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3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刘山为公司总裁,庄青峰、景中华、秦德生、伍小峰、林洪波、王守波、吴秋云、尚中卫为公司副总裁,伍小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景中华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刘山任公司总裁,庄青峰、景中华、秦德生、伍小峰、林洪波、王守波、吴秋云、尚中卫为公司副总裁,伍小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景中华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刘山、庄青峰、景中华、秦德生、伍小峰、林洪波、王守波、吴秋云、尚中卫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刘山、庄青峰、景中华、秦德生、伍小峰、林洪波、王守波、
吴秋云、尚中卫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刘山、庄青峰、景中华、秦德生、伍小峰、林洪波、
王守波、吴秋云、尚中卫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黄育华、程玉民、王力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