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新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函告,获悉新光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被质押, 并将其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解
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
是否为第 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解除质押股数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
一大股东 日期
比例
长江证券(上
新光控股集团 2018 年 3
是 32,745,592 股 海)资产管理有 2.8870%
有限公司 月 15 日
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占
是否为第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一大股东 日 日
比例
新光控股集团 2018 年 3 2019 年 4 上海宝镁投资
是 32,745,592 股 2.8870% 融资
有限公司 月 16 日 月 30 日 咨询有限公司
上述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4,239,907 股,占
公司总股本 62.0455%,已累计质押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70,581,934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94.387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5633%。
三、股东质押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情况
2015 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与新光集团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
议》。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
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
目前新光集团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新光集团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
常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光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6,874,576.66
万元,净资产为 2,879,069.90 万元,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触发业绩补偿义
务的可能性低,故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不会影响新光集团对公司业绩承诺的正
常履行。
公司将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