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新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函告,获悉新光集团将其质押给长江证
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
是否为第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解除质押股数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一大股东 日期 日期
股份比例
长江证券(上
新光控股集 2017 年 3 2017 年 9
是 25,188,917 股 海)资产管理 2.8870%
团有限公司 月2日 月5日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72,492,236 股,占公
司总股本 62.0455%,已累计质押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30,655,528 股,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 83.743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9591%;司法冻结 5,000,000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0.573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556%。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