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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关于全资子公司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风电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9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风电项目的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议案》,鉴于目前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配股事宜,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配股项目的申请文件。配股项目终止后,公司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项目将无法以募集资金进行建设,故公司决定以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828.66万元的自筹资金继续投资建设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项目。本次投资建设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风电场项目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项目后续的建设和运营还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投资情况

为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青岛风电拟投资建设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项目,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828.66万元。本次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筹资金。

上述项目已经取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山东莱西河崖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发改莱字【2015】5号)》的核准批复文件,批复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8.3MW。2019年7月10日,河崖风电场项目取得青岛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东莱西河崖风电项目风力发电及机组的批复(青发改莱【2019】4号)》,同意山东莱西河崖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变更为48.4MW。本次投资河崖风电场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已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18】51号)《关于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已签署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18年10月取得莱西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综上所述,本次拟投资的风电项目已具备投资建设条件。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介绍

本次投资建设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项目由青岛风电负责实施,青岛风电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2日

注册资本:4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马连庄镇西军寨村榆院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向克双

经营范围:风电技术开发、测风;太阳能技术开发;风电场及太阳能发电场的建设和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岛风电100%的股权。

三、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未来市场规模较大

我国政府对能源结构和减排的政治承诺将成为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保障与中长期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明确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国家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与国际能源署发布的《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2050》:到2020年、2030年和2050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将分别达到2亿、4亿和10亿千瓦,至2050年,风电将满足我国17%的电力需求。我国风电行业未来市场前景广阔,至2020年,风电装机容量每年预计增长10%左右。

2、项目未来收益较好

本次拟投资的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项目所在地山东省为全国电力紧缺省

份,风电消纳状况良好。根据国家能源局《2018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2018年,全国弃风率超过8%的地区是新疆(弃风率23%、弃风电量107亿千瓦时),甘肃(弃风率19%、弃风电量54亿千瓦时),内蒙古(弃风率10%、弃风电量72亿千瓦时),三省(区)弃风电量合计233亿千瓦时,占全国弃风电量的84%。山东弃风率为1.4%、弃风电量3亿千瓦时,弃风率较低。因此,预计本次投资项目投产后弃风率低,未来收益较好。同时,风电场项目的建设实施可以带动公司电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3、公司现有风电业务的延伸

公司建设的青岛风电项目一期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和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已完成投产工作,全部风力发电机组已于2017年9月预验收合格,48台发电机组正式投入运营。本次投资的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项目属于公司规划的青岛风电项目二期工程。公司在青岛风电一期项目建设和运营上积累的丰富管理经验可以复制到二期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待二期项目建设完毕后可以扩大公司新能源风电板块的业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

四、项目投资风险

1、国家对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政策的变化对项目的建设、收益有一定的影响。

2、公司投资风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仍需要通过政府后续相关审批,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因此项目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成的等相关风险。

3、风电场项目作为新能源建设项目为公司近年新涉猎业务,在风电场运营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五、本次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风电场项目属于公司清洁能源风力发电业务,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重要布局,与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发展形成补充与促进,对公司未来长期经营业绩起到稳定与提升作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风电投资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项目,符合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有关规定及当地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投资风电场项目为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重要布局,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对于提升公司未来的业绩有着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风电投资建设山东莱西河崖风电场项目。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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