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书面通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