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
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14 号),要求公司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一、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67.56亿元,较期初增长10.58%,占流动资产82.91%,占总资产63.38%,存货跌价准备为0元。其中库存商品10.87亿元,消耗性生物资产50.16亿元,消耗性生物资产较上年增加6.14亿元,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购买林下参增加所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一季度末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07、0.09、
0.03、0.00,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5,013.93天、4,225.35天、1,1464.97天、2,3684.21天。
(一)请结合业务特点,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量化分析存货占你公司总资产比重高的原因以及存货周转率下降、周转天数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库存主要为人参库存,公司人参库存与同行业库存在存货特点上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人参库存主要为5年及5年以上园参干品库存及地方性稀缺资源林下参库存。
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库存相应量化分析如下表: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9年较期初增长 |
存货: | 6,756,006,670.53 | 6,109,089,020.03 | 10.58% |
库存商品 | 1,086,980,082.45 | 1,087,914,486.77 | -0.09%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5,016,052,478.42 | 4,402,282,512.22 | 13.94% |
流动资产 | 8,148,799,481.99 | 7,649,425,370.73 | 6.53% |
总资产 | 10,658,639,431.93 | 9,919,199,057.86 | 7.45% |
项目 | 2019年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 | 2019年存货占总资产比例 | 同期增长 |
存货: | 82.91% | 63.39% | 19.52% |
库存商品 | 13.34% | 10.20% | 3.14%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61.56% | 47.06% | 14.50% |
存货占公司总资产比重高的原因:
吉林省是人参的主要产区,吉林省政府自2010年开始加大了对人参产业的推进和扶持力度,组建了人参产业推进小组,陆续出台了多项振兴人参产业的政策,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2009年进入人参产业,公司作为吉林人参龙头企业,正值中国人参产业因国外贸易打击而导致的产能过剩时期,在吉林省委省政府、通化市委市政府及柳河县政府的领导下,为了吉林省人参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公司对当时人参产能过剩部分进行了战略性储备(参考棉粮油),为稳定人参市场起到了显著作用,有效的保证了中国人参的市场价格和市场周期的稳定,并有效的防范了参农盲目种植带来的社会风险、市场风险,促使吉林省人参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稳定做出贡献。同时随着国家保持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退参还林等政策实施,园参栽培总面积呈逐年下降之势,园参产量持续下降,自2009年以来国内人参价格持续上涨,至自2014年达到周期性峰顶价格,因人参价格的上涨,人参市场出现了大量的低年限、高农残的平地农田种植人参产品(多数无法入药),在此背景下公司为了避免其时人参采购市场产品良莠不齐的现状,保证公司人参战略储备质量,根据公司《人参资源普查》显示园参以及林下参目前已经持续减少,将更为稀缺。公司于2014年始进行了林下参战略性人参储备,在进行战略性储备的同
时,进入2017年公司在保持原有人参干品销售的同时,陆续开展林下参相关业务进行销售,并制定了《人参产业战略规划》(2018-2022)。公司自进入人参产业以来,人参板块业务持续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经营业绩,拓宽了公司经营业务收入来源,增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进行了人参战略性储备,导致公司存货占公司总资产比重较高。公司存货周转率、周转天数相应量化分析如下表:
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周转天数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
本报告期周转率下降、周转天数大幅上升,原因系本报期人参板块销售收入下降,同时存货增加所致。
人参板块销售下降主要原因系上期公司将林下参产业基地-敦化1号基地部分林下参地块整体出售,该出售的林下参地林下参数量为1,100万株,销售金额为2亿元,本报告期公司林下参地块未能销售;另本报告期减少了相对低毛利的人参粗工产品的销售,将人参干品库存精品人参通过技术加工成为双零金参的进行销售,导致人参干品销售额大幅减少。
人参存货本期变动情况同时报告期消耗性生物资产虽然采购量较2018年减少,但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在增加。2019年末消耗性生物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为61.56%,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增加导致2019年末存货余额增加。
综上导致公司本报告期周转率下降、周转天数大幅上升。
(二)请详细说明在存货周转慢、存货积压的情况下继续购买消耗性生物资产林下参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方。
回复:
人参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喜阴凉,叶片无气孔和栅栏组织,无法保留水分,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紫鑫药业 | 存货周转率 | 0.01 | 0.03 | 0.09 | 0.07 |
存货周转天数 | 2,3684.21 | 1,1464.97 | 4,225.35 | 5,013.93 | |
广誉远 | 存货周转率 | 0.11 | 0.60 | 1.10 | 1.45 |
存货周转天数 | 849.68 | 597.63 | 327.22 | 248.16 | |
益盛药业 | 存货周转率 | 0.03 | 0.15 | 0.13 | 0.16 |
存货周转天数 | 3117.09 | 2390.12 | 2702.50 | 2203.02 |
生长于北纬33 度—48 度之间的海拔,数百米的以红松为主的针阔混交林或落叶阔叶林下,产于中国东北、朝鲜、韩国、日本、俄罗斯东部。我国是人参生产大国,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70%,产区主要分布在东北三省,据吉林省农委发布数据,吉林省的人参产量约为全国总量的85%。长白山脉横跨我国吉林、辽宁、黑龙江三省,是我国极其重要的物种基因库,其纬度位置、平均气温、年降水量、土质土壤成分皆是栽种人参理想的生长繁衍地。人参的别称是黄参、地精、神草、百草之王,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之一,更被称为中药国宝。目前国内主要流通的人参为平地参、圆参、林下参,而传统野山参濒临灭绝。公司人参库存主要为5年及5年以上园参干品库存及地方性稀缺资源林下参库存,其中公司林下参参龄平均为10-15年。根据2015年11月实施的《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GB/T 18765-2015》国家标准,播种后,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15年以上的人参可称之为野山参。
公司在存货周转慢、存货积压的情况下继续购买消耗性生物资产林下参的原因和合理性如下:
1、我国是人参产量大国,但是人参产值小国
我国虽是世界人参产量第一大国,但以占全球约为70%的产量,产值却在全球人参产值极低,长期在世界人参产业竞争中以“大比分”落败。多年以来,国际人参产业同行业从中国买走人参原料,加工后以成本价格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销售到欧美、东南亚,甚至返销中国。“多年来国际人参产业同行业大力开拓人参国际市场,其品牌附加值高,已稳稳占据高端市场。”与国际人参产业同行业相比,我国人参产值小的原因是产业格局发育不够,从种植、收获、战略储备、加工到销售,至今没有单一企业或者单一主体承载人参产业的健康发展,人参产业分散化程度极高,并且尚未形成国内自己的人参品牌,公司人参战略储备是打造公司成为国内人参品牌的基本要素。
同时,人参产业链是以资源为核心的产业链,它是根据人参生产、战略储备、加工与销售的技术经济和信息流程形成的一条由多个环节或多部门构成的产业链,是由人参原材料转化为人参产品生产、销售密切相关的产业群所组成的网络结构,是一个涉及范围很广的产业体系,而目前阶段,对于国内人参产业尤为重要是掌握核心优质的人参资源储备,上述是公司从2009年-2014年开始进行园参
干品战略储备、2014年至今进行林下参战略储备合理原因之一。
2、参地资源匮乏矛盾日渐突出
以往国内部分地区采用去林栽参的传统栽培方式,这种栽培方式,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近年来国家已注意到林栽参带来的负面效果,国务院已明令禁止林业部门新批“去林栽参”用地,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对人参栽培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这就要求人参产业必须摒弃旧的栽培模式,变去林栽参为农田栽参(即平地种参)和林下栽参。相应吉林省从2007 年开始,重视省内人参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出台了“十一五”期间,全省人参留存面积控制在3500-4000 公顷之间,每年参业用地审批不超过500 万平方米(林地1500 公顷)。2010年吉林省出台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规定,每年用于采伐迹地种植人参面积规定在1000公顷以内;大力发展林下参,每年增加5%左右;适度发展农田栽参,每年平均递增10%。2011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 年)》,卫生部2010 年3 月批准吉林省开展人参“药食同源”试点。国家政策利好促使人参产业振兴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2010 年以来,吉林省省委、省政府从省情出发,及时调整转变发展思路,把人参产业上升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历史高度,做出了实施人参产业振兴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人参管理办法,以及《人参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2010-2020年人参产业发展长远规划》,在事关人参产业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战略重点、产业布局、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和关键性举措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奠定了人参产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上述是公司从2009年-2014年开始进行园参干品战略储备、2014年至今进行林下参战略储备合理原因之一。
3、原料人参的质量参差不齐、市场价位低
随着国家保持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退参还林等政策施,园参栽培总面积呈逐年下降之势,园参产量持续下降,自2009年以来国内人参价格持续上涨,至自2014年达到周期性峰顶价格,同时在政策影响下,参农必须摒弃旧的栽培模式,变去园参毁林栽参为农田栽参(即平地种参)和林下栽参,而林下参种植林地已经减少审批或停止审批。进而吉林省包括抚松、通化、敦化、安图等市、县个体参农向平地种参方向发展,使人参产量与日俱增。但由于在平地人参生产
中部分参农追求短期效益,超标准使用农药、化肥,加之种植技术的参差不齐,导致人参质量一度下降,同时平地种参生长年限较低(多数无法入药),市场价位始终处于低迷状态,从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长白山人参的市场声誉。在此背景下公司为了避免其时人参采购市场产品良莠不齐的现状,保证吉林省人参战略储备质量,公司于2014年始进行了林下参战略性人参储备。上述是公司从2009年-2014年开始进行园参干品战略储备、2014年至今进行林下参战略储备合理原因之一。
4、优势战略库存保证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
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医药文化的传承发展,明确提出“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并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对中医药发展进行全面谋划和系统部署,明确了新形势下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同时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现象已提前出现,并且速度快速增长,据中国老龄办信息中心健康产业办公室的数据显示,从2011 年到2050 年,中国老年人的消费能力将从3.22 万亿增长到283.2 万亿,所占GDP 比重从8.4%到29.2%。其中,用于保健与医疗的消费比例增长尤其强劲。在国内老年人思想里,人参是延承中华五千年养生理念的滋养神器,养生保健地位颇高。在对保健品市场的零售监测结果显示,在销售额排名前5位的品牌中,有4 种品牌是含人参制品,其中3 个品牌以人参制品为主,这说明人参及其制品已经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人参的市场空间相当广阔,开发利用极具增长潜力,另2020年突发的新冠状病毒疫情,更是加深了国人对于提高免疫观念意识,人参产业未来市场预期可期。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参产业的发展布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方向;发展步骤依据公司《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经营逻辑从战略储备到经济效益转化符合商业惯例。
公司在本问询函问题“七”-“(二)”详细列示了公司供应商核查情况,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公司董监高与相关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请结合你公司存货性质特点、未来市场行情以及你公司对存货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监测时间、监测程序、监测方法,期末盘点程序和方法,
最近三年各类存货市场价格的具体金额、用途、市场需求数量,存货周转率下降、周转天数大幅上升等因素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的计算过程,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回复:
1、存货性质特点、未来市场行情
(1)行业环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中成药与人参产品,受到医药制造业和食品制造业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双重监管。
吉林省是人参的主要产区,吉林省政府自2010年开始加大了对人参产业的推进和扶持力度,组建了人参产业推进小组,陆续出台了多项振兴人参产业的政策,主要包括:2010年7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2010年11月吉林省工商局《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人参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1年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2010-2020年人参产业发展长远规划》、《吉林省人参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2016年5月《吉林省人参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等。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人参产业逐步走向稳定,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公司存货中主要为主要是5年及5年以上的园参干品及10-15年的林下参。
(2)公司存货特点:
人参按人工干预分类如下:
公司2009年进入人参产业,公司作为吉林人参龙头企业、中国人参产业的
中流砥柱,正值中国人参产业因国外贸易打击而导致的产能过剩时期,在吉林省委省政府、通化市委市政府及柳河县政府的领导下,为了吉林省人参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公司对当时人参产能过剩部分进行了战略性储备(参考棉粮油),至今公司仍独立承担过剩人参产能储备的责任,为稳定人参市场起到了显著作用,有效的保证了中国人参的市场价格和市场周期的稳定,并有效的防范了参农盲目种植带来的社会风险、市场风险,促使吉林省人参产业的发展,同时为维护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稳定做出贡献。同时公司对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先后为吉林省《人参发展纲要》、《人参发展规划》、《人参发展细则》和《人参发展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在人参种植培育、基因图谱绘制、品种间含量分析、显微鉴别等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并且为中国人参在国际人参标准制定做出突出贡献。公司人参板块与同行业库存在存货特点上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人参库存中主要是自2009年-2014年人参战略储备主要为除平地园参(因平地种参生长年限不能超过5年,不能用于药品,且成本较高)的5年及五年以上的人参干品(包括直生根、移山参、趴货、园参),自2014年因人参价格的合理回归,人参市场出现了大量的低年限、高农残的人参鲜品、干品产品,在此背景下公司为了避免其时人参采购市场产品良莠不齐的现状,保证吉林省人参战略储备质量,公司于2014年始进行了林下参战略性人参储备。随着国家保持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退参还林等政策,林下参的市价呈上升趋势,多年来的过度采挖,野山参已面临绝迹,大力发展林下参作为野山参的替代品,既满足人们的需求又达到保护野生资源的目的,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林下参将会作为高端人参产品来推广。同时,消费者保健意识、消费能力的提高,大健康领域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以及人参在医药、营养保健品领域应用的深化,人参类产品的终端消费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受到国家政策及野山参资源的日趋枯竭的影响,林下参等品质优良的人参资源较为稀缺。
(3)未来市场行情分析
2009年公司进军人参产业,自进入人参产业以来,不断加大对人参产业的投入力度,在人参种植和培育方面、人参库存的战略性储备方面、人参生产加工的产业升级方面、人参产品的低中高端新产品研发方面,人参产品经营销售规范
等等方面,有效的形成了人参产业化的体系化建设;同时在人参基因图谱绘制,人参基因组鉴别方法、人参提取物提取纯化方法等等方向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通过产学研联盟的方式,使公司人参产业板块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一直坚持自主研发和合作交流相结合的创新模式,对植物提取物、人参提取物、人参皂苷单体分离方法的研究、产品的开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突破高纯度、应用型产品核心技术。以化学水解法、酶水解法、微生物发酵法、加热加工法以及化学合成等为研究方法,应用新药研发的战略,对人参全系统产品(鲜人参、生晒参、红参)进行全面分析,通过对工艺、质量标准进行比较研究,获得不同人参皂苷比例的提取物、各种规格产品,满足医药、保健品、饮料、护理产品、功能性食品、化妆品等行业使用。公司未来人参产业,将依托于公司目前已经具备的优势战略库存、先进的加工提取技术,已经研发出500余个人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品种,着力打造以“紫鑫人参”为品牌的围绕人参深加工产品的国内第一品牌。可参考的国际人参产业同行业国家人参产品不仅出口量巨大,其国内的人参产品消费也十分可观。国际人参产业同行业国家人参的消费量是每年人均400克,而我国的消费总量在1-1.2 万吨左右。
造成消费量巨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我国与国际人参产业同行业国家对人参的认知不同。在国内大部分人认同人参主要用于药用,但国际人参产业同行业国家认为人参是一种高级食品,老少皆宜,无任何副作用,因此全民都有消费人参的习惯。而国内很多人都认为人参不能轻易使用,会上火,最多秋冬时节可以用来进补。所以,国内与国际人参产业同行业国家人参消费量差得很多。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医药文化的传承发展,明确提出“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并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对中医药发展进行全面谋划和系统部署,明确了新形势下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同时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现象已提前出现,并且速度快速增长,据中国老龄办信息中心健康产业办公室的数据显示,从2011 年到2050 年,中国老年人的消费能力将从3.22 万亿增长到283.2 万亿,所占GDP 比重从8.4%到29.2%。其中,用于保健与医疗的消费比例增长尤其强劲。在国内老年人思想里,人参是延承中华五千年养生理念
的滋养神器,养生保健地位颇高。在对保健品市场的零售监测结果显示,在销售额排名前5位的品牌中,有4 种品牌是含人参制品,其中3 个品牌以人参制品为主,这说明人参及其制品已经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人参的市场空间相当广阔,开发利用极具增长潜力,另2020年突发的新冠状病毒疫情,更是加深了国人对于提高免疫观念意识,人参产业未来市场预期可期。根据中国行业研究网2017年发布的《2017-2022年人参行业市场调研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人参产业将在2021年进入供需平衡,从该报告反推已经过去的2017-2019年印证了人参行业供需平衡预测的准确性。
而对于未来中国人参行业市场规模预测分析中,与公司董事会通过深度研究制定的《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8-2022)中公司未来五年的人参产业发展方向基本吻合,公司计划到 2022 年人参种植业实现产值约 100 亿元,人参加工业实现产值约 40 亿元,力争成为吉林省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实力最强的人参龙头企业和国内第一人参品牌。
2、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监测时间、监测程序、监测方法,期末盘点程序和方法
(1)公司制度中关于存货入库、保管、发出及盘点如下:
○1公司设置仓库和专人对存货物资等存货进行保管。存货的入库,仓库管理员应做好入库存货的清点工作,核实数量后,办理好存货的验收入库手续,开出入库单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
2存货的发出必须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出出库单,经由经办人员和有关部门主管审批签字后才能发货,并将出库单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3存货的保管应按不同的价值、类别、用途等分别管理,并设置账簿、卡片进行管理,做到账、卡、物三者相符。○
4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其计价方法应按公司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实行。○5每月终了后,财务部门将其存货的数量、金额明细账,与仓库保管存货数量明细账进行数量核对,如有差异要查明差异原因并调整有关账面数字,做到账账相符。
○6在对账的基础上盘点库存存货实物,可根据存贷的情况,每月仓库保管人员自行盘点,由财务人员亲临仓库(或委抚其他部门人员)进行抽查。年度中期和
年度末期进行全面清查,会计人员亲临仓库(必要时审计部门人员参与实地盘点监盘)和仓库保管共同清点,按存贷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的实物和存放地点(位置)分别点数,记录盘点工作底稿,清点完毕后,编制材料物资盘点表、由盘点人和监盘人及仓库负责人签字。盘点实存数字(盘点表)与账面数字核对,如存在差异,查明原因、分清责任。○7如实查数比账面数多,应作盘盈处理,由财务部门编制盘盈报告,载明盘盈物品的数量、金额及盘盈的原因等。如实盘数比账面数少,应作盘亏处理,由财务部门编制盘亏报告,载明盘亏物品的数量、金额和盘亏的原因等,究其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8盘亏、毁损、变质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并非企业生产经营上的原因,在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餐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2)公司人参库存为主要库存,公司专设人参产业中心,并制定了完备的人参产业相关管理制度,人参采购经管理层授权后由人参产业中心具体执行,人参产业中心组织架构如下图:
在制度方面,在大的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下,《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是总的发展纲要,公司内部严格执行GAP人参标准化种植并制定《人参保管管理规程》、《人参养护管理规程》《防止人参仓储发霉的养护技术》《人参仓储害虫及防治技术》、《人参种子生产管理制度》、《人参种苗生产管理制度》、《种子检验制度》、《种苗检验制度》、《防止劣质人参种子、种苗传播的制度》等等系列人参相关制度。
(3)公司定期通过第三方检测查询人参价格变动:
最近几年,随着人参加工技术和医疗保健作用研究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老龄化社会到来,使国内外人参制品市场保持旺盛的增长趋势。从出口市场看,我国人参制品的需求量逐年升温,销售范围日渐拓宽。目前,除港、澳、台地区市场外,人参制品还出口日本、韩国、美国、英国、俄罗斯、加拿大、东南亚、北欧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人参制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分水岭,以农田栽种的平地参,存在农残、重金属指标过高的情况,至使质量参差不齐,导致人参价格从十几元/公斤、几十元/公斤、几百元/公斤、几千元/公斤不等,价格极为混乱。而以传统圆参及林下参制品,则因其稀缺性,及极高的药用价值和应用价值价格稳中有升,人参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库存中主要是5年及5年以上的园参干品及10-15年的林下参。国内外市场需求升温,造就了人参产品的巨大商机。人参市场价格的数据来源主要为通化人参交易市场、万良人参交易市场、抚松人参交易市场、吉林省人参电子交易平台、中药材天地网等市场价格。公司规定定期、不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抽检,检测存货的状态是否正常。期末将可变现价值与存货价值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减值。
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的存货的主要分为中药材及人参类存货。根据公司上年度销售中成药产品以及人参产品的成本、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估算出假设将当前存货进行出售的情况下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后,用测算出来的对应存货的价格区间的中间价格,减去出假设将当前存货进行出售的情况下的成本、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后,得出可变现净值,以此可变现净值与当前存货的账面价值比较,确认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成
本,则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在2018年度对公司全部人参库存进行了第三方评估,本报告期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产成品存货及可售半成品存货的历史销售价格结合可查询公开市场价值的存货价格,经查询,目前5年以下食品级平地种植人参价格在340-400元/kg,5年及5年以上药用级园参干品价格在800-1200元/KG,公司人参干品为5年及5年以上园参。同时综合公司在周边市场调研的结果,对相关存货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得出对应存货的价格区间。在取得对应存货的价格区间后,公司根据存货类型,选取对应存货的中间价格作为其销售价格。
对于人参干品,公司考虑到过去三年深加工产品销售价格以及附加值情况,同时综合2018年度对公司全部人参库存进行了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增值,以及本报告期对人参市场价格的多次询价显示人参价格陆续上涨,同时公司最近几年人参干品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经过测算,公司过去三年的存货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成本情况,未出现重大的毁损情况,因此,存货不存在减值情况,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进一步说明实施存货监盘的月份,是否受当地天气因素影响而缩小生物资产盘点范围,对存货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得的审计证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应付账款函证的具体数量与结果、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的具体结果、公司生产记录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对外部专家评估报告的复核结果,以及存货监盘的抽样方法、抽取数量与比例、盘点结果、账实是否一致等,是否对存货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计价和分摊、列报和披露等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会计师意见:
核查程序:
1、执行风险评估程序,了解公司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测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对人参采购、产品开发的整体规划情况;
3、对公司本期采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客户进行函证;
4、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检查采购合同、入库单、验收单、采购发票、付款记录等;
5、查验供应商工商登记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访谈;
6、复核本期消耗性生物资产出售成本结转是否准确;
7、评价公司外聘评估机构的资质,评估方法的选用、评估结论是否准确;
8、分析并复算公司期末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9、对林下参进行实物监盘,现场查看了林下参的生长情况以及查看地面株数鲜活情况,观察了林下参的看管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市场调查,对各样品的品位(质)和价格进行估价,测算标的物活体样品价值和单位平方米的价值的估值方法进行了解和评价,并就评估价值与消耗性生物资产入账价值进行核对,对林下参结转成本进行复算,比较分析林下参成本结转是否正确。获取第三方出具的林下参评估报告,分析价格的准确性等;存货监盘分为人参产品和中成药产品,其中人参产品也分为干品、鲜参以及林下参(消耗性生物资产)等进行,我们对中成药进行监盘的过程中是对中成药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进行全面监盘,监盘比例为100%,在监盘过程中随机抽取一些产品进行现场记录和复盘;对于人参产品的干品及鲜参同样采取全面监盘,监盘比例为100%,在监盘过程中随机抽取一些产品进行现场记录和复盘,复盘比例在50%左右。由于林下参产品的特殊性,同时由于天气的特殊性,对于林下参是在2019年9月份以及2020年4月份分别进行了监盘和抽盘,对所有林下参地块进行全面的监盘和复盘,抽样方法为按照每个地块位置随机抽取至少6个点以上的区域,按照每个区域选取面积1-5平方不等,测算每个区域内所含有林下参株数推算出整体地块内含有的林下参株数,公司共计拥有林下参地块17块,总体面积为22,848.8亩,整体预估株数为74,502,425株,实际抽盘地块17块,抽盘点数为109个点,抽盘面积为239平方米,抽盘比例为林下参17块地块的100%。
核查结论:
经核查,项目组未发现公司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发现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则不合理,对存货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计价和分摊、列报和披露等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35.84亿元,较期初增长
23.71%;长期借款余额为13.73亿元,较期初增长33.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3.93亿元,有息负债合计53.5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0.20%。其
中短期借款中存在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2.3亿元。你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期间费用率分别为45.21%、49.05%、75.71%,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发生额为3.22亿元,较上年增加31.20%,主要为利息支出增加。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803.50万元,同比下降86.14%。
(一)请补充披露截至目前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负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借款)方式、融出方、融入方、借款日、还款日、融资(借款)金额等),是否存在逾期或者违约的情况,并说明目前已出现的债务逾期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报告的情形,并说明债务逾期事项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回复:
公司各银行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借款逾期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授信银行名称 | 整体授信金额 | 借款主体 | 银行名称 | 已使用授信 | 开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借款条件 | 是否逾期 |
1 | 吉林银行 | 351,600.00 | 紫鑫红石 | 吉林银行通化柳河支行 | 19,925.00 | 2019/4/4 | 2022/4/3 | 保证借款 | |
紫鑫初元 | 吉林银行延边分行 | 8,600.00 | 2019/5/21 | 2020/5/20 | 抵押借款 | 是 | |||
草还丹药业 | 吉林银行延边分行(敦化支行) | 11,000.00 | 2019/4/23 | 2020/4/22 | 抵押借款 | 是 | |||
紫鑫(柳河) | 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 80,000.00 | 2019/5/20 | 2020/5/7 | 质押借款 | 是 | |||
紫鑫(柳河) | 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 44,000.00 | 2019/12/23 | 2020/11/30 | 信用借款 | ||||
紫鑫禺拙 | 吉林银行通化新华支行 | 9,850.00 | 2017/9/25 | 2020/9/24 | 保证借款 | ||||
紫鑫般若 | 吉林银行通化新华支行 | 19,850.00 | 2017/9/25 | 2020/9/24 | 保证借款 | ||||
紫鑫(柳河) | 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 38,000.00 | 2019/12/23 | 2020/11/30 | 信用借款 | ||||
紫鑫(柳河) | 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 50,000.00 | 2020/1/28 | 2021/1/27 | 保证借款 | ||||
紫鑫金桂 | 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 19,790.00 | 2018/12/26 | 2021/11/30 | 抵押借款 | ||||
参工堂 | 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 28,312.33 | 2018/12/26 | 2025/12/24 | 抵押借款 | ||||
紫鑫般若 | 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 18,440.00 | 2019/1/ | 2026/1/ | 抵押 |
25 | 24 | 借款 | |||||||
2 | 工商银行 | 68,094.50 | 紫鑫(柳河) | 工行柳河支行 | 8,900.00 | 2019/7/30 | 2020/6/23 | 抵押借款 | |
紫鑫(柳河) | 工行柳河支行 | 8,400.00 | 2019/6/28 | 2020/6/3 | 抵押借款 | ||||
紫鑫(柳河) | 工行柳河支行 | 8,994.50 | 2019/7/23 | 2020/7/8 | 质押借款 | ||||
紫鑫(柳河) | 工行柳河支行 | 23,675.02 | 2016/2/29 | 2023/2/28 | 抵押借款 | ||||
紫鑫(柳河) | 工行柳河支行 | 11,800.00 | 2019/8/30 | 2020/8/6 | 质押借款 | ||||
3 | 和龙农商行 | 4,500.00 | 紫鑫初元 | 和龙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 | 2019/3/11 | 2020/3/10 | 信用借款 | 是 |
4 | 磐石农商行 | 25,500.00 | 紫鑫般若 | 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 | 12,500.00 | 2019/7/11 | 2021/7/8 | 信用借款 | |
紫鑫(柳河) | 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 | 12,000.00 | 2019/12/27 | 2020/12/26 | 保证借款 | ||||
紫鑫(柳河) | 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 | 1,000.00 | 2019/12/30 | 2020/12/25 | 保证借款 | ||||
5 | 九台农商行 | 40,000.00 | 紫鑫(柳河) | 九台农商行惠安分理处 | 20,000.00 | 2020/6/9 | 2021/6/8 | 保证借款 | |
紫鑫初元 | 九台农商行长春分行 | 20,000.00 | 2019/8/8 | 2020/8/5 | 保证借款 | ||||
6 | 敦化农商行 | 3,000.00 | 草还丹药业 | 敦化农村商业银行 | 3,000.00 | 2019/6/26 | 2021/6/25 | 抵押借款 | |
7 | 农安农商行 | 13,500.00 | 紫鑫初元 | 农安农商银行长春卫星广场支行 | 4,500.00 | 2020/6/9 | 2021/6/8 | 信用借款 | |
草还丹药业 | 农安农商银行长春卫星广场支行 | 6,000.00 | 2020/6/9 | 2021/6/8 | 信用借款 | ||||
紫鑫桂鹤 | 农安农商银行长春卫星广场支行 | 3,000.00 | 2020/6/9 | 2021/6/8 | 信用借款 | ||||
8 | 柳河农商行 | 2,700.00 | 紫鑫(初元) | 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 | 2,700.00 | 2019/3/18 | 2020/3/13 | 保证借款 | 是 |
9 | 长春农商行 | 3,000.00 | 紫鑫(柳河) | 长春农商行春城支行 | 2650.00 | 2018/11/1 | 2021/10/30 | 抵押借款 | |
10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 | 紫鑫(柳河)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8,720.00 | 2019/3/6 | 2020/3/5 | 抵押借款 | 是 |
12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紫鑫(柳河)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6/28 | 2021/6/23 | 抵押借款 | |
13 | 中远海运 | 2,500.00 | 草还丹药业 | 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 805.00 | 2017/5/5 | 2021/3/30 | 融资租赁 | |
2,500.00 | 紫鑫般若 | 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 753.00 | 2017/5/ | 2021/3/ | 融资 |
5 | 30 | 租赁 | |||||||
14 | 农业银行 | 750.00 | 高科技 | 中国农业银行敦化支行 | 500.00 | 2020/3/24 | 2021/3/22 | 保证借款 | |
合计 | 546,644.50 | 532,164.85 |
对公司贷款的主要银行为工商银行、吉林银行等商业银行,已完成对短期借款存量贷款授信审批,公司2020年信用额度已下达约为54.66亿元,已经使用信用额度约为53.22亿元,尚存信用额度1.43亿元尚未使用,其他各项短期借款中,大部分银行与我公司均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合作期限超过3年,如无重大特殊政策或事项影响,均可顺利完成转贷工作。已经产生逾期情况银行贷款,经公司良好的沟通待归还该行利息之后正常倒贷。
公司2019年年报中列示的银行贷款逾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 万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开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 | 3,000.00 | 2019年5月16日 | 2019年11月14日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20,000.00 | 2018年12月4日 | 2019年12月03日 |
合计 | 23,000.00 | --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约为430,753.43万元,本报告期经审计净资产约为444,402.51万元,本报告期产生债务逾期金额合计23,00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约为5.34%,占本报告期经审计净资产约为5.18%,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事项临时公告信息披露标准。
2020年6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向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上述债务逾期金额合计23,000.00万元完成银行贷款借新还旧,逾期情况解除。
2020年6月10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银行贷款逾期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人 | 贷款金额 (万元) | 逾期本金 (万元) | 债务类型 | 开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累计占净资产 |
比例 | ||||||||
1 | 紫鑫药业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8,720.00 | 8,720.00 | 抵押借款 | 2019-3-6 | 2020-3-5 | 1.96% |
2 | 初元药业 | 和龙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 | 4,500.00 | 信用借款 | 2019-3-11 | 2020-3-10 | 2.97% |
3 | 初元药业 | 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 | 2,700.00 | 2,700.00 | 保证借款 | 2019-3-18 | 2020-3-13 | 3.58% |
4 | 草还丹药业 | 吉林银行延边分行敦化支行 | 11,000.00 | 11,000.00 | 抵押借款 | 2019-4-23 | 2020-4-22 | 6.06% |
5 | 紫鑫药业 | 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 80,000.00 | 80,000.00 | 质押借款 | 2019-5-20 | 2020-5-7 | 24.06% |
6 | 初元药业 | 吉林银行延边分行 | 8,600.00 | 8,600.00 | 抵押借款 | 2019-5-21 | 2020-5-20 | 25.99% |
合计 | - | 115,520.00 | 115,520.00 | - |
截止本回复日,公司已对出现的债务逾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债务逾期披露不及时情况,不存在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报告的情形。
(二)结合借款用途、生产经营具体情况说明本报告期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增长的原因及有息负债占资产总额较高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与人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因测序仪产业与工业大麻产业是目前公司努力拓展的业务。为了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及相关项目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时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为避免公司因资金短缺所带来的不能购进生产资料,停产、停工,以及对外投资经营战略目标无法实现等异常情况,公司进行长短期借款补充资金。2019年新增借款90,302.97万元,其中28,700万元用工程项目建设;38,300万元用于采购林下参人参战略储备。23,302.97万元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期末银行贷款余额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短期借款 | 3,583,818,342.17 | 2,897,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2,925,777.98 | 519,217,177.81 |
长期借款 | 1,373,453,391.21 | 1,030,950,643.77 |
合计 | 5,350,197,511.36 | 4,447,167,821.58 |
公司有息负债占资产总额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自2014年以来对林下参进行了战略储备,根据公司《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4年以来公司鉴于拥有的人参普查数据、独特的人参鉴别方法等技术和手段,确定人参产业战略储备由
园参干品采购转为资源更为稀缺、更为珍贵的林下参资源,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对人参产业的一系列政策扶持,同行业公司陆续开始了林下参收储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人参普查数据,同时进行筛查遴选,发现较为优质的林下参资源寥寥可数,公司报告期内采购的林下参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关于公司对林下参战略储备的原因和合理性在本问询函回复函中关于存货部分进行了详细阐述,此处不再赘述。
(三)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大幅下降及近三年期间费用率上升的原因。(四)请你公司结合可用货币资金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债务逾期、一季度净利润亏损等事项进一步分析你公司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说明对你公司正常运营能力的影响,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回复:
公司货币资金情况、三年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2019年较期初增长 |
货币资金 | 18,035,011.31 | 130,109,720.93 | -86.1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2019年较期初增长 |
短期借款 | 3,583,818,342.17 | 2,897,000,000.00 | 23.7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2,925,777.98 | 519,217,177.81 | -24.32% |
长期借款 | 1,373,453,391.21 | 1,030,950,643.77 | 33.22% |
合计 | 5,350,197,511.36 | 4,447,167,821.58 | 20.31%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销售费用 | 91,995,555.71 | 151,219,484.20 | 158,259,318.57 |
管理费用 | 196,631,140.43 | 207,918,938.88 | 204,596,583.41 |
研发费用 | 40,355,846.19 | 45,565,651.11 | 41,029,315.36 |
财务费用 | 321,627,254.73 | 245,135,914.41 | 196,203,807.79 |
合计 | 650,609,797.06 | 649,839,988.60 | 600,089,025.13 |
营业收入 | 859,289,244.11 | 1,324,961,112.13 | 1,327,230,839.27 |
期间费用率 | 75.71% | 49.05% | 45.21%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9年较期初增长 |
财务费用 | 321,627,254.73 | 245,135,914.41 | 31.20% |
公司货币资金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有效的利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及支付利息费用。近三年期间费用率上升主要原因为财务费用率上升,2019年新增借款90,302.97万元,本期支付利息3,1760万元。
评估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及偿债能力:
2019年各项指标 | |
应收帐款周转率 | 0.83 |
存货周转率 | 0.03 |
总资产周转率 | 0.08 |
资产负债率 | 58.28% |
流动比率 | 1.78 |
速动比率 | 0.3 |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相应流动性指标较弱,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虽尚存信用额度1.43亿元尚未使用,同时可继续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但存在短期资金短缺情况,公司管理层针对目前情况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管控和业务能力,开源节流,根据流动性风险评估指标,公司的流动比率较高,流动资产如人参具备一定的变现能力,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所从事的中成药产品、人参产业业务是传统稳定行业,如无重大政策环境变化,将会持续为公司贡献资金流动性。因此,公司虽然短期之内存在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但流动性风险依然在可控范围之内,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保障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经营力度,在不影响生产销售和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经营管理“开源节流”。重新核定员工数量及人员薪酬;将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开展系统梳理,逐个项目核定成本绩效,降低成本,提高销售价格,加大利润空间,增加销售渠道,在传统基础上增加线上销售,加大销售规模化,争取利润最大化。通过立体化销售举措,以生产经营为主体,以开源节流为手段,以扩大销售规模为策略,确保增加盈利空间。同时公司积极清理应收账款进行资金回笼,并计划处置部分亏损子公司、人参库存等资产,调整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情况,以保证公司整体资金流动性。
三、2017至2019年,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3.72亿元、1.74亿元、7,028.99万元。本报告期你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8.59亿元,同比下降35.15%,净利润同比下降59.62%,扣非后净利润为-3,470.00万元,同比下降-121.66%,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3.23亿元,同比下降57.88%。分季度财务指标中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62亿元、3.51亿元、2.00亿元、1.4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849.50万元、7,640.92万元、1,545.76万元、-308.19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8亿元、-9,166.69万元、9,405.45万元、1.52亿元。
(一)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销售政策、行业周期、市场供求情况等说明近三年净利润持续下降的原因,你公司业务模式和行业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说明本报告期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且变动幅度与收入现金流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和合理性。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中成药与人参产品,受到医药制造业和食品制造业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双重监管。
公司在中成药方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药用动植物种养殖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是中医药行业的骨干企业。
在人参产业方面,公司拥有优势的人参库存,也有着丰富的人参深加工产品,同时公司在人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具有创新性及先进性,公司的高科技人参研究为人参种植、加工、新产品的研发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公司进入人参领域以来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2017-2019年经营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营业收入(元) | 859,289,244.11 | 1,324,961,112.13 | -35.15% | 1,327,230,839.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289,863.49 | 174,072,146.42 | -59.62% | 371,577,38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699,990.86 | 160,195,727.91 | -121.66% | 365,984,300.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3,279,896.35 | -767,432,118.44 | 57.88% | -1,320,518,734.20 |
公司2018-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同比增减 | |
中成药产品 | 465,137,194.06 | 54.13% | 557,903,728.88 | 42.11% | -16.63% |
人参系列产品 | 383,918,286.62 | 44.68% | 751,165,784.79 | 56.69% | -48.89% |
其他 | 10,233,763.43 | 1.19% | 15,891,598.46 | 1.20% | -35.60% |
营业收入合计 | 859,289,244.11 | 100% | 1,324,961,112.13 | 100% | -35.15% |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行业环境及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中成药方面:2018年,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新版医保目录、国家药价谈判、两票制、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等政策逐步落实,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医药产业正步入规范发展的快车道,我国医药产业持续转型,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但同时相关医保控费、两票制、4+7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密集出台,对传统医药行业的市场格局带来巨大冲击,公司主营的中成药业务受到行业政策冲击,导致公司中成药产品销售同比上年同期下降下降16.63%。人参方面:公司人参系列产品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上期公司将部分林下参地块整体出售2亿元,本报告期公司林下参地块未能销售;根据公司《人参产业战略规划》(2018-2022),公司人参产品进入从战略储备期转化经济效益期,持续进行15年以上林下参产品的销售,同时减少了低毛利的人参初加工产品的销售,另外公司人参深加工产品人参提取物出口业务本报告期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影响销售收入下降,导致公司人参产品销售同比上年同期下降下降48.89%。本报告期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幅度较大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3,279,896.35元,主要是采购消耗性生物资产(林下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44,152,222.09元,增加幅度57.88%,公司2017-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连续好转状态。
本报告期同比上年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连续好转状态主要原因为,根据公司《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4年以来公司鉴于拥有的人参普查数据、独特的人参鉴别方法等技术和手段,确定人参产业战略储备由园参干品采购转为资源更为稀缺、更为珍贵的林下参资源,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对人参产业的一系列政策扶持,同行业公司陆续开始了林下参收储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人参普查数据,同时进行筛查遴选,发现较为优质的林下参资源寥寥可数,公司报告期内采购的林下参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林下参采购金额较上期下降8.5亿元,税费暂缓导致减少支出1亿元,其他原材料采购节约0.5亿元,其他节支0.2亿元,共节支约10.2亿元,另一原因是销售减少导致收现减少5.8亿,上述因素综合导致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了4.4亿元。
(二)结合你公司各季度业绩变动情况、行业特性和销售模式等,说明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高于其他季度的原因、第一和第四季度现金流与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和合理性,并说明销售是否具有季节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等情形。
回复:
公司分季度经营情况如下: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62,482,666.21 | 351,069,971.78 | 199,583,618.00 | 146,152,988.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495,042.01 | 76,409,207.45 | 15,457,609.56 | -3,081,911.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466,675.87 | 66,491,892.19 | -15,970,193.27 | -61,755,013.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786,277.38 | -91,666,856.18 | 94,054,501.41 | 152,118,735.80 |
项目 | 2019年1-12月 | 2018年1-12月 | 同期现金变动金额 | 同期现金变动比例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1,438,841.47 | 1,222,801,204.92 | -581,362,363.45 | -47.5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27,592,127.47 | 1,626,029,442.48 | -898,437,315.01 | -55.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2,934,073.82 | 205,306,774.98 | -102,372,701.16 | -49.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279,896.35 | -767,432,118.44 | 444,152,222.09 | 57.88% |
公司分季度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如下: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6,353,680.81 | 171,872,348.60 | 101,049,111.49 | 232,163,700.5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6,179,746.35 | 34,274,238.79 | 53,184,422.52 | 53,953,719.8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642,036.65 | 40,297,050.52 | 21,314,403.32 | 34,680,583.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786,277.38 | -91,666,856.18 | 94,054,501.41 | 152,118,735.80 |
2019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对比其他季度,中成药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增加是人参产品销售,并且毛利较高,毛利率均在80%以上。
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现金流与利润不匹配的原因主要是:一季度因采购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较多,导致现金流流出较多;四季度公司对各种应收款项进行清收,导致收现较多,同时消耗性生物资产采购在上半年已基本支付,4季度为结算期,支付的款项较少,导致现金流流出相对较少。
公司中成药销售无明显季节性,人参的销售及采购均具有季节性,销售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费用。
(三)2020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净利润为-1.09亿元,结合目前行业状况、公司的产品核心竞争力、业绩亏损情况等说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回复:
2020 年第一季度,医药行业医疗体制改革政策并未改变,药品研发、医保支付、招投标、带量采购、新版基药目录等相关政策的影响下竞争加剧,行业平均利润率有所下降,国家有关部门对药品零售价格的控制和调整等政策使得医药行业面临巨大的冲击,同时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复工时间延迟,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受阻,公司生产的中成药以治疗风湿免疫类、耳鼻喉类、泌尿系统、心脑血管、肝胆类和消化系统类疾病为主,疫情爆发期间主要的销售终端如医院、药店等终端停止;人参销售终端如专柜等终端停止,导致公司产品市场销售额下降;另外折旧摊销等费用需正常计提支出,导致一季度亏损。2020第二季度虽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经营业绩有所缓解,但公司预计 2020 年 1-6 月份整体不利影响因素仍会继续存在,但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不断恢复,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政策支持产业,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经营力度,在不影响生产销售和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一步进行经营管理“开源节流”。重新核定员工数量及人员薪酬;将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开展系统梳理,逐个项目核定成本绩效,降低成本,提高销售价格,加大利润空间,增加销售渠道,在传统基础上增加线上销售,加大销售规模化,争取利润最大化。通过立体化销售举措,以生产经营为主体,以开源节流为手段,以扩大销售规模为策略,确保增加盈利空间。同时公司积极清理应收账款进行资金回笼,并计划处置部分亏损子公司、人参库存等资产,调整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情况,以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合计金额为1.05亿元,较上年增长656.61%,占当期归母净利润的149.37%。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7亿元,较上年增长541.83%。
(一)请补充披露上述政府补助发生的原因、确认条件和依据、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本报告期政府补助大幅增加的原因,并说明上述政府补助款项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报告的情形。
回复: 2019年1-12月政府补助 | |||||
单位:元 | |||||
公司名称 | 款项性质 | 到账日期 | 金额 | 2019年1-12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入账时间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2019.02.02 | 3,627,016.46 | 3,627,016.46 | 2019.02.02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吉林省林下参种植标准化研究 | 2019.3.28 | 10,000.00 | 10,000.00 | 2019.3.28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企业 | 2019.3.29 | 200,000.00 | 200,000.00 | 2019.3.29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际市场开拓 | 2019.4.17 | 31,000.00 | 31,000.00 | 2019.4.17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黄芪强心颗粒临床前研究 | 2019.5.15 | 150,000.00 | 150,000.00 | 2019.5.15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点产业发展补助和资励 | 2019.6.11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19.6.11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稳岗补贴款 | 2019.8.9 | 98,924.26 | 98,924.26 | 2019.8.9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补助款 | 2019.10.11 | 8,000.00 | 8,000.00 | 2019.10.11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补助款 | 2019.10.11 | 57,000.00 | 57,000.00 | 2019.10.11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吉林省专利发展资金拨款明细 | 2019.12.3 | 6,000.00 | 6,000.00 | 2019.12.3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科研合作费 | 2019.12.3 | 250,000.00 | 250,000.00 | 2019.12.3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温自然资规函[2019]136号 | 2019.12.11 | 5,000.00 | 5,000.00 | 2019.12.11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资励资金 | 2019.7.26 | 8,000,000.00 | 8,000,000.00 | 2019.7.26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资励资金 | 2019.7.30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2019.7.30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奖励扶持资金 | 2019.8.15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2019.8.15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划拨土地款 | 2015.7 | 80,678,655.00 | 1,531,658.28 | 2015.7--2064.3 |
吉林紫鑫参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稳岗补足 | 2019.8.8 | 6,267.38 | 6,267.38 | 2019.08.08 |
吉林紫鑫参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 2019.12.31 | 3,600.00 | 3,600.00 | 2019.12.31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纳税奖励 | 2019.02.02 | 20,000.00 | 20,000.00 | 2019.02.02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2019.08.12 | 29,969.28 | 29,969.28 | 2019.08.12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税收优惠 | 2019.10.17 | 23,000.00 | 23,000.00 | 2019.10.17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扶持资金 | 2019.08.21 | 17,071,800.00 | 17,071,800.00 | 2019.08.21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专项资金 | 2019.12.25 | 1,500,000.00 | 1,500,000.00 | 2019.12.25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财政补助 | 2019.12.27 | 80,000.00 | 80,000.00 | 2019.12.27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扶持资金 | 2011.06.15 | 5,220,000.00 | 208,800.00 | 2011.06.15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企业发展引导资金 | 2014.09.26 | 3,500,000.00 | 140,000.00 | 2014.09.26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财政补助 | 2015.06.26 | 5,000,000.00 | 200,000.00 | 2015.06.26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企业发展引导资金 | 2016.01.11 | 3,000,000.00 | 120,000.00 | 2016.01.11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财政补助 | 2016.04.26 | 3,490,000.00 | 139,600.00 | 2016.04.26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财政补助 | 2016.12.23 | 4,200,000.00 | 168,000.00 | 2016.12.23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年产200万瓶人参酵素饮料产 | 2011.11.4 | 5,000,000.00 | 355,280.00 | 2011.11.4 |
业化项目 |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2.5.22 | 26,350,000.00 | 1,054,000.00 | 2012.5.22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年加工300吨人参系列化制品项目 | 2012.10.24 | 800,000.00 | 32,000.00 | 2012.10.24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3.9.25 | 1,000,000.00 | 49,834.01 | 2013.9.25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4.12.25 | 1,000,000.00 | 100,000.01 | 2014.12.25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5.3.9 | 1,000,000.00 | 100,000.01 | 2015.3.9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5.7.22 | 1,000,000.00 | 100,000.01 | 2015.7.22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5.11.26 | 600,000.00 | 60,000.00 | 2015.11.26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6.11.14 | 550,000.00 | 55,000.00 | 2016.11.14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慢速磨浆原理生产人参液态食品关键技术开发与转化”项目 | 2018.1.25 | 400,000.00 | 40,000.00 | 2018.1.25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8.11.5 | 600,000.00 | 60,000.00 | 2018.11.5 |
吉林紫鑫桂鹤医药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2019.8.24 | 3,662.63 | 3,662.63 | 2019.8.24 |
北京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 | 专利补助金 | 2019.4.11 | 96,000.00 | 96,000.00 | 2019.4.11 |
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2019.8.9 | 11,007.63 | 11,007.63 | 2019.8.9 |
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2019.8.12 | 7,433.35 | 7,433.35 | 2019.8.12 |
吉林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2019.6.19 | 36,013.35 | 36,013.35 | 2019.6.19 |
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8.2.13 | 30,000,000.00 | 1,267,605.63 | 2018.2.13 |
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8.8.7 | 5,000,000.00 | 215,827.34 | 2018.8.7 |
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9.6.3 | 10,000,000.00 | 261,194.03 | 2019.6.3 |
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9.8.28 | 1,000,000.00 | 18,797.00 | 2019.8.28 |
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2019.6.19 | 3,553.03 | 3,553.03 | 2019.6.19 |
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2019.8.9 | 4,162.88 | 4,162.88 | 2019.8.9 |
吉林紫鑫敦化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扶持资金 | 2019.8.27 | 1,173,000.00 | 1,173,000.00 | 2019.8.27 |
吉林紫鑫敦化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纳税奖励 | 2019.2.15 | 50,000.00 | 50,000.00 | 2019.2.15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款补助 | 2011.12.23 | 6,650,000.00 | 665,000.04 | 2011.12.23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款补助 | 2013.9.6 | 400,000.00 | 32,600.04 | 2013.9.6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代收手续费 | 2019.4.29 | 368.52 | 368.52 | 2019.4.29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税收返还 | 2019.8.2 | 954,644.16 | 954,644.16 | 2019.4.29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税收返还 | 2019.8.5 | 575,436.00 | 575,436.00 | 2019.8.2 |
吉林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 基础建设 | 2012.12.12 | 3,189,041.94 | 490,621.80 | 2012.12.13 |
吉林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 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 | 2015.7.27 | 5,828,104.35 | 270,027.96 | 2015.7.27 |
吉林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 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 | 2015.7.9 | 4,061,455.85 | 616,929.96 | 2015.7.13 |
吉林紫鑫人参销售有限公司 | 税费减免 | 2019.1.30 | 666.55 | 1,568.08 | 2019.1.30 |
北方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 | 手续费返还 | 2019.11 | 813.91 | 813.91 | 2019.11 |
吉林紫鑫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研究项目资金 | 2018.5.29 | 400,000.00 | 119,622.50 | 2018.5.29 |
吉林紫鑫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科技创新扶持资金 | 2019.6.6 | 50,000.00 | 50,000.00 | 2019.6.6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9.12.25 | 193.02 | 193.02 | 2019.12.25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9.06.12 | 20,000.00 | 20,000.00 | 2019.06.12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扶持基金 | 2019.07.1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19.07.10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税款返还 | 2019.7.29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2019.7.29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9.10.22 | 3,000.00 | 3,000.00 | 2019.10.22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政府补助 | 2019.12.29 | 966,960.00 | 966,960.00 | 2019.12.29 |
吉林紫鑫汪清药业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2019.8.19 | 988.8 | 988.8 | 2019.8.19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党建活动经费 | 2019.12.23 | 420 | 420 | 2019.8.5 |
合计 | 326,831,059.88 | 126,609,201.36 |
上述政府补助款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定义并确认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大幅增加的原因: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积极响应,落实支持民企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完善金融服务业对民企、中小企业的支持机制,解决民企、中小企业融资难、
融资贵的问题;积极主动倾听响应民营企业自身经营诉求和政策诉求,帮助民企解决实际困难。紫鑫药业立足企业发展,服务政府社会,造福人民。紫鑫药业众多项目与经营业务顺应了政府的惠企政策,对区域经济起到了引导带动示范作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认可,在政策与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故2019年本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有所增加。
上述政府补助情况公司涉及重大影响已经进行了信息披露,重大影响是指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占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公司已按《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结合扣非后净利润亏损情况说明你公司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以政府补助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2019年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较上年增长比率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54,044.53 | -134,201.81 | 312.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609,201.36 | 19,726,427.92 | 541.8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44,638.74 | -3,963,357.10 | -13.09% |
所得税影响额 | 17,620,636.07 | 1,752,450.50 | 905.4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67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合计 | 104,989,854.35 | 13,876,418.51 | 656.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0,289,863.49 | 174,072,146.42 | -59.62% |
非经营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9.37% | 7.97% | 141.40% |
公司自上市以来首次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亏损,受全球经济增速趋缓,国家经济结构经历调整阵痛,医药行业医疗体制改革政策等宏观因素影响,药品研发、医保支付、招投标、带量采购、新版基药目录等相关政策的影响下竞争加剧,行
业平均利润率有所下降,国家有关部门对药品零售价格的控制和调整等政策使得医药行业面临巨大的冲击,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较上期大幅下滑,造成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但2019年销售大幅下降是经济劣势及产业政策调整的暂时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政策支持产业,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做出了良好的筹划及应对措施以保证销售的稳步增长,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经营力度,在不影响生产销售和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一步进行经营管理“开源节流”。重新核定员工数量及人员薪酬;将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开展系统梳理,逐个项目核定成本绩效,降低成本,提高销售价格,加大利润空间,增加销售渠道,在传统基础上增加线上销售,加大销售规模化,争取利润最大化。通过立体化销售举措,以生产经营为主体,以开源节流为手段,以扩大销售规模为策略,确保增加盈利空间。同时公司积极清理应收账款进行资金回笼,并计划处置部分亏损子公司、人参库存等资产,调整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情况,故公司不存在对政府补助的重大依赖。会计师意见:
核查程序:
1、检查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相关文件;
2、检查银行进账单;
3、分析政府补助的文件内容,以判断公司是否按照文件要求正确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检查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5、查并复算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是否正确。
核查意见:
经审计,项目组未发现公司上述政府补助发生的原因、确认条件和依据、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亦未发现存在以政府补助调节利润的情形。
五、年报显示,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11.52亿元,占本期营业收入的
134.27%,2018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21亿元,占2018年营业收入的
69.51%。本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增长25.1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931.66万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04亿元。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一季度末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84.62、226.14、434.15、1,737.45天。
(一)本报告期你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5.15%,请详细说明在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与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回复: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情况表如下:
营业收入下降原因:
中成药方面,2018年,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新版医保目录、国家药价谈判、两票制、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等政策逐步落实,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医药产业正步入规范发展的快车道,我国医药产业持续转型,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但同时相关医保控费、两票制、4+7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密集出台,对传统医药行业的市场格局带来巨大冲击,公司主营的中成药业务受到行业政策冲击,导致公司中成药产品销售同比上年同期下降下降16.63%。
人参方面,公司人参系列产品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上期公司将部分林下参地块整体出售2亿元,本报告期公司林下参地块未能销售;根据公司《人参产业战略规划》(2018-2022),公司人参产品进入从战略储备期转化经济效益期,持续进行15年以上林下参产品的销售,同时减少了低毛利的人参初加工产品的销售,另外公司人参深加工产品人参提取物出口业务本报告期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影响销售收入下降,导致公司人参产品销售同比上年同期下降下降48.89%。
应收账款上涨的原因:2018-2019年深受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国际经济形势紧张,行业内上下游合作客户均受到不同影响,本公司在面对紧张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积极与客户协商,本着相互理解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延长采购方的信用期,同时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自身的付款周期,争取合力共同渡过困难期,保证业务的正常、有序、稳固发展,共同渡过的困难时期,因而造成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上涨。
(二)请结合你公司业务模式、结算模式、信用政策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增长比 |
应收账款 | 1,151,930,904.25 | 920,635,308.80 | 25.12% |
营业收入 | 859,289,244.11 | 1,324,961,112.13 | -35.15% |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4.27% | 69.48% | 64.79% |
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且超过营业收入的原因和合理性,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差异原因。回复:
公司2018-2019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表: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增长比 |
应收账款 | 1,151,930,904.25 | 920,635,308.80 | 25.12% |
营业收入 | 859,289,244.11 | 1,324,961,112.13 | -35.15% |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4.06% | 69.48% | 64.79% |
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且超过营业收入的原因系2019年当期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同期下降46,567.19万元,下降比例35.15%;2019年当期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上年同期增长23,129.56万元,增长比例25.12%,导致应收账款累计金额超过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应收账款上涨的原因在本问题(一)中列示。结合公司业务模式、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进一步说明原因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中成药与人参产品,受到医药制造业和食品制造业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双重监管。
公司在中成药方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药用动植物种养殖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是中医药行业的骨干企业。
在人参产业方面,公司拥有优势的人参库存,也有着丰富的人参深加工产品,同时公司在人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具有创新性及先进性,公司的高科技人参研究为人参种植、加工、新产品的研发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公司进入人参领域以来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1、采购模式
(1)中药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公司中药原材料主要通过招标采购。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国中药材四分之三以上的品种产于黄河以南,形成了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河南禹州和江西樟树四大药材交易市场,公司目前的中药原材料主要通过亳州和安国两大市场进行采购。对于大宗包装材料、辅助原材料采购,公司通过对供应商评估选择供货单位,
签订购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购货合同要经过供应部、法务部、质检部、财务部和主管经理(主管经理授权人)审阅后方可执行。另外采购部门要储存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单位的详细资料,以备选择,保证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满足生产所需材料。质检部要对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审核并做出认定,认定资料由质量保证部存档备查。
对于地产中药材实行当地直接采购,例如人参、五味子、细辛等,从种植户直接采购既保证了质量,又降低了采购成本。
(2)人参的采购模式
公司人参采购主要以向本地贸易商采购的方式完成,在吉林省内有多个根据人参产地半径而形成的人参交易市场,如万良人参市场、通化人参市场、青河人参市场等,但由于林下参在土地中处于生长状态,所以采购林下参必须采用公司+农户的形式进行,即公司遴选合适的土地后,按照行业惯例采用预付采购款,由于林下参完全模拟野山参的生长环境的特性,对环境要求较高,在整个生长周期内,随着季节更迭,可能出现“倒春寒”等自然现象,而导致林下参出现大量“倒苗”的情况。如果公司在“观察期”过后未发现问题,最终进行交割与结算。按照行业惯例,公司一般于春季与农户达成采购意向,经“观察期”确认林下参所生长的地理环境等无重大风险后,进行结算。林下参主要来自吉林省和辽宁省的参农种植户,采购计划由上市公司统一制定,子公司紫鑫红石种养殖公司具体承接。
2、销售模式
(1)中成药产品的销售模式
在中成药产品方面,公司现已形成两类三种分销管理渠道:一类为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渠道;另一类为非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渠道,分为处方药销售渠道和OTC销售渠道两种,具体形式如下:
1)国家基本药物销售
近年来国家大力深化医疗改革,积极推行全民医保制度。由于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并实行全额报销,使得基本药物对于普通老百姓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增加了政府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资源的投入,同时推动基本药物向大医院覆盖,这对基本药物的销售市场形成
刚性支柱。考虑到基本药物在国家医保中的核心地位和在我国医药市场的巨大优势,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成立专门营销团队负责国家基本药物销售,积极参与各省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并将基药销售作为公司未来中成药销售的重点。公司基本药物销售模式具体为:政府或医院通过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基本药物进行投标,产品中标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3 家药品经营企业,对基本药物进行统一配送。2)非国家基本药物销售
①处方药销售
处方药销售又称为临床销售,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之一。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恶性肿瘤和慢性疾病高发,使得市场对处方药的需求日益旺盛。目前,公司与全国4,000多家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以及900多家医药经销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并且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获得了较高的市场忠诚度和信任度。
公司处方药销售模式具体为:各地医院对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后通过当地几家有实力且经当地政府和医院批准的药品批发公司进行配送,经过药事委员会的许可进入医院。
②OTC销售
OTC销售又称零售市场销售。随着我国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卫生保健知识的丰富、专利到期处方药向OTC转变的加快,OTC市场的巨大潜力开始逐步得到体现。公司在保证原有销售体系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加大零售市场的开发。
公司OTC销售包含两种模式:一是管理办事处模式,即公司将全国市场分为华东、华南、华北、华中、西南、西北等6个销售区域,设立各区域的OTC销售管理办事处,由销售管理办事处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指标完成销售任务,负责建立和管理销售区域内的营销网络,制定各终端客户销售政策,执行监督各项销售目标,并对区域内的经销代理商进行有效管理;二是终端直供模式,即公司成立OTC招商管理事业部,直接与国内大型连锁药店展开合作,由生产企业将产品直接供货到大型连锁药店公司。目前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大型连锁药店有27家,其中全国百强连锁店17家。
(2)人参产品的销售模式
在人参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的为人参粗加工产品,主要客户为医药制造公司、药材批发流通公司、连锁药店以及贸易公司等。2014年度公司的人参深加工产品逐步推向市场,人参深加工产品主要通过两种销售渠道,即流通渠道和药店渠道,具体形式如下:
1)流通渠道销售
流通渠道销售主要是针对大型商超、参茸店、专卖店等进行系统运作。公司目前以长春市场为核心, 先后入驻了长春百货专柜、长春欧亚卖场超市、长春国商超市、亚泰超市、北京华联超市以及中东福万家超市等,并以点带面在外埠市场开展渠道建设工作。
2)药店模式
由于人参具有特殊的药用价值,公司与各大连锁药房进行洽谈,通过产品入驻或设立专柜的形式,进行药店渠道的市场销售。公司通过药店渠道的建设,将在全国各大连锁药房形成有效覆盖,提高公司人参产品的渗透力。
3、信用政策
(1)中成药产品信用政策
处方药:按账期回款,常规情况,产品发出后,一般要求在4个月内回款。超期者按一定比例进行计息,如超期六个月不能回款,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说明情况。
OTC:综合合作客户的品质、能力、财务状况等条件的评估,进行信用分析,作为如下结款方式的依据:
1)现款现结:先将订单货款打至公司账户,收到后予以发货。
2)月销实结:客户每月以实际销售金额为核算依据,予以公司结款。
3)压批结款:在开始第二次发货的时候需将第一次发货的货款结清,第三次发货的时候需将第二次发货的货款结清,以此类推。
4)按账期结款:通常账期设置为3-6个月,在购销合同中有具体规定,客户需要在账期结束前予以公司结款。购销合同均经过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生效,具有法律效应。
(2)人参系列产品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客户销售规模、历史合作、销售回款以及当地商业环境情况对不同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周期,年度信用政策无变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人参产品为提高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对部分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与公司多维度合作的优质客户、新产品新开发客户适度放宽信用政策,同时对人参产品分类划分不同客户信用政策。信用政策划分标准1)就产品客户授信账期标准分为三类
①粗加工产品(白参、红参、生晒参、林下鲜参、林下干参等系列产品):
回款期限90天(+10天),额度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公司收到客户定金及签字盖章版采购凭证后给予备货,并在合同范围内发货;
②人参食品类:回款期限90天(+10天)。因食品类保质期短、配合商超、KA卖场、连锁机构的账期制定,额度在5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公司收到客户签字盖章版采购凭证给予备货,并在合同范围内发货;
③精深加工产品(模压红参、林下金参、双佳金参、人参提取物等系列产品):
因精深加工产品为订单制,且新开发客户较多,适当放宽政策,回款期限210天(+90天)。额度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公司收到客户定金签字盖章版采购凭证后给予备货,并在合同范围内发货;
账期时间由客户验收合格时间为起点。
2)客户授信额度金额的标准
业务员根据签约的产品销售量、外部评价、对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提出建议,原则上信用额度不超过客户上年全年销售额的月平均销售额,在淡旺季可上下浮动50%,依次由部门领导、总监、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对信用额度进行审批;
3)回款账期
首单客户以及新产品销售账期可延长,相关事业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备注:A、战略客户(授信额度10000万以下)B、潜力客户(授信额度5000万以下)C、普通客户(授信额度1000万以下)D、合作客户(授信额度100万
以下)。综上公司从行业特点及经营模式来讲,采购模式中尤其是林下参采购,需要每年前三季度进行预付款项,后经过公司种植管理部门6个月观察期后,进行清查、核实林下参的数量、质量,且手续清晰进行结算,因此公司每年前三季度产生较大额度预付账款
销售模式中,公司处方药销售多为三甲级以上医院客户;人参销售客户多为流通企业客户、百强连锁客户、制造企业客户按账期回款,产生应收账款。公司按照不同客户给与不同的信用账期,对于长期稳定的销售客户及扩展新的销售模式客户给予适当放宽信用账期。2018-2019年深受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国际经济形势紧张,行业内上下游合作客户均受到不同影响,同时回款较差客户经营领域为人参化妆品领域、网络销售领域,也是公司计划重点扩宽开展的下游客户,本公司在面对紧张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经客户与公司积极协商,本着相互理解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延长采购方的信用期,同时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宜协商延长自身的付款周期,争取合力共同渡过困难期,保证业务的正常、有序、稳固发展,共同渡过的困难时期,因此在2019年中公司的回款账期有所延长,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发展做出了良好的筹划及应对措施以保证销售的稳步增长,同时公司对应收账款清收做出了合理的规划、措施以保证应收账款的增长及其余额保持在合理的水平,风险可控。
对比同行业,中成药收入及与应收账款比例基本无明显差异;人参版块,由于公司在该行业中的产业龙头地位,同时公司担负的社会责任,掌握的资源量,行业中的其他公司无法形成比较,公司人参产销存是依据科学的发展战略进行的,符合公司状况、国家政策、担负的社会责任和消费者的需求,发展稳健、风险可控。
(三)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近三年来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不断上升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差异原因。
回复:
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紫鑫药业应收账款周天数 | 434.15 | 226.14 | 184.62 |
紫鑫药业应收账款周率 | 0.83 | 1.55 | 1.90 |
广誉远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 411.63 | 230.59 | 184.55 |
广誉远应收账款周率 | 0.77 | 1.25 | 1.43 |
益盛药业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 65.65 | 68.43 | 67.63 |
益盛药业应收账款周率 | 5.48 | 5.26 | 5.32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上升的原因是因为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影响因素为:一是当期营业收入;二是应收账款的平均余额,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较前期持平或下降,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较前期逐年增加,故应收账款周率逐年下降,导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逐年增加。营业收入下降原因:
中成药方面,2018年,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新版医保目录、国家药价谈判、两票制、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等政策逐步落实,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医药产业正步入规范发展的快车道,我国医药产业持续转型,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但同时相关医保控费、两票制、4+7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密集出台,对传统医药行业的市场格局带来巨大冲击,公司主营的中成药业务受到行业政策冲击,导致公司中成药产品销售同比上年同期下降下降16.63%。
人参方面,公司人参系列产品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上期公司将部分林下参地块整体出售2亿元,本报告期公司林下参地块未能销售;根据公司《人参产业战略规划》(2018-2022),公司人参产品进入从战略储备期转化经济效益期,持续进行15年以上林下参产品的销售,同时减少了低毛利的人参初加工产品的销售,另外公司人参深加工产品人参提取物出口业务本报告期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影响销售收入下降,导致公司人参产品销售同比上年同期下降下降48.89%。
应收账款上涨的原因:2018-2019年深受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国际经济形势紧张,行业内上下游合作客户均受到不同影响,本公司在面对紧张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积极与客户协商,本着相互理解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延长采购方的信用期,同时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自身的付款周期,争取合力共同渡过困难期,保证业务的正常、有序、稳固发展,共同渡过的困难时期,因此在2019年中公司的回款账期有所延长。考虑公司销售客户客户或为实力雄厚,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信誉度及渠道资源,应收账款的收回有可靠保障,回款风险不大,故公司综合考虑产
品市场推广及稳定合作关系,相应适度延长上述单位信用政策。2019年销售大幅下降是经济劣势及产业政策调整的暂时性影响,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做出了良好的筹划及应对措施以保证销售的稳步增长,同时公司对应收账款清收做出了合理的规划、措施以保证应收账款的增长及其余额保持在合理的水平,风险可控。
(四)请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回复:
应收账款前五名:
单位:元
明细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借方累计 | 本期贷方累计 | 期末余额 |
香港莱斯美特有限公司 | 90,629,556.50 | - | 19,092,820.00 | 71,536,736.50 |
湖南汇欣仁和医药产业有限公司 | - | 55,045,871.40 | 5,900,000.00 | 49,145,871.40 |
江西尚品药业有限公司 | 56,402,000.00 | - | 3,000,000.00 | 53,402,000.00 |
澳门永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 | 6,000,000.00 | 42,000,000.00 |
吉林梧桐树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 - | 39,170,000.00 | 48,880.00 | 39,121,120.00 |
合计 | 195,031,556.50 | 94,215,871.40 | 34,041,700.00 | 255,205,727.90 |
期后回款情况、 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元
明细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合计 | 期后回款 | 截止19年末坏账累计坏账计提金额 |
香港莱斯美特有限公司 | 71,536,736.50 | 71,536,736.50 | 5,722,938.92 | |||
湖南汇欣仁和医药产业有限公司 | 49,145,871.40 | 49,145,871.40 | 2,948,752.28 | |||
江西尚品药业有限公司 | 53,402,000.00 | 0.00 | 53,402,000.00 | 2,000,000.00 | 4,272,160.00 | |
澳门永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4,200,000.00 | |||
吉林梧桐树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 39,121,120.00 | 39,121,120.00 | 2,347,267.20 | |||
合计 | 88,266,991.40 | 124,938,736.50 | 42,000,000.00 | 255,205,727.90 | 2,000,000.00 | 19,491,118.40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35,714,609.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0.4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19,491,118.40元。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与应收账款前五名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请补充披露你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收入确认时点、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并说明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回复: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019年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新收入准则。
①商品销售收入计量
A、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收入金额,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
B、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
C、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②提供劳务收入
新准则明确了混合销售(销售商品同时提供劳务)时的处理方法:能够区分的单独计量;不能区分的作为商品销售处理。本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六)请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过程中对公司业绩真实性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所采取的审计方法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等的核查方法和核查范围,并明确披露业绩核查覆盖率,并就专项核查中的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是否充分、是否能有效保障其核查结论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意见:
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度设计,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测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有效性;并执行了控制测试审计程序;
2、对应收账款、营业收入执行函证程序,比例不低于70%;
3、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运输单、销售发票、回款记录等;
4、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上下年对比、月份对比、数量对比、单价对比、单位成本对比等;
5、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存在跨期情形;
6、对主要销售客户进行访谈、查询主要客户工商信息,以查验销售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对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公司期后应收账款回款金额;
8、检查公司销售退回解除协议,退款时间及支付记录,退货入库记录等;
9、查验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情况;
10、结合应付账款、预付款项函证,未回函执行替代测试,检查供应商工商档案,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
11、分析生产成本计算单,抽查月份成本计算单进行复算,对成本结转进行复算;
12、检查、分析研发费用支出凭证以及合理性;
13、对销售费用执行了分析性复核程序、上下年对比、月度对比;
14、查验销售费用支出中所涉及相关合同,分析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费用执行所涵盖的服务期间;
15、对销售费用中大额发生项目进行函证;
16、检查销售费用中大额业务所对应的客户工商资料,了解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17、对销售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查验是否存在跨期情形。
核查意见:
经审计,项目组未发现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亦未发现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核查手段、核查范围充分,未发现坏账准备
计提不充分、不合理。
(七)结合行业特点、你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期后销售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回复:
公司2017-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如下表: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 434.15 | 226.14 | 184.62 |
1、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人参产品,销售信用政策如下
人参系列产品信用政策:
(1)公司根据客户销售规模、历史合作、销售回款以及当地商业环境情况对不同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周期,年度信用政策无变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公司人参产品为提高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对部分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与公司多维度合作的优质客户、新产品新开发客户适度放宽信用政策,同时对人参产品分类划分不同客户信用政策。
信用政策划分标准
1)就产品客户授信账期标准分为三类
①粗加工产品(白参、红参、生晒参、林下鲜参、林下干参等系列产品):
回款期限90天(+10天),额度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公司收到客户定金及签字盖章版采购凭证后给予备货,并在合同范围内发货;
②人参食品类:回款期限90天(+10天)。因食品类保质期短、配合商超、KA卖场、连锁机构的账期制定,额度在5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公司收到客户签字盖章版采购凭证给予备货,并在合同范围内发货;
③精深加工产品(模压红参、林下金参、双佳金参、人参提取物等系列产品):
因精深加工产品为订单制,且新开发客户较多,适当放宽政策,回款期限210天(+90天)。额度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公司收到客户定金签字盖章版采购凭证后给予备货,并在合同范围内发货;
账期时间由客户验收合格时间为起点。
2)客户授信额度金额的标准
业务员根据签约的产品销售量、外部评价、对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提出建议,原则上信用额度不超过客户上年全年销售额的月平均销售额,在淡旺季可上下浮动50%,依次由部门领导、总监、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对信用额度进行审批;3)回款账期首单客户以及新产品销售账期可延长,相关事业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备注:A、战略客户(授信额度10000万以下)B、潜力客户(授信额度5000万以下)C、普通客户(授信额度1000万以下)D、合作客户(授信额度100万以下)综上考虑到上述客户或为实力雄厚,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信誉度及渠道资源,应收账款的收回有可靠保障,回款风险不大,故公司综合考虑产品市场推广及稳定合作关系,相应适度延长上述单位信用政策,公司计提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充分。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依据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对于单项重大为主要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评估计量预期信用风险并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按照账龄这一风险特征进行组合预期信用风险计量的组合,按照如下组合及账龄损失率进行计理:
1)组合方式:
项目 | 组合依据 |
应收账款组合1 | 对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账款组合2 | 对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持续合并为信用风险特征 |
2)组合方式按照账龄逾期损失率情况:
账龄 | 应收账款逾期信用损失率 |
一年以内 | 6% |
一至二年 | 8% |
二至三年 | 10% |
三至四年 | 20% |
四至五年 | 30% |
五年以上 | 100% |
对于应收账款组合方式2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本公司补计提逾期损失。期后回款情况、 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元
明细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合计 | 期后回款 | 截止19年末坏账累计坏账计提金额 |
香港莱斯美特有限公司 | 71,536,736.50 | 71,536,736.50 | 5,722,938.92 | |||
湖南汇欣仁和医药产业有限公司 | 49,145,871.40 | 49,145,871.40 | 2,948,752.28 | |||
江西尚品药业有限公司 | 53,402,000.00 | 0.00 | 53,402,000.00 | 2,000,000.00 | 4,272,160.00 | |
澳门永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4,200,000.00 | |||
吉林梧桐树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 39,121,120.00 | 39,121,120.00 | 2,347,267.20 | |||
合计 | 88,266,991.40 | 124,938,736.50 | 42,000,000.00 | 255,205,727.90 | 2,000,000.00 | 19,491,118.40 |
长期未回款或回款较差的原因 :
回款较差的原因:2018-2019年深受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国际经济形势紧张,行业内上下游合作客户均受到不同影响,同时回款较差客户经营领域为人参化妆品领域、网络销售领域,也是公司计划重点扩宽开展的下游客户,本公司在面对紧张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经客户与公司积极协商,本着相互理解和长期合作的原
则,延长采购方的信用期,同时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宜协商延长自身的付款周期,争取合力共同渡过困难期,保证业务的正常、有序、稳固发展,共同渡过的困难时期,因此在2019年中公司的回款账期有所延长。
六、报告期内,你公司医药产品平均毛利率76.5%,同比上升11.66个百分点。其中人参系列产品营业收入为3.84亿元,同比下降48.89%,毛利率为
92.26%,同比上升25.74个百分点。其他类产品毛利率为65.80%,同比上升29.23个百分点。本报告期你公司人参系列产品销售量9,413公斤,同比下降98.63%,生产量82,658公斤,同比上升56.14%;中成药产品销售量23,88.07盒,同比下降28.82%,生产量4,026.22盒,同比上升29.90%。
(一)请详细说明报告期在人参和中成药产品销售量下降的情况下生产量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你公司通过代理商、经销商渠道销售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是否存在向代理商压货确认收入的情形,对代理商的退换货政策,近两年一期是否存在大量销售退回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为商业贿赂提供便利的情形。
回复: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明细表中主要反映本公司存货——库存商品的销售、库存、其他耗用情况以及全口径产能情况。全口径产能情况指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实际产量,为了全面反映本公司的实际产能,故生产量指标中包含内部销售产量。
去除内部销售产量后情况如下表: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中成药产品 | 销售量 | 盒 | 23,880,670.00 | 33,551,431.00 | -28.82% |
生产量 | 盒 | 25,840,425.00 | 30,995,870.00 | -16.63% | |
库存量 | 盒 | 4,558,173.00 | 2,810,555.00 | 62.18% | |
毁损量 | 盒 | 212,137.00 | 363,598.00 | -41.66% | |
人参系列产品 | 销售量 | 公斤 | 9,413.00 | 687,874.86 | -98.63% |
生产量 | 公斤 | 8,714.54 | 52,938.76 | -83.54% | |
库存量 | 公斤 | 2,264,806.00 | 2,274,148.46 | -0.41% | |
研发领用量 | 公斤 | 8,644.00 | 8,440.00 | 2.41% | |
销售量 | 盒、罐 | 328,272.00 | 244,014.00 | 34.53% | |
生产量 | 盒、罐 | 411,613.00 | 333,655.00 | 23.36% |
库存量 | 盒、罐 | 172,108.00 | 88,767.00 | 93.89% |
销售量 | 支 | 59,578.00 | 12,385,786.00 | -99.52% |
生产量 | 支 | 60,656.00 | 12,380,324.00 | -99.51% |
库存量 | 支 | 26,000.00 | 24,922.00 | 4.33% |
公司不存在向代理商压货确认收入的情形、不存在对代理商的退换货政策,近两年一期不存在大量销售退回情形,不存在商业贿赂或为商业贿赂提供便利的情形。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人参系列产品销售量(公斤)同比增减-98.63%,主要是上期销售公司林下参地块,本期未产生销售导致本期销售收入减少。
2.人参系列产品生产量(公斤)同比增减-83.54%,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方式,因销售量减少,生产量同时减少。
3.人参系列产品生产量(支)同比增减-99.51%,主要是上期销售公司位于延边州敦化市的敦化1号基地的部分林下参地块整体出售,棵数约为1100万棵,本期销售为单只人参产品所致。
4.人参系列产品销售量(支)同比增减-99.52%,主要是上期销售公司位于延边州敦化市的敦化1号基地的部分林下参地块整体出售,棵数约为1100万棵,本期销售为单只人参产品所致。
5.人参系列产生产量(盒、罐)同比增减23.36%,主要是下一年度销售进行的生产储备所致。
6.人参系列产库存量(盒、罐)同比增减93.89%。主要是本年度生产量增加所致。
7.中成药产品库存量(盒)同比增减62.18%,主要是本年度生产量增加所致。
8.中成药产品毁损量(盒)同比增减-41.66%,主要是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完善生产流程所致。
公司在中成药产品方面,形成两类三种分销管理渠道:一类为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渠道;另一类为非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渠道,分为处方药销售渠道和OTC销售渠道两种,采取的方式是经销商方式,中成药经销商模式销售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54.13%
公司在人参产品方面,人参粗加工产品主要客户为医药制造公司、药材批发流通公司、连锁药店以及贸易公司等;人参深加工产品主要通过两种销售渠道,即流通渠道和药店渠道,采取的方式是经销商方式,人参产品方面销商模式销售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44.68%
公司不存在向代理商压货确认收入的情形,不存在对代理商的退换货政策,近两年一期不存在大量销售退回情形,不存在商业贿赂或为商业贿赂提供便利的情形。
(二)请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等会计处理情况以及对比同行业公司收入成本确认时点和毛利率水平,说明本报告期人参业务收入下降但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毛利率是否合理、与同行业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说明其他业务的具体内容及毛利率上升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中成药与人参产品,受到医药制造业和食品制造业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双重监管。
公司在中成药方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药用动植物种养殖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是中医药行业的骨干企业。
在人参产业方面,公司拥有优势的人参库存,也有着丰富的人参深加工产品,同时公司在人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具有创新性及先进性,公司的高科技人参研究为人参种植、加工、新产品的研发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公司进入人参领域以来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2019年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毛利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中成药产品 | 465,137,194.06 | 168,695,127.18 | 63.73% | -16.63% | -17.41% | 0.34% |
人参系列产品 | 383,918,286.62 | 29,729,455.23 | 92.26% | -48.89% | -88.18% | 25.74% |
人参产品方面,公司依托于《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8-2022)人参产
业由战略储备期转化为经济效益期,2014年以来公司鉴于自身拥有的人参普查数据、独特的人参鉴别方法等技术和手段,进入更为稀缺、更为珍贵的林下参资源,同时为了让林下参资源转化为公司经济效益,自2017年以来公司将林下参产品切入人参销售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人参产品人参产品收入、成本、毛利情况如下表:
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 | 2018年1-12月营业成本 | 毛利 | 毛利率 | |
林下参(15年以上)干 | 80,000,000.00 | 6,234,325.49 | 73,765,674.51 | 92.21% |
林下参(15年以上)鲜 | ||||
林下参地块 | 200,000,000.00 | 105,917,351.92 | 94,082,648.08 | 47.04% |
人参粗加工 | 106,370,649.65 | 94,612,875.33 | 11,757,774.32 | 11.05% |
双零金参(低农残、低金属) | ||||
人参深加工 | 364,795,135.14 | 44,767,410.00 | 320,027,725.14 | 87.73% |
合计 | 751,165,784.79 | 251,531,962.74 | 499,633,822.05 | 66.51% |
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 | 2019年1-12月营业成本 | 毛利 | 毛利率 | |
林下参(15年以上)干 | 55,687,580.00 | 3,740,259.88 | 51,947,320.12 | 93.28% |
林下参(15年以上)鲜 | 71,280,097.00 | 11,808,584.25 | 59,471,512.75 | 83.43% |
林下参地块 | ||||
人参粗加工 | ||||
双零金参(低农残、低金属) | 107,798,164.83 | 1,139,628.43 | 106,658,536.40 | 98.94% |
人参深加工 | 149,152,444.79 | 13,040,982.67 | 136,111,462.12 | 91.26% |
合计 | 383,918,286.62 | 29,729,455.23 | 354,188,831.39 | 92.26% |
公司人参系列产品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上期公司将部分林下参地块整体出售2亿元,本报告期公司林下参地块未能销售;根据公司《人参产业战略规划》(2018-2022),公司人参产品进入从战略储备期转化经济效益期,持续进行15年以上林下参产品的销售,同时减少了低毛利的人参初加工产品的销售,另外公司人参深加工产品人参提取物出口业务本报告期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影响销售收入下降,导致公司人参产品销售同比上年同期下降下降48.89%。公司人参产品毛利率增长主要原因为上期公司林下参地块销售2亿元,毛利率为47.04%;人参初加工产品1.06亿元,毛利率11.05%,上述产品毛利较低,从而从整体上拉低了2018年的综合毛利水平。本报告期林下参整地销售未实现,根据公司《人参产业战略规划》(2018-2022),公司人参产品进入从战略储备期转化经济效益期,持续进行15年以上林下参产品的销售,同时减少了低毛利的
人参初加工产品的销售,将人参干品库存精品人参通过技术加工成为双零金参的进行销售,其毛利率为98.94%。基于上述因素,最终导致2019年人参产品综合毛利率较高。
其他业务的具体内容及毛利率上升的原因:主要为国外子公司FytagorasB.V.产生,该公司主要经营双单倍体项目、空气净化等技术咨询服务业务,主要成本为消耗的材料,实验费用等,所以毛利率较高。
会计师意见:
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度设计,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测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有效性;并执行了控制测试审计程序;
2、对应收账款、营业收入执行函证程序,比例不低于70%;
3、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运输单、销售发票、回款记录等;
4、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上下年对比、月份对比、数量对比、单价对比、单位成本对比等;
5、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存在跨期情形;
6、对主要销售客户进行访谈、查询主要客户工商信息,以查验销售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对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公司期后应收账款回款金额;
8、检查公司销售退回解除协议,退款时间及支付记录,退货入库记录等;
9、查验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情况。
核查意见:
经审计,项目组未发现公司人参业务收入下降但毛利率大幅上升不合理其他业务毛利率上升不合理。
七、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6.8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91.99%。上一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为83.29%,集中度进一步上升。
(一)请结合你公司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经营特点等,说明你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供应商集中度高的原因和合理性、相
关业务的真实性、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重合及原因。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原材料主要为中成药产品原材料、人参战略储备,公司中药原材料主要通过招标采购。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国中药材四分之三以上的品种产于黄河以南,形成了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河南禹州和江西樟树四大药材交易市场,公司目前的中药原材料主要通过亳州和安国两大市场进行采购。对于大宗包装材料、辅助原材料采购,公司通过对供应商评估选择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购货合同要经过供应部、法务部、质检部、财务部和主管经理(主管经理授权人)审阅后方可执行。另外采购部门要储存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单位的详细资料,以备选择,保证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满足生产所需材料。质检部要对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审核并做出认定,认定资料由质量保证部存档备查。对于地产中药材实行当地直接采购,例如人参、五味子、细辛等,从种植户直接采购既保证了质量,又降低了采购成本。公司人参采购主要以向本地贸易商采购的方式完成,在吉林省内有多个根据人参产地半径而形成的人参交易市场,如万良人参市场、通化人参市场、青河人参市场等,但由于林下参在土地中处于生长状态,所以采购林下参必须采用公司+农户的形式进行,即公司遴选合适的土地后,按照行业惯例采用预付采购款,由于林下参完全模拟野山参的生长环境的特性,对环境要求较高,在整个生长周期内,随着季节更迭,可能出现“倒春寒”等自然现象,而导致林下参出现大量“倒苗”的情况。如果公司在“观察期”过后未发现问题,最终进行交割与结算。按照行业惯例,公司一般于春季与农户达成采购意向,经“观察期”确认林下参所生长的地理环境等无重大风险后,进行结算。林下参主要来自吉林省和辽宁省的参农种植户,采购计划由上市公司统一制定,子公司紫鑫红石种养殖公司具体承接。
2017-2019年公司采购前五名如下列表格:
2019年采购前五名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1 | 张守宏 | 383,000,000.00 |
2 | 张洪胜 | 235,000,000.00 |
3 | 咸虹百 | 32,340,000.00 |
4 | 亳州亳药堂医药有限公司 | 28,741,527.99 | ||
5 | 安徽省亳州市芍花堂药业 | 5,133,713.48 | ||
合计 | 684,215,241.47 | |||
2018年采购前五名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额(元) | ||
1 | 韩继超 | 545,000,000.00 | ||
2 | 崔宝仁 | 348,500,000.00 | ||
3 | 马德祥 | 295,000,000.00 | ||
4 | 王泽丽 | 280,000,000.00 | ||
5 | 郑丽敏 | 37,960,000.00 | ||
合计 | 1,506,460,000.00 | |||
2017年采购前五名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额(元) | ||
1 | 张伟 | 580,000,000.00 | ||
2 | 韩力 | 550,000,000.00 | ||
3 | 冯凯 | 350,000,000.00 | ||
4 | 刘万林 | 350,000,000.00 | ||
5 | 门战宇 | 173,000,000.00 | ||
合计 | 2,003,000,000.00 |
上述供应商不是我公司销售客户,公司本年采购前5名集中度较高的原因系采购林下参所致,而采购金额相对中成药原材料采购金额较大,因此合并口径前5名供应商资料为林下参供应商,林下参的种植基本上都是农户个体,公司采购林下参采用公司+农户的形式进行,因单一供应商所拥有的林下参数量有限,因而每年的采购对象都不同,公司林下参采购要从议价、后期的维护管理、成本费用等方面考虑,一般会选择规模适中(面积数量)、价格合理、参质优良、位置有利于维护管理、后期预计投入成本较少的参地,因而单体采购金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公司在人参产业中就储备量、生产量、销售量、人参生产工艺、人参相关专利、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具绝对的优势和话语权,自公司进入人参产业以来,在人参产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公司在采购时一般是预付部分货款,因而不存公司对采购客户的依赖,相反广大参农在一定程度上是依赖公司的。经核查,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对特定供应商依赖的情形。
2017-2019年公司客户前五名如下列表格:
2019年客户前五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1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86,680,861.30 |
2 | 湖南汇欣仁和医药产业有限公司 | 55,045,871.40 |
3 | 吉林梧桐树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 39,170,000.00 |
4 | 吉林省蓝鼎陆和科技有限公司 | 32,175,388.58 |
5 | 买买提(吉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35,000.00 |
合计 | 233,107,121.28 |
2018年客户前五 | ||||
序号 | 客户 | 销售额(元) | ||
1 | 长春新银润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
2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126,765,246.64 | ||
3 | 香港莱斯美特有限公司 | 81,590,000.00 | ||
4 | 江西尚品药业有限公司 | 56,602,000.00 | ||
5 |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仁济堂药业有限公司 | 40,161,711.69 | ||
合计 | 505,118,958.33 | |||
2017年客户前五 | ||||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
1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126,987,150.51 | ||
2 | 通化森宝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 89,743,589.74 | ||
3 | 青岛丰源堂医药有限公司 | 54,207,820.24 | ||
4 | 澳门永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
5 | 吉林庆大堂医药有限公司 | 77,634,282.49 | ||
合计 | 396,572,842.98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长期稳定客户,本报告期其他销售客户变化主要原因为,长春新银润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购买本公司整块林下参地块,本年度并未持续购买,香港莱斯美特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口人参提取物相关客户,本报告期因受国际贸易摩擦及其他相关香港不可抗力事件人参提取物出口香港业务暂停,国内吉林省蓝鼎陆和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本公司人参提取物用于国内生产化妆品,湖南汇欣仁和医药产业有限公司为人参高端产品销售主要客户,吉林梧桐树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买买提(吉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人参系列产
品网络销售主要客户。经核查,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销售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对特定销售客户依赖的情形。
(二)你公司2019年营业成本为2.20亿元,请列示采购的具体内容、金额,说明年度供应商采购金额超过营业成本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回复:
项目 | 金额(元) |
当期中药材采购总额 | 64,693,616.58 |
当期人参采购总额 | 660,374,963.88 |
当期其他材料采购 | 18,720,385.35 |
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 | 743,788,965.81 |
公司本年度供应商采购金额超过营业成主要因公司受行业政策影响销售产品下降,同时进行了部分林下参收储,导致供应商采购金额超过营业成本,关于公司采购林下参相关原因及必要性,已在本回复函第一问存货中进行了充分披露。相关营业成本、存货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请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十章的规定,说明前五名供应商是否属于公司的关联人,其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业务合作、债权债务、产权、人员等方面是否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对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如是,公司防范供应商过度依赖风险的措施。
回复:
公司报告期采购前五名如下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1 | 张守宏 | 383,000,000.00 |
2 | 张洪胜 | 235,000,000.00 |
3 | 咸虹百 | 32,340,000.00 |
4 | 亳州亳药堂医药有限公司 | 28,741,527.99 |
5 | 安徽省亳州市芍花堂药业 | 5,133,713.48 |
合计 | 684,215,241.47 |
采购方设立情况、历史沿革等基本情况:采购方前5名只有2户法人企业
企业名称 | 亳州亳药堂医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马志忠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00771110160X |
注册号 | 341600000012588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核准日期 | 2020-05-06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曾用名 | 亳州市国鑫医药有限公司 |
人员规模 | |
企业地址 | 亳州经济开发区银杏路1188号 |
经营范围 | 中药材、抗生素、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农副产品购销。(涉及许可凭许可证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 |
股权结构: | 亳州亳药堂药业有限公司(认缴1000万元)100%持股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5-01-17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41600771110160X |
组织机构代码 | 77111016-0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登记机关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
营业期限 | 2005-01-17 至 2050-01-16 |
企业名称 | 安徽省亳州市芍花堂药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辉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00704985979B |
注册号 | 341600000014506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核准日期 | 2019-12-23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曾用名 | |
人员规模 | 少于50人 |
企业地址 | 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工业园区;亳州市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D-9楼101铺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花茶)批发零售;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销售;代用茶、调味料生产;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分装),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经营。(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农副产品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认缴2000万元)100%持股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8-05-29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41600704985979B |
组织机构代码 | 70498597-9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登记机关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22 |
营业期限 | 1998-05-29 至 无固定期限 |
公司本年采购前5名集中度较高的原因系采购林下参所致,而采购金额相对中成药原材料采购金额较大,因此合并口径前5名供应商资料为林下参供应商,林下参的种植基本上都是农户个体,公司采购林下参采用公司+农户的形式进行,
因单一供应商所拥有的林下参数量有限,因而每年的采购对象都不同,公司林下参采购要从议价、后期的维护管理、成本费用等方面考虑,一般会选择规模适中(面积数量)、价格合理、参质优良、位置有利于维护管理、后期预计投入成本较少的参地,因而单体采购金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公司在人参产业中就储备量、生产量、销售量、人参生产工艺、人参相关专利、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具绝对的优势和话语权,自公司进入人参产业以来,在人参产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公司在采购时一般是预付部分货款,因而不存公司对采购客户的依赖,相反广大参农在一定程度上是依赖公司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十章的规定,公司2019年前五名供应商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其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业务合作、债权债务、产权、人员等方面是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不存在对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八、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4.41亿元,较期初增加34.85%,主要为部分在建工程转入。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35亿元,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均未计提减值准备。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在建工程相关工程建设进展、是否陷入停顿、预定转固时间及尚需投入的金额,并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在建工程转固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无故拖延转固调节利润的情形,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未计提减值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公司在建工程原因为相关项目工程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尚未转入固定资产。
单位 | 工程项目名称 | 调整后预计总投资 | 开工日期 | 预计完工日期 | 2019年完成投资额 | 累计完成投资额 | 在建工程余额 | 工程进度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改扩建工程磐石厂区 | 307,424,205.61 | 2015.8 | 2021.12 | 3,249,947.98 | 62,614,308.52 | 62,614,308.52 | 65%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改扩建工程延吉厂区 | 500,000,000.00 | 2013.10 | 2025.12 | 5,541,806.59 | 4,747,527.85 | 1% |
北京中科紫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科新厂区建设工程 | 1,055,090,000.00 | 2016.3 | 2020.12 | 428,430,420.00 | 12,840,600.00 | 40.61% | |
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 | 高新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通化厂区 | 300,000,000.00 | 2016.7 | 2022.12 | 27,003,931.48 | 57,440,197.06 | 57,440,197.06 | 40% |
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 | 改扩建工程 | 47,925,178.00 | 2017.3 | 2020.12 | 28,085,641.17 | 42,190,264.82 | 42,190,264.82 | 88.03%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柳河新厂区建设 | 570,210,000.00 | 2015.3 | 2019.4 | 84,931,980.00 | 590,693,557.25 | 134,360,684.91 | 99% |
吉林紫鑫参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参工堂新厂区建设 | 463,000,000.00 | 2018.05 | 2021.02 | 19,011,001.11 | 20,270,939.10 | 20,270,939.10 | 45.00%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草还丹厂区改扩建工程项目 | 14,907,927.00 | 2018.5 | 2019.5 | 1,186,746.36 | 14,595,644.90 | 495,280.22 | 100% |
合计 | 3,258,557,310.61 | 163,469,248.10 | 1,221,777,138.24 | 334,959,802.48 |
2019年年末止的在建工程各项目进展情况:
1、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人参产品系列化改扩建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4.86亿元,实际预计总投资3.07亿元。总投资规模减少的原因是调整部分针剂产品生产建设的规模。
该项目现已完成主要厂房主体建设及大部分室外管网工程,按工程量计的工程进度为65%。拟2020年继续进行施工。预计2021年施工结束,之后再转固。
2、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人参产品系列化改扩建工程”
本项目立项于2013年,因其项目中的“人参组培”工艺方案,由我公司国外子公司FG公司正进行优化状态,所以,除进行部分前期准备工作外,暂处于
停滞状态,待“人参组培”工艺方案优化结束后再进行建设。截止2019年末除一处购买的冷库正在办理产权外,其他投入均已费用化。
3、北京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新厂区建设工程”
截止2019年末本项目购建的土地、厂房已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为厂房设计改造费、装修费用,装修改造工程尚未完工,预计2020年完工后转固。
4、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高新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通化厂区”
该项目处于继续建设状态,两栋二层制剂车间除第二层未建外,其他厂房主体已建设结束。预计2022年年末施工结束。
5、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紫鑫高科技食品项目改扩建工程”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2,750万元,实际预计总投资4,800万元。(总投资规模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发酵车间)
该项目所需厂房现均已建设结束,功能食品车间的设备、设施及各类安装工程均已结束(未转固)。该项目现处续建状态。预计2022年年末建设结束。
6、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柳河新厂区建设”
本建设项目实际工程建设已近结束,目前未完工部分是研发中心大楼装修,拟2020年继续进行施工,余下部分预计2021年转固,尚需投入2,000.00万元。
7、吉林紫鑫参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工堂新厂区建设”
该项目现处续建状态。现已完成所有厂房建设任务的90%,实际工程投入占总工程投入的45%。预计2021年建设结束。
8、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草还丹厂区改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截止2019年末已基本完成并转固。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为补加的零星工程,预计2020年完工转固。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未计提减值问题:
上述项目除初元药业的项目暂停外,均为正在建设或已近完成状态,建设完成后可达到预期功能目标;初元项目前期投入除一处冷库正在办理产权外,其他均已费用化。另经测算各项目已投入部份的重置成本均高于本公司的投入成本,因原材料、人工费等近几年增长较大,因此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所以,未计提减值具有其合理性。
2019年在建工程转固情况:
单位:元 | ||||||||
单位 | 工程项目名称 | 转入固定资产 | 预计总投资 | 开工日期 | 预计完工日期 | 2019年完成投资额 | 累计完成投资额 | 工程进度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厂区工程 | 456,546,494.98 | 570,210,000.00 | 2015-3-1 | 2019-4-1 | 84,931,980.00 | 590,693,557.25 | 99.00%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老厂区改造 | 3,128,125.71 | 3,200,000.00 | 2017-1-1 | 2019-6-1 | 231,739.52 | 3,128,125.71 | 100.00% |
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 安装工程 | 1,228,030.46 | 5,000,000.00 | 2018-11-1 | 2019-6-1 | 337,000.00 | 1,318,800.00 | 100.00% |
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 中药饮片车间改造工程 | 2,276,768.30 | 1,600,000.00 | 2013年 | 2019.12.31 | 2,276,768.30 | 100.00% |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酒精库改造工程 | 1,946,809.81 | 2,089,604.00 | 2018/9/1 | 2019/5/1 | 217,430.00 | 1,946,809.81 | 100%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办公楼、车间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 47,169.81 | 10,078,519.00 | 2018/9/1 | 2019/5/1 | 532,316.36 | 10,171,104.18 | 100%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12吨锅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 | 1,287,000.00 | 1,430,000.00 | 2018/5/20 | 2018/7/30 | 437,000.00 | 1,287,000.00 | 100% |
合计 | 466,460,399.07 | 593,608,123.00 | 86,687,465.88 | 610,822,165.25 |
根据表中所示,目前公司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进行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存在延迟在建工程转固以减少折旧调节利润的情况。
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条件为: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会计师意见:
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度设计,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测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在建工程立项资料,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
3、实地查看在建工程进展情况,检查在建工程完成相关验收手续;
4、检查土地购入相关协议,土地出让金支付凭证;
5、检查在建工程支付凭证、发票;
6、检查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7、检查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长期借款合同,计算借款利息,分析借款利息是否应予以资本化;
8、分析在建工程尚未完工原因,与管理层沟通询问工程后续投入计划等。
核查结果:
经审计,项目组未发现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转固时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亦未发现存在无故拖延转固调节利润的情形、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未计提减值不合理。
九、年报显示,长期待摊费用中本期增加租赁费9,000万元,期初该项租赁费为0元 ,请详细说明该租赁费具体内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是否合理、本期增加的原因。
回复:
2018年,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新版医保目录、国家药价谈判、两票制、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等政策逐步落实,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医药产业正步入规范发展的快车道,我国医药产业持续转型,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但同时相关医保控费、两票制、分级诊疗,4+7带量采购,按病种付费等各项医改政策的落地实施,处方药市场势必受到很大影响,药店必将成为各医药企业激
烈角逐的战场,而长期以来单体药店多小散乱的现状,药店的准入门槛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政策对药店的规范要求也不断趋严。新修订的GSP认证、飞检、二票制等政策因素导致药店的规范成本增加,再加上三大上市连锁和区域主流连锁藉资本实力快速扩张,抢占市场提高份额,单体药店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都受到大幅度挤压。在此背景之下公司联合国内百强连锁药店开展以公司药品+人参产品+中药饮片保健品+化妆品结合,形成“诊断、医疗、养生”三维一体、“药品、食品、保健品”三店一体的三维一体店。本报告期租赁费9,000万元为三店一体租赁费,租赁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出租企业 | 金额(元) | 店面 | 出租方 | 合同期限 | 月份(个) |
1 | 武汉保尔康医药有限公司 | 19,800,000.00 | 180家 | 湖南千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19.1.30-2024.1.29 | 60 |
2 | 安徽宝天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11家 |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9.2.11-2024.2.10 | 60 |
3 | 合肥庐阳区帆福广告设计服务中心 | 1,000,000.00 | 10家 | 济宁市广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019.2.11-2024.2.10 | 60 |
4 | 广州市殷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9,700,000.00 | 97家 | 浙江瑞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019.3.1-2024.2.29 | 60 |
5 | 广州市殷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800,000.00 | 28家 | 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2019.3.4-2024.3.3 | 60 |
6 | 鹰潭市鑫悦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 800,000.00 | 10家 | 江西昌盛医药有限公司 | 2019.1.30-2020.1.29 | 12 |
7 | 哈尔滨柏久商贸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22家 | 吉林亚泰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19.1.30-2024.1.29 | 60 |
8 | 天津诺邦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家 |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2.1-2024.1.31 | 60 |
9 | 安徽省健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家 | 广西一心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9.2.1-2020.1.31 | 12 |
10 | 安徽省健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520,000.00 | 94家 | 贵州一品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2019.2.1-2020.1.31 | 12 |
11 | 安徽省健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4,480,000.00 | 181家 |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 | 2019.2.1-2020.1.31 | 12 |
12 | 四川省维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3,200,000.00 | 232家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2019.3.1-2024.2.29 | 60 |
合计 | 90,000,000.00 |
十、年报显示,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2.07亿元,较期初增长274.96%。其中预付工程及设备款1.89亿元,药品注册款1,804.56万元。
(一)请详细说明上述预付款项及药品注册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二)说明上述预付款项的具体内容、预付对象和金额,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及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上述预付款项是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而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及药品注册款。预付工程、设备款及药品注册款,无法在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同时公司也不是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无法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故属非流动资产。期末因不符合“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确认条件,公司在报表列报时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列报。日常核算仍在“预付账款”科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的列报要求,结合与供应商、承包商等签订的相关合同,把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而预付给供应商、承包商等的款项,如预付设备购买款、预付的出包工程款、预付土地出让金等,期末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报为在“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项目中列报非流动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
2、公司2019年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分类如下:
明细项目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关联方 |
吉林惠利现代轻工装备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2,800,000.00 | 否 |
上海备恩制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129,000.00 | 否 |
吉林省域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000,000.00 | 否 |
吉林沃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801,000.00 | 否 |
昆山地表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528,000.00 | 否 |
吉林省胜利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474,000.00 | 否 |
吉林省胜利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474,000.00 | 否 |
诸城市亿康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410,000.00 | 否 |
黑龙江省大洲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390,939.20 | 否 |
长春市赛伦特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344,500.00 | 否 |
通化第一建筑公司 | 设备款 | 288,430.63 | 否 |
长春市事信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225,000.00 | 否 |
吉林省太勒制药装备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200,665.00 | 否 |
扬州华创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86,000.00 | 否 |
长春市二道区嘉禾制罐厂 | 设备款 | 153,252.00 | 否 |
吉林沃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47,000.00 | 否 |
吉林省东方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16,400.00 | 否 |
吉林省太勒制药装备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11,435.00 | 否 |
长春市超越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08,000.00 | 否 |
涟水开拓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94,800.00 | 否 |
吉林省科普春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84,000.00 | 否 |
锦州理想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74,700.00 | 否 |
吉林焕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59,123.40 | 否 |
辽宁高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59,100.00 | 否 |
杭州春江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55,100.00 | 否 |
长春市赛伦特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54,000.00 | 否 |
白山市恒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50,000.00 | 否 |
沈阳维美包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24,552.00 | 否 |
山东省章丘市刁镇现林石磨机械厂 | 设备款 | 21,800.00 | 否 |
北京清博特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20,046.92 | 否 |
长春沃邦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20,000.00 | 否 |
延吉宏升电器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款 | 14,800.00 | 否 |
辽阳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8,310.00 | 否 |
江苏永和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6,800.00 | 否 |
居利平 | 设备款 | 5,500.00 | 否 |
长春轩梁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5,000.00 | 否 |
吉林省科普春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4,445.00 | 否 |
温州镇田机械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4,140.00 | 否 |
山东康贝特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200.00 | 否 |
淄博永坤电机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820.00 | 否 |
安徽天马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580.00 | 否 |
合计 | 10,556,439.15 | ||
明细项目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关联方 |
柳河县金砂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27,500,000.00 | 否 |
草还丹工业园区(财政及土地局) | 工程款 | 15,975,900.00 | 否 |
柳河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工程款 | 8,070,000.00 | 否 |
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6,000,000.00 | 否 |
吉林敖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5,000,000.00 | 否 |
吉林省蓝天集团有限公司金沙分公司 | 工程款 | 4,000,000.00 | 否 |
吉林省翰林净化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870,600.00 | 否 |
延吉市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700,000.00 | 否 |
吉林省翰林净化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278,000.00 | 否 |
延边君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800,000.00 | 否 |
长春市菲尔泰涂装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492,158.40 | 否 |
敦化市鹏缘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230,000.00 | 否 |
哈尔滨浪潮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08,000.00 | 否 |
吴英清 | 工程款 | 200,000.00 | 否 |
长春惠利制药装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74,000.00 | 否 |
长春市菲尔泰涂装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60,000.00 | 否 |
长春市菲尔泰涂料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00,000.00 | 否 |
通化焕彩防腐涂料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00,000.00 | 否 |
吉林省圣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98,862.48 | 否 |
柳河华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80,000.00 | 否 |
天水华圆制药设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76,816.00 | 否 |
长春市紫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64,963.00 | 否 |
长春市华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64,500.00 | 否 |
张向东 | 工程款 | 56,618.10 | 否 |
长春市华宇机电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53,000.00 | 否 |
长春市兆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50,000.00 | 否 |
常州一步干燥设备厂(常州一步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43,120.00 | 否 |
常州市武进现代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43,000.00 | 否 |
延边敖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36,297.00 | 否 |
柳河县柳河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 工程款 | 35,000.00 | 否 |
吉林省正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5,000.00 | 否 |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 工程款 | 30,000.00 | 否 |
吉林省通达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0,000.00 | 否 |
吉林省中绿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5,000.00 | 否 |
瑞安市康达机械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4,750.00 | 否 |
吉林省百恒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4,140.00 | 否 |
孙善星 | 工程款 | 20,000.00 | 否 |
吉林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0,000.00 | 否 |
黑龙江省食品医药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20,000.00 | 否 |
江阴市普友粉体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9,800.00 | 否 |
沈阳盈羡科贸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9,700.00 | 否 |
天津舸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9,230.00 | 否 |
沈阳市金叶空气净化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8,600.00 | 否 |
柳河县德义电机服务中心 | 工程款 | 18,550.00 | 否 |
吉林省恒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5,700.00 | 否 |
段宝迎 | 工程款 | 15,400.00 | 否 |
柳河县柳河镇良红五金商店 | 工程款 | 14,950.00 | 否 |
杭州海善制药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3,380.00 | 否 |
长春市宽城区鸿达滤布筛网经销部 | 工程款 | 12,505.00 | 否 |
昆山台佳制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1,384.00 | 否 |
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梅河口审查分中心 | 工程款 | 11,349.00 | 否 |
沈阳俱赫然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0,900.00 | 否 |
辽宁蓝天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0,045.20 | 否 |
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0,000.00 | 否 |
通化市吉庆锅炉安装处 | 工程款 | 9,600.00 | 否 |
江苏永和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9,480.00 | 否 |
修玉霞 | 工程款 | 9,225.00 | 否 |
舟山市图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8,525.00 | 否 |
江阴市雨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8,000.00 | 否 |
上海天和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7,030.00 | 否 |
青岛捷怡纳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7,026.00 | 否 |
涟水开拓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6,800.00 | 否 |
柳河镇向阳机械厂 | 工程款 | 6,680.00 | 否 |
延边宏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6,527.00 | 否 |
柳河县柳河镇立圆美术装璜装饰部 | 工程款 | 6,000.00 | 否 |
通化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6,000.00 | 否 |
江阴市海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4,750.00 | 否 |
通化市佳茂物资经销处 | 工程款 | 4,750.00 | 否 |
浙江江南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4,500.00 | 否 |
天津鑫鑫龙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4,250.00 | 否 |
沈阳欧爱尔臭氧流体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952.00 | 否 |
柳河县柳河镇熠丰机械加工部 | 工程款 | 3,662.00 | 否 |
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475.00 | 否 |
常州市益民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070.00 | 否 |
上海皖泰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800.00 | 否 |
吉林省春辉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677.00 | 否 |
杭州金竺机械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960.00 | 否 |
江苏震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202.00 | 否 |
丹东市百顺机械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000.00 | 否 |
李慧 | 工程款 | 1,000.00 | 否 |
绍兴市新丰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800.00 | 否 |
天津市渤海鑫茂制药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452.00 | 否 |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60.00 | 否 |
合计 | 177,146,771.18 | ||
上述预付款项主要为工程及设备款,按合同要求支付。药品注册款1,804.56万元为公司购买通化长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3个产品品种(药品注册)的无形资产款项,尚未办理完转让手续,不符合无形资产入账要求,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转入无形资产核算,故公司将这部分预付的资金放在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事项涉及交易金额在总经理审批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交易。
会计师意见:
核查程序:
1、执行风险评估程序,了解公司与长期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度设计,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测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有效性;
2、对预付款项进行函证,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检查采购合同、入库单、验收单、采购发票、付款记录等;
3、查验供应商工商登记信息,对供应商函证并实施访谈程序;
4、检查在建工程立项资料,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
5、实地查看在建工程进展情况,检查在建工程完成相关验收手续;
6、检查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核查结果:
经审计,项目组未发现公司上述预付款项及药品注册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合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亦未发现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迹象。
十一、你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公告称完成委托代理协议和工业大麻种子引进,尚未获得工业大麻合法种植许可或备案。请你公司梳理2019年以来所披露的工业大麻相关公告和进展,认真自查并详细说明你公司工业大麻业务与公司产品业务的相关性、目前所处具体阶段、尚需取得的许可、相关人才资金技术储备情况、已投入资金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和风险。说明你公司相关信息的目的、动机和规则依据,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我国云南省率先明确工业大麻种植合法化,黑龙江省随后也开放了合法化种植工业大麻。2003年,云南省公安厅制定了《云南省工业大麻管理暂行规定》,并由云南省政府颁布施行,2010年颁发了云南省政府令文件,明确了工业大麻种植合法;2017年,黑龙江省重新制定并施行《黑龙江省禁毒条例》,该条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让工业大麻为发展经济服务,公司工业大麻项目落地地点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合作方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政府、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与公司产品业务的相关性
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产品为中成药产品和人参及人参相关药品、食品、保健品等。
工业大麻是指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低于0.3%的大麻,目前广泛用于纺织、医药、保健品、化妆品等等。
工业大麻一般分工业类、消费类、医疗类三种用途。
工业类:纺织(大麻纤维)、化工原料、润滑油(大麻籽油)。
消费类:饮料(大麻籽、CBD)、保健品(CBD)、化妆品(CBD)。
医疗类:药品(CBD)。
公司本次完成引进的种子主要数据如下表:
品系内部编号 | CBD含量(%) | THC含量(%) | 品系 | 应用方向 |
FG031150001 | 8-12 | 0.12 | 工业大麻 | 种子及作物在应用方面可以满足萃取CBD用于医疗用途等,并且同时可以应用于纺织、造纸、食品、保健品等。 |
FG031150002 | 1-2.5 | <0.12 | 纤维大麻 | |
FG031150003 | 6-8 | 0.26 | 工业大麻 |
公司开展工业大麻业务与公司所在行业及主营业务经营方向紧密且相吻合。
2、目前所处具体阶段
公司工业大麻在完成工业大麻种子引进后尚处于工业大麻领域上游种子种苗栽培繁育阶段,具体阶段为筹备在黑龙江省甘南县成立温室育种中心,目前甘南县已为公司提供育种中心场地,本阶段主要工作方向为开展栽培繁育工业大麻种子,完成后进行国内工业大麻种子认定。
3、尚需取得的许可
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对工业用大麻种植、销售、加工备案的相关规定》,黑龙江省开展工业大麻种植、销售、加工等业务目前无需申请牌照,需在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备案,公司尚未取得相关备案。
4、相关人才资金技术储备情况
工业大麻是公司目前大力发展的业务,公司欧洲荷兰全资子公司Fytagoras为工业大麻的产业主要技术主体,同时公司为将Fytagoras公司在工业大麻研发领域的技术引进国内,加快推动公司在国内工业大麻领域的布局,公司在国内设
立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汉麻研发有限公司,由其逐步承接FG公司在国外工业大麻技术领域的研发成果,公司在工业大麻领域主要的技术包括 :工业大麻育种、工业大麻栽培、工业大麻生物活性成分研究和大麻中的化合物等。Fytagoras公司拥有工业大麻乙醇提取的相关设备及经验,可以用于大规模提取及高端应用的加压溶剂萃取。公司在工业大麻领域核心主要技术人才如下:
Bert van Duijn教授,毕业于莱顿大学学习生理学和生物物理学,莱顿大学(细胞生物系和生理系)博士学位,曾在阿姆斯特丹大学医学中心(AMC)的生理系和麻醉系工作,从事麻醉学相关科学研究。是成立植物技术中心(TNO和莱顿大学的合作)和TNO应用植物科学系的主管之一,2006年,TNO进行重组,成立了Fytagoras公司,Bert为公司子公司Fytagoras首席科学家。
Henrie Korthout 博士,在埃因霍温应用科学大学获得了临床化学专业的理学学士学位。在奈梅亨大学学习生物学,并于1990年获得生物化学专业硕士学位。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植物生理学系从事植物蛋白和毒素之间相互作用研究项目,并获得博士学位。从2007年起,担任 Fytagoras 的项目经理。研究重点是基于代谢组学的筛选和鉴定生物活性天然化合物的技术开发。
Rob Verpoorte教授,药理学学士学位,博士学位(1976年)。曾任莱顿大学讲师、生药学教授兼系主任。现任Fytagoras工业大麻项目组成员。
公司国内专门成立了工业大麻事业部,成员5人,由原中药资源部人员划转组成,成员主要专业为种植、医学、药学方向。
5、已投入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6年收购Fythagoras公司,在收购时Fythagoras公司已在工业大麻的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
截止本回复日,公司工业大麻业务后续投入的科研育种,化学成分研究等合计资金1,562,194.95元。目前公司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政府、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黑龙江省的合作工业大麻项目,根据三方签署的《工业大麻合作框架协议》,由合作对方提供包括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在招商引资建设配套方面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工业大麻深加工项目的水、电、通讯、公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达到“七通一平”标准;同时合作对方提供智能温室作为育种基
地,并按本公司要求配备温室设施,并负责育种期间水、电等运营费用。公司暂时无需追加投入费用。
6、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目前工业大麻业务阶段短期内不会产生盈利,对本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7、风险提示
(1)公司尚未获得工业大麻合法种植的许可或备案,且获得合法化种植许可或备案的时间尚未确定。
(2)目前公司工业大麻及纤维大麻种子品系试验数据目前仅限于荷兰室内条件下模拟中国境内环境进行得出,尚未在我国境内展开试验。
(3)后续工业大麻种子在国内培育受栽培管理、环境控制、病虫害防治等技术能力水平的影响,以及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产出不足、产品质量不达标的风险;
(4)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公司目前工业大麻业务阶段短期内不会产生盈利,对本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工业大麻是公司目前大力发展的业务,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踪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十二、2019年5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签署<增资协议书>的公告》称,峰岭大健康拟对你公司控股股东康平公司进行增资,并将成为康平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本次增资由峰岭大健康以货币、国有林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国有公司股权等经评估的实物资产进行出资,其中,首期货币出资5,000.00万元于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康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263,000.00万元出资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实缴出资到康平公司指定账户或登记过户至康平公司名下并移交康平公司实际控制、经营。本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支付峰岭大健康4000万元资金往来情况。
(一)请补充披露上述增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类别、出资进度、评估价值等,若出资未按约定进行请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你公司是否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康平公司为了优化自身的资本结构,依托于国有资本实现进一步产业整合,以增资扩股形式引进国有背景战略投资者峰岭大健康公司,于2019年5月9日签署了《增资协议书》,并于2019 年5月25日完成工商股权变更,变更完成后峰岭大健康持有康平公司30.3676%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1.8008%股份。
鉴于峰岭大健康与康平公司已完成工商股权变更,峰岭大健康已成为康平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双方友好协商,峰岭大健康将继续根据《增资协议书》以货币、国有林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国有公司股权等经评估的实物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康平公司进行增资。
截止本回复日,峰岭大健康货币出资5,000.00万元尚未注资康平公司,已将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峰岭现代大健康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投资至康平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吉林省峰岭现代大健康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为柳河县五道沟林场,其资产组成主要为林木资产,经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吉林)有限公司评估,柳河县五道沟林场净资产评估价为226,295.23万元,评估号:吉正衡评报字[2020]第026号。
峰岭大健康注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请详细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与峰岭大健康4000万元资金往来发生原因、具体内容、发生时间,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18年下半年国内金融政策紧缩,银行等金融机构减少了对非国有企业的融资贷款。公司出现经营资金短缺情况,公司作为柳河县第一纳税大户,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4000万元融资事项在总经理审批范围之内)向柳河县政府申请,柳河县财政局下属企业峰岭大健康于2018年11月30日借予公司
4,000万元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借款期限6个月,贷款利率7.3%。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还款3,300万元,于2019年6月4日还款700万元,共计付息151.45万元。
本次峰岭大健康借予公司4,000万元资金是基于柳河县政府对于民营企业的暂时扶持帮助,符合党和国家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同时本次峰岭大健康借款给公司发生日是在峰岭大健康与康平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之前,因此本次大健康借款给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在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内,不涉及资金非经营性占用。
会计师意见:
核查程序:
1、查验紫鑫药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查阅公司章程以确定资金收付权限管理情况;
2、查验公司对外公告情况;
3、查看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柳河县峰岭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股权变更信息;
4、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了解公司控股股权转让事宜,查看相关转让协议;
5、检查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资金往来凭证;
6、查看关于峰岭大健康与公司的资金往来凭证。
核查意见:
经审计,项目组未发现上述款项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亦未发现未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三)报告期至今,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被质权人平仓情况,请详细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对平仓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你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回复:
2020年至今的平仓减持情况
平仓日期 | 质押权人 | 平仓数量(股) | 均价 | 成交金额 | 平仓方式 |
2020/1/3 | 民生证券 | 1,670,000 | 5.66 | 9,452,200.00 | 大宗交易 |
2020/1/6 | 民生证券 | 3,340,000 | 5.60 | 18,704,000.00 | 大宗交易 |
2020/1/7 | 民生证券 | 7,500,000 | 5.57 | 41,775,000.00 | 大宗交易 |
2020/1/8 | 民生证券 | 9,327,000 | 5.66 | 52,790,820.00 | 大宗交易 |
2020/1/16 | 民生证券 | 3,533,000 | 5.53 | 19,537,490.00 | 大宗交易 |
2020/2/11 | 东方证券 | 1,184,000 | 6.15 | 7,277,773.75 | 集中竞价 |
2020/2/12 | 东方证券 | 882,000 | 6.22 | 5,483,825.00 | 集中竞价 |
2020/2/13 | 东方证券 | 616,000 | 6.08 | 3,744,367.00 | 集中竞价 |
2020/3/2 | 东方证券 | 1,101,400 | 5.84 | 6,435,530.00 | 集中竞价 |
2020/3/3 | 东方证券 | 1,159,100 | 5.97 | 6,924,773.00 | 集中竞价 |
2020/3/4 | 东方证券 | 707,600 | 5.97 | 4,224,443.73 | 集中竞价 |
2020/3/5 | 东方证券 | 435,300 | 6.01 | 2,614,953.00 | 集中竞价 |
2020/3/6 | 东方证券 | 269,100 | 5.98 | 1,610,173.00 | 集中竞价 |
2020/3/9 | 东方证券 | 166,800 | 5.98 | 997,308.00 | 集中竞价 |
2020/3/10 | 东方证券 | 103,600 | 5.93 | 614,468.00 | 集中竞价 |
2020/3/11 | 东方证券 | 64,400 | 5.95 | 383,180.00 | 集中竞价 |
2020/3/12 | 东方证券 | 40,100 | 5.77 | 231,377.00 | 集中竞价 |
2020/3/13 | 东方证券 | 25,000 | 5.46 | 136,420.00 | 集中竞价 |
2020/3/16 | 东方证券 | 15,600 | 5.79 | 90,324.00 | 集中竞价 |
2020/3/17 | 东方证券 | 9,700 | 5.52 | 53,544.00 | 集中竞价 |
2020/3/18 | 东方证券 | 6,000 | 5.52 | 33,120.00 | 集中竞价 |
2020/3/19 | 东方证券 | 4,300 | 5.29 | 22,747.00 | 集中竞价 |
2020/3/20 | 东方证券 | 3,100 | 5.43 | 16,833.00 | 集中竞价 |
2020/3/23 | 东方证券 | 2,200 | 5.53 | 12,166.00 | 集中竞价 |
2020/3/24 | 东方证券 | 1,600 | 5.36 | 8,576.00 | 集中竞价 |
2020/3/25 | 东方证券 | 1,200 | 5.47 | 6,564.00 | 集中竞价 |
2020/3/26 | 东方证券 | 800 | 5.56 | 4,448.00 | 集中竞价 |
2020/3/27 | 东方证券 | 700 | 5.53 | 3,871.00 | 集中竞价 |
2020/3/28 | 东方证券 | 500 | 5.30 | 2,650.00 | 集中竞价 |
2020/3/31 | 东方证券 | 400 | 5.32 | 2,128.00 | 集中竞价 |
2020/4/1 | 东方证券 | 400 | 5.27 | 2,108.00 | 集中竞价 |
2020/4/2 | 东方证券 | 300 | 5.23 | 1,569.00 | 集中竞价 |
2020/2/13 | 东吴证券 | 290,600 | 6.09 | 1,769,495.43 | 集中竞价 |
2020/3/2 | 东吴证券 | 519,000 | 5.78 | 3,001,353.00 | 集中竞价 |
2020/3/3 | 东吴证券 | 546,200 | 5.93 | 3,238,683.99 | 集中竞价 |
2020/3/4 | 东吴证券 | 333,400 | 5.94 | 1,980,259.56 | 集中竞价 |
2020/3/5 | 东吴证券 | 205,100 | 5.99 | 1,227,869.74 | 集中竞价 |
2020/3/6 | 东吴证券 | 126,800 | 5.96 | 755,572.42 | 集中竞价 |
2020/3/9 | 东吴证券 | 78,600 | 6.01 | 472,656.92 | 集中竞价 |
2020/3/10 | 东吴证券 | 48,800 | 5.75 | 280,781.97 | 集中竞价 |
2020/3/11 | 东吴证券 | 30,300 | 5.91 | 178,949.97 | 集中竞价 |
2020/3/12 | 东吴证券 | 18,900 | 5.75 | 108,745.46 | 集中竞价 |
2020/3/13 | 东吴证券 | 11,700 | 5.58 | 65,331.81 | 集中竞价 |
2020/3/16 | 东吴证券 | 7,300 | 5.78 | 42,220.97 | 集中竞价 |
2020/3/17 | 东吴证券 | 4,500 | 5.45 | 24,543.28 | 集中竞价 |
2020/3/18 | 东吴证券 | 2,800 | 5.48 | 15,355.26 | 集中竞价 |
2020/3/19 | 东吴证券 | 2,000 | 5.21 | 10,428.63 | 集中竞价 |
2020/3/20 | 东吴证券 | 1,400 | 5.43 | 7,607.71 | 集中竞价 |
2020/3/23 | 东吴证券 | 1,000 | 5.49 | 5,494.01 | 集中竞价 |
2020/3/24 | 东吴证券 | 700 | 5.39 | 3,770.90 | 集中竞价 |
2020/3/25 | 东吴证券 | 500 | 5.43 | 2,717.05 | 集中竞价 |
2020/2/10 | 五矿证券 | 580,000 | 6.41 | 3,716,398.00 | 集中竞价 |
2020/2/11 | 五矿证券 | 558,000 | 6.18 | 3,446,758.00 | 集中竞价 |
2020/2/12 | 五矿证券 | 416,000 | 6.20 | 2,577,360.00 | 集中竞价 |
2020/2/13 | 五矿证券 | 290,000 | 6.05 | 1,754,500.00 | 集中竞价 |
2020/3/2 | 五矿证券 | 519,000 | 5.80 | 3,010,200.00 | 集中竞价 |
2020/3/3 | 五矿证券 | 546,000 | 6.00 | 3,278,681.00 | 集中竞价 |
2020/3/4 | 五矿证券 | 333,612 | 5.96 | 1,989,516.76 | 集中竞价 |
2020/3/5 | 五矿证券 | 205,237 | 6.00 | 1,231,422.00 | 集中竞价 |
2020/3/6 | 五矿证券 | 126,874 | 6.00 | 761,244.00 | 集中竞价 |
2020/3/9 | 五矿证券 | 78,666 | 6.00 | 471,996.00 | 集中竞价 |
2020/3/10 | 五矿证券 | 48,871 | 5.78 | 282,474.38 | 集中竞价 |
2020/3/11 | 五矿证券 | 30,402 | 5.90 | 179,371.80 | 集中竞价 |
2020/3/12 | 五矿证券 | 18,935 | 5.76 | 109,065.60 | 集中竞价 |
2020/3/13 | 五矿证券 | 11,797 | 5.61 | 66,181.17 | 集中竞价 |
2020/3/16 | 五矿证券 | 7,357 | 5.73 | 42,150.04 | 集中竞价 |
2020/3/17 | 五矿证券 | 4,588 | 5.40 | 24,775.20 | 集中竞价 |
合计 | 38,176,139 | 219,332,681.51 |
除质押情况表序号1、6、7进入司法程序,被司法冻结外,质押情况表序号3康平公司向海通证券质押股票融资也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他康平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融资虽大多处于逾期状态,康平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取得了沟通,就其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的继续履行及违约处理的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寻找融资渠道,偿还质押负债,降低融资负债和质押比例,进一步降低可能导致的平仓风险。另外根据 2019 年 5 月 8 日,峰岭大健康与康平投资签署的《增资协议》,峰岭大健康将以货币、国有林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国有公司股权等经评估的实物资产投资康平公司。截止本回复日,峰岭大健康已将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峰岭现代大健康有限责任公司100%股
权投资至康平公司,吉林省峰岭现代大健康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为柳河县五道沟林场,其资产组成主要为林木资产,经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吉林)有限公司评估,柳河县五道沟林场净资产评估价为226,295.23万元,评估号:吉正衡评报字[2020]第026号,康平公司将先以该资产展开传统融资业务,用以脱离资金困境,逐笔清偿质押债权,释放股权。
债权人也理解公司的难处和目前的经济环境。康平公司也在争取政府平台和省内金融机构的支持,帮助解决股票质押问题。
十三、年报显示,你公司连续三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请结合同行业特征、自身经营模式、多年度财务指标等,说明你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资金需求状况等,并说明连续三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回复:
1、近几年来医药行业各项监管政策纷纷落地,上公司紧跟政策导向,抓住市场机遇,加大销售团队的建设。医药企业为了满足越来越高的合规要求,不断加大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投入,这也增加了管理成本,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板块稳定,进入发展快速阶段,中成药方面,处方药以四秒丸、藿胆片等产品打造“大品种”战略,OTC 产品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进一步拓展市场,目前正处于加大投入期;人参业务方面保持稳定,公司人参专柜与百强连锁合作进入了实施阶段,业务开展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各分子公司与相关厂房、设备等均处于投入期,公司总体业务投入所需的资金较大,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对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的方案已经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2019 年度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491.31万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449.13 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42.1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12.8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政策如下:
(1)公司在有年度盈利和盈利积累的情况下,应当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
展和回报股东事项进行合理平衡,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盈利、资金供求、经营需要、重大投资计划、现金支出等综合情况进行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
(4)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5)公司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但是,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股东大会基于企业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考虑而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你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大庆、财务总监秦静离职。本报告期在职员工数量为1,517人,上年同期为1,865人。请详细说明上述董事、高管变动原因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说明在职员工数量下降的原因,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正常。
回复:
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大庆、财务总监秦静离任原因为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019年公司在职在职员工数量为1,517人,上年同期为1,865人,下降比例为-18.66%,具体如下表:
2019年 | 2018年 | 变动比例 |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14 | 694 | -11.5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03 | 1,171 | -22.8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517 | 1,865 | -18.6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864 | 913 | -5.37% |
销售人员 | 51 | 127 | -59.84% |
技术人员 | 186 | 275 | -32.36% |
财务人员 | 61 | 69 | -11.59% |
行政人员 | 355 | 481 | -26.20% |
合计 | 1,517 | 1,865 | -18.66% |
本报告期,公司为更有效的加快生产经营效率,进一步加大经营力度,在不影响生产销售和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经营管理“开源节流”,重新核定员工数量及人员薪酬,公司2019年主要减少人员为销售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主要原因系销售人员方面为节省销售费用,根据是市场情况调整营销方案,销售人员由雇佣制改为代理制,全国分阶段分区域推行导致;技术人员方面,对阶段性工作任务的技术人员进行了部门重新划分,人员整合,原中药资源部-中药资源普查人员、人参资源普查人员由原岗位转为公司人参产业办管理人员、工业大麻事业部人员,划转为行政人员;行政人员方面,在保持公司原有各部门系统组织结构前提下,对各系统的下属部门进行了整合合并,竞聘上岗,导致人员下降。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