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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关于违规担保事项解除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担保事项解除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或“公司”)因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涉及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农商行)分别与延边嘉益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康源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延边金鑫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通化嘉仁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万草堂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通化森宝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康绿新农生物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盈达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被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导致形成违规担保合计34,000万元。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7日、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且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1年半年度报告》。

二、解除违规担保情况

自发生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后,公司积极敦促上述9家公司在一个月内解除债务违约情况,上述9家公司在2021年8月5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解除公司担保责任的《承诺函》,并于2021年8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兑现的方案》。2021年9月3日,公司收到上述9家公司的通知并向公司提供了偿还银行贷款凭证,上述9家公司已归还敦化农商行贷款共计34,0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021年9月6日敦化农商行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解除紫鑫药业担保的《告知函》,解除公司涉及本次违规担保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违规担保事项解除。

三、其他

公司自发生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后,已全面梳理并积极健全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不断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全面做好公司内部控制等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组织公司内部培训,加强学习,提升意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组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关于《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培训,督促相关人员充分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杜绝相关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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