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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1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峰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18,393,376.53                  923,141,687.62                        -4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48,741,140.54                  442,968,103.43                         1.30%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8,982,475.39                    -81.12%       262,920,662.65                -8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8,974.91                   -100.19%         5,773,037.11                -6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32,756.05                    98.65%           651,203.99                100.28%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2,009,236.11               -130.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1              -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1              -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8%                    -55.55%                1.29%                 -2.9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年初至报告
                    项目                                                                    说明
                                                  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4,255,799.48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2015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1,189,220.00 年省级商务发展第一批免申报项目扶持资金 30 万元以及
外)                                                              吴江区三年专项行动计划补助资金 35.60 万元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1,511.4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675.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13
合计                                              5,121,833.1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涉及金额
                     项目                                                               原因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4,255,799.48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2015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1,189,220.00 年省级商务发展第一批免申报项目扶持资金 30.00 万元以
外)                                                            及吴江区三年专项行动计划补助资金 35.60 万元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1,511.4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675.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13
合计                                             5,121,833.12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15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74%        92,581,010                  质押         91,600,000
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4%        47,071,307                  质押         44,000,000
蒋学明                       境内自然人                8.96%        40,000,000
马伟民                       境内自然人                4.93%        22,000,000
崔根良                       境内自然人                4.48%        20,000,772
任军                         境内自然人                3.81%        17,000,000
金祖荣                       境内自然人                1.96%         8,769,695
顾林宝                       境内自然人                1.62%         7,231,199
陆海波                       境内自然人                0.64%         2,861,300
李葛卫                       境内自然人                0.64%         2,8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92,581,010 人民币普通股            92,581,010
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7,071,307 人民币普通股            47,071,307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蒋学明                                                               4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马伟民                                                               2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0
崔根良                                                               20,000,772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772
任军                                                                 1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
金祖荣                                                                8,769,695 人民币普通股        8,769,695
顾林宝                                                                7,231,199 人民币普通股        7,231,199
陆海波                                                                2,861,300 人民币普通股        2,861,300
李葛卫                                                                2,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50,000
                                   上述股东中,崔根良与顾林宝为一致行动人;蒋学明与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为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陆海波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2,861,30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股股份;李葛卫通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850,000 股股份。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74.34%,金额27,537.9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偿还短期借款以及
归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应收账款比年初减少81.30%,金额17,322.03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末东方恒信代新民化纤偿
付了新民化纤应付上市公司的款项,从而使应收账款较年初大幅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88.92%,金额497.5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预
付重组项目中介费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95.66%,金额1,328.83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东方恒
信支付的1,054.73万元股权转让款。
    (5)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135.16%,金额6,176.8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充裕资金
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以及委托贷款相应增加。
    (6)流动资产合计比年初减少51.19%,金额38,344.51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东方恒信
代新民化纤偿付的应收款项173,508,649.41元,从而使应收账款相应减少;同时公司偿还短期借款以及支付
银行承兑汇票使货币资金相应减少所致。
    (7)资产总计比年初减少43.84%,金额40,474.83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比年初减
少所致。
     (8)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100.00%,金额19,880.0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100.00%,金额17,125.0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到期银行承兑
汇票所致。
    (10)应付账款比年初减少50.12%,金额2,691.0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工程及设备款
增加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91.91%,金额1,527.93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初支付化纤、印染业
务相关的职工辞退福利所致。
     (12)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100.00%,金额40.1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113.50%,金额383.73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吴江新民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款尚未结算所致。
    (14)流动负债合计比年初减少90.30%,金额41,123.6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偿还短期借款
以及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15)专项应付款比年初减少100.00%,金额100.00万元,主要原因:截止本报告期末运河整治工程三
期拆迁补偿项目已全部完工,该款项已转入当期损益。
    (16)非流动负债合计比年初减少77.29%,金额107.2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末专项应付款同比减
少所致。
    (17)负债合计比年初减少90.26%,金额41,230.95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偿还短期借款以及
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使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1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比年初减少43.84%,金额40,474.83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流动
负债减少所致。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81.93%,金额119,219.55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年三季度实施了重大资
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之相关的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减少83.23%,金额116,155.91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年三季度实施了重大资
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之相关的成本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53.56%,金额39.67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年三季度实施了重大
资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之相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同比减少94.14%,金额3,861.33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年三季度实施了重大资产
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化纤业务相关的包装费和运输费用不再发生所致。
    (5)管理费用同比减少77.47%,金额10,063.42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年三季度实施了重大资
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化纤资产相关的折旧费不再发生所致。
    (6)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01.76%,金额8,704.02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偿还短期借款使相应
的利息支出同比减少以及子公司蚕花进出口美元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02.73%,金额3,046.23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年三季度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出售了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100%股权,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同比减少95.85%,金额7,854.61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于2014年第三季度向东方恒信出
售其持有的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100%股权,处置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使上年度收益增加所致。
    (9)营业利润同比增加101.75%,金额14,796.41万元,主要原因: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之相关的亏损不再计入本期报表所致。
    (10)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96.66%,金额16,381.55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61.26%,金额82.3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同
比减少所致。
    (12)非流动资产处理损失同比减少82.72%,金额104.1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
产净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13)利润总额同比减少66.13%,金额1,502.75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及非流动资
产处置利得同比减少所致。
    (14)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92.81%,金额173.0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所致。
    (15)净利润同比减少63.75%,金额1,329.6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9.61%,金额1,322.64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净利
润同比减少所致。
    (17)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75.00%,金额0.03元/股,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较去同减少所致。
    (18)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75.00%,金额0.03元/股,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较去同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71.37%,金额120,496.40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
年三季度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之相关的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48.68%,金额658.5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子公司吴江蚕花收到的
出口退税款同比减少所致。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3.01%,金额190.01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的
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71.17%,金额121,345.00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年三季度
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之相关的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70.55%,金额103,157.64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
年三季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之相关的采购减少所致。
    (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41.96%,金额5,124.08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
年三季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职工减少所致。
    (7)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79.39%,金额1,468.90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年三季度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之相关的增值税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相应减少所致。
    (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71.80%,金额2,091.09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年
三季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费用支出降低所致。
    (9)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68.54%,金额111,841.70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因2014年三季度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剥离了化纤和印染业务,与之相关的采购和费用支出项减少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0.14%,金额9,503.2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大幅下降所致。
    (1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00.00%,金额10,400.0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收回银
行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到期兑付本金所致。
    (1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00.00%,金额169.74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收回银
行理财产品到期利息以及委托贷款收益所致。
    (1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00.00%,金额160.18万元,
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100.00%,金额7,629.23万元,主要原因:
上年度收到出售子公司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股权转让款所致。
    (1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0.51%,金额253.5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利息
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1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35.02%,金额2,847.1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
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4.65%,金额1,795.29万元,主
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同比减少所致。
    (1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0.00%,金额16,400.0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
公司利用充裕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以及委托贷款投资业务所致。
    (1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525.95%,金额14,604.71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支付
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19.59%,金额11,757.52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
司利用充裕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以及委托贷款投资业务所致。
    (2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金额140,779.9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发
生银行借款。
    (2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0.00%,金额2,500.0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子
公司新民高纤归还银行承兑定期质押存款所致。
    (2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98.22%,金额138,279.9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尚未
发生银行借款。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7.10%,金额134,180.2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
款同比减少所致。
    (2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97.60%,金额7,058.2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
期内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2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87.57%,金额141,238.5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还银行
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2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增加45.76%,金额20.5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子
公司蚕花进出口经营性汇兑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2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34.05%,金额18,281.65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经营
性现金流量净额以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所致。
    (29)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减少72.38%,金额24,908.61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偿
还短期借款以及归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使货币资金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相关议案,并提交2015年
9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新民纺织科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2015 年 08 月 24 日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资金暨关联交易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公告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江苏新
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深圳证券交
                                              2015 年 09 月 10 日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等公告
书(草案修订稿)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民科技关于收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015 年 09 月 21 日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1、本公司作为新民科发的控股股东,就                   吴江新民
                                              不与贵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作如下承诺:                  科技发展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                                            2013 年 07
                                              业目前不存在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                  (现更名为 履行中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团有限公司                                                    月 25 日
                                              公司将来不会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                    东方新民
                                              务;本公司作为承诺,如贵公司认定本公                  控股有限
                                              司及本公司未来控股的其他企业正在或                    公司)控股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将要从事的业务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股东期间
                     则本公司将在贵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
                     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如贵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
                     无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
                     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
                     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贵公司;本公司保证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司章程等
                     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
                     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
                     用间接控制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
                     贵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本
                     承诺,本公司愿赔偿由于违反承诺致使贵
                     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如本
                     承诺之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贵方有权向
                     贵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承
                     诺人持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发生以下情形
                     为止:本公司不再控制贵公司(包括直接、
                     间接持股,及通过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持股比例均达不到第一大股东或并
                     列第一大股东)且直间接持股比例低于
                     10%;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
                     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
                     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就
                     不与贵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作如下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目前不
                     存在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来
                     不会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
                     作为承诺,如贵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
吴江新民科技发展有   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贵                本公司第
                                                            2013 年 07
限公司(现更名为东方 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                   一大股东 履行中
                                                            月 25 日
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贵公司进一步                期间
                     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无条件依照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
                     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
                     给贵公司;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规章及贵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
                     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
                     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间接控制的地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贵公司和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本承诺,本公司愿
                     赔偿由于违反承诺致使贵公司遭受的一
                     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如本承诺之内容或
                     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贵方有权向贵公司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承诺自
                     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承诺人持续具有约
                     束力,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本公司不
                     再控制贵公司(包括直接、间接持股,及
                     通过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
                     例均达不到第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
                     东)且直间接持股比例低于 10%;2、保
                     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
                     的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
                     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业务
                     独立。
                     1、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不与
                     贵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本人作如下承诺:
                     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
                     在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人控股、实
                     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从事与贵公
                     司相竞争的业务;本人作为承诺,如贵公
                     司认定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
                     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贵公司存在同业
                     竞争,则本人将在贵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
                     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
                     务。如贵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
                     人无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
                     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                  本公司实
实际控制人蒋学明先                                          2013 年 07
                     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贵公司;本人保证严                际控制人 履行中
生                                                          月 25 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司章程等                期间
                     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
                     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
                     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
                     害贵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
                     本承诺,本人愿赔偿由于违反承诺致使贵
                     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如本
                     承诺之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贵方有权向
                     贵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承
                     诺人持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发生以下情形
                     为止:本人不再控制贵公司(包括直接、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间接持股,及通过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持股比例均达不到第一大股东或并
                                              列第一大股东)且直间接持股比例低于
                                              10%;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
                                              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
                                              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将竭力减少
                                              及避免与股份公司间发生关联交易。若某
                                              关联交易依照最优于股份公司的原则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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