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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天马:2018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国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显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显要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业绩预测、未来各项风险等前瞻性陈述方面

的内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 关人士均应对此保 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 异。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1、退市风险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出

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股票于2018年5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如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交所可做出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涉嫌违法违规风险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

书》( 编号:浙证调查字2018118号)。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徐茂栋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8119号)。因公司及徐茂栋先生涉嫌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公司及徐茂栋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因此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 者因涉嫌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将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 次一交易日,公司 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 日内作出是否暂停 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股票被平仓及控股股东变更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于2018年3月1日到期,上述业务的质押标的为公司29,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2%,占喀什星河累计被质押冻结股份总数的82.16%)。由于目前喀什星河尚未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双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如质押标的被关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4、公司存在的其他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8年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4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5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63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天马股份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齐重数控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天马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
博易股份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冬阳散热器厂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天融泽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资管
天马集团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2018年半年度
轴承用于支承转轴或其他旋转零件,引导旋转运动,并承受传递给支架负荷的机械零件,一般指滚动轴承。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天马股票代码00212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天马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TIANMA BEARING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TMB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国民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贾国华杨柳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18 号上地创新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18 号上地创新大厦
电话010-59065226010-59065226
传真010-59065515010-59065515
电子信箱dsh@igalaxyinternet.comdsh@igalaxyinternet.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48,000,966.631,237,071,228.70-3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9,076,292.2035,469,529.51-379.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8,742,710.622,006,322.18-8,012.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60,780,612.43-52,214,164.53-590.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30.030-37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30.030-37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2%0.79%-2.9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575,241,443.949,599,199,969.83-1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624,369,819.024,740,116,526.89-2.44%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9,947,458.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14,830.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306,871.89
减:所得税影响额11,789,660.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7,313,082.19
合计59,666,418.4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轴承及机床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轴承、圆钢、机床、农牧产品等。广泛应用于汽车、铁路、船舶、机床、电机、农用机械和工程机械等多个领域。公司通用轴承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各类主机配套需求,二是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需求。对于各类主机配套需求,由各公司直接销售给电机、机床、变速箱、轿车、货车、农用车、农用机械、冶金机械、港口机械、工程机械、风力发电设备、轧钢机械、矿山机械等大型主机生产商;对于维修市场需求和一些小型客户,则由各地的销售分、子公司满足。

铁路轴承的客户较为集中,主要是铁道总公司下属各铁路局(公司)及各铁路车辆定点生产企业,因此由成都天马直接对外销售。

齐重数控的机床销售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售模式。公司在全国主要省份均设有业务员,负责联系客户,开拓市场。同时,公司根据经销商的信用状况、规模能力和资质等要素对其进行授权经营。此外,公司还专设进出口公司部负责产品出口销售。

2016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后,积极谋求对主营业务的调整,确立“做产业互联网时代大数据驱动的智能商业服务提供商,让商业简单”的企业愿景,明确“以智能商业开放平台AIaaS(ArtificialIntelligenceasaService,人工智能即服务)为核心技术能力,打造智能零售与生活服务、智能金融科技、智能城市与政务、智能制造等核心业务平台,以企业云服务、大数据应用和商业人工智能赋能核心业务应用场景”的智能商业π型战略,通过“星智工程、火星计划、生态赋能”三大战略执行路径,推动公司战略转型。

公司提供的智能商业服务包括企业云服务、大数据应用服务和商业人工智能服务。企业云服务主要是利用SaaS模式(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即服务),为企业提供前台、中台和后台的服务,帮助企业降低获取客户成本、经营成本和IT服务成本,提升销售收入、经营效率和IT支撑能力,企业云服务将围绕企业价值链沉淀大量业务与管理数据。大数据应用服务主要是围绕大数据供应链,为客户提供存储、整理、分析、可视化等标准大数据产品和与特定行业、特定应用场景结合的算法、模型等,帮助客户利用留存在SaaS平台上的数据、其他IT系统数据和外部市场环境等关联数据,以大数据提升客户行业洞察、商机把握、客户捕获、产品优化、效率提升等能力。商业人工智能主要是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即服务平台,整合SaaS平台数据、外部环境数据及企业内部数据,以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帮助企业构建具有自动进化的商业决策模型,实现具有动态全局优化特征的商业决策结果,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生产决策、管理决策和经营决策,逐步实现决策自动化,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不适用
固定资产不适用
无形资产不适用
在建工程比去年同期增加18,301,233.27 元,主要系成都天马新建厂房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轴承制造领域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已形成强大的技术力量,建立了一个以国家认定技术中心为龙头的技术研究发展体系。

公司围绕开发高精度、高附加值、高可靠性、高科技含量的“四高”产品定位要求,不断加大研发力量的投入,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并从轴承钢材料、工装模具开发、滚子制造、套圈制造、热处理、检测等方面,进行了多系列、持续的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技术优势。公司拥有大量的数控自动化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达到数控精密加工要求。公司还先后增加了国际先进的英国泰勒粗糙度轮廓仪、圆度仪器以及国内领先的测振仪等仪器设备,加强了质量检测能力,为轴承产品的高质量提供了保证。

2、机床领域齐重数控为我国机床行业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多次被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评为“数控产值十佳企业”。同时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和车床研究所,并与清华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华中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形成了紧密的科研联合体。齐重数控参与多项国家标准的制定,2013年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予“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在新产品研发方面,齐重数控相继开发了一批国内领先的数控产品。其研发的五米数控重型卧式车床曾荣获机床行业最高奖-“春燕”一等奖;Q1-105数控曲拐专用车床曾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是我国机床行业唯一入围该奖项的企业;DDBⅡ重型深孔转镗床、HT数控重型卧式车床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研发的RG300×150/260L-NC数控轧辊磨床,加工精度达到设计要求,填补了国内空白。

3、产业链整合优势公司目前已经形成“材料、轴承、装备”三大产业之间资源循环利用的完整产业链。优质锻件材料可作为装备业中的高性能轴、轮、导轨用材以及高性能轴承用材;轴承产业为装备业提供高精密专用轴承;装备业为轴承产业提供轴承专用高精密装备;轴承加工产生的余料、废钢可为优质锻件、优特材料作循环利用。公司控股齐重数控以后,延长了产业链,实现轴承行业和机床制造行业共同推动的技术创新模式,实现良性互动,同时也加大了尖端产品的创新力度。

在整合的产业链模式下,轴承加工碎屑、报废品能够被重新利用,用以生产轴承用材料,提高了成材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并有效抵抗了原材料涨价风险。此外,通过掌握机床生产能力和技术,保证了轴承行业的技术装备供应基础,并能够更为准确、严格地设计轴承生产用的各种装备,降低沟通成本。

4、品牌优势公司把品牌战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有计划地实施,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在轴承领域,公司的“TMB”天马牌轴承先后被评为杭州市名牌产品、浙江省名牌产品;“TMB”商标/产品荣获、国家免检、中国驰名商标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荣誉称号。

在机床领域,齐重数控的机床产品凭借着优质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服务口碑,在行业中树立了坚实的品牌地位。“齐一”牌产品多次获得省、市科学进步奖;“齐一”品牌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荣誉称号。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48,000,966.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45%;总资产为8,575,241,443.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7%;净资产为4,835,333,812.8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076,292.2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9.33%。

(一)、公司的报告期内及本报告披露日前发生的主要重大事项1、根据未来整体战略规划和业务转型需要,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收购上海微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上海微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微盟企业有限公司);2017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3.1154%股权的议案》。

上海微盟企业有限公司项目收购程序启动后,协议各方依照约定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磨合,双方在经营理念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经各方友好协商,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经公司审慎研究,从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协议各方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自2017年7月以来,公司启动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公司已向博易智软部分股东合计支付了股权转让款98,332,430.60元。2018年5月,公司收到博易智软部分股东李凯、张忻、张麾君、石中献、唐力、周海荣、苏忠慧、龚依羚、苏慕勤、柴磊、安奇慧、曹述建、支宝宏、张科、伊周琪、戈文奇、陈刚、张强、魏冰梅、上海霆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知》,鉴于公司已长时间逾期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特通知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于近阶段连续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博易智软仲裁案的答辩通知,系博易智软多个股东就其与公司于2017年8月9日签订的《关于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对该案件予以受理。

公司基于合作共赢的原则一直积极与博易智软上述股东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协商,期望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将双方的损失降至最低,实现利益共赢。公司未来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展开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2、2017年12月19日,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自2018年1月3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

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计划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勤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但是,由于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并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从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3、2018年3月5日,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哈尔滨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齐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齐重数控北厂区中《一厂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中的A-04、A-05地块后,将齐齐哈尔齐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0.5亿元的价格按合作协议书约定转让给恒大地产集团哈尔滨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目前,因上述土地需变更为商住用地性质,缴纳土地出让金,因公司融资受限,公司正与恒大集团积极协商,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4、配合转型计划,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人民币13,457.37万元向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5、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收购云纵信息程序启动后,交易各方依照约定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河智能向天津盈盛捷耀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了15,075.00万元的股权对价款,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向北京仁文经贸有限公司支付了7,670.00万元的股权对价款,合计22,745.00万元。但因政策及监管、未取得标的公司股东会同意等原因致使本次收购暂时无法继续履行,现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中止产生的后续事宜进行协商,由该交易的的预付账款22,745.00万元,公司正在积极催讨中。

6、2018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8118号)。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徐茂栋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8119号)。

因公司及徐茂栋先生涉嫌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徐茂栋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目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

7、2018年4月27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10099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如下:(1)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2)对投资基金的合并的相关审计工作;(3)投资款的商业实质;(4)已撤销并收回的投资款的商业实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8、2018年5月至今,公司陆续因合同纠纷、借款借贷等原因引发额多起起诉,公司已对诉讼内容的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

9、公司被立案调查和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的意见后,公司管理层多人辞职或表达了辞职意向。为了保证公司的经营运作有序正常,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建议下,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2018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选举陈国民先生、刘立早先生、张铭先生、岳士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陈国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杜黎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陈晓东先生、俞丹平先生、刘会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聘任陈国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立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岳士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显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贾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2018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关于受暴雨灾害影响被迫临时停产的通知,因近日成都连续大暴雨,导致成都天马厂区被淹,厂区中的存货及设备特别是热处理设备受损严重,成都天马已于2018年7月11日临时全面停产。经与成都天马确认,通过沟通了解,预计成都天马将在1个月内恢复生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成都天马已有70%左右的设备恢复了生产,仍有部分设备处于维修和调试中。

(二)目前公司两大业务情况现状1、传统轴承及机床业务公司原主营业务包括轴承及机床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轴承、圆钢、机床、农牧产品等。广泛应用于汽车、铁路、船舶、机

床、电机、农用机械和工程机械等多个领域。公司通用轴承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各类主机配套需求,二是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需求。对于各类主机配套需求,由各公司直接销售给电机、机床、变速箱、轿车、货车、农用车、农用机械、冶金机械、港口机械、工程机械、风力发电设备、轧钢机械、矿山机械等大型主机生产商;对于维修市场需求和一些小型客户,则由各地的销售分、子公司满足。

铁路轴承的客户较为集中,主要是铁道总公司下属各铁路局(公司)及各铁路车辆定点生产企业,因此由成都天马直接对外销售。齐重数控的机床销售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售模式。公司在全国主要省份均设有业务员,负责联系客户,开拓市场。同时,公司根据经销商的信用状况、规模能力和资质等要素对其进行授权经营。此外,公司还专设进出口公司部负责产品出口销售。

2、智能商业服务公司提供的智能商业服务包括企业云服务、大数据应用服务和商业人工智能服务。企业云服务主要是利用SaaS模式

(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即服务),为企业提供前台、中台和后台的服务,帮助企业降低获取客户成本、经营成本和IT服务成本,提升销售收入、经营效率和IT支撑能力,企业云服务将围绕企业价值链沉淀大量业务与管理数据。大数据应用服务主要是围绕大数据供应链,为客户提供存储、整理、分析、可视化等标准大数据产品和与特定行业、特定应用场景结合的算法、模型等,帮助客户利用留存在SaaS平台上的数据、其他IT系统数据和外部市场环境等关联数据,以大数据提升客户行业洞察、商机把握、客户捕获、产品优化、效率提升等能力。商业人工智能主要是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即服务平台,整合SaaS平台数据、外部环境数据及企业内部数据,以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帮助企业构建具有自动进化的商业决策模型,实现具有动态全局优化特征的商业决策结果,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生产决策、管理决策和经营决策,逐步实现决策自动化,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受资金、政策、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外部并购和对外投资进度未达到预期,在智能商业服务领域的布局受到影响。且公司通过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部分底层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三)未来发展战略1、公司秉承“做产业互联网时代大数据驱动的智能商业服务提供商,让商业更简单”的企业愿景,在保证原有轴承业务

和数控机床业务经营稳定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向“大数据驱动的智能商业服务提供商”转型升级,形成公司新的主营各业务和增长点。

2、在保障公司平稳发展的基础上,逐渐减少对传统业务的投入,稳步剥离传统轴承业务。

3、加快推进人才建设,将驱动传统轴承和数控机床为主的专业人才转换为以智能商业业务为主的人才。公司将通过创新薪酬与激励机制,吸引一批优秀的人工智能专家,培养一批智能商业产品经理,建立人才培养梯队,打造一支执行力强、善于沟通协作、专业能力扎实的优秀队伍。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848,000,966.631,237,071,228.70-31.45%主要因为去年处置了浙江天马,导致本年此项目金额减少
营业成本770,981,269.71977,971,263.88-21.17%
销售费用65,316,232.9748,161,596.2135.62%主要因为成都天马产品
质量问题赔款28218601.52元导致.
管理费用83,414,657.68148,347,879.09-43.77%主要因为去年处置了浙江天马,导致本年此项目金额减少
财务费用111,929,979.7112,538,996.55792.66%因为天马股份借款增加,相应利息费用增加
所得税费用-3,458,621.8518,539,996.23-118.65%本年毛利率减少,费用增加,引起利润减少,所得税费用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780,612.43-52,214,164.53-590.96%2018年1-6月支付东方博裕1亿元;支付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8791万元;支付正泽4000万元往来款;支付仁文经贸7670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402,121.34-166,253,724.41191.07%2018年1-6月收到处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共10.13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76,408.1924,062,508.30-434.86%支付永康冬阳借款4000万元;支付天马诚合利息2092万元,去年同期天马诚合吸收投资11.64亿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9,952,994.12-196,876,573.70-47.28%主要因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出大于流入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848,000,966.63100%1,237,071,228.70100%-31.45%
分行业
机械制造业807,913,079.5995.27%1,177,541,269.1895.19%-31.39%
农牧业8,302,262.100.98%21,714,878.881.76%-61.77%
其他31,785,624.943.75%37,815,080.643.06%-1.85%
分产品
轴承683,827,895.1080.64%1,067,283,875.8086.28%-35.93%
机床124,085,184.4914.63%110,257,393.388.91%12.54%
其他40,087,887.044.73%59,529,959.524.81%-23.70%
分地区
国内624,113,948.9373.60%977,449,461.2379.26%-36.15%
其他国家/地区223,887,017.7026.40%259,621,767.4720.74%-11.71%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机械制造业807,913,079.59749,487,285.707.23%-31.39%-19.30%-19.00%
分产品
轴承683,827,895.10613,723,518.7310.25%-35.93%-21.59%-24.93%
分地区
国内624,113,948.93580,170,033.207.04%-36.15%-22.98%-22.19%
其他国家/地区229,218,255.69199,930,168.9512.78%-11.71%-11.03%-0.8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 不适用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同期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80,223,007.200.94%228,708,787.423.43%-2.49%
应收账款764,596,965.38.92%1,012,042,415.15.17%-6.25%
811
存货1,131,442,476.5913.19%1,496,957,145.9522.43%-9.24%
投资性房地产15,109,908.910.23%-0.23%
长期股权投资19,667,206.470.23%469,312,416.417.03%-6.80%
固定资产820,211,549.339.56%1,954,718,956.3529.30%-19.74%
在建工程50,230,822.460.59%157,363,604.032.36%-1.77%
短期借款80,000,000.000.93%452,000,000.006.77%-5.84%
长期借款101,200,000.001.18%1.18%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因浙商资管诉天马股份等 9 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民初 21 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持有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9.1528%股份(计出资额213.3172万元);冻结公司持有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95.59%股份(计出资额52058.314 万元);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90%股权(计5.4亿元出资额)(详见2018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077号公告)。

2.因德清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5民初38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5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合计618,035.10元(详见2018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096 号公告)。

3.因胡菲诉天马股份等6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2018)粤0304执35862号,轮候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90%股权(计5.4亿元出资额)(详见2018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097号公告)。

4.因冬阳散热器厂诉天马股份等4人典当合同纠纷案,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 0784民初4383号民事裁定,轮候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41,189,667元股权(详见2018 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110号公告)。

5.因朱丹丹诉天马股份民间借贷纠纷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102民初3045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49,660,000 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财产(详见2018 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132号公告)。

6.因恒天融泽诉天马股份合同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民初 82 号民事裁定,轮候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90%股权(计5.4亿元出资额);轮候冻结公司持有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95.59%股份(计出资额 52058.314 万元)(详见2018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135号公告)。

7.因工银瑞信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 01财保70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限额人民币三百九十三万四千零一十一元六角三分)(详见2018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140号公告)。

8.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 0102民初3229号民事裁定,轮候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 35,935,900元股权(详见2018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148 号公告)。

9.另外,公司查询到,2018年7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3执保157号民事裁定,轮候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10800万元股权。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案件诉讼文书,公司将在收到上述案件诉讼文书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后续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10.被冻结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710,000,000.00469,700,000.0051.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新设710,000,000.00100.00%自筹深圳市正泽投资有限公司3+2年股权投资出资完成0.00-6,611,412.702017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合计----710,000,000.0------------0.00-6,611,412.7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6、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

交易对方被出售股权出售日交易价格(万元)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出售对公司的影响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股权出售定价原则是否为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浙江天马电梯有限公司TBG AGRI HOLDINGS PTY LTD2018年02月28日41,155.092,908.36无重大影响-26.83%资产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2017年11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03月31日13,457.375,556.73无重大影响-51.25%资产评估基准日2018年1月3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2018年03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机械制造业54,460万元1,814,460,948.64984,478,774.27131,194,243.24-38,802,357.54-29,422,155.70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子公司机械制造业60,000万元2,044,487,075.641,723,683,963.34704,046,382.4421,686,059.0523,009,068.07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TBG AGRI HOLDINGS PTY LTD出售转让收益29,083,559.52 元
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转让收益55,567,255.52 元
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出售转让收益0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子公司资产权力存在受限情况,具体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决定与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合基金”)。本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拟出资不低于 6.4 亿元人民币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经与当时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并向诚合基金的其他出资方了解,公司对诚合基金不存在控制的情况,因此公司未将上述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诚合基金于2017年5月22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茂栋控制的企业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之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微创之星以人民币 16.61 亿元转让其持有的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9.99%股权(“喀什基石”)给诚合基金。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诚合基金收购喀什基石股权为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对公司 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报告,认为公司实质上拥有主导诚合基金相关活动的权力,通过参与诚合基金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诚合基金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上市公司应将诚合基金纳入合并范围。相应的,诚合基金以现金对价 16.61亿元收购喀什基石99.99%的股份应当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因此,公司从会计准则的角度对上述事项进行关联交易追认,并认定公司对诚合基金形成控制,诚合基金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恒天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与恒天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基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主体拟出资不超过基金规模的 20%(即 4.6 亿元)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 1,000 万元,担任基金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根据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报告,恒天基金已纳入了天马股份 2017 年度合并范围。天马股份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决定出资不超过7.5亿元与深圳市正泽投资有限公司、中核恒通广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泽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141)。3、天马股份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决定出资不超过7.5亿元与深圳市正泽投资有限公司、中核恒通广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泽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公告》(公告编号:

2017-141)根据初步了解,鉴于互联网行业、智能商业服务行业经营环境、融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上述三个基金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后期公司会请专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在减值测试结果或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最近一个定期报告中予以调整。

九、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8年1-9月净利润(万元)-28,800-22,000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741.33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三季度净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主要子公司成都天马效益下滑,盈利减少; 2、公司主要子公司齐重数控经营情况未见好转,仍然保持较大的亏损状态;3、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使得公司的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急剧上涨; 4、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极少部分底层资产存在减值因素。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在过去的经济增长方式中,主要依赖于投资方面的增长来带动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市场需求的提升则更多的依赖于国内政策的引导,以及劳动力成本的相对优势即人口红利。相对而言,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所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

而随着经济结构的持续转型和政策调控重点的变化,未来经济增长方式将发生明显变化,高科技产业以及新兴产业将成为经济的主要拉动引擎,市场需求也将更倾向于质量更高的高附加值产品,这也表明公司所处的行业的市场环境已经明显改变,市场对不同类型的产品需求占比的转变将更加考验管理层的经营方式和理念,也无形中提高了对管理层应变市场变化的要求。对此,公司将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大力研发新产品,进一步提升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各类轴承钢、铸件和相关配件等,目前公司主要原材料国内市场供应充足,且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较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倘若原材料出现价格大幅上涨、供应不足等问题,将会增加公司产品成本,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的风险公司的产品主要定位在替代进口的“高、精、尖”上,虽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但仍很难避免国际行业巨头进入所带来的产品竞争,根据统计,目前轴承行业年均进口替代、外资品牌替代空间近500 亿元,此外,受到相应的规模效应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也难免受到一定的延缓。

4、管理风险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员工的增长速度也不断加快,培养共同价值观、信念、态度和行为准则自然需要较长的时间,这无形中也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和协调能力的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的扩充使得公司的运营成本不断提升,人力成本的不断抬高持续提升公司的费用。未来公司将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的经营管理机制,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使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机制能够更加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5、退市风险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股票于2018年5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如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交所可做出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6、涉嫌违法违规风险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 编号:浙证调查字2018118号)。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徐茂栋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8119号)。

因公司及徐茂栋先生涉嫌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徐茂栋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股票被平仓及控股股东变更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于2018年3月1日到期,上述业务的质押标的为公司29,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2%,占喀什星河累计被质押冻结股份总数的82.16%)。由于目前喀什星河尚未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双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至补充协议》约定,如质押标的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8、公司财务风险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银行借款全部逾期、流动负债远大于流动资产,公司自我偿债能力薄弱。同时外部融资失信严重,贷款银行,债权人等不断通过诉讼手段催收债权。公司过大的资金缺口和高额利息费用负担而存在财务风险。对策措施:(1)公司积极与现有债权人探讨解决方案,分期分批偿还部分债务,缓解生产经营之需及偿还到期公司债务等。(2)同时,积极与现有债权人、金融机构合作,建立良好的关系,争取改善公司融资环境。争取2018年公司资金流不会出现断链。(3)公司将积极盘活现有存量资产。(4)公司将通过积极监控、开源节流、减少其他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现金开支。

9、重大未决诉讼风险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诉讼仲裁案件共18件,诉争标的金额合计约人民币26.54亿元,案件如下:“浙商资管诉天马股份等 9 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德清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胡菲诉天马股份等6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已进入执行阶段)”“云合九鼎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金丰典当诉天马股份等4人典当合同纠纷案”、“冬阳散热器厂诉天马股份等4人典当合同纠纷案”、“工银瑞信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向发军诉天马股份民间借贷纠纷案”、“朱丹丹诉天马股份民间借贷纠纷案”、“前海中瑞基金与天马股份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恒天融泽诉天马股份合同纠纷案”、“卜丽君诉喀什诚合等4人合同纠纷案”、“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孔世海诉天马股份等6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浦和赢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天创鼎鑫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天创保鑫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 。

如上述案件最终裁判结果对公司不利,公司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担保义务、履行回购义务等风险。同时,齐重数控、成都天马等核心资产被冻结,主要资产存在被拍卖的风险。

公司已委托律师应诉,并正在与对方协商处理上述事项,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10、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鉴于公司的现状,伴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相关技术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有效保持和完善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将会影响到核心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也会影响到核心技术团队后备力量的建设,造成人才流失,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商业模式转变风险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积极谋求对主营业务的调整,由传统的轴承、机床制造业向智能商业服务业进行转型升级。

随着公司并购和参与的股权项目的实施,公司如不能有效的管理所投资的企业和项目,不能及时调整和适应商业模式转变,可能面临商业模式转变带来的公司资源整合及规模扩张风险,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管理风险。

12?、资产减值风险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只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子公司成都天马因暴雨全面停产造成部分损失,

未来也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形。后期公司会请专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在减值测试结果或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最近一个定期报告中予以调整。

13、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经初步查明,公司累计违规实际担保约32,000万元,若上述违规担保最终确认,且若上述债权方无法清偿债务,公司将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面临巨额的或有债务风险,由此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1.32%2018年02月23日2018年02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1.24%2018年03月16日2018年03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0.08%2018年04月16日2018年04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2017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30.44%2018年06月29日2018年06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 否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天马股份”)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进行了专项说明,现根据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一、预付款的商业实质公司累计预付深圳东方博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博裕)6.666亿钢材及机器设备采购款及预付北京朔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赢”)1.1亿元投资款,因两笔共计7.766亿元预付款的商业实质审计范围受限,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普华永道无法判断两笔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存在疑似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可能性,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针对普华永道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采取了如下措施:1、全面加强了内控,尤其加强了重要采购、投资的合同管理、审批流程,同时加强了印章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印审批、使用及归档流程。2、公司已于2018年4月18日问询、催告大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徐茂栋董事长答复,确认与东方博裕及朔赢的关联关系及采购合同及预付投资款的合理性。2018年8月24日公司再次向发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茂栋要求确认关联关系及款项收回的可能性。

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书面答复如下:

1、预付采购款——东方博裕6.666亿控股股东是否与东方博裕存在关联方关系,尚在进一步核查确认之中。控股股东及公司目前未能与东方博裕取得实质性联系,初步判定其履行完成合同义务或偿还公司预付款可能性较小,发生实际损失的可能性较大,控股股东表示在上市公司认定发生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以现金、资产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替东方博裕足额偿还公司之预付款6.666亿元。鉴于目前的状况,公司与控股股东达成如下初步意向性意见:

(1)双方尽快成立债权债务工作小组,积极向资金实际使用方催讨相关债权。

(2)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财务、资金、资产、信用等进行梳理,尽快研究并制定债务替偿方案。

(3)公司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增强方案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4)全力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和资金安全,避免中小股东受到损失。

2、预付投资款——朔赢1.1亿元

控股股东是否与朔赢存在关联方关系,尚在进一步核查确认之中。控股股东协助上市公司与朔赢取得实质性的联系,协调双方尽快确定债权债务法律手续,督促朔赢尽快制定偿还1.1 亿元投资款计划,包括以现金、资产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安排独立中介机构调查朔赢还款能力,若综合判定朔赢无实际还款能力,控股股东表示以现金、资产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替朔赢足额偿还上市公司之预付投资款1.1亿元。鉴于目前的状况,公司与控股股东达成如下初步意向性意见:

(1)双方尽快成立债权债务工作小组,积极向朔赢催讨相关债权,确定债权债务法律手续;

(2)对朔赢及其关联方财务、资金、资产、信用等进行梳理,尽快研究并制定投资款偿还方案,包括控股股东替偿方案。

(3)全力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和资金安全,避免中小股东受到损失。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在上述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或消除影响后,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对天马诚合投资基金的合并报表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将子公司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马诚合”)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天马诚合于2017年5月以现金人民币16.61亿元收购了喀什基石99.99%的股份。喀什基石有56家被投资企业,在其以及天马股份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均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收购前,喀什基石由天马股份第一大股东徐茂栋控制。)

由于普华永道未能获取根据投资协议喀什基石有权对其名下51家被投资企业派驻董事而实际未派驻董事的原因及支持性资料,审计范围受限,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替代性程序,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针对普华永道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采取了如下措施:

公司认同实质上拥有主导天马诚合基金相关活动的权力,通过参与诚合基金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诚合基金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公司将诚合基金纳入合并范围。相应的,诚合基金以现金对价16.61亿元收购喀什基石99.99%的股份应当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并于2018年4月28日将上述事项作为关联交易进行追认,认定公司对诚合基金形成控制,诚合基金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公司已成立以副总经理负责的资产管理部门,并与天马诚合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原投资团队形成资产管理小组,共同研究并协商上市公司加强对天马诚合基金、喀什基石以及56家被投资企业(底层资产)的控制与管理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经营管理与印章管理等。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对56家底层资产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同时对56家底层资产原始投资资料收集完善、董事派出、股权比例核准、财务报表等核心资料、企业经营状况、最近一期融资、公允价值状况等进行收集、梳理、核实与安排,相关工作完成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其中重要底层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进行适当的实地访谈。实现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核算重要底层资产的财务管理目标。经营管理目标是契合公司启动战略转型,即发展定位于大数据驱动的智能商业服务提供商,将主营业务逐步调整到以企业云服务、大数据应用和智能商业服务为主体的发展路径上。

综合以上措施,一方面符合公司战略转型的整体目标,一方面也是回报中小股民的重要举措。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在上述措施和目标取得实质性进展后,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浙商资管诉天马股份等 9 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117,380.13该案将于2018年9月13日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5月23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 《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2018-077)【2018-05-23】;2.<关于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 《民事起诉状》的公告>(编号:2018-085)【2018-05-30】;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编号:2018-091)【2018-06-05】。
恒天融泽诉天马股份合同纠纷案96,254.04该案将于2018年9月11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编号:2018-135 )【2018-08-03】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德清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10,000该案已于2018年7月17日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目前尚未作出判决。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5月26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编号:2018-079)【2018-05-26】;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编号:2018-091)【2018-06-05】;3.<关
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编号:2018-096)【2018-06-08】。
胡菲诉天马股份等6人借款合同纠纷案2,500庭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庭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和解协议如下:1.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前向原告胡菲偿还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支付利息人民币128.3万元、律师费人民币80万元、担保费人民币40005元、诉讼费人民币87575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 2.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需向原告胡菲另行支付逾期利息(自2018年5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清偿本金为基数,按2%月标准计算);3.其他被告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履行完毕上述付款义务,双方权利义务就此了结,原告胡菲需在收取全部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上述六被告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胡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 5月21日依法受理。2018年06月0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民事调解书》及《执行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18-097)【2018-06-08】
云合九鼎诉天马股份股173.86该案将于2018年8月15日在北京暂无尚未进入执2018年06月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购博易智软(北京)
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行阶段22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编号:2018-102)【2018-06-22】;2.<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暨仲裁进展公告 >(编号:2018-136 )【2018-08-04】。
金丰典当诉天马股份等4人典当合同纠纷案5,0001.该案已于2018年7月1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已于2018年8月3日作(2018)皖01民初607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2.目前,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2018)皖01民初607号民事判决(一审)如下:一、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支付当金5000万元、实现债权费用10.1万元(5万元+5.1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2月28日起以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至该5000万元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二、原告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对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详见质押物清单)经变卖、拍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6月22日1.<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03)【2018-06-22】;2.<关于收到(2018)皖01民初60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2018-151)【2018-08-23】。
份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冬阳散热器厂诉天马股份等4人典当合同纠纷案5,0001.该案原定于2018年7月20日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另一被告星河集团提起管辖权异议,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1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18)浙0784民初4383号,驳回管辖权异议;2.目前,星河集团已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法院尚未作出管辖权异议的二审裁定。开庭时间尚未确定。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6月30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10)【2018-06-30】
工银瑞信诉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333.4该案原定于2018年8月9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后因仲裁员原因延期,将于2018年9月5日开庭审理。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6月30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暨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编号:2018-111)【2018-06-30】2.<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暨仲裁进展公告 >(编号:2018-134)【2018-08-03】;3.< 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编号:2018-140 )【2018-08-09】;4.<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重新组庭通知》暨仲裁进展公告 >(编号:2018-141 )【2018-08-14】。
前海中瑞基金与天马股份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10,120该案将于2018年9月4日在深圳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仲裁通知书》的公告 >(编号:2018-133)【2018-08-03】;2.<关于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暨仲裁进展公告>(编号:2018-150 )【2018-08-22】。
向发军诉天马股份民间借贷纠纷案2,000该案已于2018年8月8日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目前尚未作出判决。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7月2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31)【2018-07-27】
朱丹丹诉天马股份民间借贷纠纷案4,500该案已于2018年8月14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目前尚未作出判决。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7月2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32)【2018-07-27】
卜丽君诉喀什诚合等4人合同纠纷案1,190.86该案将于2018年9月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1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起诉状》、《法院传票》的公告 >(编号:2018-142 )【2018-08-14】
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人借款合同纠纷案3,0001.该案已于2018年6月25日09:00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全体被告均未出庭应诉。2.2018年7月19日,法院发布送达公告(公告期60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民事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编号:2018-149 )【2018-08-22】
日),预计下一次开庭时间为2018年10月初。
孔世海诉天马股份等6人民间借贷纠纷案2,069.7该案原定于2018年8月1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另一被告星河集团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已受理管辖权异议但尚未作出裁定。目前,开庭时间尚未确定。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47 )【2018-08-22】
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3,593.59该案原定于2018年8月9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另一被告星河集团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已受理管辖权异议但尚未作出裁定。目前,开庭时间尚未确定。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48 )【2018-08-22】
浦和赢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546.98该案开庭时间尚未确定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1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600号仲裁案 《答辩通知》的公告 >(编号:2018-144 )【2018-08-14】
天创鼎鑫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218.01该案开庭时间尚未确定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1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601号仲裁案 《答辩通知》的公告 >(编号:2018-143 )【2018-08-14】
天创保鑫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1,562.79该案开庭时间尚未确定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1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599号仲裁案《答辩通知》的公告 >(编号:2018-143 )【2018-08-14】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媒体质疑事项说明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针对媒体关于"钱满仓"事项报道的《上市系P2P"钱满仓"被股东坑惨 平台还在拆标、关联担保》、《突发:"上市系"平台钱满仓逾期后暴雷》、《上市系互金平台钱满仓"人去楼空"大股东也搬了家》等新闻,公司对所涉的相关情况作出了说明:2017年9月6日,公司与中丝国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学辉签订《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丝国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佛尔斯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丝国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佛尔斯特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5%的股权,交易价款为2,250万元人民币,钱满仓为目标公司运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2018年2月13日,公司与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中丝国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学辉、北京朔赢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北京佛尔斯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由于"目标公司现运营数据、资质状况等综合因素,并结合其当时的行业估值",各方同意对本次交易的价款进行调整,公司以900万元出资对应持有目标公司15%的股权,无需按照先前约定支付后续股权对价款,暨公司对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00万元。2018年3月5日,公司与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佛尔斯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公司已按照原对价将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了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协议的签订均根据公司《合同审查管理办法》、《投后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内部流程并经总经理审批。因交易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故公司未将该关联交易进行披露。2018年7月30日,公司与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出售所投资公司的股权转让款获得的900万元,代为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给公司,以偿还公司因出售北京佛尔斯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5%股权给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的对价款。目前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投资公司的股权正在进行中。综上所述,公司已对北京佛尔斯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900万元的出资义务,且投资仅限于财务投资,未派驻董事、高管,未参与日常经营管理; 2018年3月5日公司已将目标公司股权进行了转让,合同盖章生效,但截止目前,尚未完成股权工商变更。公司从媒体得知相关情况后,立即发函至北京佛尔斯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回复。公司也正与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联系,要求其支付股权转让款,尽快完成工商变更。2018年06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要事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茂栋、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公证债权纠纷案2018年4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徐茂栋公证债权纠纷一案作出裁定如下: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徐茂栋银行存款一亿五千万元、利息(暂计至2018年2月8日为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五百元,按照执行证书确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违约金(暂计至2018年2月8日为三百九十七万五千元,按照执行证书确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查封、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马股份”3175万股票,并对变价款优先受偿;3、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徐茂栋应负担的公证费四十万元、执行费二十一万七千四百元;4、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足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徐茂栋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目前,本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若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3175万股公司股票被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朱丹丹诉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傅淼民间借贷纠纷案各被告因经营需要,上述被告共同与原告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8年8月25日期间,被告共同向原告申请在最高借款额度范围7,000万元内借款,所有被告对合同项下的所借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原告实际出借4,50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90天,自2017年12月19日起计算,款期限届满后,各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目前,朱丹丹已经提起诉讼,并于2018年6月20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各被告于2018年8月14日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进行开庭审理。3、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持有公司股票 35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7%。目前,其持有的上述股份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 356,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7%。4、根据公司的初步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较大的债务未清偿的情况。公司目前未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的债务及诉讼等事项。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天马电梯有限公司子公司采购货物商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36,468.1650.20%70,00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2018年08月07日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子公司采购货物商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964.741.33%2,00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2018年08月07日
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天马电梯有限公司子公司销售货物商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11,584.2616.45%40,00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2018年08月07日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子公司销售货物商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3,021.054.29%5,00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2018年08月07日
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天马轴承集团之公司租赁服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418.60.58%1,00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2018年08月07日
合计----52,456.81--118,000----------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转让价格(万元)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交易损益(万元)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浙江天马电梯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子公司出售股权出售TBG AGRI HOLDINGS PTY LTD公允价值39,917.4441,155.0941,155.09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2,908.362017年11月14日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子公司出售股权出售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允价值11,113.5113,457.3713,457.37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5,556.732018年03月23日
阿尔法电梯(杭州)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子公司出售股权出售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公允价值17.3517.35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0
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出售股权出售北京佛尔斯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5%的股权账面价值90090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0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产生投资收益 8,465.08 万元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子公司分配股利15,00015,000
北京星河世界第一大股东母公司股权转让0900900
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资金周转,代付款项等2,516422,558
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资金周转,代付款项等7,6723,14910,821
北京星河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资金周转,代付款项等70,8909,84380,733
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资金周转,代付款项等12,8001,23414,034
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子公司资金周转,代付款项等3,39275604,148
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天马创投附属公司资金周转,代付款项等995104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4040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3日10,0002017年06月30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齐重数控装备股2017年065,0002017年08月314,000连带责任保主债务履行
份有限公司月23日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4日10,0002017年11月30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5,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8,0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5,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8,00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73%
其中: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0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预计解除方式预计解除金额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方: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20,0004.68%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0,0004.68%待定20,000待定
司)
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方: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6,0001.40%连带责任担保未知6,0001.40%待定6,000待定
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方:李俊男)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公司3,0000.70%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3,0000.70%待定3,000待定
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债权方:徽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3,0000.70%连带责任担保未知3,0000.70%待定3,000待定
合计32,0007.48%----32,0007.48%------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物的名称
成都天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15个废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14个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45mg/L;烟尘≦150mg/L《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化学需氧量≦2.68吨/年;氨氮≦1.62吨/年;二氧化硫≦3.2吨/年化学需氧量≦2.68吨/年;氨氮≦1.62吨/年;二氧化硫≦3.2吨/年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自建有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气通过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行情况正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铁路提速轴承和精密大型静音轴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文号:成环建【2005】复字627号)、精密大型轴承生产技术改造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文号:川环建函【2006】80号)、年产1万套精密风力发电机轴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文号:川环建函【2008】405号)、轴承大型环类锻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文号:成环建评【2011】238号)、轨道交通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文号:成环建评【2011】475号)、轴承大于30吨重载铁路货车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文号:成环建评【2012】292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环保局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污染物进行监测。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公司报告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天马股份未入账借款、违规担保的专项说明

经过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涉及上市公司未披露的构成重大影响的对外担保、借款及相关诉讼,做以下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未入账借款事项(一)未入账借款总表

根据喀什星河发来的借款融资的相关资料,经公司初步统计,公司未入账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收款方首笔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元)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10-30100,000,000.00
2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9-2770,000,000.00
3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9-150,000,000.00
4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徐茂栋、 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傅淼朱丹丹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9-2945,000,000.00
5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建肃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12-1535,000,000.00
6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菲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8-2-625,000,000.00
7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2017-9-825,000,000.00
8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发军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12-120,000,000.00
9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 徐茂栋孔世海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10-2320,000,000.00
10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蒋敏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11-1420,000,000.00
合 计410,000,000.00

1、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1亿2017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金融”)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德清金融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18%,2017年10月30日,本公司关联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德清金融汇入的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1亿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德清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1亿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已冻结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个银行账户合计618,035.10元人民币,冻结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356,000,000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编号:2018-07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编号:2018-09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编号:2018-096)。

2、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7000万元2017年9月27日,本公司与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小贷”)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祥云小贷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0天,借款利率为日息0.2%,2017年9月27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祥云小贷汇入的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7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

3、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2017年9月1日,本公司与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典当”)签订《典当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金丰典当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80日,借款利率为年华固定利率18%,2017年9月1日,本公司关联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金丰典当汇入的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5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5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03)、<关于收到(2018)皖01 民初60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2018-151)。

4、朱丹丹借款4500万元2017年8月25日,本公司与朱丹丹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朱丹丹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2017年9月29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朱丹丹汇入的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45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朱丹丹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45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冻结天马股份银行存款人民币 49,660,000 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财产。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32)。

5、孔建肃借款3500万2017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孔建肃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孔建肃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2017年12月15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孔建肃汇入的借款5000万元,最终剩余应还款额35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

孔建肃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35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48)。

6、胡菲借款2500万2018年2月5日,本公司与胡菲签订《借款暨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胡菲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7天,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2018年2月6日,本公司关联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胡菲汇入的借款25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胡菲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25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已轮候冻结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54000万人民币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民事调解书》及《执行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18-097)。

7、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

2017年9月7日,本公司与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能”)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前海汇能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2017年9月8日,本公司关联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前海汇能汇入的借款25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未提起诉讼。

8、向发军借款2000万元本公司向向发军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出具《借款借据》,2017年12月1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向发军汇入的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向发军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2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31)。

9、孔世海借款2000万元 本公司与孔世海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孔世海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2017年10月23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孔世海汇入的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孔世海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2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47)。

10、蒋敏借款2000万元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与蒋敏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蒋敏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55天,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蒋敏汇入的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蒋敏暂未提起诉讼。

(二)未入账借款情况特别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财务未收到过上述合计为4.1亿元的借款。

2、我们通过审阅喀什星河提供的详细自查材料包括内部决策文件发现,公司向多方债权人进行合计为4.1亿元借款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其发生时公司信披部门并不知情,公司管理层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审议过上述借款的相关事项。

3、截至公告日,公司并未收到过上述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原件,相关情况均由向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了解得知。后续公司将就上述借款事项详细信息向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进一步核实,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本着为公司负责、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对上述借款事项进行补充披露。目的仅是基于保障中小股民知情权,并不表示公司对借款事项本身的合规性、合法性及其行为进行认可或追认,仅仅是上述借款事项的客观情况之披露。

5、公司将采取如聘请律师等方式向资金的实际使用方进行追讨等手段维护公司及中小股民权益。对上述借款事项的最终认定将以法院的生效判决、证监局调查结果或公司与相关方达成的一致共识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6、控股股东表示:将尽力清偿上述未入账借款,并尽快确认每笔借款已经清偿的情况,以减轻上市公司的担保义务;若上述未入账借款,最终由上市公司实际清偿,控股股东公司将以现金、资产等方式足额偿还有关借款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将以自身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资金、资产来偿还上述未入账借款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实际损失。

(三)应对措施1、全面加强内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要全面加强内控,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已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要求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在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重点关注其及时性。法务部还应加强印章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印审批、使用及归档流程。

2、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上述借款事项未经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董事会、管理层认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合

法权益,公司将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就上述借款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以法律赋予的手段应对上述借款事项可能引发的诉讼、仲裁等情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3、立即问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已于2018年8月24日函告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要求提供上述借款事项的完整原始资料,尽快核实各项借款事项对应的借款资金的实际使用方,以及后续妥善解决方案。

4、初步得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书面回复目前,经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关联方初步确认,控股股东喀什星河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助公司向资金实际使用方进行追偿,积极敦促资金实际使用方尽快提出并落实归还上述借款的解决方案。资金实际使用方通过包括且不限于出售资产等方式,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和资金安全,避免中小股东受到损失。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该事项取得进展或消除影响后,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如债权人要求清偿上述借款及利息,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目前尚未可知,我司也将尽快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借款出具相关意见。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以公司的定期报告为准。

第二部分 违规担保事项

(一)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概述根据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相关经办人员的情况说明及函件,在公司未履行相关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根据初步统计,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3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出借人借款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类型担保期违规担保金额违规担保 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0,00020,0004.68%
2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连带责任担保未知6,0006,0001.40%
3李俊男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3,0003,0000.70%
4徽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3,0003,0000.70%
合计----32,00032,0007.48%

1、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保2亿元2018年1月22日,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集团”)与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房地产”)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星河集团向佳隆房地产借款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

限为90日,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24%,2018年1月24日,星河集团收到佳隆房地产汇入的2亿元人民币,该项借款目前已逾期。作为担保方,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与佳隆房地产签订《保证合同》,对该笔短期借款人民币2亿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2、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元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乐淘”)与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西投资”)签订《借款协议》,未收到该协议正本及复印件,仅有各方签署页。2018年9月25日食乐淘收到方西投资汇入的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担保方对该笔短期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3、李俊男担保3000万元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鸷资产”)与李俊男签订《借款及保证协议》,协议约定睿鸷资产向李俊男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6.5%。作为担保方,公司与李俊男签订《担保合同》,对该笔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4、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2017年9月4日,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乐无限”)与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弘商业”)签订《借款及保证协议》,协议约定怡乐无限向微弘商业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12%,2017年9月13日,怡乐无限收到微弘商业汇入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3000万元人民币,该项借款目前已逾期。作为担保方,公司于2017年9月4日与微弘商业签订《借款及保证协议》,对该笔短期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微弘商业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3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民事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编号:2018-149)。

(二)违规对外担保相关情况特别说明1、我们通过审阅喀什星河提供的详细自查材料包括内部决策文件发现,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上述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其发生时公司信披部门并不知情,公司管理层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审议过上述对外担保的相关事项。

2、截至公告日,公司并未收到过上述违规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原件,仅取得了上述担保合同的复印件,相关情况均由向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了解得知。后续公司将就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向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进一步核实,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本着为公司负责、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进行补充披露,目的仅是基于保障中小股民知情权,并不表示公司对担保事项本身的合规性、合法性及其行为进行认可或追认,仅仅是新管理层、新董事会在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目前阶段所能掌握信息情况的披露。

4、公司将采取如聘请律师等方式向资金的实际使用方进行追讨等手段维护公司及中小股民权益。对上述担保事项的最终认定将以法院的生效判决、证监局调查结果或公司与相关方达成的一致共识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5、控股股东表示:将尽力清偿上述所列借款,并尽快确认每笔借款已经清偿的情况,以减轻上市公司的担保义务;若上述违规担保的借款,因担保原因最终由上市公司实际清偿,控股股东公司将以现金、资产等方式足额偿还有关借款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将以自身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资金、资产来偿还上述未违规担保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实际损失。

(三)应对措施1、全面加强内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要全面加强内控,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已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要求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在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重点关注其及时性。法务部还应加强印章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印审批、使用及归档流程。

2、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未经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董事会、管理层认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就上述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以法律赋予的手段应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可能引发的诉讼、仲裁等情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3、立即问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已于2018年8月24日函告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要求提供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完整原始资料,尽快核实各项违规担保事项对应的借款资金的实际使用方,以及后续妥善解决方案。

4、取得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书面回复目前,经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关联方初步确认,控股股东喀什星河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助公司向资金实际使用方进行追偿,积极敦促资金实际使用方尽快提出并落实归还上述借款的解决方案。资金实际使用方通过包括且不限于出售资产等方式,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和资金安全,避免中小股东受到损失。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该事项取得进展或消除影响后,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若上述债权方无法清偿债务,公司将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目前尚未可知,具体以公司的定期报告为准。

综上所述,针对上述未计债务,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向资金实际使用方积极追偿,积极敦促资金实际使用方尽快提出并落实归还上述借款的解决方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正与各方积极协商,并采用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公司印章管理的使用流程,坚决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出现。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1、子公司报告期发生的重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概述”2、公司子公司资产权力存在受限情况,具体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749,3500.32%03,749,3500.32%
3、其他内资持股3,749,3500.32%03,749,3500.32%
境内自然人持股3,749,3500.32%03,749,3500.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184,250,65099.68%01,184,250,65099.68%
1、人民币普通股1,184,250,65099.68%01,184,250,65099.68%
三、股份总数1,188,000,000100.00%01,188,000,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不适用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1,52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97%356,000,0000356,000,000质押356,000,000
冻结356,000,000
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49%148,413,0610148,413,061质押126,040,000
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62%54,843,552054,843,552
沈高伟境内自然人2.91%34,529,500034,529,500质押34,400,000
马伟良境内自然人1.96%23,254,000023,254,000质押16,4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1%20,274,700020,274,700
吕志炎境内自然人1.63%19,387,451019,387,451
马全法境内自然人1.16%13,792,717013,792,717
陈建冬境内自然人1.11%13,237,281013,237,28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1%12,031,428012,031,42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是马全法先生的弟弟,是沈高伟先生、陈建冬先生的姑父。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5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56,000,000
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8,413,061人民币普通股148,413,061
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4,843,552人民币普通股54,843,552
沈高伟34,529,500人民币普通股34,529,500
马伟良23,254,000人民币普通股23,254,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74,700人民币普通股20,274,700
吕志炎19,387,451人民币普通股19,387,451
马全法13,792,717人民币普通股13,792,717
陈建冬13,237,281人民币普通股13,237,28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2,031,428人民币普通股12,031,428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是马全法先生的弟弟,是沈高伟先生、陈建冬先生的姑父。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周方强董事离任2018年04月16日个人原因
徐茂栋董事被选举2018年04月16日
王义艳监事离任2018年04月16日个人原因
郭松波监事被选举2018年04月16日
陈丹红独立董事离任2018年04月16日个人原因
张云龙独立董事离任2018年04月16日个人原因
赵华独立董事被选举2018年04月16日
陈长振独立董事被选举2018年04月16日
傅淼先生董事长离任2018年04月16日工作调动
傅淼先生副董事长被选举2018年04月16日
徐茂栋董事长被选举2018年04月16日
王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解聘2018年04月27日个人原因
徐茂栋代行董事会秘书聘任2018年04月27日
陶振武代行财务总监职务解聘2018年04月27日个人原因
徐茂栋代行财务总监职务聘任2018年04月27日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0,223,007.201,018,211,799.6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5,167,528.00188,222,300.95
应收账款764,596,965.38765,700,619.72
预付款项969,453,070.61722,323,682.0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50,000,000.0015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804,625,421.341,258,597,653.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131,442,476.591,048,400,307.32
持有待售的资产403,962,859.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7,779,607.7841,713,533.45
流动资产合计3,973,288,076.905,597,132,756.4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269,405,955.171,580,943,455.17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9,667,206.4719,667,206.4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20,211,549.33919,957,635.00
在建工程50,230,822.4631,929,589.1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136,752.1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37,153,014.28156,073,732.04
开发支出
商誉14,985,844.8014,985,844.8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45,245.4622,172,773.27
其他非流动资产1,266,716,976.931,256,336,977.40
非流动资产合计4,601,953,367.044,002,067,213.34
资产总计8,575,241,443.949,599,199,969.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0,000,000.008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2,588,968.00167,113,119.53
应付账款480,658,785.17431,062,772.78
预收款项201,451,555.66194,690,188.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132,787,891.51130,454,003.46
应交税费7,045,646.09104,358,603.17
应付利息82,809,002.8230,804,908.9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75,827,403.60230,144,073.8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的负债4,252,212.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94,900,000.001,024,7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488,069,252.852,397,579,882.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1,200,000.00101,2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4,508,853.074,508,853.0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1,160,000.001,16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81,529,525.2181,329,525.2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2,063,440,000.002,063,44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251,838,378.282,251,638,378.28
负债合计3,739,907,631.134,649,218,260.92
所有者权益:
股本1,188,000,000.001,18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28,831,807.501,028,831,807.5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44,592,017.33161,262,433.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17,249,295.91417,249,295.9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845,696,698.281,944,772,990.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624,369,819.024,740,116,526.89
少数股东权益210,963,993.79209,865,182.02
所有者权益合计4,835,333,812.814,949,981,708.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575,241,443.949,599,199,969.83

法定代表人:陈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显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显要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19,094.421,345,032.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9,158,451.849,973,351.28
预付款项566,600,000.00566,600,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50,000,000.0015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419,033,989.89884,474,881.12
存货113,707,726.66113,707,726.66
持有待售的资产394,320,479.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77,246.44530,738.25
流动资产合计1,261,096,509.252,120,952,208.8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00,000.0022,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894,734,532.302,785,234,532.3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77,227.37198,821.0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905,658,725.89806,032,430.60
非流动资产合计3,805,570,485.563,613,965,783.97
资产总计5,066,666,994.815,734,917,992.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1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000,000.00
应付账款5,272,309.445,893,474.64
预收款项644,548.08603,049.92
应付职工薪酬659,887.42702,443.42
应交税费90,156,511.80
应付利息25,097,400.728,895,829.5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321,230,960.43187,830,250.00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94,700,000.00294,7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652,605,106.091,298,781,559.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1,200,000.00101,2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1,200,000.00101,200,000.00
负债合计753,805,106.091,399,981,559.33
所有者权益:
股本1,188,000,000.001,18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12,836,564.781,012,836,564.7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17,249,295.92417,249,295.92
未分配利润1,694,776,028.021,716,850,572.79
所有者权益合计4,312,861,888.724,334,936,433.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066,666,994.815,734,917,992.8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848,000,966.631,237,071,228.70
其中:营业收入848,000,966.631,237,071,228.7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044,861,553.431,214,532,942.06
其中:营业成本770,981,269.71977,971,263.8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9,275,715.5915,917,918.78
销售费用65,316,232.9748,161,596.21
管理费用83,414,657.68148,347,879.09
财务费用111,929,979.7112,538,996.55
资产减值损失3,943,697.7711,595,287.5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4,599,078.86-506,822.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03,702.936,656,294.75
其他收益1,514,830.8429,540,431.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8,742,974.1758,228,189.54
加:营业外收入8,067,126.041,591,063.50
减:营业外支出760,254.152,847,683.8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1,436,102.2856,971,569.16
减:所得税费用-3,458,621.8518,539,996.2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7,977,480.4338,431,572.9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176,176,768.3550,348,770.55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8,199,287.92-11,917,197.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076,292.2035,469,529.51
少数股东损益1,098,811.772,962,043.4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6,670,415.6714,854,174.2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6,670,415.6714,854,174.21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670,415.6714,854,174.21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6,670,415.6714,854,174.2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14,647,896.1053,285,747.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15,746,707.8750,323,703.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98,811.772,962,043.4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830.030
(二)稀释每股收益-0.0830.03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显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显要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0.0028,286,883.63
减:营业成本0.0028,884,916.78
税金及附加179.30323,887.07
销售费用718,869.41
管理费用6,425,137.517,236,897.92
财务费用34,792,675.974,915,911.99
资产减值损失-22,698,110.1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903,901.52162,014,386.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314,091.26170,918,896.79
加:营业外收入24,509,406.00
减:营业外支出4,890.67788,459.1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318,981.93194,639,843.62
减:所得税费用-2,244,437.164,987,205.0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074,544.77189,652,638.6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2,074,544.77189,652,638.6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190.160
(二)稀释每股收益-0.0190.160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97,965,840.15392,381,559.6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5,497,481.89892,816.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5,669,862.53152,704,999.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9,133,184.57545,979,375.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83,098,587.87103,843,059.7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3,927,721.08176,094,406.66
支付的各项税费121,143,530.1673,916,673.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1,743,957.89244,339,400.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59,913,797.00598,193,54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780,612.43-52,214,164.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6,734,258.98953,523.5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013,006,097.91362,679,108.8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74,140,356.89363,632,632.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8,510,346.5558,351,820.91
投资支付的现金729,812,500.00471,534,535.88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4,415,389.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2,738,235.55529,886,356.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402,121.34-166,253,724.4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9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10,528,599.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0,528,599.1789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50,974,161.80856,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122,877.129,937,491.7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968.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1,105,007.36865,937,491.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76,408.1924,062,508.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905.16-2,471,193.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9,952,994.12-196,876,573.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4,486,693.82373,553,025.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533,699.70176,676,451.65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8,079,152.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9,138,041.44849,770,583.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9,138,041.44987,849,735.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710,107.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713,315.75
支付的各项税费87,912,024.601,441,752.5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7,043,513.49611,912,041.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4,955,538.09634,777,217.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17,496.65353,072,518.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44,766.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43,287,386.2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939,557,2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39,557,200.00243,732,153.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8,679.52
投资支付的现金116,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642,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6,200,000.00642,338,679.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3,357,200.00-398,606,526.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4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50,000,000.0053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365,641.474,181,989.8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67,365,641.47543,181,989.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7,365,641.4796,818,010.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4,061.8851,284,001.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45,032.5423,744,225.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19,094.4275,028,227.04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188,000,000.001,028,831,807.50161,262,433.00417,249,295.911,944,772,990.48209,865,182.024,949,981,708.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88,000,000.001,028,831,807.50161,262,433.00417,249,295.911,944,772,990.48209,865,182.024,949,981,708.9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6,670,415.67-99,076,292.201,098,811.77-114,647,896.10
(一)综合收益总额-16,670,415.67-99,076,292.201,098,811.77-114,647,896.1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88,000,000.001,028,831,807.50144,592,017.33417,249,295.911,845,696,698.28210,963,993.794,835,333,812.81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188,000,000.001,028,831,807.5010,988,950.00322,508,402.911,911,739,439.89217,139,307.704,679,207,908.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88,000,000.001,028,831,807.5010,988,950.00322,508,402.911,911,739,439.89217,139,307.704,679,207,908.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0,273,483.0094,740,893.0033,033,550.59-7,274,125.68270,773,800.91
(一)综合收益总额150,273,483.00127,774,443.594,093,799.00282,141,725.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76,113.321,076,113.3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910,000.32910,000.3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66,113.00166,113.00
(三)利润分配94,740,893.00-94,740,893.00
1.提取盈余公积94,740,893.00-94,740,893.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2,444,038.00-12,444,038.00
四、本期期末余额1,188,000,000.001,028,831,807.50161,262,433.00417,249,295.911,944,772,990.48209,865,182.024,949,981,708.91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188,000,000.001,012,836,565.00417,249,296.001,716,850,572.494,334,936,433.4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88,000,000.001,012,836,565.00417,249,296.001,716,850,572.494,334,936,433.4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2,074,544.77-22,074,544.77
(一)综合收益总额-22,074,544.77-22,074,544.7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88,000,000.001,012,836,565.00417,249,296.001,694,776,027.724,312,861,888.72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188,000,000.001,012,836,565.00322,508,403.001,179,985,512.003,703,330,48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88,000,000.001,012,836,565.00322,508,403.001,179,985,512.003,703,330,48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4,740,893.00536,865,060.49631,605,953.49
(一)综合收益总额631,605,953.49631,605,953.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94,740,893.00-94,740,893.00
1.提取盈余公积94,740,893.00-94,740,893.0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88,000,000.001,012,836,565.00417,249,296.001,716,850,572.494,334,936,433.49

三、公司基本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滚动轴承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创投”) 以及沈高伟、马伟良、沈有高、吴惠仙、马全法、陈建冬、罗观华、施议场等8位自然人于2002年11月18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本公司于2007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天马创投于2016年10月11日与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签署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天马创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6,000,000股股份(对应股份比例约29.9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喀什星河。证券过户登记于2016年12月2日完成,变更后,天马创投仍持有本公司148,413,061股股份(对应股份比例约12.49%)。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18,800万元,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原主要经营轴承、数控机床及配件、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业务。于2016年12月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后,本集团对原主营业务进行逐渐剥离,并谋求向企业云服务、 大数据应用和商业人工智能方向战略转型。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五,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主要有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TBG AGRI HOLDINGS PTY LTD。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持续经营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8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上半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TBG AGRI HOLDINGSPTY LTD的记账本位为澳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2、外币报表的折算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2)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3)金融资产的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集团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本集团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4)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及借款等。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款项(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年以上100.00%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1、分类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含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1. 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2. 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3. 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4. 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

14、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1、投资成本确定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有证据表明将自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改用于出租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在有证据表明将原本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房屋及建筑物改为自用,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转换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设备。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年5%1.90%至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9.5%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年5%19%
办公家具年限平均法5年5%19%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1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8、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9、生物资产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本集团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对其拥有或者控制;(2)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3)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生物性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外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饲养犊牛及育成牛的饲养成本及其他相关成本(如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费用及公共费用)。1、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生物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种牛12年-8.33%

2、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确定依据生物学人工养殖种牛寿命约15-20年,一般牛到3岁起满足繁殖生育条件成为种牛。因此,本集团对种牛估计的使用寿命为12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0、油气资产21、无形资产(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以成本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2、土地租约土地租约按租约签订时实际支付金额入账,并按租赁约定期限45年平均摊销。3、软件计算机软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并按预计使用年限5-10年平均摊销。4、无形资产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的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5、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6、无形资产减值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

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4、职工薪酬(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内退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25、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示为流动负债。

26、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对发行的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销售商品本集团生产轴承、机床等产品并销售予各地客户。本集团将轴承、机床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客户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本集团对外提供修理劳务、技术服务及软件维护服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29、政府补助(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31、租赁(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本集团已与其他方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售协议且已取得相关批准,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一)该组成部

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二)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三)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利润表中列示的终止经营净利润包括其经营损益和处置损益。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销售货物按16%的税率计缴: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轴承退税率为15%,机床退税率为16%
消费税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10%(子公司TBGAGRI HOLDINGS PTY LTD注册地为澳大利亚,根据澳大利亚的税法规定对所有的交易(商品和服务)征收消费税,其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5%及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0%,15%、25%及30%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5%及7%
教育费附加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2%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余值;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1.2%、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成都天马")15%
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齐重数控")15%
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耀灼")0%
TBG AGRI HOLDINGS PTY LTD30%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

2、税收优惠

1、2017年,本公司的子公司浙江天马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533001439),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18年1-6月浙江天马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2011年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司,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成都天马符合上述规定,于2018年1-6月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本公司的子公司齐重数控符合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2018年1-6月齐重数控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第一条的规定,喀什耀灼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2016版》财税[2016]85号第二十五项第4条创业投资,享受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得税减免。因此,2018年1-6月喀什耀灼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0%。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80,170.73406,778.30
银行存款44,253,528.97978,375,410.37
其他货币资金35,689,307.5039,429,611.00
合计80,223,007.201,018,211,799.6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0.00

其他说明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有6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银行存款中被冻结总金额621,338.15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5,818,968.00156,889,465.48
商业承兑票据19,348,560.0031,332,835.47
合计45,167,528.00188,222,300.95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6,088,968.00
合计16,088,968.00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66,353,937.85
商业承兑票据40,001,740.30
合计106,355,678.15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5、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66,280,026.29100.00%301,683,060.9128.29%764,596,965.381,077,792,757.45100.00%312,092,137.7328.96%765,700,619.72
合计1,066,280,026.29100.00%301,683,060.9128.29%764,596,965.381,077,792,757.45100.00%312,092,137.7328.96%765,700,619.7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654,873,582.7532,743,679.145.00%
1至2年105,046,280.2610,504,628.0310.00%
2至3年68,464,870.7620,539,461.2230.00%
3年以上237,895,292.52237,895,292.52100.00%
合计1,066,280,026.29301,683,060.9128.2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4,751,539.48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于2018年0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303,038,753.06元,坏账准备金额9,049,972.49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比例28.15%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967,920,192.2099.84%720,312,783.0099.72%
1至2年346,700.000.04%840,382.000.12%
2至3年259,580.570.03%316,843.000.04%
3年以上926,597.840.10%853,674.080.12%
合计969,453,070.61--722,323,682.08--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于2018年0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如下: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895,170,954.56元,占预

付账款总额比例92.34%。其他说明:

公司司预付深圳东方博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博裕)6.666亿钢材及机器设备采购款的商业实质因审计范围受限,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普华永道在2017年报审计时无法判断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存在关联方疑似占用资金的可能性。公司目前未能与东方博裕取得实质性联系的情况下,发函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回复如下:由于控股股东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管理层变化较大,目前仍未能确定与东方博裕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目前未能与东方博裕取得实质性联系,初步判定其履行完成合同义务或偿还上市公司预付款可能性较小,发生实际损失的可能性较大,控股股东表示在上市公司认定发生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以现金、资产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替东方博裕足额偿还上市公司之预付款6.666亿元。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收购云纵信息程序启动后,交易各方依照约定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河智能向天津盈盛捷耀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了15,075.00万元的股权对价款,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向北京仁文经贸有限公司支付了7,670.00万元的股权对价款,合计22,745.00万元。但因政策及监管、未取得标的公司股东会同意等原因致使本次收购暂时无法继续履行,现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终止产生的后续事宜进行协商,由该交易的的预付账款22,745.00万元,公司正在积极催讨中。

7、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8、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关联方股利150,000,000.00150,000,000.00
合计150,000,000.00150,000,000.00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其他说明:

浙江天马股东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决议,以2017年8月31 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基础向本公司分配现金股利150,000,000元,该应收股利已被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司法保全措施予以冻结。

9、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依据类别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41,340,000.0060.28%107,134,000.0019.79%434,206,000.00591,340,000.0043.07%107,134,000.0018.12%484,206,0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92,800,127.9142.05%22,380,706.575.70%370,419,421.34781,611,744.7656.93%7,220,091.000.92%774,391,653.76
合计934,140,127.91100.00%129,514,706.5713.86%804,625,421.341,372,951,744.76100.00%114,354,091.008.33%1,258,597,653.7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土储中心")541,340,000.00107,134,000.0019.79%于2017年12月31日,应收齐齐哈尔市土地收储中心土地收储款591,340,000元,2014年4月齐重数控与政府签订了A04、05地块协议,目前收储工作已完成。A04地块补偿金35,134万元、A05地块补偿金45,000万元,截止2017年共收到政府补偿款21,000万元,应收补偿款余额59,134万元。按照公司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会计政策,账龄2-3年的应收款项应按30%计提坏账,3年以上应收款项100%计提坏账,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10,713.4万元。于2018年3月5日,
齐重数控装备有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哈尔滨有限公司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项目合作协议书》,土地转让价款为105,000万元。
合计541,340,000.00107,134,000.0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86,302,324.5319,315,116.835.00%
1至2年841,242.6784,124.2710.00%
2至3年355,161,564.6336,280,469.3930.00%
3年以上191,834,996.0873,834,996.08100.00%
合计934,140,127.91129,514,706.572.0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160,615.5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土地收储款541,340,000.00591,340,000.00
股权转让款9,000,000.00528,006,300.00
应收投资款122,395,457.99122,395,458.00
应收暂付款210,000,000.00110,000,000.00
押金保证金8,569,334.008,569,334.00
设备转让款3,714,899.174,346,109.00
其他39,120,436.758,294,543.76
合计934,140,127.911,372,951,744.76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土地收储中心第三方541,340,000.002年以上60.28%107,134,000.00
游凤椿第三方30,000,000.001年以内3.34%
北京朔赢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110,000,000.001年以内12.25%
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第三方30,000,000.001年以内3.34%
孙涛勇第三方25,000,000.001年以内2.78%
合计--736,340,000.00--82.00%107,134,000.0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公司预付北京朔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赢”)1.1亿元投资款因其商业实质审计范围受限,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普华永道2017年报审计时无法判断该笔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存在关联方疑似占用资金的可能性,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目前未能与朔赢债权债务未取得实质性确认的情况下,发函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回复如下:

由于控股股东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管理层变化较大,目前仍未能确定与朔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协助上市公司与朔赢取得实质性的联系,协调双方尽快确定债权债务法律手续,督促朔赢尽快制定偿还1.1亿元投资款计划,包括以现金、资产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安排独立中介机构调查朔赢还款能力,若综合判定朔赢无实际还款能力,控股股东表示以现金、资产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替朔赢足额偿还上市公司之预付投资款1.1亿元。

10、存货(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67,512,985.685,769,258.00161,743,727.68192,845,793.005,769,258.00187,076,535.00
在产品269,284,267.3125,347,241.00243,937,026.31306,162,215.0025,347,241.00280,814,974.00
库存商品869,364,295.60143,602,573.00725,761,722.60720,905,967.00143,602,573.00577,303,394.00
周转材料3,205,404.323,205,404.32
合计1,306,161,548.59174,719,072.001,131,442,476.591,223,119,379.32174,719,072.001,048,400,307.32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是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5,769,258.005,769,258.00
在产品25,347,241.0025,347,241.00
库存商品143,602,573.00143,602,573.00
合计174,719,072.00174,719,072.00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金额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27,779,607.7841,713,533.45
合计27,779,607.7841,713,533.45

其他说明: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2,269,405,955.172,269,405,955.171,580,943,455.171,580,943,455.17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2,268,405,955.172,268,405,955.171,579,943,455.171,579,943,455.17
按成本计量的1,000,000.001,000,000.001,000,000.001,000,000.00
合计2,269,405,955.172,269,405,955.171,580,943,455.171,580,943,455.17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2,162,308,472.172,162,308,472.17
公允价值2,268,405,955.172,268,405,955.1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141,597,483.00141,597,483.00
已计提减值金额-35,500,000.00-35,500,000.00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0.51%
合计1,000,000.001,000,000.00--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合计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35,500,000.0035,500,000.00
期末已计提减值余额35,500,000.0035,500,000.00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项目投资成本期末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持续下跌时间(个月)已计提减值金额未计提减值原因

其他说明

1.本公司之子公司喀什耀灼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马诚合”)。天马诚合于 2017 年 5 月以 1,660,967,043 元现金收购了喀什基石 99.99%的股份。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家被投项目2017年度已计提7家被投项目总金额为355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根据初步了解,鉴于互联网行业、智能商业服务行业经营环境、融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后期公司聘请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在减值测试结果或评估报

告出具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最近一个定期报告中予以调整。2.2018年3月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对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泽基金")实际出资7.1亿元。正泽基金2018年3月实际出资7.329亿元收购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星河空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品牌、行业影响力因其2018年5月份大量到期债务未偿付的影响,导致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北京星河空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创业空间品牌受到较大影响,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和服务协议目前履行难度较大,致使其经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正在梳理其业务体系并研究注入其他外部合作资源。

15、持有至到期投资(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 元

债券项目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嘉兴玻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玻尔”)15,002,740.0015,002,740.00
小计15,002,740.0015,002,740.00
二、联营企业
北京糖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664,466.004,664,466.00
小计4,664,466.004,664,466.00
合计19,667,206.0019,667,206.00

其他说明于2017年喀什耀灼与普通合伙人嘉兴普朗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嘉兴玻尔,认缴出资额为55,000,000元,实缴出资15,000,000元。喀什耀灼为有限合伙人,享有嘉兴玻尔收益分配比例为80%。嘉兴普朗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00元,享有收益分配比例为20%。嘉兴玻尔对企业事项进行决议表决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因此喀什耀灼实际控制权为50%,从而本集团将嘉兴玻尔作为合营企业核算。于2017年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以5,000,000元投资北京糖块,持股比例为30%。于2017年12月,喀什耀灼将其持有的北京糖块1%的股权作价200,000元转让给其子公司星河之光。喀什耀灼有权提名1人担任北京糖块董事,从而本集团能够对北京糖块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18、投资性房地产(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19、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房租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34,697,284.001,610,230,502.0026,102,393.0057,556,376.002,328,586,555.00
2.本期增加金额0.0038,784,667.62272,424.132,619,867.0441,676,958.79
(1)购置0.0038,784,667.62272,424.132,619,867.0441,676,958.79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75,872,301.1826,786,649.471,142,000.003,349,127.58107,150,078.23
(1)处置或报废67,221.0026,786,649.471,142,000.007,179.4928,003,049.96
合并范围减少75,805,080.183,341,948.0979,147,028.27
4.期末余额558,824,982.821,624,441,902.3425,232,817.1356,827,115.462,265,326,817.7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79,427,569.00995,361,213.0020,400,787.0041,415,266.001,236,604,835.00
2.本期增加金额4,709,608.7249,604,623.46814,448.053,411,839.1058,540,519.33
(1)计提4,709,608.7249,604,623.46814,448.053,411,839.1058,540,519.33
3.本期减少金额1,802,313.5421,552,282.38855,211.1257,746.0624,267,553.10
(1)处置或报废41,242.8021,552,282.38855,211.126,820.5222,455,556.82
合并范围变动1,761,070.7450,925.541,811,996.28
4.期末余额182,334,864.181,023,413,554.0820,360,023.9344,769,359.041,270,877,801.2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79,306,959.0092,717,126.00172,024,085.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79,306,959.0092,717,126.00172,024,085.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97,183,159.64506,097,840.074,872,793.2012,057,756.42820,211,549.33
2.期初账面价值375,962,756.00522,152,163.005,701,606.0016,141,110.00919,957,635.00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0、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8号厂房二期设备基础工程
3#/5#/6#/7#车间设备基础及零星工程
待安装设备
大同厂区1号、2号厂房19,268,661.6019,268,661.607,643,808.007,643,808.00
大同厂区3号、4号辅房2,306,306.612,306,306.61993,694.00993,694.00
溧水厂房建设工程项目11,973,718.2611,973,718.268,343,711.008,343,711.00
需要安装的设备10,577,000.0010,577,000.0010,577,000.0010,577,000.00
其他6,105,135.996,105,135.994,371,376.194,371,376.19
合计50,230,822.4650,230,822.4631,929,589.1931,929,589.19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大同厂区1号、2号厂房7,643,808.0011,624,853.6019,268,661.60
大同厂区3号、4号辅房993,694.001,312,612.612,306,306.61
溧水厂房建设工程项目8,343,711.003,630,007.2611,973,718.26
需要安装的设备10,577,000.000.0010,577,000.00
其他4,371,371,733,756,105,13
6.199.805.99
合计31,929,589.1918,301,233.2750,230,822.46------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21、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TPX6213型镗床136,752.14
合计136,752.14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97,195,125.0012,307,951.00209,503,076.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7,224,630.190.000.000.0017,224,630.19
(1)处置
合并范围变动17,224,630.190.000.000.0017,224,630.19
4.期末余额179,970,494.810.000.0012,307,951.00192,278,445.81
二、累计摊销0.000.00
1.期初余额42,460,971.960.000.0010,968,372.0053,429,343.96
2.本期增加金额1,538,734.860.000.00157,352.711,696,087.57
(1)计提1,538,734.86157,352.711,696,087.5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3,999,706.820.000.0011,125,724.7155,125,431.5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5,970,787.990.000.001,182,226.29137,153,014.28
2.期初账面价值154,734,153.040.000.001,339,579.00156,073,732.0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6、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7、商誉(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14,985,844.8014,985,844.80
合计14,985,844.8014,985,844.80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项目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44,176,188.767,135,417.4639,086,300.005,862,945.0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58,479,946.0013,327,768.0058,479,946.0013,327,768.00
可抵扣亏损595,007.00148,751.00595,007.00148,751.00
递延收益18,888,725.002,833,309.0018,888,725.002,833,309.00
合计122,139,866.7623,445,245.46117,049,978.0022,172,773.00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45,245.4622,172,773.27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66,504,220.48761,752,681.00
可抵扣亏损665,767,704.43567,790,224.00
合计1,432,271,924.911,329,542,905.00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8年82,279,164.0082,279,164.00
2019年108,887,473.00116,714,931.00
2020年97,845,992.0098,453,284.00
2021年135,893,026.00177,742,596.00
2022年142,884,569.00
合计567,790,224.00475,189,975.00--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投资款442,421,018.40432,041,019.00
权益工具投资余额824,295,958.53824,295,958.40
合计1,266,716,976.931,256,336,977.40

其他说明:

自2017年7月以来,公司启动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公司已向博易智软部分股东合计支付了股权转让款98,332,430.60元。2018年5月,公司收到博易智软部分股东李凯、张忻、张麾君、石中献、唐力、周海荣、苏忠慧、龚依羚、苏慕勤、柴磊、安奇慧、曹述建、支宝宏、张科、伊周琪、戈文奇、陈刚、张强、魏冰梅、上海霆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知》,鉴于公司已长时间逾期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特通知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于近阶段连续收到通知,博易智软多个股东就与公司于2017年8月9日签订的《关于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所引起的争议于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对该案件予以受理。公司于近阶段连续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案答辩通知。

公司基于合作共赢的原则一直积极与博易智软上述股东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协商,期望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将双方的损失降至最低,实现利益共赢。公司未来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因浙商资管诉天马股份等 9 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民初 21 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持有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9.1528%股份。

根据初步了解,鉴于互联网行业、智能商业服务行业经营环境、融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基金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

31、短期借款(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80,000,000.0080,000,000.00
合计80,000,000.0080,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银行保证借款80,000,000元。其中,成都天马保证借款40,000,000元系由本公司提供保证;齐重数控保证借款40,000,000元系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500,000.00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32,088,968.00166,613,119.53
合计32,588,968.00167,113,119.53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5、应付账款(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437,385,580.86370,312,584.00
工程和设备款42,754,553.7559,785,416.00
其他518,650.56964,772.78
合计480,658,785.17431,062,772.78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辽宁佳拓重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3,444,410.36我方为对方生产机床,对方提货时抹账
邯郸市邯钢集团恒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354,107.20涉及三方顶账,但有一方税务已注销
共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299,801.52分期偿还中
合计7,098,319.08--

其他说明:

36、预收款项(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201,451,555.66194,690,188.74
合计201,451,555.66194,690,188.74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美国 ELLWOOD GROUP 公司24,330,922.76机床没全部发运
合肥熔安动力机械有限公司10,762,500.00客户不提机床
合肥和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8,606,045.00客户不提机床
合计43,699,467.76--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金额

其他说明:

37、应付职工薪酬(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3,706,801.0095,567,839.3296,229,517.1413,045,123.1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6,650,013.0010,446,241.627,450,675.2959,645,579.33
三、辞退福利60,097,189.461,711,079.661,711,079.6660,097,189.00
合计130,454,003.46107,725,160.60105,391,272.09132,787,891.51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07,528.0083,425,128.2583,902,159.82430,496.43
2、职工福利费554,278.003,433,794.393,797,583.69190,488.70
3、社会保险费1,676,675.005,250,430.295,301,903.001,625,202.29
其中:医疗保险费107,534.004,465,747.524,517,220.2356,061.29
工伤保险费1,994.00432,834.33432,834.331,994.00
生育保险费7,219.00351,848.44351,848.447,219.00
其他保险1,559,928.001,559,928.00
4、住房公积金6,969,370.002,860,297.001,782,339.368,047,327.6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556,394.00400,707.771,248,049.712,709,052.06
8、解约补偿金
9、其他短期薪酬42,556.00197,481.62197,481.5642,556.06
合计13,706,801.0095,567,839.3296,229,517.1413,045,123.1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6,491,263.0010,131,032.597,099,721.3059,522,574.29
2、失业保险费158,750.00315,209.03350,953.99123,005.04
合计56,650,013.0010,446,241.627,450,675.2959,645,579.33

其他说明: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26,868.0584,234.00
企业所得税5,903,508.8399,557,194.00
个人所得税163,096.88
城市维护建设税13,638.04538,100.00
教育费附加5,968.37384,289.00
其他3,794,786.17
地方教育费附加3,773.09
应交房产税161,182.13
应交土地使用税391,817.76
印花税275,792.94
合计7,045,646.09104,358,603.17

其他说明: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3,199,404.55897,104.55
长期借款利息21,897,996.177,998,725.00
天马星河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利息57,711,602.1021,909,079.36
合计82,809,002.8230,804,908.91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40、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4,582,090.006,091,195.00
公司间拆借款42,740,000.0087,740,000.00
收到投资保证金7,000,000.007,000,000.00
应付股权投资款107,736,207.00107,736,207.00
其他13,769,106.6021,576,671.85
合计175,827,403.60230,144,073.85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公司间拆借款包括:本公司2017年度获得永康市东阳散热器制造厂年息10%的拆借款80,000,000元,2018年上半年已偿还40,000,000元,还剩40,000,000元。

42、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1,853,468.00
应付职工薪酬581,996.00
应交税费1,467,558.00
其他应付款349,190.20
合计4,252,212.20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294,900,000.00314,700,000.00
质押借款710,000,000.00
合计294,900,000.001,024,700,000.0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保证借款294,700,000元系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的由喀什耀灼58.94%股权收益权担保的借款,其中114,800,000元的到期日为2018年8月24日,64,800,000元到期日为2018年9月21日,50,400,000元到期日为2018年9月28日,18,800,000元的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2日,13,200,000元的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9日,29,700,000元的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6日,3,000,000元的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日。

45、长期借款(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101,200,000.00101,200,000.00
合计101,200,000.00101,2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银行保证借款101,200,000元借款期限18个月,由喀什星河提供保证。其中:32,400,000元到期日为2019年5月15日,19,700,000元到期日为2019年6月1日,49,100,000元到期日为2019年6月15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为9%。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长期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建设资金4,508,853.004,508,853.00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年产百吨级球墨铸体核乏燃料储运屏蔽容器项目1,160,000.001,160,000.00
合计1,160,000.001,160,000.00--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因公司正在收集未计债务和违规担保的原始资料以及由此产生法律诉讼等资料的确认与完善,目前应计提的债务金额仍无法确定,故暂未进行预计债务的计提。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81,329,525.21200,000.0081,529,525.21
合计81,329,525.21200,000.0081,529,525.21--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本期计入营本期计入其本期冲减成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
助金额业外收入金额他收益金额本费用金额与收益相关
大功率风电轴承技术改造项目5,280,000.005,280,000.00与资产相关
高端风电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346,559.002,346,559.00与资产相关
轴重大于30吨重载铁路货车轴承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1,625,000.001,625,000.00与资产相关
大功率风电轴承技术改造项目1,500,000.001,500,000.00与资产相关
出口风电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400,000.001,400,000.00与资产相关
蓄能式天然气炉技术改造项目2,100,000.002,100,000.00与资产相关
能源系统优化技术改造项目680,000.00680,000.00与资产相关
出口铁路轴承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660,000.00660,000.00与资产相关
2016中央外经贸资金-风电轴承生产线关键设备技术改造855,000.00855,000.00与资产相关
2016开门红资金-高端工程机械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33,000.00133,000.00与资产相关
2015年外经贸发展促进325,833.00325,833.00与资产相关
资金
高铁轴承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1,983,333.001,983,333.00与资产相关
数控立柱移动立式铣床专项研究开发经费24,080,000.0024,080,000.00与资产相关
高档重型数控机床产业化基地项目17,760,000.0017,760,000.00与资产相关
高档数控机床精度试验平台建设专项研发经费7,067,800.007,067,800.00与收益相关
数控立柱移动立式铣床项目6,000,000.006,000,000.00与收益相关
高档立式铣车专项研究开发经费3,000,000.003,000,000.00与收益相关
总体技术升级结构调整改造项目奖励2,908,000.002,908,000.00与收益相关
百吨级球墨铸体核乏燃料储运屏蔽容器项目702,000.00702,000.00与资产相关
超声微锻造辅助激光增材制造装备研制项目923,000.21923,000.21与资产相关
黑龙江省科学基金项目200,000.0020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81,329,525.21200,000.0081,529,525.21--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天马星河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款项900,800,000.00900,800,000.00
诚合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款项1,162,640,000.001,162,640,000.00
合计2,063,440,000.002,063,440,000.00

其他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喀什耀灼于2017年与恒天融泽合作成立并购基金天马星河,恒天融泽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约定出资额80.00%,喀什耀灼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约定出资额19.57%,星河之光认缴基金约定出资额0.43%。基金合作协议中约定恒天融自将优先按照实缴出资额年化8.015%利率计算的固定收益。本集团将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及应收固定收益确认为负债。本公司之并购基金天马诚合,其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享有出资额年化7.2%固定收益及基金损益中扣除固定收益后5%的收益;本集团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享有基金收益中扣除优先级合伙人固定收益后的95%损益,并对优先合伙人的本金及固定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本集团将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及应收固定收益确认为负债。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188,000,000.001,188,000,000.00

其他说明:

喀什星河持有公司股票35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356,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

54、其他权益工具(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025,317,359.001,025,317,359.00
其他资本公积3,514,449.003,514,449.00
合计1,028,831,807.501,028,831,807.5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1,262,433.00-15,093.4616,655,322.21-16,670,415.67144,592,017.3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4,597,483.00144,597,483.0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6,664,950.00-15,093.4616,655,322.21-16,670,415.67-5,465.9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61,262,433.00-15,093.4616,655,322.21-16,670,415.67144,592,017.33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80,046,802.00280,046,802.00
任意盈余公积137,202,493.91137,202,493.91
合计417,249,295.91417,249,295.9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944,772,991.001,911,739,439.0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944,772,990.481,911,739,439.0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512,637.59127,774,445.0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3,160,595.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1,580,298.00
期末未分配利润1,845,696,698.281,944,772,991.0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42,951,432.89767,445,052.241,154,042,519.93909,768,448.38
其他业务5,049,533.743,536,217.4783,028,708.7768,202,815.50
合计848,000,966.63770,981,269.711,237,071,228.70977,971,263.88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723,652.624,777,939.88
教育费附加408,546.942,142,357.63
房产税1,280,376.443,506,792.41
土地使用税6,147,721.423,446,724.87
车船使用税13,717.921,320.00
印花税541,586.73639,277.90
地方教育费附加108,372.241,403,506.09
其他51,741.28
合计9,275,715.5915,917,918.78

其他说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或7%;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房产税,应税房产计税余值的1.2%或租金收入的12%。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17,271,071.2525,551,457.48
工资、福利及保险5,269,562.695,191,336.64
汽车经费1,242,657.04
包装费5,834,995.284,850,910.51
销售佣金512,541.04673,227.71
差旅费2,913,219.792,739,433.93
业务招待费2,227,465.721,463,743.63
广告宣传费948,059.971,031,723.21
办公费242,763.191,151,748.96
三包服务费0.00827,286.57
招标费238,138.11107,069.27
其他28,615,758.894,573,658.30
合计65,316,232.9748,161,596.21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福利及保险32,359,636.6762,555,541.04
汽车费用1,173,609.68
研究开发费6,981,839.0325,218,415.56
折旧、摊销3,769,196.8812,112,211.43
物料消耗6,239,668.933,875,497.08
中介咨询费6,225,941.015,017,116.62
基金管理费12,019,806.89
业务招待费1,403,568.682,434,882.65
会议费387,490.57
差旅费1,720,628.663,268,952.64
培训费340,707.77
办公费2,155,919.488,669,145.40
税金4,961.34294,995.29
租赁费5,575,463.17
其他3,056,218.9224,901,121.38
装修工程维修费
合计83,414,657.68148,347,879.09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14,916,070.4010,637,620.07
减:利息收入-944,747.28-770,889.84
汇兑损失/(收益)-4,397.462,471,193.06
手续费257,549.89196,511.42
现金折扣-2,294,495.844,561.84
合计111,929,979.7112,538,996.55

其他说明: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3,943,697.7717,031,587.08
二、存货跌价损失-5,310,207.57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6,091.96
合计3,943,697.7711,595,287.55

其他说明: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84,599,078.86-506,822.85
理财投资的投资收益
合计84,599,078.86-506,822.85

其他说明:

6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损失)2,003,702.936,656,294.75

70、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房产税抵免税额274,041.84
2017年汉诺威工业展补贴资金,成都市中小企业促进会,238,789.00
2017年中央外经贸资金1,000,000.00
专利资助金2,000.00
1,514,830.84

71、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26,866.09
赔款收入321,793.57
其他收入8,067,126.041,242,403.848,067,126.04
合计8,067,126.041,591,063.508,067,126.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72、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45,000.00
罚款支出760,212.05
无法收回款项260,863.69
其他760,254.151,781,608.14760,254.15
合计760,254.152,847,683.88760,254.15

其他说明:

73、所得税费用(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270,736.9816,692,808.33
递延所得税费用-1,187,884.871,847,187.90
合计-3,458,621.8518,539,996.23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01,436,102.2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5,449,753.6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644,481.9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244,437.1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1,612,961.9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8,610,481.9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3,406,433.08
所得税费用-3,458,621.85

其他说明

74、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57。

75、现金流量表项目(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政府补助51,314,830.84172,327.61
收回票据相关保证金10,900,000.00150,034,648.33
收回押金、海关等保证金3,154,827.00
房租收入1,689,294.28
利息收入249,738.98770,889.84
其他50,465.7137,839.41
收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款
收嘉兴亿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款
收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款
合计65,669,862.53152,704,999.4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票据相关保证金718,000.00175,742,739.10
运输费9,373,668.5625,551,457.48
招标保证金5,972,708.00
修理费1,866,459.13
研究开发费1,258,937.775,708,133.47
差旅费5,080,567.576,008,386.57
办公费2,607,157.129,820,894.36
业务招待费4,298,493.013,898,626.28
招标费及咨询费4,787,864.605,124,185.90
销售佣金465,245.00673,227.71
牛群相关费用2,001,509.483,875,497.08
其他44,536,239.607,936,252.61
租赁费2,777,108.05
预付东方博裕款100,000,000.00
支付正泽往来款40,000,000.00
支付深圳深国融前海金融管理股份公司保证金1,000,000.00
付星河世界款5,000,000.00
合计231,743,957.89244,339,400.5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天津盈盛捷耀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云纵信息技术公司150,750,000.00
其他投资项目3,665,389.00
合计154,415,389.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借款保证金及利息710,528,599.17
合计710,528,599.17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筹资费用7,968.44
合计7,968.4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97,977,480.4338,431,572.93
加:资产减值准备-807,841.7111,595,287.5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8,540,519.33138,239,651.51
无形资产摊销1,696,087.576,048,206.9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01,612.39165,487.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03,702.93-6,665,294.7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14,916,070.4013,108,813.1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4,599,078.83506,822.8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4,587.311,847,187.9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3,042,169.2757,614,661.5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18,892,564.74-207,246,713.0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87,112,606.38-105,859,84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780,612.43-52,214,164.5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4,533,699.70176,676,451.6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34,486,693.82373,553,025.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9,952,994.12-196,876,573.70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北京星河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
北京星河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546,298,080.23
其中:--
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173,480.23
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4,573,700.00
TBG AGRI HOLDINGS PTY LTD411,550,900.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9,007,255.98
其中:--
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17,045.65
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TBG AGRI HOLDINGS PTY LTD58,990,210.33
其中:--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87,290,824.25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44,533,699.70334,486,693.82
其中:库存现金286,509.40406,779.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9,481,000.47334,079,913.8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533,699.70334,486,693.82

其他说明:

7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其他说明:

1.因浙商资管诉天马股份等 9 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民初 21 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持有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9.1528%股份(计出资额213.3172万元);冻结公司持有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95.59%股份(计出资额52058.314 万元);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90%股权(计5.4亿元出资额)(详见2018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077号公告)。

2.因德清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5民初38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5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合计618,035.10元(详见2018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096 号公告)。

3.因胡菲诉天马股份等6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2018)粤0304执35862号,轮候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90%股权(计5.4亿元出资额)(详见2018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097号公告)。

4.因冬阳散热器厂诉天马股份等4人典当合同纠纷案,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784民初4383号民事裁定,轮候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41,189,667元股权(详见2018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110号公告)。

5.因朱丹丹诉天马股份民间借贷纠纷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102民初3045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49,660,000 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财产(详见2018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132号公告)。

6.因恒天融泽诉天马股份合同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民初 82 号民事裁定,轮候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90%股权(计5.4亿元出资额);轮候冻结公司持有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95.59%股份(计出资额 52058.314 万元)(详见2018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135号公告)。

7.因工银瑞信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 01财保70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限额人民币三百九十三万四千零一十一元六角三分)(详见2018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140号公告)。

8.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102民初3229号民事裁定,轮候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 35,935,900元股权(详见2018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148 号公告)。

9.另外,公司查询到,2018年7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3执保157号民事裁定,轮候冻结公司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10800万元股权。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案件诉讼文书,公司将在收到上述案件诉讼文书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后续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10.被冻结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79、外币货币性项目(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0、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1、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6)其他说明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现金1,660,967,043.00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TBG AGRI HOLDINGS PTY LTD411,550,900.00100.00%出售2018年02月28日29,083,559.52
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4,573,700.00100.00%出售2018年03月31日收到100%股权转让款55,567,255.52
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173,480.23100.00%出售2018年01月11日收到100%股权转让款0.00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制造业9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制造业95.59%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自治区疏勒县新疆自治区疏勒县服务业100.00%设立
北京星河创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制造业100.00%设立
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服务业100.00%设立
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制造业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1.喀什耀灼于2017年1月26日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天马诚合,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喀什耀灼认缴出资64000000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喀什耀灼实缴出资501076000元。天马诚合从事的投资活动主要是向本公司的关联方购买股权,表明本公司实质上拥有主导天马诚合相关活动的权力,通过参与天马诚合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天马诚合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因此,本公司将天马诚合纳入合并范围。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正泽投资有限公司(“正泽投资”)、中核恒通(广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核恒通”)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合伙协议,公司将与正泽投资、中核恒通共同发起设立广州星河正泽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星河正泽”)。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3月对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实际出资7.1亿元。正泽基金2018年3月实际出资7.329亿元收购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星河空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10.00%2,300,906.81172,368,396.33
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4.41%-1,301,919.4238,432,702.24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1,643,811,195.42400,675,880.222,044,487,075.64301,914,387.0918,888,725.21320,803,112.301,593,845,859.38512,374,650.182,106,220,509.56386,656,889.0818,888,725.21405,545,614.29
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212,523,207.92601,937,740.721,814,460,948.64767,008,772.2668,309,653.07835,318,425.331,231,239,494.57630,736,960.171,861,976,454.74785,302,122.6668,109,653.07853,411,775.73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704,046,382.4423,009,068.0723,009,068.07-207,130,212.42779,342,669.4267,178,667.0967,178,667.09-118,515,784.82
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31,194,243.24-29,422,155.70-29,422,155.70-62,136,254.56118,825,885.47-81,104,157.31-81,104,157.31-9,589,490.85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1)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

和利率风险。(a)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B)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 2018 年 6 月 30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 101,200,000 元;。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2017年度及2016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2)信用风险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等。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3)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率风险(B)利率风险

2018年6月30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崌计
短期借款800,000,000---800,000,000
应付票据32,588,968.00---32,588,968.00
应付账款485,781,195.87---485,781,195.87
应付利息82,809,002.82---82,809,002.82
其他应付款183,539,763.46---183,539,763.46
其他流动负债294,900,000---294,900,000
长期借款101,200,000-101,200,000
长婜应晅娂-4,508,853.074,508,853.07
懘懠旕棳动负债-2,2,063,440,000-2,063,440,000
1,879,618,930.15101,200,000.002,063,8440,0004508,853.07-4,068,767,783.22
2017”N12??31“ú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抁婜庁娂800,000,000---800,000,000
应晅昜悩167,113,120---167,113,120
应晅账娂431,062,773---431,062,773
应晅棙懅30,804,909---30,804,909
懘懠应晅娂230,144,074---230,144,074
其他流动负债1,024,700,000---1,024,700,000
长期借款101,200,000--101,200,000
长婜应晅娂--4,508,853.074,508,853.07
其他非流动负债--2,063,440,000
2,683,824,876101,200,000206,344,0004,508,853.07-4,852,973,729.07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实业投资50,000,00029.97%29.97%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2016年10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9月21日更名)与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天马创投将其持有的公司29.97%股权即356,00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29.37亿元转让给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1月30日,天马创投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2016年12月2日,上述转让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母公司由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马兴法变更为徐茂栋。上述股权转让后,天马创投持有公司12.89%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徐茂栋。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北京星河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亿德宝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附属企业高管所控制的企业
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马创投")公司第二大股东
阿尔法电梯(杭州)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子公司
浙江天马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子公司
浙江天马电梯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子公司
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天马电梯有限公司子公司(自2017年6月7日起)
贵州天马虹山轴承有限公司浙江天马电梯有限公司子公司自2017年6月15日起)
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浙江天马电梯有限公司子公司(自2017年9月29日起)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子公司(自2017年12月29日起)
淄博梯恩毕轴承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控股子公司(自2017年12月29日起)
沈阳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控股子公司(自2017年12月29日起)
湖南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天马创投之控股子公司(自2017年12月29日起)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实质控制人马兴法之子马文奇参股公司(至2016年12月2日止)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8)其他关联交易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7、关联方承诺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经过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涉及上市公司未披露的构成重大影响的对外担保、借款及相关诉讼,做以下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未入账借款事项(一)未入账借款总表

根据喀什星河发来的借款融资的相关资料,经公司初步统计,公司未入账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收款方首笔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元)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10-30100,000,000.00
2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9-2770,000,000.00
3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9-150,000,000.00
4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徐茂栋、 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傅淼朱丹丹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9-2945,000,000.00
5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建肃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12-1535,000,000.00
6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菲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8-2-625,000,000.00
7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2017-9-825,000,000.00
8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发军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12-120,000,000.00
9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 徐茂栋孔世海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10-2320,000,000.00
10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蒋敏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2017-11-1420,000,000.00
合 计410,000,000.00

1、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1亿2017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金融”)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德清金融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18%,2017年10月30日,本公司关联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德清金融汇入的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1亿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德清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1亿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已冻结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个银行账户合计618,035.10元人民币,冻结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356,000,000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编号:2018-07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编号:2018-09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编号:2018-096)。

2、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7000万元2017年9月27日,本公司与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小贷”)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祥云小贷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0天,借款利率为日息0.2%,2017年9月27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祥云小贷汇入的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7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

3、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2017年9月1日,本公司与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典当”)签订《典当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金丰典当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80日,借款利率为年华固定利率18%,2017年9月1日,本公司关联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金丰典当汇入的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5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5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03)、<关于收到(2018)皖01 民初60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2018-151)。

4、朱丹丹借款4500万元2017年8月25日,本公司与朱丹丹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朱丹丹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2017年9月29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朱丹丹汇入的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45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朱丹丹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45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冻结天马股份银行存款人民币 49,660,000 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财产。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32)。

5、孔建肃借款3500万

2017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孔建肃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孔建肃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2017年12月15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孔建肃汇入的借款5000万元,最终剩余应还款额35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孔建肃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35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48)。

6、胡菲借款2500万2018年2月5日,本公司与胡菲签订《借款暨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胡菲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7天,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2018年2月6日,本公司关联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胡菲汇入的借款25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胡菲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25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已轮候冻结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54000万人民币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民事调解书》及《执行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18-097)。

7、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2017年9月7日,本公司与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能”)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前海汇能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2017年9月8日,本公司关联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前海汇能汇入的借款25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未提起诉讼。

8、向发军借款2000万元本公司向向发军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出具《借款借据》,2017年12月1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向发军汇入的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向发军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2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31)。

9、孔世海借款2000万元 本公司与孔世海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孔世海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2017年10月23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孔世海汇入的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孔世海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2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编号:2018-147)。

10、蒋敏借款2000万元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与蒋敏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蒋敏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55天,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蒋敏汇入的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已逾期。蒋敏暂未提起诉讼。

(二)未入账借款情况特别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财务未收到过上述合计为4.1亿元的借款。

2、我们通过审阅喀什星河提供的详细自查材料包括内部决策文件发现,公司向多方债权人进行合计为4.1亿元借款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其发生时公司信披部门并不知情,公司管理层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审议过上述借款的相关事项。

3、截至公告日,公司并未收到过上述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原件,相关情况均由向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了解得知。后续公司将就上述借款事项详细信息向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进一步核实,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本着为公司负责、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对上述借款事项进行补充披露。目的仅是基于保障中小股民知情权,并不表示公司对借款事项本身的合规性、合法性及其行为进行认可或追认,仅仅是上述借款事项的客观情况之披露。

5、公司将采取如聘请律师等方式向资金的实际使用方进行追讨等手段维护公司及中小股民权益。对上述借款事项的最终认定将以法院的生效判决、证监局调查结果或公司与相关方达成的一致共识并签署的

相关协议为准。

6、控股股东表示:将尽力清偿上述未入账借款,并尽快确认每笔借款已经清偿的情况,以减轻上市公司的担保义务;若上述未入账借款,最终由上市公司实际清偿,控股股东公司将以现金、资产等方式足额偿还有关借款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将以自身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资金、资产来偿还上述未入账借款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实际损失。

(三)应对措施1、全面加强内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要全面加强内控,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已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要求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在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重点关注其及时性。法务部还应加强印章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印审批、使用及归档流程。

2、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上述借款事项未经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董事会、管理层认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就上述借款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以法律赋予的手段应对上述借款事项可能引发的诉讼、仲裁等情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3、立即问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已于2018年8月24日函告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要求提供上述借款事项的完整原始资料,尽快核实各项借款事项对应的借款资金的实际使用方,以及后续妥善解决方案。

4、初步得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书面回复目前,经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关联方初步确认,控股股东喀什星河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助公司向资金实际使用方进行追偿,积极敦促资金实际使用方尽快提出并落实归还上述借款的解决方案。资金实际使用方通过包括且不限于出售资产等方式,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和资金安全,避免中小股东受到损失。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该事项取得进展或消除影响后,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如债权人要求清偿上述借款及利息,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目前尚未可知,我司也将尽快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借款出具相关意见。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以公司的定期报告为准。

第二部分 违规担保事项

(一)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概述根据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相关经办人员的情况说明及函件,在公司未履行相关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根据初步统计,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3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出借人借款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类型担保期违规担保金额违规担保 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0,00020,0004.68%
2杭州方西投霍尔果斯食乐公司实际连带责未知6,0006,0001.40%
资有限公司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任担保
3李俊男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3,0003,0000.70%
4徽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3,0003,0000.70%
合计----32,00032,0007.48%

1、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保2亿元2018年1月22日,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集团”)与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房地产”)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星河集团向佳隆房地产借款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90日,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24%,2018年1月24日,星河集团收到佳隆房地产汇入的2亿元人民币,该项借款目前已逾期。作为担保方,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与佳隆房地产签订《保证合同》,对该笔短期借款人民币2亿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2、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元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乐淘”)与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西投资”)签订《借款协议》,未收到该协议正本及复印件,仅有各方签署页。2018年9月25日食乐淘收到方西投资汇入的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担保方对该笔短期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3、李俊男担保3000万元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鸷资产”)与李俊男签订《借款及保证协议》,协议约定睿鸷资产向李俊男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6.5%。作为担保方,公司与李俊男签订《担保合同》,对该笔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4、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2017年9月4日,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乐无限”)与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弘商业”)签订《借款及保证协议》,协议约定怡乐无限向微弘商业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12%,2017年9月13日,怡乐无限收到微弘商业汇入首笔借款,最终收到共计3000万元人民币,该项借款目前已逾期。作为担保方,公司于2017年9月4日与微弘商业签订《借款及保证协议》,对该笔短期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微弘商业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3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民事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编号:2018-149)。

(二)违规对外担保相关情况特别说明1、我们通过审阅喀什星河提供的详细自查材料包括内部决策文件发现,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上述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其发生时公司信披部门并不知情,公司管理层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审议过上述对外担保的相关事项。

2、截至公告日,公司并未收到过上述违规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原件,仅取得了上述担保合同的复印件,相关情况均由向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了解得知。后续公司将就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向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进一步核实,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本着为公司负责、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进行补充披露,目的仅是基于保障中小股民知情权,并不表示公司对担保事项本身的合规性、合法性及其行为进行认可或追认,仅仅是新管理层、新董事会在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目前阶段所能掌握信息情况的披露。

4、公司将采取如聘请律师等方式向资金的实际使用方进行追讨等手段维护公司及中小股民权益。对上述担保事项的最终认定将以法院的生效判决、证监局调查结果或公司与相关方达成的一致共识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5、控股股东表示:将尽力清偿上述所列借款,并尽快确认每笔借款已经清偿的情况,以减轻上市公司的担保义务;若上述违规担保的借款,因担保原因最终由上市公司实际清偿,控股股东公司将以现金、资产等方式足额偿还有关借款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将以自身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资金、资产来偿还上述未违规担保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实际损失。

(三)应对措施1、全面加强内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要全面加强内控,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已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要求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在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重点关注其及时性。法务部还应加强印章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印审批、使用及归档流程。

2、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未经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董事会、管理层认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就上述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以法律赋予的手段应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可能引发的诉讼、仲裁等情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3、立即问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已于2018年8月24日函告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要求提供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完整原始资料,尽快核实各项违规担保事项对应的借款资金的实际使用方,以及后续妥善解决方案。

4、取得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书面回复目前,经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关联方初步确认,控股股东喀什星河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助公司向资金实际使用方进行追偿,积极敦促资金实际使用方尽快提出并落实归还上述借款的解决方案。资金实际使用方通过包括且不限于出售资产等方式,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和资金安全,避免中小股东受到损失。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该事项取得进展或消除影响后,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若上述债权方无法清偿债务,公司将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目前尚未可知,具体以公司的定期报告为准。

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关于天马股份未入账借款、违规担保的专项说明

经过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涉及上市公司未披露的构成重大影响的对外担保、借款及相关诉讼,做以下情况说明:

(一)未入账借款总表

序号出借人首笔打款时间借款金额 (万元)
1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17-10-3010,000.00
2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17-9-277,000.00
3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2017-9-15,000.00
4朱丹丹2017-9-294,500.00
5孔建肃2017-12-153,500.00
6胡菲2018-2-62,500.00
7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9-82,500.00
8向发军2017-12-12,000.00
9孔世海2017-10-232,000.00
10蒋敏2017-11-142,000.00
合计41,000.00

(二)上述借款各项说明

1、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1亿本公司与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并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多笔,共获得短期借款人民币1亿元整,该借款已逾期,德清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返还1亿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已冻结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356,000,000股份。

2、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7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并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分多次,共获得短期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整。该借款已逾期,北京祥云小贷有限责任公司暂未提起诉讼。

3、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本公司与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签署典当协议,并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多笔,共获得短期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整,该借款已逾期。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返还5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

4、朱丹丹借款4500万元本公司与朱丹丹签署借款协议,并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分多笔,共获得短期借款人民币4500万元整,该借款已逾。朱丹丹提起诉,要求返还45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已冻结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3593.59万人民币的股权。

5、孔建肃借款3500万本公司与孔建肃签署借款协议,并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短期借款人民币3500万元整,该借款已逾期。孔建肃提起诉讼,要求返还35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

6、胡菲借款2500万本公司与胡菲签署借款协议,并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获得短期借款

人民币2500万元整,该借款已逾期。胡菲提起诉讼,要求返还25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已冻结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54000万人民币的股权。

7、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本公司与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并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短期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整,该借款已逾期。暂未提起诉讼。

8、向发军借款2000万元本公司与向发军签署借款协议,并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短期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整,该借款已逾期。向发军提起诉讼,要求返还2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

9、孔世海借款2000万元本公司与孔世海签署借款协议,并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短期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整,该借款已逾期。孔世海提起诉讼,要求返还2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

10、蒋敏借款2000万元本公司与蒋敏签署借款协议,并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短期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整,该借款已逾期,暂未提起诉讼。

(三)公司违规担保担保总表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预计解除方式预计解除金额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方: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20,0004.68%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0,0004.68%待定2,000待定
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方: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6,0001.40%连带责任担保未知6,0001.40%待定6,000待定
上海睿鸷公司实际3,0000.70%连带责任债务期限3,0000.70%待定3,000待定
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方:李俊男)控制人曾经控制的公司担保届满之日起二年
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方:无锡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7200.17%连带责任担保未知3,5000.82%待定3,500待定
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债权方:徽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3,0000.70%连带责任担保未知3,0000.70%待定3,000待定
合计32,7207.65%----35,5008.30%------

(四)上述担保各项说明1、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保2亿元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于2018年1月22日,与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对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短期借款人民币2亿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2、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元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与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对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短期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3、李俊男担保3000万元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与李俊男签署担保合同,对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短期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4、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担保720万元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承担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短期借款720万元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五)管理层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未计债务,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向资金实际使用方积极追偿,积极敦促资金实际使用方尽快提出并落实归还上述借款的解决方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正与各方积极协商,并采用

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公司印章管理的使用流程,坚决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出现。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销售退回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3、资产置换(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其他资产置换4、年金计划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分部间抵销合计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4)其他说明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169,213.14100.00%8,010,761.3046.66%9,158,451.8419,681,906.28100.00%9,708,555.0049.33%9,973,351.28
合计17,169,213.148,010,761.309,158,451.8419,681,906.289,708,555.009,973,351.2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4,098,145.15126,299.315.00%
1至2年1,472,518.00147,252.0010.00%
2至3年5,516,201.001,654,861.0030.00%
3年以上6,082,348.996,082,348.99100.00%
合计17,169,213.148,010,761.3047.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05,000,000.0024.27%105,000,000.00633,006,300.0070.48%633,006,3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27,661,960.5175.73%13,627,970.624.16%314,033,989.89265,097,059.1229.52%13,628,478.005.14%251,468,581.12
合计432,661,960.51100.00%13,627,970.623.15%419,033,989.89898,103,359.12100.00%13,628,478.001.52%884,474,881.1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孙涛勇25,000,000.00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上海微盟之股东孙涛勇25,000,000元。该笔款项为收购上海微盟的投资款,已与孙涛勇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约定孙涛勇分期归还上述款项,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游凤椿30,000,000.00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上海微盟之股东
游凤椿30,000,000元。该笔款项为收购上海微盟的投资款,已与游凤椿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约定游凤椿分期归还上述款项,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0,000.00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上海微盟之股东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0,000元。该笔款项为收购上海微盟的投资款,已与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约定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期归还上述款项,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上海盟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000,000.00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上海微盟之股东上海盟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000,000元。该笔款项为收购上海微盟的投资款,已与上海盟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约定上海盟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期归还上述款项,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105,000,000.0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432,610,475.5113,627,295.625.00%
1至2年900.0090.0010.00%
2至3年30.00%
3年以上50,585.00585.00100.00%
合计432,661,960.5113,627,970.623.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股权转让款528,006,300.00
关联方往来款325,654,051.33264,798,911.00
投资款105,000,000.00105,000,000.00
押金保证金1,985,178.4860,900.00
其他22,730.70237,248.12
合计432,661,960.51898,103,359.12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894,734,532.302,894,734,532.302,785,234,532.302,785,234,532.30
合计2,894,734,532.302,894,734,532.302,785,234,532.302,785,234,532.3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838,334,532.30838,334,532.30
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242,100,000.001,242,100,000.00
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70,000,000.00670,000,000.00
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29,300,000.0029,300,000.00
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
北京星河互联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110,000,000.00115,000,000.00
合计2,785,234,532.30110,000,000.00500,000.002,894,734,532.3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

因浙商资管诉天马股份等 9 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恒天融泽诉天马股份合同纠纷案等案件,轮候冻结公司

持有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的90%股权、轮候冻结公司持有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95.59%股份。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8,286,883.6328,884,916.78
合计28,286,883.6328,884,916.78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6,903,901.52162,014,386.23
合计16,903,901.52162,014,386.23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9,947,458.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14,830.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306,871.89
减:所得税影响额11,789,660.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313,082.19
合计59,666,418.4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2%-0.083-0.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39%-0.134-0.134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国民

2018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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