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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关于召开“14科陆01”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6-01-08
债券代码:112226         债券简称:14科陆 0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4科陆01”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称“《募集说明书》”)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含50%)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
    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陆电子”或“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决定对皮小亮、姜圳、张润森、蔡先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5.2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4.9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将由47,609.3万股变更为47,604.4万股。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后将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就召集“14科陆01” 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信证券
    2、会议时间:2016年1月25日14:30至15:30
    3、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6年1月18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
    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人。
    (2)持有“14科陆01”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表决权: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②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及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
    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16年1月19日9:00至2016年1月22日17:00前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下述债券受托管理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5、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7楼 
联系人:袁科、于洁泉 
电    话:0755-82130833-706665 
传    真:0755-82135199
    (2)发行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 
联系人:黄幼平 
电    话:0755-26719528 
传    真:0755-26719679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
    见附件四)。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
    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14科陆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
    额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
    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
    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
    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签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附件一: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陆电子”或“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决定对皮小亮、姜圳、张润森、蔡先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5.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4.9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
    份总数将由47,609.3万股变更为47,604.4万股。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后将相应减少注
    册资本。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能够承担20.04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就 
“14科陆01”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请“14科陆01”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4科陆 01”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14科陆 01”提供担保。
    附件二: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4科陆01”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14科陆01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4科陆01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日 
(本参会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三: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4科陆01”公司债券 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科陆电子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
    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四: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4科陆01”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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