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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6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5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5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梦网追加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梦网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2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鉴于深圳梦网生产经营需要,拟追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为共同担保方,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

1.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为深圳梦网向交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同时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李局春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及担保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上述追加担保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梦网追加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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