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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15荣盛02”2019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3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9-075号债券代码:112257 债券简称:15荣盛02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5荣盛02”2019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将于2019年7月29日支付2018年7月28日至2019年7月27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次债券的摘牌日为2019年7月29日,兑付兑息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6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发行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简称“15荣盛02”、“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57)至2019年7月28日将期满4年。 根据本公司“15荣盛0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将于2019年7月29日支付2018年7月28日至2019年7月27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26日

● 最后交易日:2019年7月26日

●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年7月29日

● 摘牌日:2019年7月29日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15 荣盛02;

3、债券代码:112257;

4、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5、发行总额:人民币19亿元;

6、债券期限:4年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时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10%;

8、债券票面利率的调整:在本期债券的第2年末,根据当时的金融市场环境,本着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并充分调研与协商的基础上,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

5.10%并固定不变;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5年7月28日。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7月2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付息日: 2016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7年每年的7月2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2、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15 荣盛02”于2015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计息年利率 )为 5.10%。每10张“15荣盛02”面值人民币1,00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51.00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00元,本息兑付金额为人民币 1,05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10张债券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40.80元,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040.8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每10张债券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51.00元,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051.00元。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安排

1、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26日;

2、兑付兑息日:2019年7月29日(因7月28日为非交易日,则除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3、债券摘牌日:2019年7月29日(因7月28日为非交易日,则摘牌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四、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2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荣盛02”持有人。凡在2019年7月2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在本期债

券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本计息年度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本计息年度的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和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邮编:065001;联系人:杨娣;咨询电话:0316-5910801;传真:0316-5908565。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芳;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号卓著中心10层;联系人:毛志刚、宋海莹;联系电话:010-63212001;传真:010-66030102。

2、托管人

名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人:戴文华;联系电话:0755-21899999。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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