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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润: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黄艳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本人作为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人于2021年12月6日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2年12月6日正式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不适用。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现场调查等形式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动态,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对以前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多次向公司提出了意见,要求公司加强内控管理,及时披露应该披露的事项,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兼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及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信息披露,本年度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非本人任职期发生的,本人在聘任独立董事后督促公司应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

2021年度,自聘任后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诉讼的进展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本报告期仍未解决的违规担保、诉讼和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沟通,要求公司催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切实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培训与学习为更好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市公司规则及案例汇编,不断地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化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特此报告。

2022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同时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协作,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 黄艳艳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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