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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0-28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 年 10 月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峰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3,519,934,779.55                4,060,594,274.73                          -1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54,987,011.41                  953,265,608.66                           -20.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53,635,434.66               15.23%       3,099,501,384.02                    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885,949.01               -59.82%       -198,278,597.26                 -7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4,152,897.86               -76.75%       -242,678,625.37                -103.7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65,728,332.18                 630.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70%                     -0.44              -69.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70%                     -0.44              -69.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3%                 -4.89%                 -23.21%               -12.4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1,369.20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其中:开发型经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687,556.07 转型升级奖励资金 54 万元、专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项专利资助 100 万元以及企业
                                                                                             奖励资金 47.78 万元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11,404.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1,253.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9,887,986.32 主要系财务费用中日元设备借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款形成的汇兑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0.0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4,226.15 -
合计                                                                      44,400,028.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1,369.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开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4,687,556.07 发型经济转型升级奖励资金 54 万元、专项专利资助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0 万元以及企业奖励资金 47.78 万元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211,404.00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1,253.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9,887,986.32 主要系财务费用中日元设备借款形成的汇兑损益。
所得税影响额                                                 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4,226.15
合计                                                44,400,028.11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4,38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江新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7% 132,581,010           21,389,648
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81% 124,141,002          124,141,002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8%     20,000,772
顾林宝                               境内自然人               1.62%      7,231,199
鲁献荣                               境内自然人               0.55%      2,439,798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董海琳                                   境内自然人              0.43%    1,913,383
上海泓朋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    1,322,215
王敏                                     境内自然人              0.25%    1,100,80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境内自然人              0.23%    1,004,800
倪献光                                   境内自然人              0.22%    1,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吴江新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东方
                                                                         111,196,362 人民币普通股            111,196,362
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772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772
顾林宝                                                                    7,231,199 人民币普通股               7,231,199
鲁献荣                                                                    2,439,798 人民币普通股               2,439,798
董海琳                                                                    1,913,383 人民币普通股               1,913,383
上海泓朋投资有限公司                                                      1,322,215 人民币普通股               1,322,215
王敏                                                                      1,10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80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1,004,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4,800
倪献光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施金姨                                                                       946,405 人民币普通股               946,405
                                             本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东董海琳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有 1,913,383 股;2、公司股东上海泓朋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100,000 股,通过普通证券帐户持
                                             有 222,215 股,合计持有 1,322,215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证券公司约定购回账户名称                  投资者证券账户名称            约定购回股份数量         比例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徐慧萍                     1,004,800             0.23%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 57.37%,金额 15,450.61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年产 30 万吨熔体
直纺长丝生产线部分建成投产而增加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 62.65%,金额 57,582.15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较多采用票据背书
转让结算方式支付原料采购款以及到期票据托收变现增加,从而使应收票据相应减少所致。
   (3)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 40.41%,金额 3,160.62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受行业景气度影响
使期末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 34.71%,金额 388.70 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吴江新民达
利纺织有限公司注销后转销应付福利费所致。
   (5)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 53.31%,金额 427.40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借款利息增加所
致。
   (6)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 83.85%,金额 701.26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吴江新民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款尚未结算以及应付销售保证金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 87.91%,金额 30,632.97 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借款以及短期融资归还所致。
   (8)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减少 123.41%,金额 19,827.86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受行业景气度
影响,化纤长丝类主导产品毛利率下降,从而使净利润减少所致。
   (9)少数股东权益比年初减少 37.33%,金额 2,586.40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减少所
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33.10%,金额 77,071.60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年产 30 万吨熔体直
纺长丝生产线部分建成投产后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38.93%,金额 85,575.17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年产 30 万吨熔体直
纺长丝生产线部分建成投产后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 38.30%,金额 34.40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初留抵税金以及本期进
项税金较大,应交增值税减少致使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同比减少 40.78%,金额 5,424.37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减少使研究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208.46%,金额 2,325.17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
损失增加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 100.00%,金额 26.28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结售
汇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7)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161.81%,金额 55.34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结售汇合同到
期损失所致。
   (8)营业利润同比减少 61.07%,金额 8,085.09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受化纤行业景气度影
响,使化纤长丝类产品毛利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 60.16%,金额 38.43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捐赠支出同比减少所
致。
   (10)非流动资产处理损失同比减少 100.00%,金额 7.28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
产净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11)利润总额同比减少 65.43%,金额 8,244.48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化纤长丝类产品毛利率下
降而使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同步减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100.00%,金额 34.79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吴江
新民化纤有限公司、吴江新民高纤有限公司经营利润亏损尚未计提所得税所致。
   (13)净利润同比减少 64.97%,金额 8,209.69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70.23%,金额 8,180.34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利润
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1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69.23%,金额 0.18 元/股,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去同减少所致。
    (16)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69.23%,金额 0.18 元/股,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去同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55.30%,金额 146,140.45 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产能
扩张,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以及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 30.60%,金额 499.08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的出口退税同比
减少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 56.49%,金额 1,706.14 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
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 53.53%,金额 143,935.23 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产能扩张,销
售收入同比增长以及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45.68%,金额 108,804.47 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产能
扩张导致购买原材料增长所致。
   (6)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 37.72%,金额 894.79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支付的增值税、所得
税同比减少所致。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 61.24%,金额 5,708.97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研
发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 39.52%,金额 103,739.96 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产能扩张导致
购买原材料增长所致。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630.26%,金额 40,195.27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到
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10)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100.00%,金额 531.65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公司收到转让
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股权余款。
   (1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100.00%,金额 34.20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公司远期
外汇结售汇合同到期形成收益。
   (1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 81.09%,金额 146.06 万元,
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1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 97.42%,金额 15,449.22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
上年同期质押定期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1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 97.33%,金额 16,161.13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质押定期
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1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92.32%,金额 59,410.65 万元,
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同比减少所致。
   (16)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100%,金额 21.14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结售汇合
同到期产生损失所致。
   (1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 92.29%,金额 59,389.51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支付
的工程及设备款同比减少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90.54%,金额 432,28.38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
司投资流出同比减少所致。
   (1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100.00%,金额 490.00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新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民莱纤收到江苏丝绸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20)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100%,金额 490.00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
控股子公司新民莱纤收到江苏丝绸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21)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减少 30.73%,金额 39,047.53 万元, 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借款
同比减少所致。
    (22)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100%,金额 20,000.00 万元, 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吸收短期融资债
券所致。
    (2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 31.00%,金额 39,537.53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的银
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2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38.18%,金额 28,307.44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
款以及短期融资债券增加所致。
    (2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89.86%,金额 5,707.41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
期内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同比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达利纺织清算结束支付利润所致。
    (2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 42.26%,金额 34,014.85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还银行
借款以及短期融资债券增加所致。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56.34%,金额 73,552.39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
到的银行借款同比减少而归还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28)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减少 377.74%,金额 136.28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
内控股子公司蚕花进出口经营性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2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 170.32%,金额 9,734.99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到期
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0)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减少 37.38%,金额 16,074.86 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期初
现金小于去年同期。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 年 7 月 24 日,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信“)、吴江新民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民科发“)与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实业“)及李克加女士签署了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由东方恒信受让新民实业持有的新民科发 21.06%股权和李克加持有的新民科
发 12.5%股权,并对新民科发增资 2 亿元,最终持有新民科发 91.14%股权,之后新民科发以协议转让方式
受让新民实业所持新民科技 100,386,041 股无限售流通股。
    2013 年 8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新民科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发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新民实业所持新民科技 100,386,041 股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股权转让及股份过户完成后,新民科发持有新民科技 132,581,0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9.69%,
为第一大股东;东方恒信因持有新民科发 91.14%股权而间接控制新民科技 29.69%股权;蒋学明先生因持
有东方恒信 70%股权而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3 年 07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关于股权转让完成的公告》                            2013 年 08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自本次间接受让新民科技 29.69%股权并完成
                                        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公
                     东方恒信资本控股
                                        司所间接持有的新民科技股份;如本公司发生 2013 年 07 至 2014 年 严格履行
                     集团有恨公司承诺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本公司 月 25 日      8 月 13 日 承诺事项
                     事项
                                        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声明,
                                        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作为新民科发的控股股东,就不与贵
                                        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作如下承诺: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
                                        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来不会从事与
                                        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作为承诺,如贵
                                        公司认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未来控股的其他企业
                                        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争,则本公司将在贵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贵公
                                        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无条件依照
                     东方恒信资本控股                                                          新民科发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 2013 年 07               严格履行
                     集团有恨公司承诺                                                          控股股东
                                        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贵公      月 25 日              承诺事项
                     事项                                                                      期间
                                        司;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
                                        贵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
                                        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不利用间接控制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
                                        贵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本承诺,
                                        本公司愿赔偿由于违反承诺致使贵公司遭受的
                                        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如本承诺之内容或其
                                        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贵方有权向贵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并对承诺人持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发生以下情
                    形为止:本公司不再控制贵公司(包括直接、
                    间接持股,及通过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
                    持股比例均达不到第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
                    东)且直间接持股比例低于 10%;2、保证上市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
                    立;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自本次受让新民科技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
吴江新民科技发展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如本公司发生不履行
有限公司(现更名                                                 2013 年 07 至 2014 年 严格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本公司将赔偿
为:东方新民控股                                                月 25 日   8 月 13 日 承诺事项
                    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声明,将忠
有限公司)承诺事项
                    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就不与贵
                    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作如下承诺: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贵公司相竞
                    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来不会从事与贵公司相竞
                    争的业务;本公司作为承诺,如贵公司认定本
                    公司或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
                    的业务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
                    贵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
                    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贵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
                    请求,则本公司无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
                    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贵公司;本公司保证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司章程等公司管
吴江新民科技发展 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
                                                                           本公司第
有限公司(现更名     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间接控制的地 2013 年 07               严格履行
                                                                           一大股东
为:东方新民控股 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贵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月 25 日                    承诺事项
                                                                           期间
有限公司)承诺事项 合法权益;如违反本承诺,本公司愿赔偿由于
                    违反承诺致使贵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
                    支出;如本承诺之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贵方有权向
                    贵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承诺人持续具
                    有约束力,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本公司不
                    再控制贵公司(包括直接、间接持股,及通过
                    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均达不到
                    第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东)且直间接持股
                    比例低于 10%;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财务
                    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
                    业务独立。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自本次间接受让新民科技 29.69%股权并完成
                                      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公
                     实际控制人蒋学明 司所间接持有的新民科技股份;如本人发生不 2013 年 07 至 2014 年 严格履行
                     先生承诺事项     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本人将赔 月 25 日     8 月 13 日 承诺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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