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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光圆成,证券代码:002147)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 月 25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1 日开市起转入按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分别
于 2018 年 2 月 1 日、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6)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一、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继续停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有关各方正在按既定计划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协商
和论证,并同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
有序地推进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公司原计划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交易的具体
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复牌。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事项》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
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
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第三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目前尚在讨论过程中,交易方式拟为以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
具体方案尚待进一步明确。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交易方式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
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18 年 1 月 17 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34,239,907   人民币普通股
    2      虞云新                                                    126,026,655   人民币普通股
    3      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定众 1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
                                                                      76,171,810   人民币普通股
           划
    4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917,708   人民币普通股
           481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钱森力                                                     41,073,078   人民币普通股
    6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创盈定增 7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529,022   人民币普通股
    7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 4 号
                                                                      27,083,290   人民币普通股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8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 6 号
                                                                      27,083,290   人民币普通股
           分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9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宝 11 号单一资金信托               17,280,529   人民币普通股
    1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云霞 9 期集合资金信托
                                                                      16,750,203   人民币普通股
           计划
         2、公司的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定众 1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        76,171,810   人民币普通股
         划
2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41,917,708   人民币普通股
         48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创盈定增 7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529,022   人民币普通股
4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 4 号
                                                               27,083,290   人民币普通股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5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 6 号
                                                               27,083,290   人民币普通股
         分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6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宝 11 号单一资金信托          17,280,529   人民币普通股
7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云霞 9 期集合资金信托
                                                               16,750,203   人民币普通股
         计划
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苍穹 6 号单一资金信托           14,963,438   人民币普通股
9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稳健投资 23 号证券投
                                                               13,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龚品忠                        13,093,634   人民币普通股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就具体
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和探讨,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该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
务》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于议案获得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
停牌。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
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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