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鲍恩斯、杨忠智、蔡家楣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8月13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讨,独立董事鲍恩斯、蔡家楣、杨忠智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一致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结合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巨网科技经营情况和巨网科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巨网科技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巨网科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巨网科技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巨网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巨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恩斯
杨忠智
蔡家楣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