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参加了东阳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红椿巷区域 A19、A20 地块,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3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0)。
近日,公司收到新光建材城与东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土地位置:红椿巷区域 A19、A20 地块;
2.土地面积:15201.7 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住;
4.出让年限:商业 40 年、居住 70 年;
5.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 1.5-1.8,其中商业不超过 0.8;建筑密度 35-40%;绿地率 15-20%;
6.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32,120 万元。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 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