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出席并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07)。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建平、陈建国、程伯儒、陈来红、谷清海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号)。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