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刘建平先生和副总经理王明策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总经理刘建平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第六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本公司工作,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王明策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第六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本公司工作,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总经理刘建平先生的辞职进行了核查,认为刘建平先生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刘建平和王明策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刘建平和王明策先生分别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