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5: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公司实有监事5名,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到会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鉴于公司2023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向股东分红条件,作出的“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报告期内,云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公司内控管理提出整改要求,公司按要求完成整改。通过整改并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内控体系设计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本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监事会同意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深交所主板审计业务要求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预案。
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中第1、2、3、4、6、7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