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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8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鲍恩斯、杨忠智、汪炜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董事,对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放弃三维科技同比例增资权是基于鼓励员工创新、创业,实现企业与员工利益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目的出发,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做出适合公司发展的决策。公司有关人员对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汇报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原则,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李越伦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增资系原股东各方自行根据三维科技公司的经营状况、所有者权益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而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未发现交易价格的确定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况;公司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及总体战略部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会前认真审查潘方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2、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潘方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恩斯

杨忠智

汪 炜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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