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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4执28175号之二,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行人上海海通证券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0)粤0304民特57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285,242,072.17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20年8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紫鑫药业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72,147,400股股票进行拍卖,经两次拍卖、变卖均流拍,最后一次的变卖保留价为人民币214,,681,803.44元。现申请执行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以最后一次的变卖保留价为人民币214,681,803.44元以物抵债。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拍卖、变卖均未成交,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符合法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古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72,147,400股票的冻结;[原冻

结案号:(2019)粤03执4953号]。

2.将被执行人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72,147,400股股票作价人民币214,681,803.44元,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59971134G)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抵偿本案部分债务。

3.申请执行人上海海通证券产管理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书送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股东涉及本次被执行股份前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康平公司因合同纠纷案,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康平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14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48%)进行了司法拍卖。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康平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司法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未过户。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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