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公司董事纪树海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2020年11月5日,公司收到纪树海先生提交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纪树海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11.3 | 8.85 | 3,954,400 | 0.38 |
2020.11.4 | 8.77 | 1,545,600 | 0.1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纪树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32,818,642 | 3.18% | 27,318,642 | 2.6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204,661 | 0.80% | 2,704,661 | 0.2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613,981 | 2.38% | 24,613,981 | 2.39% |
注:近期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变动,股东本次减持比例及减持前后的持股比例均以2020年9月30日总股本1,031,194,877股为计算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纪树海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