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表异议声明。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贤丰控股 | 股票代码 | 00214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梁丹妮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 |||
电话 | 0755-23900666 | |||
电子信箱 | stock@sz002141.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地实施“微细漆包线产业与新能源锂产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逐渐形成与同业差异化的经营模式与竞争优势,公司在稳步推进发展传统的微细漆包线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一)微细漆包线业务
公司子公司蓉胜超微是一家集专业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超微细及特种漆包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册员工800余人。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感线圈、继电器、微特电机、电声及通讯等高端精密电子元器件,涉及到汽车工业、网络通讯、高铁航空、办公设备及个人应用等多类型多行业领域。近年来,智能制造带动电子元器件,尤其是5G通讯继电器、新能源汽车继电器、接触器等高精密元器件的更新换代仍在加速的过程中,微细微漆包线已成为其不可缺少的关键核心材料。目前蓉胜超微已是新能源汽车的高端用线,5G继电器项目的漆包线用线重要供应商。 经过三十多年的业务沉淀,蓉胜超微的客户分布海内外,已在业内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多年来市场占有率稳居前列。报告期内,蓉胜超微坚持以创新的理念,不断改进工艺流程,并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力争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与客户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氛围。公司在微细漆包线产品的设计及应用分析研究、生产设备设计与制造、工艺过程设计、规模化生产的现场管理体系等方面已形成独特的技术和制造核心能力。
(二)新能源业务
贤深新能及其全资子公司贤惠新能为公司2017年投资设立的新能源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卤水提锂专用锂离子富集材料的
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提锂技术的研发和服务。贤惠新能坐落在广东省惠州市的工业园占地面积约四万四千平方米,1800吨一期产能项目已顺利建成投产。未来公司业务收入将主要来自于两部分:一是通过向有盐湖卤水资源的上游企业销售盐湖卤水提锂所使用的锂离子富集材料;二是提供反应塔工艺改进及卤水提锂并制取工业级碳酸锂产品的技术服务,并基于对该专有技术的独占使用及技术改进,为下游生产企业提供包括生产设备建设、技术指导和技术人员培训等在内的有偿技术支持,实现高效能地从卤水中提取工业级碳酸锂。 公司专有盐湖卤水提锂技术是一种使用锂离子富集材料从原料中选择性的吸附锂离子的方法,该方法能耗低、效率高,能保障锂的获取,可广泛应用于从自然界的盐沼、天然盐湖、海水(如中国、美国、智力、阿根廷)、地下高矿化卤水、油气伴生水和油气卤水、钻石及其它矿床的卤水(例如西北亚的内湖)中提取锂化合物。公司锂离子富集材料产品的富集效率高,使用周期长,能大幅优化下游客户从高镁锂比盐湖卤水中提锂的成本和效率,同时产品制造过程完全没有三废排放,能达到环保“零污染”,具有极高的技术壁垒。目前,盐湖提锂因其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并未被广大企业所掌握,而在应用吸附法进行盐湖提锂生产企业中,公司的技术及产品处于领先地位,已得到越来越多的行业认可。 为打造一个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公司与中农集团、中农控股及兴元钾肥等四方合资成立的中贤锂业将利用公司掌握的盐湖卤水初提技术工艺以及兴元钾肥的卤水资源,从事在盐湖卤水中提取碳酸锂的生产经营业务。目前中贤锂业3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989,540,672.00 | 1,004,073,717.18 | 1,004,073,717.18 | -1.45% | 1,163,563,826.58 | 1,163,563,826.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07,426.71 | 7,040,232.87 | 7,040,232.87 | 13.74% | 9,157,166.14 | 9,157,16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37,894.63 | -6,760,764.30 | -6,760,764.30 | 38.80% | -7,920,839.56 | -7,920,839.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316,181.58 | -411,970.63 | -411,970.63 | 11,099.86% | 41,421,401.28 | 41,421,401.2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1 | 0.0062 | 0.0062 | 14.52% | 0.0081 | 0.00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1 | 0.0062 | 0.0062 | 14.52% | 0.0081 | 0.00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7% | 0.54% | 0.54% | 0.03% | 0.70% | 0.70%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 | 1,844,657,230.13 | 1,841,048,133.36 | 1,841,048,133.36 | 0.20% | 1,611,161,173.92 | 1,611,161,173.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32,911,950.20 | 1,340,643,430.45 | 1,340,643,430.45 | 6.88% | 1,307,344,537.44 | 1,307,344,537.4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影响报表项目分类,不对前期数据进行任何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00,094,700.65 | 258,713,581.25 | 252,754,244.32 | 277,978,145.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85,157.50 | -678,377.07 | -10,909,016.29 | 16,809,662.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49,040.00 | -2,674,572.25 | -13,946,596.28 | 10,634,233.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99,699.12 | -40,848,608.86 | 17,646,570.32 | 79,717,919.2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2,52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7,8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03% | 295,358,647 | 295,358,647 | 质押 | 292,200,000 | |||||||
冻结 | 295,358,647 | ||||||||||||
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03% | 159,152,000 | 质押 | 114,000,000 | ||||||||
冻结 | 159,152,000 | ||||||||||||
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8.68% | 98,452,883 | 98,452,883 | |||||||||
南方资本-宁波银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6.51% | 73,839,661 | 73,839,661 | |||||||||
南方资本-宁波银行-梁雄健 | 其他 | 2.68% | 30,397,328 | 30,397,328 | |||||||||
诸建中 | 境内自然人 | 0.99% | 11,260,000 | ||||||||||
萧巧当 | 境内自然人 | 0.75% | 8,547,603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广荣2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40% | 4,564,900 | ||||||||||
萧丽群 | 境内自然人 | 0.37% | 4,161,700 |
#杨道建 | 境内自然人 | 0.32% | 3,639,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广东贤丰为贤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自然人股东杨道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05,400股,通过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33,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39,000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交错复杂。在整体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为降低依赖单一业务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坚定实施“微细漆包线产业与新能源锂产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了与同业差异化的经营模式与竞争优势,在稳步推进发展传统的漆包线业务的同时,新能源业务已有序展开。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954.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4,465.72万元,同比增长0.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3,291.20万元,同比增长6.88%。报告期,公司以董事会为核心的管理层围绕公司既定经营计划开展年度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发展概述
1、漆包线业务
报告期内,珠海蓉胜继续围绕做优做强漆包线业务的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更加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保证设备运行高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2019年获得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的殊荣;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及建立客户导向的营销理念,深入挖掘市场机会,积极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满足市场需求,2019年公司成功开发多家优质高端客户,并成功进入行业的高端客户市场,同时形成了覆盖国内多地和海外市场的营销网络,使得公司在高端领域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有所提升,“蓉胜”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价值也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技术中心、市级技术中心、市级工程中心、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国家级资质1项,省级资质4项,其他市、行业资质8项其计13项,并获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涉及内容包含设备,装置产品等多个方面。 公司2019年3月与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政府签订基于安徽蓉胜项目公司的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27号)。报告期内,安徽蓉胜已完成项目工业园多个基础工程及相关辅助生产设施安装工程工作,同时组建了生产车间、工艺技术室、设备部、品管部、综合人事部等生产系统团队。截止报告期末,相关设备陆续到厂,生产系统已组织调试正常投产,进入试运行阶段。珠海蓉胜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积极布局华东市场,定位于高端、精品的微细漆包线品牌形象,未来将更加方便快捷服务于华东市场。
2、新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贤惠新能一期年产1800吨锂离子富集材料项目已全面建成投产,并完成了第一批订单客户的部分生产交付,
公司生产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达到设计值。公司未来将依据市场环境及客户拓展状况,结合公司自身的资金情况,适时启动二期项目建设计划,扩大产能,以满足本产品持续扩大的市场需求。随着富集法盐湖提锂工艺路径的成本、效能、环保优势被业内逐步认同,将会有更多的碳酸锂生产厂商采用该工艺路径,这将使未来的产品市场持续扩大,公司未来将坚持新能源技术服务商、核心原材料及碳酸锂产品的提供商的行业定位,向着在国内、乃至世界上锂资源行业有重要影响力企业的发展目标稳步迈进。 报告期内,中贤锂业3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建设项目一期1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已经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准予备案、经青海省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公司业务在国际市场拓展也逐步展开,报告期内,公司与玻利维亚锂业局签署了战略合作方案,拟将先进的、环保的盐湖卤水提锂技术引向玻利维亚并充分发挥乌尤尼盐湖得天独厚的特色资源优势。
(二)技术研发投入
在公司转型升级过程中,为进一步增强制造业板块市场竞争力,公司持续对新产品项目、研究开发方面进行投入。主要研发内容涵盖车载、电声、安全、智能家电、5G通讯等多个应用领域。通过技术创新与技术研发,加强品质管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生产;投入智能制造设备,提高产品稳定性和一致性,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公司旗下检测中心所提供的检测服务也是蓉胜研究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新项目、新材料或现有特殊指标所涉及的检测方法开发,将会在今后的研究领域中占据一个极重要的比例。
(三)完善内部治理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并成立了专项决策委员会,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范、有序、科学、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决策并有效执行。公司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并设立教育基金,注重人才队伍培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蓉胜超微发布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增强优秀骨干人才凝聚力,提升核心管理团队的战斗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漆包线 | 949,559,309.43 | 846,422,691.04 | 10.86% | -1.99% | -1.40% | -0.54% |
新能源 | 39,981,362.57 | 20,044,993.95 | 49.86% | 16.15% | 45.18% | -10.03%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30,351,939.97 | ||
应收票据 | 45,211,411.96 | ||
应收账款 | 185,140,528.01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2,110,076.72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2,110,076.72 | ||
管理费用 | 96,556,228.77 | 管理费用 | 96,090,141.49 |
研发费用 | 33,783,480.85 | 研发费用 | 34,249,568.13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8年12月31日 | 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 | 2019年1月1日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617,016.76 | 27,617,016.7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4,728.00 | -194,728.00 | |
应收票据 | 45,211,411.96 | -45,211,411.96 | |
应收账款 | 185,140,528.01 | -111,983.00 | 185,028,545.01 |
应收款项融资 | 44,912,882.50 | 44,912,882.50 | |
其他应收款 | 5,730,898.37 | -110,587.24 | 5,620,311.13 |
其他流动资产 | 41,078,720.46 | -27,393,964.54 | 13,684,755.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24,394.86 | 189,829.39 | 7,714,224.25 |
短期借款 | 281,321,809.48 | 335,641.29 | 281,657,450.77 |
其他应付款 | 2,210,742.33 | -335,641.29 | 1,875,101.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61,568.09 | 4,761,568.09 | |
未分配利润 | 89,456,220.35 | -236,317.78 | 89,219,902.57 |
少数股东权益 | 30,759,808.27 | -66,628.31 | 30,693,179.96 |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104,509,808.41 | 摊余成本 | 104,509,808.41 |
银行理财产品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7,393,964.5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7,422,288.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194,728.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194,728.00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45,211,411.9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44,912,882.50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185,140,528.01 | 摊余成本 | 185,028,545.01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5,730,898.37 | 摊余成本 | 5,620,311.13 |
短期借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281,321,809.48 | 摊余成本 | 281,657,450.77 |
其他应付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2,210,742.33 | 摊余成本 | 1,875,101.04 |
短期借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281,321,809.48 | 摊余成本 | 281,321,809.4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13,231,665.31 | 摊余成本 | 13,231,665.31 |
其他流动负债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6,852,888.34 | 摊余成本 | 6,852,888.34 |
长期应付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25,595,127.91 | 摊余成本 | 25,595,127.91 |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
A. 金融资产 |
a. 摊余成本 | ||||
货币资金 | 104,509,808.41 | 104,509,808.41 | ||
应收票据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45,211,411.96 | |||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 | 45,211,411.96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应收账款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185,140,528.01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111,983.00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185,028,545.01 |
其他应收款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5,730,898.37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110,587.24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5,620,311.1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 340,592,646.75 | 45,211,411.96 | -222,570.24 | 295,158,664.55 |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194,728.00 |
加:自其他流动资产转入 | 27,393,964.54 | |||
重新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8,324.22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27,422,288.76 |
理财产品(其他流动资产)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27,393,964.54 |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新CAS22) | 27,393,964.54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 | 27,588,692.54 | 28,324.22 | 27,617,016.76 |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
加:自摊余成本(原CAS22)转入 | 45,211,411.96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298,529.46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44,912,882.50 | |||
45,211,411.96 | -298,529.46 | 44,912,882.50 |
B. 金融负债 |
a. 摊余成本 |
短期借款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281,321,809.48 | |||
加:自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转入 | 335,641.29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281,657,450.77 | |||
其他应付款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2,210,742.33 | |||
减; 转入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35,641.29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1,875,101.0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231,665.31 | 13,231,665.31 |
其他流动负债 | 6,852,888.34 | 6,852,888.34 | ||
长期应付款 | 25,595,127.91 | 25,595,127.9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 | 329,212,233.37 | 329,212,233.37 |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98,529.46 | 298,529.46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474,340.43 | 111,983.00 | 12,586,323.4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00,756.31 | 110,587.24 | 511,343.55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变更方式 | 股权变更时间 | 出资额(元) |
丰信资产 | 出售 | 2019年12月 | 10,000,000.00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 |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