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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9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3日任职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后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此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3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董事会召开次数8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
现场方式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亲自出席次数
080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3日,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0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

《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及<销售框架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2月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2月1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3月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薪酬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于《关于调整“拓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7月2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于《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3日,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0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3日,本人召集并参加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5次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

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3日,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认真审核候选董事的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名合格人选。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薪酬考核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认其薪酬、奖金情况,对股票期权行权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八、联系方式:

E-mail:shiming_hao@zhonghuacpa.com。

独立董事:郝世明

2021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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