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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度述职报告

(许萍)

大家好!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19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9年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19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委托出席 (次)投票情况 (反对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许 萍181800

(一)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类型
2019年2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2019年3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4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国动保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域之鸿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国动保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域之鸿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高管薪酬及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同意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019年5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5月31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6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同意
立董事意见。
2019年9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广东海茂27.295%股权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确定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部分担保对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2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主动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经营业绩与激励制度相关事宜,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经营管理、核心人员激励机制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考察和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激励机制、薪酬福利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定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信息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在市场销售、产品研发、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活动;同时就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高管人员作深入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并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组织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各项会议,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总结、审计计划、内审报告及其他材料,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2019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计划财务部、证券发展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18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讨论,根据公司前期与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沟通的情况,结合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2、2019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在年审注册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2019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计划财务部、证券发展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18年度审计报告进行讨论。之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计的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所反映的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8年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4、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年审会计师提供的2018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对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落实,做到勤勉尽责。根据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会计事务所从事201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认真地完成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示肯定。

5、向董事会提交对2019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其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相关议案。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保证

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关注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落实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专业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公司及全体股东服务,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和落实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订和执行,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许萍

电子邮箱:xp7126@126.com

独立董事:许 萍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度述职报告

(鲍金红)

大家好!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19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9年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19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委托出席 (次)投票情况 (反对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鲍金红181800

(一)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类型
2019年2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3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4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国动保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域之鸿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国动保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域之鸿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高管薪酬及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5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5月31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
2019年6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2019年9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广东海茂27.295%股权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确定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部分担保对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2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主动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经营业绩与激励制度相关事宜,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经营管理、核心人员激励机制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考察和听取公司经营管

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激励机制、薪酬福利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定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信息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在市场销售、产品研发、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活动;同时就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高管人员作深入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并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组织召开公司提名委员会各项会议。2019年2月20日,委员会召开2019年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总裁的议案》。2019年4月10日,委员会召开2019年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监高换届的议案》。

2019年8月5日,委员会召开2019年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19年8月20日,委员会召开2019年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19年10月17日,委员会召开2019年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督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2019年12月1日,委员会召开2019年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苏礼荣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关注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落实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我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审议,持续关注监管新规和政策趋势,以及公司的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动向,积极对公司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专业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公司及全体股东服务,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和落实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订和执行,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鲍金红

电子邮箱:594364419@qq.com

独立董事:鲍金红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度述职报告

(张晖明)

大家好!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19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9年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19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委托出席 (次)投票情况 (反对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许 萍111100

(一)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类型
2019年5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5月31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同意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
2019年6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2019年9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广东海茂27.295%股权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确定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部分担保对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2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主动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经营业绩与激励制度相关事宜,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经营管理、核心人员激励机制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考察和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激励机制、薪酬福利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定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信息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在市场销售、产品研发、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活动;同时就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高管人员作深入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并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组织召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会议。2020年1月1日,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度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聆听并点评了公司高管2019年述职报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关注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落实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专业的精神,全心全

意为公司及全体股东服务,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和落实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订和执行,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张晖明电子邮箱:hmzhangfd@163.com

独立董事:张晖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度述职报告

(施 炜)

大家好!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本人任期内公司2019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9年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任期内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19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委托出席 (次)投票情况 (反对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施炜7700

(一)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类型
2019年2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3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项目剩余同意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9年4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国动保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域之鸿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国动保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中域之鸿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高管薪酬及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任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主动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经营业绩与激励制度相关事宜,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经营管理、核心人员激励机制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考察和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激励机制、薪酬福利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定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信息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在市场销售、产品研发、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活动;同时就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高管人员作深入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并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组织召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会议。2019年1月4日,委员会召开了2019年度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聆听并点评了公司高管2018年述职报告。

2019年4月19日,委员会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及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确认了2018年公司高管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及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关注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落实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关注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的最新变化,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内幕交易防控等的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施炜

电子邮箱:shiw002124@163.com

独立董事:施 炜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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