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