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钢闽光: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闽光云商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闽光云商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闽光云商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闽光云商与金融机构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在任一时点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处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损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

五、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是由于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或损毁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无法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特此说明!

(本页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汪建华张 萱郑溪欣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