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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独立董事周波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7

各位董事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审慎、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会议出席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现场出席会议次数通讯表决出席会议次数
周波5514

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认真仔细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2、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核查相关资料,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

(4)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2、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核查相关资料,本人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除了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外,还不定期到公司现场办公,现场办公累计6天,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并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的掌握,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0年年报工作情况和年报审计工作情况,充分利用本人专业知识,很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检查作用,很好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情况

1、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2020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有一定了解,在董事会上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就议案有关内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在公司规范化运作和治理上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履行自身职责。

六、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湖南证监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及时学习公司通过网络邮件传阅的资料,不断了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监管要求,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能力。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的情况,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声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2021年,本人将积极学习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沟通,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邮箱:632404868@qq.com

独立董事:周波2021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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