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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能源: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3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98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那仁太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其中逐笔分批次向赤峰那仁太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山东那仁太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分别用于补充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公司资金缺口。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二)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建平、陈建国、陈来红、左新词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赤峰那仁太公司和山东那仁太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①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

④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1座

⑤法定代表人:徐立红

⑥注册资本:60亿元

⑦主营业务: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理财及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以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证券;承销成3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业务。

⑧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序号年份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12020年520.89408.41112.4814.418.40
22021年10月31日581.89437.07144.8113.188.54

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⑩主要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2.5%股份。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公司为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电投能源拟通过财务公司向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批次向赤峰那仁太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山东那仁太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0.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公司资金缺口。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2)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4.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3)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4)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公司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5)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

到期归还,通过财务公司划付。(6)委托贷款费用: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万分之八。

(二)关联方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同上。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委托贷款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委托人电投能源拟通过财务公司向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批次向赤峰那仁太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山东那仁太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0.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公司资金缺口。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2)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4.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3)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4)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公司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5)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财务公司划付。(6)委托贷款费用: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万分之八。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合理的利率、手续费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交易性质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2021 年初至2021年10月31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余额

截止2021年10月31日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约9.105亿元。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借款0亿元。公司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1.3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提交《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委托人电投能源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逐笔分批次向赤峰那仁太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山东那仁太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公司资金缺口。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4.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经核查,赤峰那仁太公司、山东那仁太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资金缺口,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定有合理的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提交《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定有合理的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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