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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1

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 17 号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并购基金投资的进展公告》称,2020年6月,你公司全资子公司RONSEN(H.K.) CO.,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蓉胜”)先后出售所持SNK Corporation(JP)(以下

简称“SNK”)部分KDR股份199,618股、479,720股。2020年10月,香港蓉胜出售所持SNK部分KDR股份405,263股。2020年12月,香港蓉胜陆续出售所持SNK部分KDR股份181,850股、126,587股、186,509股、218,864股。2021年1月,香港蓉胜出售所持SNK部分KDR股份133,722股。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香港蓉胜持有的SNK股份承接自天津卡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卡乐”),你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的广州丰

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横琴丰盈惠富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横琴丰盈信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天津卡乐17.14%的股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承接的合规性以及承接后SNK是否作为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管理。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2、请你公司在问题1的基础上,结合上述并购基金成立、出售

SNK股份的交易过程、涉及的金额和对损益的影响等情况,自查上述出售SNK股份事项是否应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如是,请说明履行情况。

3、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 1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

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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