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1),根据最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股东大会通知正文“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及“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中的网络投票时间需要补充,现补充如下:
补充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之4.(2)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补充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之4.(2)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以上补充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更新后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