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背景概述
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取消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乐庭电线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为加强对子公司的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决定取消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3,70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7,200万元以及本次取消的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0%,占总资产的13.0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53,700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44,1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0%,占总资产的6.8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4,173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
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于乐庭电线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结合乐庭电线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和融资担保安排,取消上述额度担保可有效加强对乐庭电线的担保管理,控制对乐庭电线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的共同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为乐庭电线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5,000万元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且截至目前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公司本次取消上述担保额度可有效加强对子公司的担保管理,控制担保风险。本次取消担保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取消为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5,000万元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