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露天煤矿被移除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8月1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南露天煤矿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2019年9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第19号】公告即《10煤矿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公告表示,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将33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其中包括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露天煤矿。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