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公司股东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喜多来”)计划自上述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6,369,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9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喜多来《减持告知函》,香港喜多来于2020年8月24日至8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426.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810%,加之香港喜多来曾于2017年3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8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99%,香港喜多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香港尖沙咀广东道9号港威大厦第6座37搂06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17年3月24日至2020年8月25日 | ||||
股票简称 | 东港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17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A股 | 80.00 | 0.2199% | ||||
A股 | 426.16 | 0.7810% | ||||
合 计 | 506.16 | 1.000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567.80 | 12.56% | 6305.54 | 11.5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67.80 | 12.56% | 6305.54 | 11.5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因我公司2019年5月实施了每10股送5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股东持股数量增加。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我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香港喜多来计划自上述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6,369,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9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情形。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