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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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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3-027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中心3号楼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玉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5人,代表股份630,439,8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68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615,033,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5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15,406,8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2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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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81人,代表股份16,923,3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51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15,406,8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7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00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50%;反对3,26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78%;弃权17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87,5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79%;反对3,264,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904%;弃权17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17%。

议案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00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50%;反对3,26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78%;弃权17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87,5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79%;反对3,264,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904%;弃权17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17%。

议案3.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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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626,975,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5%;反对3,293,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23%;弃权17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59,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295%;反对3,293,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588%;弃权17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17%。

议案4.00《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07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62%;反对3,365,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58,0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1146%;反对3,365,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8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082,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74%;反对3,357,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65,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1601%;反对3,357,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919,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16%;反对3,349,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12%;弃权17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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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0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986%;反对3,349,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897%;弃权17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17%。议案7.0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919,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16%;反对3,349,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12%;弃权17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03,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986%;反对3,349,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897%;弃权17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17%。

议案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112,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23%;反对3,32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96,2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403%;反对3,327,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5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504,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13%;反对7,935,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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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8,987,7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086%;反对7,935,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9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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