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王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颖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及监事职务。辞职后,王颖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同时,刘增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刘增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王颖女士及刘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颖女士及刘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0年02月27日召开第四届第九次职代会,民主选举赵琳琳女士、李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与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赵琳琳女士,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人事主管、人事经理。现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党群工作部部长。截至本披露日,赵琳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琳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丽丽女士,1981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体系保证主管、纪检监察干部,现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
截至本披露日,李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丽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