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武永强先生(持有公司18.68%股份)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公司独立董事施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武永强先生提名李序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
2021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向股东披露临时提案的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武永强先生持有公司18.68%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