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
有监事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如期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兴良先生
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监事以赞成票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业务经营
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