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湘潭电化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7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分别向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闽清兴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定增新机遇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二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兴银投资有限公司和陈国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39,130股、14,492,753股、14,492,753股、6,521,739股、2,898,550股、2,898,550股、434,786股、5,797,100股、3,043,478股、2,173,913股和2,028,985股,合计76,521,73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90元,共计募集资金527,999,985.30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8,300,000.00元(前期贵公司已预付500,000.00元,承销费、保荐费总计为含税8,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9,699,985.3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扣除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30,000.00元(含税),以及公司前期预付的承销保荐费500,000.00元(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18,369,985.30元。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5,094.34元,与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518,915,07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2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1,891.5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B2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项目投入 | C1 | 192.32 |
置换前期投入 | C2 | 26,118.79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C3 | 19,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4 | 36.8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C2 | 26,311.11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3 | 19,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4 | 36.8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6,617.2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6,562.72 | |
差异[注] | G=E-F | 54.51 |
[注]差异系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51万元,公司前期已置换,于2021年2月22日从自有账户转入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1904030919200017160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5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板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 | 43050163630800000269 | 60,559,848.04 |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 | 1904030929200028051 | [注1] |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板塘支行 | 602875295295 | 2,676,620.17 |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 2090000100000291733 | [注2] | |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 | 1904030919200017160 | 2,390,767.13 | [注3] |
合 计 | 65,627,235.34 |
注1: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 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该项目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投入靖西电化,故公司在完成对靖西电化的增资后,该专户余额为0,该专户已于2020年9月销户。
注2: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项目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已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完成置换后该专户余额为0,该专户已于2020年7月销户。注3:该账户用于存放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可使用的募集资金,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投入靖西电化,故该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0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靖西电化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90,615,190.93元。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截至2020年4月20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元) | 本次置换金额(元) |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 | 25,254.97 | 24,917.70 | 278,604,265.59 | 249,177,000.00 |
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 ||||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 7,182.30 | 7,182.30 | 9,566,645.34 | 9,566,645.34 |
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 | 8,300.00 | 8,300.00 | 401,000.00 | 401,000.00 |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 | 12,400.00 | 12,400.00 | 2,043,280.00 | 2,043,280.00 |
合计 | 53,137.27 | 52,800.00 | 290,615,190.93 | 261,187,925.3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455号),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报告期内疫情情况较为复杂,部分募投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了11,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2020年8月使用了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生产线按照最终成品型号确认相关生产成本,未单独核算效益。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与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的发展战略紧密相关,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的无缝对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从而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湘潭电化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湘潭电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湘潭电化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湘潭电化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湘潭电化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891.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11.1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11.1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 否 | 24,917.70 | 24,917.70 | 24,917.70 | 24,917.70 | 100.00 | 2019年02月2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 否 | 7,182.30 | 7,182.30 | 1,148.98 | 1,148.98 | 16.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8,300.00 | 8,300.00 | 40.10 | 40.10 | 0.4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 | 否 | 12,400.00 | 11,491.51 | 204.33 | 204.33 | 1.7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吨高纯硫酸锰项目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2,800.00 | 51,891.51 | 26,311.11 | 26,311.11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52,800.00 | 51,891.51 | 26,311.11 | 26,311.1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鉴于2020年疫情情况较为复杂,以及三元材料电池市场需求低迷,高纯硫酸锰作为其原材料,市场需求不达预期,因此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已以自有资金投入290,615,190.93元。2020年5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55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年7月1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了11,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2020年8月使用了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强 荆大年
保荐机构(盖章):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