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潭电化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情况
湘潭电化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自查,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湘潭电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交流,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内部审计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审阅。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湘潭电化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湘潭电化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状况,有利于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强 荆大年
保荐机构(盖章):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