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温秋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温秋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温秋萍女士简历附后。
温秋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139666
办公传真:0755-83255175
电子邮箱:stock@sz002141.com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
附件:温秋萍女士简历
温秋萍,女,199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4月至2020年4月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20年5月加入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