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紫鑫药业”)于2020 年 6月 10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于2021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于2021年6月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于2021 年 6 月 29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
上述公告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新增债务逾期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般若”)、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初元”)、 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部分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债务逾期情况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人 | 贷款金额 | 逾期本金 | 逾期时间 | 债务类型 |
(万元) | (万元) | |||||
1 | 紫鑫初元 | 吉林银行延边分行 | 8,600.00 | 8,600.00 | 2020.5.20 | 抵押借款 |
2 | 紫鑫初元 | 和龙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 | 4,500.00 | 2020.3.10 | 信用借款 |
3 | 紫鑫初元 | 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 | 2,700.00 | 2,700.00 | 2020.3.13 | 保证借款 |
4 | 紫鑫初元 | 农安农商银行卫星广场支行 | 4,500.00 | 4,500.00 | 2021.3.6 | 信用借款 |
5 | 紫鑫药业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8,720.00 | 8,720.00 | 2020.3.5 | 抵押借款 |
6 | 紫鑫药业 | 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2020.12.25 | 保证借款 |
7 | 紫鑫药业 | 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 | 12,000.00 | 2020.12.26 | 保证借款 |
8 | 草还丹药业 | 农安农商行卫星广场支行 | 6,000.00 | 6,000.00 | 2021.3.19 | 信用借款 |
9 | 紫鑫药业 | 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 50,000.00 | 50,000.00 | 2021.4.21 | 保证借款 |
10 | 紫鑫药业 | 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 79,995.00 | 79,995.00 | 2021.6.2 | 质押借款 |
11 | 紫鑫药业 | 中国工商银行柳河支行 | 8,081.73 | 8,081.73 | 2021.6.3 | 抵押借款 |
12 | 紫鑫药业 | 中国工商银行柳河支行 | 8,892.46 | 8,892.46 | 2021.6.23 | 抵押借款 |
13 | 紫鑫药业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2021.6.23 | 抵押借款 |
14 | 草还丹药业 | 敦化农村商业银行 | 2,980.00 | 2,980.00 | 2021.6.25 | 抵押借款 |
15 | 紫鑫般若 | 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 | 12,500.00 | 2021.7.8 | 保证借款 |
16 | 紫鑫药业 | 中国工商银行柳河支行 | 8,994.50 | 8,994.50 | 2021.7.8 | 质押借款 |
合计 | - | 239,463.69 | 239,463.69 | - | - |
注:上表中的逾期本金,均不包含尚未支付的利息以及因逾期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息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3.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