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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五月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陆华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史庭军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魏雪梅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刘新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章凯栋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罗孟波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冯培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庄灵君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胡平西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贝多广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李 浩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洪佩丽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王维安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 股发行股票价格:21.07元/股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 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股,将于2020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75,819,0561,597,507,509.921.26%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4,631,8271,572,492,594.891.24%
3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71,191,2671,499,999,995.691.18%
4挪威中央银行25,154,247529,999,984.290.42%
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730,422499,999,991.540.39%
6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984,337399,999,980.590.32%
7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984,337399,999,980.590.32%
8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0.24%
9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0.24%
10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0.24%
1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0.24%
1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0.24%
合计379,686,7587,999,999,991.066.3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主要股东华侨银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特别提示 ...... 15

一、 发行数量及价格 ...... 15

二、 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5

三、 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 15

四、 股权结构情况 ...... 16

释 义 ...... 1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21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22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5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29

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40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4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4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4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4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42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44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4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45

第四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7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 47

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 47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 ...... 48第五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52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53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54

第八节 其它重大事项 ...... 55

第九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6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63

一、备查文件 ...... 63

二、备查地点 ...... 63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宁波银行、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壹元整的宁波银行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本报告书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华侨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华侨银行QFII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
股东大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与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银保监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完成名称变更手续)
发行人律师、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安永华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千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注1: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nk of Ningbo Co., Ltd
成立日期:1997年4月10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银行
股票代码:002142.SZ
上市时间:2007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董事会秘书:俞罡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邮政编码:315042
发行前注册资本:5,628,329,528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11192037M
联系电话:86-574-87050028
传真:86-574-87050027
网址:www.nbcb.com.cn
所属行业:货币金融服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17年4月2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2、2017年5月18日,发行人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中,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3、2018年3月2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4、2018年5月16日,发行人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2018年12月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6、2018年12月26日,发行人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中,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7、2019年4月2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8、2019年5月16日,发行人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中,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9、2019年8月2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10、2020年2月1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相关协议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11、2020年3月6日,发行人召开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9年6月11日,宁波银保监局出具了《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宁波银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暨股权变更事宜的批复》(甬银保监复[2019]181号),原则同意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6,400,156股(含本数)普通股股票的方案;同意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认购发行人不超过83,280,031股(含本数)股份,加计其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持有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20%。

2、2019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19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6,400,156股新股。

4、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完成对宁波银行发行方案调整的会后事项审批,同意报送发行方案备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0年4月15日,安永华明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认购资金缴纳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66992_B01号)。截至2020年4月15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7,999,999,991.06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东大桥路支行,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20766254539)。

2、2020年4月15日,中信建投证券向宁波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扣除本次发行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净额)。同日,安永华明出具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66992_B02号)。截至2020年4月15日止,发行人已发行

A股股票计379,686,75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91.06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399,367.94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登记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过程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于2020年3月23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132名特定投资者。由于近期市场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申请在报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基础上,增加如下23名特定投资者: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投资者名称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李敏
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浙江省盐业集团公司
6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2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8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上海会善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20宁波恒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1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2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0年4月1日至4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合计155名特定投资者(以下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前述认购对象包括47名在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截至2020年3月10日发行人的前20名股东、不少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不少于10家证券公司、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曾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程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包括认购价格、认购金、认购对象同意按发行人最终确认的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2020年4月7日上午8:30-11:30,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

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38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其中19家为公募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19家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分别足额缴纳保证金6,000万元整。首轮申购报价总金额为2,063,000万元,已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且认购家数少于35家。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不再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4月2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80%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19.83元/股。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2.68元/股。故本次发行底价为19.83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07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19.83元/股的106.25%;相当于2020年4月2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24.78元/股的85.03%,相当于2020年4月2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2.80元/股的94.91%。

(六)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79,686,758股,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认购对象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认购资金来源
1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75,819,0561,597,507,509.92自有资金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4,631,8271,572,492,594.89公募基金、资管计划、社保基金
3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71,191,2671,499,999,995.69自有资金
4挪威中央银行25,154,247529,999,984.29自有资金
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730,422499,999,991.54资管计划
6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984,337399,999,980.59私募基金
7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984,337399,999,980.59资管计划
8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自有资金
9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资管计划
10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资管计划
1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公募基金、资管计划、社保基金
1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资管计划
合计379,686,7587,999,999,991.06-

(七)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主要股东华侨银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根据安永华明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66992_B02号)验证,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91.0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600,623.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7,399,367.94元。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91.0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对象账户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限(月)
1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75,819,0561,597,507,509.9260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20,28838,353,468.16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10,14419,176,734.0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20,28838,353,468.16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10,14419,176,734.08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10,14419,176,734.08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宝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10,14419,176,734.08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宝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75,36047,941,835.206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2,275,36047,941,835.206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10,14419,176,734.0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455,0729,588,367.046
南方基金-工商银行-南方基金新睿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820,28838,353,468.166
全国社保基金全国一零一组合36,405,769767,069,552.836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对象账户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限(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八组合7,281,153153,413,893.716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20,28838,353,468.16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国策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55,0729,588,367.04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荣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55,0729,588,367.04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910,14419,176,734.086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455,0729,588,367.046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B)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5,0729,588,367.046
北京市(捌号)职业年金计划-光大银行455,0819,588,556.676
南方基金乐盈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0,14419,176,734.086
南方基金恒利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5,0729,588,367.046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A)企业年金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5,0729,588,367.046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5,0729,588,367.04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1,820,28838,353,468.166
山东省(壹号)职业年年金计划-工商银行455,0729,588,367.046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65,21628,765,101.126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六组合455,0729,588,367.046
南方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中国1,365,21628,765,101.126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对象账户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限(月)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混合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瑞合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3,185,50467,118,569.286
3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71,191,2671,499,999,995.696
4挪威中央银行(Norges Bank)挪威中央银行25,154,247529,999,984.296
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申港证券创远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3,730,422499,999,991.546
6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984,337399,999,980.596
7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红土创新红人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8,984,337399,999,980.596
8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238,253299,999,990.716
9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3号资产管理产品14,238,253299,999,990.716
10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资管-福通·日鑫H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光大保德信资管富增1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238,253299,999,990.716
1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796,86779,999,987.696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9,492,169200,000,000.83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69,53011,999,997.10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6,1133,500,000.916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对象账户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限(月)
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基金-国泰君安证券-富国基金-安信证券资产管理计划213,5744,500,004.186
1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幸福系列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238,253299,999,990.716
合计379,686,7587,999,999,991.06-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79,686,758股,发行对象为华侨银行、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挪威中央银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12名,具体情况如下:

1、华侨银行

名称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成立日期1932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63 Chulia Street #10-00 OCBC Centre East, Singapore 049514
办公地址63 Chulia Street #10-00 OCBC Centre East, Singapore 049514
董事局主席Mr. Ooi Sang Kuang
股本157.5亿新加坡元
商业登记证号码193200032W
企业类型外国公司
经营范围华侨银行及其子公司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金融和财富管理服务,包括个人业务、公司业务、投资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资金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和股票经纪业务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3月6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3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36,172万元人民币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3137K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3、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8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法定代表人杨蔚
注册资本845,000万元人民币
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9602196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凭特许批准)与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摊位出租;物业服务;广告服务;技术咨询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体育场馆;体育用品零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挪威中央银行(Norges Bank)

名称挪威中央银行
英文名称Norges Bank
成立日期1816年6月14日
办公地址Bankplassen 2 0151 OSLO, Norway
董事局主席?ystein Olsen
组织机构代码937884117
企业类型境外法人

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8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邵亚良
注册资本431,500万元人民币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2352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8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谢小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072990963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8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高峰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262177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8、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王占峰
注册资本3,907,020.8462万元人民币
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5774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7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29-31楼
法定代表人万放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33446Y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7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李常青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0699296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世纪汇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24515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7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东门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注册资本506,000万元人民币
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35084671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华侨银行及华侨银行QFII合计持有发行人普通股股份1,125,784,201股,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为20.00%。本次发行后,华侨银行及华侨银行QFII合计持有发行人普通股股份1,201,603,257股,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为20.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华侨银行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报告书披露前12个月内,发行人与华侨银行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已公开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书披露前12个月内,除华侨银行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华侨银行、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挪威中央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均不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经核查认购对象提供的资料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的查询情况,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涌津涌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申港证券创远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红土创新红人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管理的平安资产鑫享3号资产管理产品、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富国基金-安信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中邮证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幸福系列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南方基金-工商银行-南方基金新睿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混合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或备案程序。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参与本次认购的产品为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组合、养老金和企业年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六)发行对象之投资者适当性相关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应开展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2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3挪威中央银行(Norges Bank)I类专业投资者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5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6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8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9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10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1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11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保荐代表人:郭瑛英、闫明庆项目协办人:张建文项目组成员:赵彬彬、张芸维、高旭东、胡鹏程、陈诚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联系电话: 010-85130683传真:010-65608451

(二)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法定代表人:马骥项目组成员:方原草、刘东东、冯秀娟、郭原、施晨鹿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联系电话:021-23153888传真:021-2315350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负责人:齐轩霆经办律师:蒋雪雁、罗寒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一号北京嘉里中心北楼27层联系电话: 010-57695600传真:010-57695788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毛鞍宁签字注册会计师:严盛炜、刘大禄、郭杭翔、陈胜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联系电话:021-22288888传真:021-22280000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证券代码:002142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5月15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价格(元/股)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1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21.0775,819,0561,597,507,509.92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1.0774,631,8271,572,492,594.89
3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1.0771,191,2671,499,999,995.69
4挪威中央银行21.0725,154,247529,999,984.29
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0723,730,422499,999,991.54
6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1.0718,984,337399,999,980.59
7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0718,984,337399,999,980.59
8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1.0714,238,253299,999,990.71
9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0714,238,253299,999,990.71
10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1.0714,238,253299,999,990.71
1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0714,238,253299,999,990.71
1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1.0714,238,253299,999,990.71
合计-379,686,7587,999,999,991.0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主要股东华侨银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24,990,76819.99
2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45,993,10318.58
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96,408,86814.15
4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8,760,0203.89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境外法人164,195,4352.92
6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9,482,9682.48
7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境外法人79,791,0981.42
8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7,589,2761.38
9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69,819,3601.24
10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9,465,6801.23
合 计-3,786,496,57667.2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20年4月28日(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24,990,76818.72
2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121,812,15918.67
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96,408,86813.26
4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6,430,0203.44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境外法人169,335,3502.82
6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9,267,7082.32
7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基金产品80,795,4821.34
8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境外法人79,791,0981.33
9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7,589,2761.29
10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1,191,2671.18
合 计-3,867,611,99664.3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379,686,758股限售流通股。以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股份构成为基准,本次发行后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变动数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7,407,3250.13379,686,758387,094,0836.4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620,922,20399.87-5,620,922,20393.56
合计5,628,329,528100.00%379,686,7586,008,016,286100.00%

注:上表仅列示发行人普通股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能有效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为公司的业务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股份类型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2020年1-3月 /2020年3月31日2019年 /2019年末2020年1-3月 /2020年3月31日2019年 /2019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712.410.672.25
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16.2015.1915.1714.23

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四)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要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人数比较分散、均衡,均无法单独对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在治理结构上的独立性不会因本次发行受到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均保持独立。

(六)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七)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仍将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发行对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发行人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6992_B01号、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466992_B01号、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466992_B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均分别取自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审计报告,2020年1-3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3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发放贷款和垫款564,161,159510,038,566411,591,615332,199,308
资产总计1,438,948,1151,317,717,0461,116,423,3551,032,042,442
吸收存款938,012,977779,224,138646,721,375565,253,904
负债合计1,332,531,3661,216,980,9351,035,193,487974,836,470
股本5,628,3305,628,3305,208,5555,069,7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05,975,610100,308,84780,879,21157,089,245
少数股东权益441,139427,264350,657116,727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10,859,97035,081,39128,930,30425,314,320
营业支出-6,666,427-19,791,835-17,384,489-15,134,415
营业利润4,193,54315,289,55611,545,81510,179,905
利润总额4,188,74815,217,89311,497,55110,163,344
净利润4,015,61613,790,84411,220,6369,355,7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1,74113,714,23711,186,3569,333,57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542,93240,338,631-50,979,14718,000,9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85,531-24,306,730-6,818,133-79,867,4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107,041356,31538,991,81954,068,90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493,90590,321233,627206,7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44,26516,478,537-18,571,834-7,590,819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2018年12月31日/2018年2017年12月31日/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2.412.151.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12.412.041.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2.412.141.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18.12%17.10%18.72%19.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18.13%17.14%18.64%19.06%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2018年12月31日/2018年2017年12月31日/2017年

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0.587.17-9.79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6.2015.1912.6810.31

注: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2、在计算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二)主要监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监管指标监管 标准2020年 3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资本充足率(%)1≥10.15.2015.5714.8613.58
一级资本充足率(%)1≥ .11.1611.3011.229.4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 .9.609.629.168.61
流动性覆盖率(%)2≥100212.46169.03206.57116.23
流动性比率(本外币)(%)3≥256.4553.3957.4351.54
存贷款比例(本外币)(%)3-61.1966.5165.8858.06
不良贷款比率(%)30.780.780.780.82
拨备覆盖率(%)3≥1 0524.07524.08521.83493.26
贷款拨备率(%)3≥2.4.104.104.084.04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0.521.521.111.15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22.7331.5467.4883.59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29.3461.5161.0648.78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7.9141.6721.8935.34
总资产收益率(%)(年化)4-1.161.131.040.97
成本收入比(%)-33.6834.3234.4434.63
资产负债率(%)-92.6092.3692.7294.46
净利差(%)5-2.292.412.202.17
净息差(%)6-1.741.841.971.94

注: 1、宁波银行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1号令)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

2、流动性覆盖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口径计算;根据《商业银行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于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

3、上表中流动性比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口径计算;

4、总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5、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

6、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1、资本充足率

从2013年起,发行人开始依据中国银监会2012年6月下发的《资本管理办法》计量资本充足率。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58%、14.86%、15.57%和15.20%,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41%、11.22%、11.30%和11.1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61%、

9.16%、9.62%和9.60%,均符合《资本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发行人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 3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1.总资本净额143,956,486137,796,847106,757,16082,019,503
1.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90,872,85785,198,86965,804,18451,985,720
1.2一级资本净额105,683,303100,009,31580,615,76256,810,411
2.风险加权资产合计946,974,782885,201,520718,273,938603,762,790
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60%9.62%9.16%8.61%
4.一级资本充足率11.16%11.30%11.22%9.41%
5.资本充足率15.20%15.57%14.86%13.58%

注:1、以上数据系按照《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流动性指标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发行人按照监管口径计算的流动性比例(本外币合计)分别为51.54%、57.43%、53.39%和56.45%,均满足监管要求。报告期内,为适应形势政策变化,发行人结合外部环境状况,

采取平衡偏谨慎型的流动性风险偏好,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管理机制,不断强化流动性前置管理、压力传导和过程管控,加大流动性考核力度,完善日常资金管理机制,扩大融资渠道,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制度体系和系统工具建设,确保了流动性平稳运行。

3、不良贷款率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发行人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下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2%、0.78%、0.78%和0.78%,不良贷款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公司资产质量优良。

4、拨备覆盖率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发行人拨备覆盖率分别为493.26%、521.83%、524.08%和524.07%,发行人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4.04%、4.08%、4.10%和4.10%,均满足监管要求。

5、成本收入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成本收入比分别为34.63%、34.44%、34.32%和33.68%,均满足监管要求。

6、总资产收益率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年化)分别为0.97%、1.04%、1.13%和1.16%。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逐年提升,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第五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2、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发行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名股实债”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宁波银行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宁波银行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宁波银行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4、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分别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2019年3月6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指定郭瑛英、闫明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波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宁波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它重大事项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本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张建文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瑛英 闫明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马骥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雪雁 罗寒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齐轩霆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引用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有关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6992_B01号)无矛盾之处;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有关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466992_B01号)无矛盾之处;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有关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466992_B01号)无矛盾之处;本声明仅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报送监管机构及公告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引用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续)

(本页无正文,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引用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之签署页)

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毛鞍宁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郭杭翔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陈胜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严盛炜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刘大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 月 日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引用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66992_B01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66992_B02号)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本所出具的上述验资报告而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报送监管机构及公告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毛鞍宁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严盛炜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大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 月 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发行人、保荐机构办公地址查询: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及承销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一)发行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电话: 0574-87050028传真: 0574-87050027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九层电话: 010-65608299传真: 010-65185227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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