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0]361Z007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审计报告 | 1-6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5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4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 |
9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8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9-145 |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0]361Z0071号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钢闽光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钢闽光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2与附注五、8。
三钢闽光公司主要从事钢材的生产与销售,存货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019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存货余额为人民币35.00亿元。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由于钢材和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三钢闽光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需要做出重大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对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运行进行了评估;
②对存货进行监盘并关注残次冷背的存货是否被识别;
③获取三钢闽光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照三钢闽光公司相关会计估计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年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④对于2019年12月31日后已销售的部分存货,我们进行了抽样,将样本的实际售价与预计售价进行比较;
⑤通过比较分析历史同类在产品至完工时仍需发生的成本,对管理层估计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3与附注五、39。
三钢闽光公司2019年度销售钢材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35.06亿元,全部为国内销售。三钢闽光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钢材移交给客户即完成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钢闽光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5.55%,且营业收入为三钢闽光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入账可能存在潜在
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获取本年度销售清单,对本年度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发票、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④比较本年度各月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⑤将本年度重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⑥将本年度销售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⑦对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本年交易金额;
⑧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三钢闽光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三钢闽光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
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钢闽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三钢闽光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钢闽光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钢闽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钢闽光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三钢闽光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9年度(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1]36号”文批准,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鹭升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福明鑫化建贸易有限公司、闽东荣宏建材有限公司、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以及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等九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6日,股本总额43,4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人民币43,47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71号”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7)10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7 年1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6.00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3,470.00 万元。本公司A股股票自2007年1月26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三钢闽光”,证券代码为“00211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54号),本公司于2016年4月向三钢集团发行365,481,149股、向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7,506,763股购买相关资产;2016年8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455,927,050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6.58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137,361.4962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三钢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1号),本公司于2018年7月向三钢集团发行165,328,454股、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5,217,072股、向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发行24,411,908股、向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发行5,811,763股购买相关资产,发行价格为10.59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163,438.4159万元。
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以总股本1,634,384,15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245,157.623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157.6238万元;住所: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法定代表人:黎立璋;《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36174899。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焦化厂、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棒材厂、高线厂、中板厂、动力厂、废钢处理公司、销售公司、原燃料采购公司、设备材料采购公司、铁路运输部、质量计量部等二级单位,基建技改部、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设备动力部、战略投资部等职能部门,2个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钢铁制造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炼铁;炼钢;炼焦;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结构、氮肥制造、粗苯生产;煤炭、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材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再生物资回收;液氮、液氧、液氩、硫酸、粗苯、煤焦油、洗油的批发;对外贸易;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钢铁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产品:螺纹钢、板材、制品盘圆、建筑盘螺、建筑盘圆等。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决议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福建闽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闽光能源 | 100.00 | |
2 | 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漳州闽光 | 100.00 | |
3 |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闽光 | 100.00 | |
4 | 福建泉州闽光环保资源有限公司 | 闽光环保 | 40.00 | |
5 | 安溪闽光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闽光假日酒店 | 100.00 | |
6 | 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 | 闽光云商 | 100.00 |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
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
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单位款项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 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合并范围内单位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
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0。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前
(1)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持有期限已超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产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本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成本或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
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仍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例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12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0。
10.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
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款项以下应收款项会计政策适用2018年度及以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销售货款 | 资产类型 | 账龄分析法 |
保证金、公司员工暂借款项与备用金 | 资产类型 | 其他方法 |
应收票据 | 资产类型 | 其他方法 |
其他 | 资产类型 | 账龄分析法 |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3-4年 | 40 | 40 |
4-5年 | 70 | 7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3.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
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
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9。
14.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1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3或5 | 9.70-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3或5 | 9.70-4.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7-9 | 3或5 | 13.86-10.56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7 | 3或5 | 19.40-13.57 |
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8.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年限短于50年的,按实际剩余年限计算) |
计算机软件 | 5-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钢铁产能指标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9. 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21.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
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预计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时,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预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商品移交给客户,即完成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确认收入的实现。
2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
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
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
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26.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27.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规定,以上期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6)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8.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公司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2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9。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货币资金 | 6,325,058,014.00 | 6,625,058,014.00 | 30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1,05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应收票据 | 3,573,599,234.23 | - | -3,573,599,234.2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不适用 | 3,573,599,234.23 | 3,573,599,234.23 |
其他流动资产 | 3,240,710,106.46 | 1,890,710,106.46 | -1,350,00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0,359,515.32 | 不适用 | -60,359,515.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不适用 | 60,359,515.32 | 60,359,515.32 |
其他综合收益 | -83,459,467.91 | -203,519,542.91 | -120,060,075.00 |
未分配利润 | 10,004,377,432.11 | 10,124,437,507.11 | 120,060,075.00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货币资金 | 2,486,213,490.87 | 2,786,213,490.87 | 30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850,000,000.00 | 850,000,000.00 |
应收票据 | 2,208,735,391.11 | - | -2,208,735,391.1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不适用 | 2,208,735,391.11 | 2,208,735,391.11 |
其他流动资产 | 2,987,009,833.90 | 1,837,009,833.90 | -1,150,00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0,359,515.32 | 不适用 | -60,359,515.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不适用 | 60,359,515.32 | 60,359,515.32 |
其他综合收益 | -83,459,467.91 | -203,519,542.91 | -120,060,075.00 |
未分配利润 | 6,588,390,455.45 | 6,708,450,530.45 | 120,060,075.00 |
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 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6,325,058,014.00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6,325,058,014.00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3,573,599,234.23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3,573,599,234.23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30,102,370.51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30,102,370.51 |
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 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4,023,667.83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4,023,667.83 |
其他流动资产(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 | 摊余成本 | 1,35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1,050,000,000.00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300,000,00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60,359,515.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60,359,515.32 |
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 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486,213,490.87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486,213,490.87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2,208,735,391.11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2,208,735,391.11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60,646,536.47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60,646,536.47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72,875,207.99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72,875,207.99 |
其他流动资产(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 | 摊余成本 | 1,15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850,000,000.00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300,000,00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60,359,515.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60,359,515.32 |
具准则账面价值的调节表A.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①货币资金(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6,325,058,014.00 | |||
加:从其他流动资产转入 | 300,000,000.00 | |||
货币资金(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6,625,058,014.00 | |||
②应收款项(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3,627,725,272.57 | |||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 3,573,599,234.23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 | |||
应收款项(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54,126,038.34 | |||
③其他流动资产(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1,350,000,000.00 | |||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0,000,000.00 | |||
转出至货币资金 | 30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 | |||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 | |||
加:从其他流动资产转入 | 1,05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1,050,000,000.00 | |||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 | |||
加: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 | 60,359,515.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60,359,515.32 | |||
②应收款项融资 | — | |||
加:自应收款项转入 | 3,573,599,234.23 | |||
应收款项融资(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3,573,599,234.23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①货币资金(按原金融 | 2,486,213,490.87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
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
加:从其他流动资产转入 | 300,000,000.00 | |||
货币资金(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2,786,213,490.87 | |||
②应收款项(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2,442,257,135.57 | |||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 2,208,735,391.11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 | |||
应收款项(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233,521,744.46 | |||
③其他流动资产(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1,150,000,000.00 | |||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850,000,000.00 | |||
转出至货币资金 | 30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 | |||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 | |||
加:从其他流动资产转入 | 850,000,000.00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850,000,000.00 | |||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 | |||
加: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 | 60,359,515.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60,359,515.32 | |||
②应收款项融资 | — | |||
加:自应收款项转入 | 2,208,735,391.11 | |||
应收款项融资(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 2,208,735,391.11 |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 | 12,502,797.16 | - | - | 12,502,797.16 |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
备 |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864,377.38 | - | - | 864,377.38 |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160,080,100.00 | -160,080,100.00 | - | - |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11,927,318.88 | - | - | 11,927,318.88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 | - | - | - |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160,080,100.00 | -160,080,100.00 | - | - |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6%、9%、10%、13%、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应税房产原值与按照房产面积分摊的土地原值之和的75% | 1.2% |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房产税 | 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 | 1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安溪闽光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5%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 | 48,376.11 | 53,050.57 |
银行存款 | 4,986,128,656.67 | 5,775,584,461.36 |
其他货币资金 | 1,030,926,930.67 | 549,420,502.07 |
合计 | 6,017,103,963.45 | 6,325,058,014.00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000,000.00 | — |
其中:国债逆回购 | 100,000,000.00 | —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 |
合计 | 200,000,000.00 | — |
种 类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3,573,599,234.23 | - | 3,573,599,234.23 |
账 龄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44,865,513.01 | 31,686,238.41 |
2至3年 | - | 555.04 |
5年以上 | - | 10,918,374.22 |
小计 | 144,865,513.01 | 42,605,167.67 |
减:坏账准备 | 304,771.90 | 12,502,797.16 |
合计 | 144,560,741.11 | 30,102,370.51 |
类 别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4,865,513.01 | 100.00 | 304,771.90 | 0.21 | 144,560,741.11 |
其中: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 144,865,513.01 | 100.00 | 304,771.90 | 0.21 | 144,560,741.11 |
合计 | 144,865,513.01 | 100.00 | 304,771.90 | 0.21 | 144,560,741.11 |
类 别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918,374.22 | 25.63 | 10,918,374.22 | 100.00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686,793.45 | 74.37 | 1,584,422.94 | 5.00 | 30,102,370.51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合计 | 42,605,167.67 | 100.00 | 12,502,797.16 | 29.35 | 30,102,370.51 |
账 龄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4,865,513.01 | 304,771.90 | 0.21 |
应收款项(按单位)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上海福业钢铁有限公司 | 10,918,374.22 | 10,918,374.22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账 龄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686,238.41 | 1,584,311.93 | 5.00 |
2至3年 | 555.04 | 111.01 | 20.00 |
合计 | 31,686,793.45 | 1,584,422.94 | 5.00 |
类 别 | 2018年12月31日 | 会计政策变更 | 2019年1月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坏 | 12,502,797.16 | - | 12,502,797.16 | - | 1,279,651.04 | 10,918,374.22 | 304,771.90 |
类 别 | 2018年12月31日 | 会计政策变更 | 2019年1月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账准备 |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918,374.22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上海福业钢铁有限公司 | 货款 | 10,918,374.22 | 对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批准 | 否 |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厦门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 138,770,075.10 | 95.79 | - |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 1,798,914.01 | 1.24 | 89,945.70 |
厦门路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94,942.84 | 0.76 | 54,747.14 |
漳州路桥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 477,997.71 | 0.33 | 23,899.89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466,115.30 | 0.32 | 23,305.77 |
合计 | 142,608,044.96 | 98.44 | 191,898.50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2018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应收票据 | 5,259,652,640.47 | — |
②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 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期末质押情况
项 目 | 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07,356,566.90 |
项 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155,759,149.04 | - |
账 龄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00,380,036.43 | 99.74 | 734,544,475.30 | 99.73 |
1至2年 | 2,380,790.86 | 0.24 | 1,437,179.75 | 0.20 |
2至3年 | 12,000.00 | - | - | - |
3年以上 | 187,256.86 | 0.02 | 536,345.31 | 0.07 |
合计 | 1,002,960,084.15 | 100.00 | 736,518,000.36 | 100.00 |
(1) 分类列示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 | 30,352,229.22 | 24,023,667.83 |
账 龄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20,626,052.87 | 13,194,683.82 |
1至2年 | 473,433.81 | 10,456,686.30 |
2至3年 | 9,339,771.00 | 591,835.73 |
3至4年 | 578,165.60 | 581,910.40 |
4至5年 | 581,910.40 | - |
5年以上 | 48,204.00 | 62,928.96 |
小计 | 31,647,537.68 | 24,888,045.21 |
减:坏账准备 | 1,295,308.46 | 864,377.38 |
合计 | 30,352,229.22 | 24,023,667.83 |
款项性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民生银行扣款 | 581,910.40 | 581,910.40 |
押金及保证金 | 12,120,569.50 | 9,892,876.52 |
备用金 | 2,971,061.22 | 2,546,176.89 |
代垫款 | 15,058,558.20 | 11,612,020.40 |
其他 | 915,438.36 | 255,061.00 |
小计 | 31,647,537.68 | 24,888,045.21 |
减:坏账准备 | 1,295,308.46 | 864,377.38 |
合计 | 30,352,229.22 | 24,023,667.83 |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31,065,627.28 | 887,971.18 | 30,177,656.10 |
第二阶段 | 581,910.40 | 407,337.28 | 174,573.12 |
第三阶段 | - | - | - |
合计 | 31,647,537.68 | 1,295,308.46 | 30,352,229.22 |
A.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065,627.28 | 2.86 | 887,971.18 | 30,177,656.10 |
其中: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12,120,569.50 | - | - | 12,120,569.50 |
备用金 | 2,971,061.22 | - | - | 2,971,061.22 |
应收其他款项 | 15,973,996.56 | 5.56 | 887,971.18 | 15,086,025.38 |
合计 | 31,065,627.28 | 2.86 | 887,971.18 | 30,177,656.10 |
账 龄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718,935.56 | 785,946.78 | 5.00 |
3至4年 | 255,061.00 | 102,024.40 | 40.00 |
合计 | 15,973,996.56 | 887,971.18 | 5.56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1,910.40 | 70.00 | 407,337.28 | 174,573.12 |
其中:应收其他款项 | 581,910.40 | 70.00 | 407,337.28 | 174,573.12 |
合计 | 581,910.40 | 70.00 | 407,337.28 | 174,573.12 |
账 龄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4至5年 | 581,910.40 | 407,337.28 | 70.00 |
类 别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4,888,045.21 | 100.00 | 864,377.38 | 3.47 | 24,023,667.83 |
其中:保证金、公司员工暂借款项与备用金 | 12,439,053.41 | 49.98 | - | - | 12,439,053.41 |
其他组合 | 12,448,991.80 | 50.02 | 864,377.38 | 6.94 | 11,584,614.4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合计 | 24,888,045.21 | 100.00 | 864,377.38 | 3.47 | 24,023,667.83 |
账 龄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612,020.40 | 580,601.02 | 5.00 |
2至3年 | 255,061.00 | 51,012.20 | 20.00 |
3至4年 | 581,910.40 | 232,764.16 | 40.00 |
合计 | 12,448,991.80 | 864,377.38 | 6.94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631,613.22 | 232,764.16 | - | 864,377.38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56,357.96 | 174,573.12 | - | 430,931.08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887,971.18 | 407,337.28 | - | 1,295,308.46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9,200,000.00 | 2至3年 | 29.07 | - |
厦门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 | 2,400,200.00 | 1年以内 | 7.58 | - |
三明市永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代垫运费 | 2,056,588.90 | 1年以内 | 6.50 | 102,829.45 |
广东粤星钢业有限公司 | 代垫运费 | 1,598,313.70 | 1年以内 | 5.05 | 79,915.69 |
钱泽 | 备用金 | 1,436,400.00 | 1年以内 | 4.54 | - |
合计 | 16,691,502.60 | 52.74 | 182,745.14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61,735,570.05 | - | 1,861,735,570.05 | 1,438,024,846.20 | - | 1,438,024,846.20 |
库存商品 | 1,131,059,376.68 | - | 1,131,059,376.68 | 456,402,186.56 | - | 456,402,186.56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229,851,599.57 | - | 229,851,599.57 | 360,085,325.75 | - | 360,085,325.75 |
辅助材料 | 233,913,831.77 | - | 233,913,831.77 | 208,542,547.97 | - | 208,542,547.97 |
委托加工物资 | 43,504,628.50 | - | 43,504,628.50 | 38,523,571.91 | - | 38,523,571.91 |
合计 | 3,500,065,006.57 | - | 3,500,065,006.57 | 2,501,578,478.39 | - | 2,501,578,478.39 |
9.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进项税额 | - | 11,284.43 |
待抵扣进项税 | - | 11,646,355.45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55,706,849.72 | 20,363,239.51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20,265,620.64 | 34,030,121.30 |
预缴所得税 | - | 10,992.52 |
国债逆回购 | - | 4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 950,000,000.00 |
预付产能指标购买款 | - | 1,824,648,113.25 |
预缴其他税费 | 13,042.18 | - |
合计 | 175,985,512.54 | 3,240,710,106.46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 | — | — | 220,439,615.32 | 160,080,100.00 | 60,359,515.32 |
其中:按成本计量的 | — | — | — | 220,439,615.32 | 160,080,100.00 | 60,359,515.32 |
被投资单位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联营企业 |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25,437,045.34 | - | - | 789,638.92 | - | - |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28,641,173.80 | - | - | -36,793.80 | - | -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187,895,530.66 | - | - | 13,755,247.54 | - | - |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 18,157,689.58 | - | - | 1,521,557.86 | - | - |
合计 | 260,131,439.38 | - | - | 16,029,650.52 | - | -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2019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26,226,684.26 | - |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 | - | - | 28,604,380.00 | -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 | - | - | 201,650,778.20 | - |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 - | - | - | 19,679,247.44 | - |
合计 | - | - | - | 276,161,089.90 | -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60,359,515.32 | — |
项 目 | 初始投资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29,859,515.32 | - | - | - | -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7,500,000.00 | - | -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 | - | - | -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 | 150,080,100.00 | -150,080,100.00 | -112,560,075.00 | - | -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5,548,386.32 | -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合计 | 220,439,615.32 | -160,080,100.00 | -120,060,075.00 | 5,548,386.32 | - |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18年12月31日 | 13,614,037.08 | 31,005,368.62 | 44,619,405.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610,097.17 | - | 67,610,097.17 |
(1)在建工程转入 | 67,610,097.17 | - | 67,610,097.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2019年12月31日 | 81,224,134.25 | 31,005,368.62 | 112,229,502.87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2018年12月31日 | 4,340,671.87 | 5,916,325.10 | 10,256,996.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14,921.17 | 778,072.44 | 2,292,993.61 |
(1)计提或摊销 | 1,514,921.17 | 778,072.44 | 2,292,993.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2019年12月31日 | 5,855,593.04 | 6,694,397.54 | 12,549,990.58 |
三、减值准备 | |||
1.2018年12月31日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2019年12月31日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75,368,541.21 | 24,310,971.08 | 99,679,512.29 |
2. 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9,273,365.21 | 25,089,043.52 | 34,362,408.73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固定资产 | 10,332,880,400.20 | 9,715,413,759.08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18年12月 | 5,339,877,031.51 | 10,994,299,616.18 | 39,770,676.52 | 70,132,481.84 | 16,444,079,806.05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31日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4,928,483.07 | 960,347,344.68 | 5,629,015.99 | 4,397,334.62 | 1,425,302,178.36 |
(1)购置 | - | 26,624,958.80 | 5,629,015.99 | 4,397,334.62 | 36,651,309.41 |
(2)在建工程转入 | 452,044,906.50 | 933,722,385.88 | - | - | 1,385,767,292.38 |
(3)其他增加 | 2,883,576.57 | - | - | - | 2,883,576.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866,031.79 | 206,222,247.39 | 1,340,863.39 | 1,326,158.95 | 254,755,301.52 |
(1)处置或报废 | 45,866,031.79 | 193,655,353.69 | 1,340,863.39 | 1,326,158.95 | 242,188,407.82 |
(2)其他减少 | - | 12,566,893.70 | - | - | 12,566,893.70 |
4.2019年12月31日 | 5,748,939,482.79 | 11,748,424,713.47 | 44,058,829.12 | 73,203,657.51 | 17,614,626,682.89 |
二、累计折旧 | |||||
1.2018年12月31日 | 1,647,411,823.59 | 5,013,515,346.70 | 18,157,987.83 | 41,605,053.46 | 6,720,690,211.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8,336,108.49 | 523,339,431.34 | 4,093,544.78 | 8,382,447.61 | 694,151,532.22 |
(1)计提 | 157,352,638.88 | 523,339,431.34 | 4,093,544.78 | 8,382,447.61 | 693,168,062.61 |
(2)其他增加 | 983,469.61 | - | - | - | 983,469.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981,611.29 | 118,600,907.82 | 1,246,109.83 | 1,242,667.56 | 141,071,296.50 |
(1)处置或报废 | 19,981,611.29 | 113,382,892.88 | 1,246,109.83 | 1,242,667.56 | 135,853,281.56 |
(2)其他减少 | - | 5,218,014.94 | - | - | 5,218,014.94 |
4.2019年12月31日 | 1,785,766,320.79 | 5,418,253,870.22 | 21,005,422.78 | 48,744,833.51 | 7,273,770,447.30 |
三、减值准备 | |||||
1.2018年12月31日 | 5,038,319.97 | 2,926,887.31 | - | 10,628.11 | 7,975,835.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2019年12月31日 | 5,038,319.97 | 2,926,887.31 | - | 10,628.11 | 7,975,835.39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
1.2019年12月 | 3,958,134,842.03 | 6,327,243,955.94 | 23,053,406.34 | 24,448,195.89 | 10,332,880,400.20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31日账面价值 | |||||
2. 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3,687,426,887.95 | 5,977,857,382.17 | 21,612,688.69 | 28,516,800.27 | 9,715,413,759.08 |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10,630,000.00 | 33,279,402.48 | - | 77,350,597.52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运输工具 | 2,829,477.80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在建工程 | 374,813,685.42 | 574,509,031.94 |
工程物资 | 46,680,225.72 | 61,765,311.05 |
合计 | 421,493,911.14 | 636,274,342.99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棒单线控轧改造 | 38,288,251.34 | - | 38,288,251.34 | - | - | - |
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 | 30,651,608.90 | - | 30,651,608.90 | 15,581,603.69 | - | 15,581,603.69 |
空压气集中智能化供气改造工程 | 23,760,626.07 | - | 23,760,626.07 | - | - | - |
炼钢厂3#连铸机改造及配套225t行车工程 | 22,336,283.19 | - | 22,336,283.19 | - | - | - |
厂区雨污分流 | 21,828,538.16 | - | 21,828,538.16 | 1,025,943.40 | - | 1,025,943.40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二泵站新建高密度沉淀池 | 19,621,456.13 | - | 19,621,456.13 | - | - | - |
后山渣场挡土坝综合治理 | 18,771,529.81 | - | 18,771,529.81 | - | - | - |
一棒无头轧制技术改造 | 18,295,269.15 | - | 18,295,269.15 | - | - | - |
精矿粉堆场 | 13,348,163.40 | - | 13,348,163.40 | - | - | - |
设备管理信息系统 | 10,993,945.29 | - | 10,993,945.29 | 8,309,641.97 | - | 8,309,641.97 |
中板厂矫直能力提升改造 | 10,806,539.86 | - | 10,806,539.86 | - | - | - |
漳州闽光厂区总体设计升级改造 | 8,848,322.63 | - | 8,848,322.63 | - | - | - |
烧结厂180系统成品电除尘器改布袋除尘器 | 6,897,168.14 | - | 6,897,168.14 | - | - | - |
180系统筛分室及成品送料系统新增布袋除尘器 | 5,628,332.06 | - | 5,628,332.06 | 1,102,469.98 | - | 1,102,469.98 |
焦化中路扩宽及焦化桥改造 | 5,237,517.09 | - | 5,237,517.09 | 2,745,417.70 | - | 2,745,417.70 |
烧结厂220m2烧结机新增成品系统布袋除尘器 | 4,713,539.82 | - | 4,713,539.82 | - | - | - |
5#方坯连铸机回转台升级改造 | 4,094,944.32 | - | 4,094,944.32 | - | - | - |
中板厂1#加热炉汽化及燃烧系统改造 | 3,689,822.98 | - | 3,689,822.98 | - | - | - |
焦化厂装煤除尘连接器改造 | 3,419,145.40 | - | 3,419,145.40 | 1,028,940.00 | - | 1,028,940.00 |
长安路三钢3号门道路扩宽改造 | 3,135,200.00 | - | 3,135,200.00 | - | - | -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制氧车间噪声治理 | 2,380,474.82 | - | 2,380,474.82 | - | - | - |
炼铁厂原料2#线大车轨道及1#、2#行车整体更换 | 1,853,401.86 | - | 1,853,401.86 | - | - | - |
动力厂一热电锅炉/发电机自控系统改造 | 1,720,044.25 | - | 1,720,044.25 | - | - | - |
焦炉升级改造 | 1,694,292.00 | - | 1,694,292.00 | - | - | - |
炼钢厂一炼钢一期水处理老高配高压开关柜改造 | 1,670,796.46 | - | 1,670,796.46 | - | - | - |
中板厂粗轧机后辊道架联接方式改造 | 1,633,120.69 | - | 1,633,120.69 | - | - | - |
炼钢厂二炼钢屋顶三次除尘 | 1,582,420.74 | - | 1,582,420.74 | - | - | - |
炼钢厂生产可视化系统网络化升级改造 | 1,576,948.24 | - | 1,576,948.24 | - | - | - |
炼钢厂10000制氧高配改造 | 1,484,693.29 | - | 1,484,693.29 | - | - | - |
办公网总体升级改造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的完善 | 1,409,238.06 | - | 1,409,238.06 | - | - | - |
炼钢厂制氧车间400m32及135m32氮气球罐大修 | 1,368,796.46 | - | 1,368,796.46 | - | - | - |
烧结北区料场增设配套设施 | 1,309,174.31 | - | 1,309,174.31 | - | - | -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线厂一线、二线润滑站、液压站改造 | 1,281,501.38 | - | 1,281,501.38 | - | - | - |
烧结北区脱硫除尘部分区域及皮带通廊密闭 | 1,249,541.28 | - | 1,249,541.28 | - | - | - |
铁水运输加盖保温工程 | 1,192,609.16 | - | 1,192,609.16 | - | - | - |
6#高炉大修改造 | 1,091,625.67 | - | 1,091,625.67 | - | - | - |
烧结厂北区脱硫渣库装车除尘系统治理改造 | 1,083,461.89 | - | 1,083,461.89 | - | - | - |
动力厂5万m?煤气柜至烧结斜坡间高炉煤气管路改造 | 1,054,801.66 | - | 1,054,801.66 | - | - | - |
热回收焦炉余热发电工程 | - | - | - | 171,758,845.32 | - | 171,758,845.32 |
漳州闽光生产线改造工程 | - | - | - | 144,248,134.85 | - | 144,248,134.85 |
球团工程 | - | - | - | 75,833,108.08 | - | 75,833,108.08 |
物联云商泉州仓储中心项目 | - | - | - | 59,754,618.43 | - | 59,754,618.43 |
三钢闽光维修及大件制作基地 | - | - | - | 41,882,067.65 | - | 41,882,067.65 |
烧结北区料场封闭升级改造 | - | - | - | 7,262,662.09 | - | 7,262,662.09 |
一炼钢新增180/63t铸造起重机项目 | - | - | - | 3,418,965.52 | - | 3,418,965.52 |
三钢变微机保护系统升级改造 | - | - | - | 2,332,221.82 | - | 2,332,221.82 |
炼铁厂粉尘治理 | - | - | - | 1,668,706.91 | - | 1,668,706.91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项目 | ||||||
其他零星工程 | 73,810,539.46 | - | 73,810,539.46 | 36,555,684.53 | - | 36,555,684.53 |
合计 | 374,813,685.42 | - | 374,813,685.42 | 574,509,031.94 | - | 574,509,031.94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 |
焦炉升级改造 | 1,750,000,000.00 | - | 1,694,292.00 | - | - | 1,694,292.00 |
球团工程 | 520,000,000.00 | 75,833,108.08 | 461,316,891.92 | 537,150,000.00 | - | - |
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 | 380,000,000.00 | 15,581,603.69 | 15,070,005.21 | - | - | 30,651,608.90 |
热回收焦炉余热发电工程 | 265,210,000.00 | 171,758,845.32 | 61,931,154.68 | 233,690,000.00 | - | - |
一棒单线控轧改造 | 180,956,000.00 | - | 38,288,251.34 | - | - | 38,288,251.34 |
炼钢厂3#连铸机改造及配套225t行车工程 | 87,077,000.00 | - | 22,336,283.19 | - | - | 22,336,283.19 |
合计 | 3,183,243,000.00 | 263,173,557.09 | 600,636,878.34 | 770,840,000.00 | - | 92,970,435.43 |
项目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焦炉升级改造 | 0.10 | 未完工 | 275,000.00 | 275,000.00 | 3.00 | 自筹、借款 |
球团工程 | 103.30 | 已完工 | - | - | - | 自筹 |
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 | 8.07 | 未完工 | - | - | - | 自筹 |
热回收焦炉余热发电工程 | 88.12 | 已完工 | - | - | - | 自筹 |
一棒单线控轧改造 | 21.16 | 未完工 | - | - | - | 自筹 |
炼钢厂3#连铸机改造及配套225t行车工程 | 25.65 | 未完工 | - | - | - | 自筹 |
合计 | 275,000.00 | 275,000.00 |
(3) 工程物资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24,428,898.78 | - | 24,428,898.78 | 41,262,060.31 | - | 41,262,060.31 |
专用设备 | 22,251,326.94 | - | 22,251,326.94 | 20,503,250.74 | - | 20,503,250.74 |
合计 | 46,680,225.72 | - | 46,680,225.72 | 61,765,311.05 | - | 61,765,311.05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钢铁产能指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18年12月31日 | 657,709,628.45 | 58,541,631.57 | - | 716,251,260.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5,396,012.47 | 933,575,504.68 | 938,971,517.15 |
(1)购置 | - | 5,396,012.47 | 933,575,504.68 | 938,971,517.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4.2019年12月31日 | 657,709,628.45 | 63,937,644.04 | 933,575,504.68 | 1,655,222,777.17 |
二、累计摊销 | ||||
1.2018年12月31日 | 87,446,585.90 | 24,138,347.29 | - | 111,584,933.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80,010.47 | 6,787,352.67 | 62,238,366.97 | 84,805,730.11 |
(1)计提 | 15,780,010.47 | 6,787,352.67 | 62,238,366.97 | 84,805,730.1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4.2019年12月31日 | 103,226,596.37 | 30,925,699.96 | 62,238,366.97 | 196,390,663.30 |
三、减值准备 | ||||
1.2018年12月31日 | 20,415,600.94 | - | - | 20,415,600.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4.2019年12月31日 | 20,415,600.94 | - | - | 20,415,600.94 |
四、账面价值 | ||||
1.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534,067,431.14 | 33,011,944.08 | 871,337,137.71 | 1,438,416,512.93 |
2. 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549,847,441.61 | 34,403,284.28 | - | 584,250,725.89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
二棒线收集区设备综合改造 | 11,777,777.78 | 203,286.86 | 5,969,238.48 | - | 6,011,826.16 |
其他零星项目 | 1,158,302.06 | 412,850.00 | 1,060,683.19 | - | 510,468.87 |
合计 | 12,936,079.84 | 616,136.86 | 7,029,921.67 | - | 6,522,295.03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9,991,516.69 | 7,497,879.17 | 201,838,710.87 | 50,459,677.73 |
职工薪酬 | 225,602,068.56 | 56,389,040.58 | 216,432,092.68 | 54,098,413.44 |
应付账款-预估检修费 | 59,702,930.91 | 14,925,732.73 | 84,510,647.71 | 21,127,661.93 |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6,243,302.05 | 6,560,825.51 | 28,654,312.77 | 7,163,578.19 |
可抵扣亏损 | 46,415,748.27 | 11,603,937.07 | 5,798,434.24 | 1,449,608.5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068,327.32 | 2,017,081.83 | 10,244,438.56 | 2,561,109.64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24,969,415.53 | 6,242,353.89 | 19,504,566.99 | 4,876,141.75 |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60,080,100.00 | 40,020,025.00 | — | — |
合计 | 581,073,409.33 | 145,256,875.78 | 566,983,203.82 | 141,736,191.24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预付工程款 | 297,117,403.70 | 56,467,892.94 |
预付土地款 | 357,817,316.50 | 265,270,908.00 |
预付工程物资款 | 2,616,278.20 | 19,075,161.38 |
合计 | 657,550,998.40 | 340,813,962.32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质押借款 | 157,620,000.00 | 277,400,000.00 |
保证借款 | 1,753,000,000.00 | 1,652,900,000.00 |
合计 | 1,910,620,000.00 | 1,930,300,000.00 |
说明:
①本公司的子公司泉州闽光以应收票据165,916,080.90元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湖头支行向其贷款提供质押。
②保证借款期末余额1,753,000,000.00元,均由三钢集团提供担保, 详见附注九、5之(5)。
21. 应付票据
种 类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4,142,657,080.53 | 1,368,210,501.07 |
商业承兑汇票 | - | 2,890,000.00 |
合计 | 4,142,657,080.53 | 1,371,100,501.07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货款 | 1,266,262,673.29 | 1,306,191,728.82 |
工程款 | 753,627,383.26 | 782,800,767.78 |
检修费 | 109,674,957.50 | 142,037,802.43 |
电费 | 19,875,693.61 | 15,564,924.78 |
租赁费 | 2,086,008.68 | 1,962,033.88 |
合计 | 2,151,526,716.34 | 2,248,557,257.69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货款 | 1,085,495,852.39 | 1,070,006,850.82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一、短期薪酬 | 92,397,774.76 | 1,700,497,240.34 | 1,676,137,607.77 | 116,757,407.3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5,639,367.82 | 163,988,911.21 | 168,095,291.74 | 71,532,987.29 |
合计 | 168,037,142.58 | 1,864,486,151.55 | 1,844,232,899.51 | 188,290,394.62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3,193,573.60 | 1,287,916,115.25 | 1,268,029,234.99 | 73,080,453.86 |
二、职工福利费 | - | 64,467,086.11 | 64,467,086.11 | - |
三、社会保险费 | 8,123,316.48 | 50,342,871.53 | 50,381,727.49 | 8,084,460.5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7,572.80 | 40,384,406.08 | 40,581,978.88 | - |
工伤保险费 | 6,439,514.60 | 7,354,604.19 | 7,238,891.90 | 6,555,226.89 |
生育保险费 | 1,486,229.08 | 2,603,861.26 | 2,560,856.71 | 1,529,233.63 |
四、住房公积金 | 21,136,014.76 | 95,174,239.75 | 89,175,904.00 | 27,134,350.51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540,100.91 | 24,802,388.28 | 24,576,646.16 | 5,765,843.03 |
六、其他短期薪酬 | - | 12,850,439.36 | 12,850,439.36 | - |
七、劳务费 | 4,404,769.01 | 164,944,100.06 | 166,656,569.66 | 2,692,299.41 |
合计 | 92,397,774.76 | 1,700,497,240.34 | 1,676,137,607.77 | 116,757,407.33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离职后福利: | 75,639,367.82 | 163,988,911.21 | 168,095,291.74 | 71,532,987.29 |
1.基本养老保险 | 57,357,700.89 | 115,564,826.57 | 115,113,472.47 | 57,809,054.99 |
2.失业保险费 | 6,871,018.89 | 3,426,098.63 | 3,407,057.17 | 6,890,060.35 |
3.企业年金缴费 | 11,410,648.04 | 44,997,986.01 | 49,574,762.10 | 6,833,871.95 |
合计 | 75,639,367.82 | 163,988,911.21 | 168,095,291.74 | 71,532,987.29 |
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5. 应交税费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企业所得税 | 314,957,658.11 | 1,714,340,803.46 |
增值税 | 48,839,601.78 | 298,055,909.14 |
房产税 | 10,645,132.43 | 14,050,808.57 |
印花税 | 6,694,151.37 | 6,452,277.01 |
土地使用税 | 6,556,464.88 | 8,196,660.80 |
个人所得税 | 5,266,272.16 | 10,085,800.05 |
环保税 | 4,728,332.39 | 4,438,380.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21,643.52 | 7,138,619.25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 | 2,078,120.73 | 5,111,483.50 |
其他 | 204,852.93 | 1,430,254.78 |
合计 | 402,592,230.30 | 2,069,300,996.81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2,576,411.76 | 14,069,428.01 |
应付股利 | 16,80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182,628,006.60 | 138,945,735.54 |
合计 | 202,004,418.36 | 153,015,163.55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75,000.00 | - |
企业债券利息 | - | 11,541,586.21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301,411.76 | 2,527,841.80 |
合计 | 2,576,411.76 | 14,069,428.01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普通股股利 | 16,800,000.00 | - |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保证金 | 124,993,735.39 | 84,588,870.80 |
押金 | 28,263,031.80 | 29,135,470.35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24,969,415.53 | 19,504,566.99 |
其他 | 4,401,823.88 | 5,716,827.40 |
合计 | 182,628,006.60 | 138,945,735.54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225,694,592.7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项 | 29,424,580.70 | 27,448,764.33 |
合计 | 29,424,580.70 | 253,143,357.10 |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11三钢02 | 400,000,000.00 | 2012/4/9 | 7年 | 400,000,000.00 |
债券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11三钢02 | 225,694,592.77 | - | 4,076,134.73 | 100,207.23 | 225,794,800.00 | -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31,264,544.88 | 31,264,544.5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839,964.18 | -3,815,780.25 |
合计 | 29,424,580.70 | 27,448,764.33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300,000,000.00 | - |
5之(5)。
29. 长期应付款
(1) 分类列示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长期应付款 | 44,430,058.92 | 71,878,823.2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项 | 29,424,580.70 | 27,448,764.33 |
合计 | 15,005,478.22 | 44,430,058.93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46,896,916.86 | 78,161,461.45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466,857.94 | -6,282,638.1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9,424,580.70 | 27,448,764.33 |
合计 | 15,005,478.22 | 44,430,058.93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309,178,367.75 | 295,436,950.42 |
二、辞退福利 | 85,408,293.87 | 98,114,245.10 |
合计 | 394,586,661.62 | 393,551,195.52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期初余额 | 295,436,950.42 | 249,810,678.43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20,530,696.61 | 19,301,220.51 |
1.当期服务成本 | 9,582,984.99 | 8,391,738.35 |
2.利息净额 | 10,947,711.62 | 10,909,482.16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10,436,850.36 | 42,765,257.98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10,436,850.36 | 42,765,257.98 |
四、其他变动 | -17,226,129.64 | -16,440,206.50 |
1.已支付的福利 | -17,226,129.64 | -16,440,206.50 |
五、期末余额 | 309,178,367.75 | 295,436,950.42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折现率 | 3.7149% | 3.7056% |
预计平均寿命 | 三明市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 | 三明市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 |
薪酬的预期增长率 | 0% | 0% |
项 目 | 假设的变动幅度 | 对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影响 | |
计划负债增加 | 计划负债减少 | ||
折现率 | -10.00% | 14,569,613.22 | - |
预计平均寿命 | 5.00% | 18,595,223.86 | - |
薪酬的预期增长率 | 0.00% | - | -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6,992,781.85 | 63,209,000.00 | 5,545,352.18 | 94,656,429.67 | 见说明 |
说明: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五、56。
3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 | 56,799,619.62 | 67,671,161.22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次增减变动(+、一) | 2019年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34,384,159 | - | - | 817,192,079 | - | 817,192,079 | 2,451,576,238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股本溢价 | 5,860,470,693.38 | - | 817,192,079.00 | 5,043,278,614.38 |
其他资本公积 | 466,325.59 | - | - | 466,325.59 |
合计 | 5,860,937,018.97 | - | 817,192,079.00 | 5,043,744,939.97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会计政策变更 | 2019年1月1日 | 本期发生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 | -83,459,467.91 | - | -83,459,467.91 | -10,436,850.36 | - | - | -10,436,850.36 | - | -93,896,318.27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会计政策变更 | 2019年1月1日 | 本期发生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120,060,075.00 | -120,060,075.00 | - | - | - | - | - | -120,060,075.00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3,459,467.91 | -120,060,075.00 | -203,519,542.91 | -10,436,850.36 | - | - | -10,436,850.36 | - | -213,956,393.27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安全生产费 | 15,576,608.78 | 93,343,060.69 | 88,366,456.72 | 20,553,212.75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会计政策变更 | 2019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897,483,118.65 | - | 897,483,118.65 | 344,088,697.09 | - | 1,241,571,815.74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004,377,432.11 | 4,403,318,374.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20,060,075.00 | 1,284,979,874.99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124,437,507.11 | 5,688,298,249.2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73,178,443.26 | 6,506,886,224.3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44,088,697.09 | 130,384,598.5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268,768,318.00 | 2,060,422,443.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184,758,935.28 | 10,004,377,432.11 |
②根据本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1,634,384,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2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3,268,768,318.00元。
39.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640,714,007.19 | 37,103,264,907.13 | 35,564,496,841.30 | 25,268,325,173.53 |
其他业务 | 1,870,609,223.61 | 1,797,446,288.87 | 683,716,278.19 | 588,629,721.84 |
合计 | 45,511,323,230.80 | 38,900,711,196.00 | 36,248,213,119.49 | 25,856,954,895.37 |
行业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钢铁行业 | 43,507,337,610.64 | 36,992,109,671.23 | 35,431,044,297.05 | 25,161,224,829.55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业 | 133,376,396.55 | 111,155,235.90 | 133,452,544.25 | 107,100,343.98 |
合计 | 43,640,714,007.19 | 37,103,264,907.13 | 35,564,496,841.30 | 25,268,325,173.53 |
产品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钢材 | 43,505,689,279.96 | 36,990,743,744.94 | 35,428,450,457.98 | 25,159,517,872.44 |
矿微粉 | 133,376,396.55 | 111,155,235.90 | 133,452,544.25 | 107,100,343.98 |
钢坯 | 1,648,330.68 | 1,365,926.29 | 2,593,839.07 | 1,706,957.11 |
合计 | 43,640,714,007.19 | 37,103,264,907.13 | 35,564,496,841.30 | 25,268,325,173.53 |
地区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福建省 | 33,987,270,546.45 | 28,777,598,444.69 | 27,996,670,700.80 | 19,779,112,573.74 |
其他省份 | 9,653,443,460.74 | 8,325,666,462.44 | 7,567,826,140.50 | 5,489,212,599.79 |
合计 | 43,640,714,007.19 | 37,103,264,907.13 | 35,564,496,841.30 | 25,268,325,173.53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057,383.92 | 123,372,874.92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 | 47,112,872.20 | 96,909,001.31 |
印花税 | 32,994,639.47 | 16,575,842.22 |
房产税 | 19,194,402.22 | 20,623,596.16 |
土地使用税 | 18,166,945.94 | 22,733,265.34 |
环保税及其他税费 | 16,601,110.58 | 19,388,286.39 |
合计 | 194,127,354.33 | 299,602,866.34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运输费 | 88,419,188.07 | 57,469,709.01 |
职工薪酬 | 15,461,919.91 | 17,173,397.48 |
装卸费 | 12,190,100.51 | 8,043,038.81 |
广告及宣传费 | 2,406,986.43 | 2,495,906.85 |
其他 | 7,869,733.15 | 3,038,550.09 |
合计 | 126,347,928.07 | 88,220,602.24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职工薪酬 | 200,000,367.58 | 192,614,851.90 |
折旧、摊销 | 100,785,843.22 | 39,559,501.44 |
综合服务费 | 28,490,566.20 | 28,490,000.00 |
修理费 | 19,836,822.56 | 20,773,555.65 |
环卫绿化费 | 9,861,621.50 | 8,795,291.79 |
长期职工薪酬当期服务成本 | 9,433,067.55 | 40,310,952.92 |
租赁费 | 5,746,168.67 | 4,296,683.12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5,197,722.42 | 12,614,994.37 |
业务招待费 | 4,824,998.80 | 6,873,453.22 |
审计咨询费 | 4,128,057.95 | 16,913,563.45 |
水电费 | 3,805,930.78 | 3,712,602.81 |
办公费 | 3,576,914.75 | 5,946,569.19 |
差旅费 | 3,071,408.17 | 4,248,839.52 |
保险费 | 2,967,282.69 | 4,277,975.01 |
其他 | 15,399,924.07 | 22,456,257.15 |
合计 | 417,126,696.91 | 411,885,091.54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直接材料 | 584,332,117.30 | 479,369,841.18 |
职工薪酬 | 240,922,385.74 | 227,467,790.58 |
燃料动力 | 60,090,328.51 | 61,621,689.10 |
折旧费用 | 62,226,474.03 | 50,569,328.56 |
合计 | 947,571,305.58 | 819,028,649.42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利息支出 | 113,501,881.36 | 124,530,343.45 |
减:利息收入 | 91,155,663.40 | 68,435,938.77 |
利息净支出 | 22,346,217.96 | 56,094,404.68 |
银行手续费 | 6,633,959.23 | 3,641,193.68 |
合 计 | 28,980,177.19 | 59,735,598.36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7,756,439.60 | 15,367,087.83 |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5,545,352.18 | 3,065,254.83 | 与资产相关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22,211,087.42 | 12,301,833.00 | 与收益相关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678,944.17 | 493,745.87 |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678,944.17 | 493,745.87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9,435,383.77 | 15,860,833.70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029,650.52 | 44,107,007.0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6,637,154.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162,093.31 | —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548,386.32 | — |
理财产品收益 | — | 13,194,905.04 |
合计 | 44,740,130.15 | 63,939,066.30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79,651.04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30,931.08 | — |
合计 | 848,719.96 | —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坏账损失 | — | -1,252,080.42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99,074,855.38 | -105,836,493.26 |
其中:固定资产 | -99,074,855.38 | -105,836,493.26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违约金利得 | 43,287,276.28 | 3,073,630.49 |
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抵免增值税 | 10,819,500.00 | - |
罚款收入 | 1,339,129.26 | 1,907,776.30 |
其他 | 1,095,543.95 | 6,625,445.16 |
合计 | 56,541,449.49 | 11,606,851.95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1,993,630.50 | 314,570.01 |
滞纳金 | 1,259,205.69 | -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其他 | 1,455,100.00 | 270,000.00 |
合计 | 14,707,936.19 | 584,570.01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32,353,587.97 | 2,182,039,231.0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520,684.54 | -2,741,378.41 |
合计 | 1,228,832,903.43 | 2,179,297,852.65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利润总额 | 4,914,241,464.52 | 8,696,519,024.4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28,560,366.13 | 2,174,129,756.1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7,484.56 | -12,066.7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800,691.58 | 14,334,015.85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4,007,412.63 | -11,026,751.7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170,681.95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674,845.57 | 3,936,152.5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71.14 | - |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 | -1,914,037.35 |
税率变动导致递延所得税的变动 | 3,203.25 | - |
其他 | 2,551,418.94 | -149,215.95 |
所得税费用 | 1,228,832,903.43 | 2,179,297,852.65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结构性存款到期 | 3,840,000,000.00 | 1,690,000,000.00 |
收回票据保证金 | 2,845,424,401.07 | 1,461,182,963.00 |
收到保函保证金 | 73,350,000.00 | -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利息收入 | 91,155,663.40 | 68,435,938.77 |
收到政府补助 | 87,099,031.59 | 14,704,974.87 |
违约金及罚金收入 | 42,462,880.26 | - |
收回往来款等 | 22,711,795.59 | 44,905,090.08 |
其他 | 1,004,788.63 | 6,377,219.69 |
合计 | 7,003,208,560.54 | 3,285,606,186.41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支付票据保证金 | 3,351,930,636.55 | 1,565,203,464.07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2,865,000,000.00 | 2,665,000,000.00 |
支付期间费用 | 206,077,857.73 | 274,400,839.90 |
支付保函保证金 | 73,350,000.00 | - |
支付往来款等 | 25,734,549.75 | 23,452,778.61 |
对外捐赠 | 11,993,630.50 | - |
其他 | 3,217,081.67 | 2,184,777.11 |
合计 | 6,537,303,756.20 | 4,530,241,859.69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收到退回的钢铁产能指标购买款 | 1,824,648,113.25 | -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融资租赁租金 | 31,264,544.58 | 31,264,544.58 |
补充资料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685,408,561.09 | 6,517,221,171.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 1,252,080.42 |
信用减值损失 | -848,719.96 | — |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95,461,056.22 | 649,471,517.54 |
补充资料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无形资产摊销 | 84,805,730.11 | 21,028,999.5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029,921.67 | 1,720,254.2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074,855.38 | 105,836,493.2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8,241,735.64 | 100,508,057.4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740,130.15 | -63,939,066.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20,684.54 | -2,741,378.4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98,486,528.18 | -348,507,004.3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47,107,186.09 | -885,619,080.4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46,493,607.90 | 921,040,807.03 |
其他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1,812,219.09 | 7,017,272,851.8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986,177,032.78 | 5,775,637,511.9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775,637,511.93 | 4,236,316,297.4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89,460,479.15 | 1,539,321,214.44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一、现金 | 4,986,177,032.78 | 5,775,637,511.93 |
其中:库存现金 | 48,376.11 | 53,050.5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986,128,656.67 | 5,775,584,461.36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86,177,032.78 | 5,775,637,511.93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30,926,930.67 | 履约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应收款项融资 | 1,207,356,566.90 | 应收票据用于银行借款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固定资产 | 77,350,597.52 | 融资租赁租入 |
合计 | 2,315,634,095.09 |
项 目 | 金额 |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焦炉干熄焦新技术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 | 159,090.87 | 递延收益 | 22,727.27 | 22,727.28 | 其他收益 |
干熄焦工程政府补助 | 2,545,454.55 | 递延收益 | 363,636.36 | 363,636.36 | 其他收益 |
三明市财政局2015年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补助金 | 3,702,800.75 | 递延收益 | 269,759.24 | 269,759.16 | 其他收益 |
福建省财政厅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补助款 | 777,777.76 | 递延收益 | 55,555.56 | 55,555.56 | 其他收益 |
三钢氮气分级供气改造补助 | 412,222.28 | 递延收益 | 29,444.44 | 29,444.40 | 其他收益 |
主抽风机、半干法脱硫引风机变频改造 | 439,814.94 | 递延收益 | 27,777.72 | 27,777.72 | 其他收益 |
2013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 140,000.04 | 递延收益 | 10,000.00 | 9,999.96 | 其他收益 |
2014年节能项目资金补助 | 634,615.42 | 递延收益 | 52,884.60 | 52,884.60 | 其他收益 |
2015年度第二批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 | 233,333.30 | 递延收益 | 16,666.68 | 16,666.68 | 其他收益 |
2016年第二批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 | 116,666.78 | 递延收益 | 8,333.28 | 8,333.28 | 其他收益 |
2016年市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 | 491,707.29 | 递延收益 | 35,121.96 | 35,121.96 | 其他收益 |
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 | 370,000.16 | 递延收益 | 73,999.92 | 73,999.92 | 其他收益 |
2017年部分上级项目专 | 524,826.04 | 递延收益 | 34,227.76 | 34,227.72 | 其他收益 |
项 目 | 金额 |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项资金补助 | |||||
视频监控补贴 | 26,527.79 | 递延收益 | 1,666.64 | 1,666.68 | 其他收益 |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助 | 21,492,600.00 | 递延收益 | 2,038,800.00 | 2,038,800.00 | 其他收益 |
1#、2#主抽风机变频改造 | 1,009,090.85 | 递延收益 | 65,454.60 | 5,454.55 | 其他收益 |
2017年度企业利用余热余压(气)自发自用电量奖励资金 | 764,119.44 | 递延收益 | 46,077.56 | 19,199.00 | 其他收益 |
80MW煤气高效发电工程补助 | 46,831,931.64 | 递延收益 | 2,057,068.36 | - | 其他收益 |
热回收焦炉余热发电工程补助 | 13,983,849.77 | 递延收益 | 336,150.23 | - | 其他收益 |
合计 | 94,656,429.67 | 5,545,352.18 | 3,065,254.83 |
项 目 | 金额 |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物流标准化资金补助 | 6,870,000.00 | 不适用 | 6,870,000.00 | - | 其他收益 |
2018年度企业利用余热余压(气)自发自用电量奖励 | 5,495,838.93 | 不适用 | 5,495,838.93 | - | 其他收益 |
企业发展补助资金 | 3,000,000.00 | 不适用 | 3,0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2018年4-6月用电增产奖励 | 3,000,000.00 | 不适用 | 3,0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2,515,248.49 | 不适用 | 2,515,248.49 | - | 其他收益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678,944.17 | 不适用 | 1,678,944.17 | - | 其他收益 |
2019年市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助款 | 600,000.00 | 不适用 | 6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工业企业用地奖励 | 500,000.00 | 不适用 | 5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稳定就业奖补 | 200,000.00 | 不适用 | 2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项 目 | 金额 |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稳定用工就业奖 | 20,000.00 | 不适用 | 20,000.00 | - | 其他收益 |
表彰先进集体奖励 | 10,000.00 | 不适用 | 1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三明市财政局动力厂自发自用电量奖励款 | 5,147,733.00 | 不适用 | - | 5,147,733.00 | 其他收益 |
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2,342,300.00 | 不适用 | - | 2,342,300.00 | 其他收益 |
2017年1-3月用电补贴 | 1,311,800.00 | 不适用 | - | 1,311,800.00 | 其他收益 |
2017年4-5月用电补贴 | 1,000,000.00 | 不适用 | -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企业发展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不适用 | -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创新创业县长特别奖 | 500,000.00 | 不适用 | -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经信局付减轻企用地税负资金 | 500,000.00 | 不适用 | -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三明市财政局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 500,000.00 | 不适用 | -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93,745.87 | 不适用 | - | 493,745.87 | 其他收益 |
合计 | 36,685,610.46 | 23,890,031.59 | 12,795,578.87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闽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 | 福建省三明市 | 购电、售电业务 | 100.00 | - | 设立 |
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 | 福建省漳州市 | 钢材生产与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 | 生铁、钢坯、钢材的生产、加工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福建泉州闽光环保资源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 | 水渣和钢渣分选及其产品的加工、销售 | - | 4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安溪闽光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 | 酒店经营管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 | 福建省三明市 | 钢材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福建泉州闽光环保资源有限公司 | 60.00% | 12,230,117.83 | 27,600,000.00 | 67,093,077.66 |
子公司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福建泉州闽光环保资源有限公司 | 76,013,561.08 | 88,779,751.54 | 164,793,312.62 | 52,971,516.52 | - | 52,971,516.52 |
子公司名称 | 2018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福建泉州闽光环保资源有限公司 | 63,588,698.72 | 93,211,909.62 | 156,800,608.34 | 19,362,341.95 | - | 19,362,341.95 |
子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福建泉州闽光环保资源有限公司 | 170,963,053.81 | 20,383,529.71 | 20,383,529.71 | 16,182,673.19 |
子公司名称 | 2018年度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福建泉州闽光环保资源有限公司 | 146,098,081.27 | 17,224,912.44 | 17,224,912.44 | 20,509,578.46 |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 | 福建省三明市 | 制造业 | 21.00 | - | 权益法 |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 | 福建省三明市 | 制造业 | 30.00 | - | 权益法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 | 福建省厦门市 | 贸易 | 49.00 | - | 权益法 |
项 目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
流动资产 | 133,751,771.84 | 153,608,279.69 | 527,582,081.12 | 412,852,166.51 | 1,451,053,535.78 | 893,243,385.23 |
非流动资产 | 21,324,292.37 | 27,146,924.71 | 98,307,929.14 | 102,370,409.14 | 1,693,788.64 | 1,288,448.83 |
资产合计 | 155,076,064.21 | 180,755,204.40 | 625,890,010.26 | 515,222,575.65 | 1,452,747,324.42 | 894,531,834.06 |
流动负债 | 30,187,091.55 | 59,626,417.08 | 530,542,076.94 | 419,751,996.32 | 1,041,215,124.00 | 511,071,567.40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 | - |
负债合计 | 30,187,091.55 | 59,626,417.08 | 530,542,076.94 | 419,751,996.32 | 1,041,215,124.00 | 511,071,567.4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4,888,972.66 | 121,128,787.32 | 95,347,933.32 | 95,470,579.33 | 411,532,200.42 | 383,460,266.6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6,226,684.26 | 25,437,045.34 | 28,604,380.00 | 28,641,173.80 | 201,650,778.20 | 187,895,530.66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6,226,684.26 | 25,437,045.34 | 28,604,380.00 | 28,641,173.80 | 201,650,778.20 | 187,895,530.66 |
项 目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
营业收入 | 283,539,471.13 | 379,409,068.91 | 1,835,080,721.63 | 1,813,322,212.15 | 7,852,991,298.06 | 5,533,779,992.98 |
净利润 | 4,175,489.44 | 1,169,436.71 | -122,646.01 | 59,391,543.43 | 28,071,933.76 | 52,836,752.6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4,175,489.44 | 1,169,436.71 | -122,646.01 | 59,391,543.43 | 28,071,933.76 | 52,836,752.60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 | - | - | - | -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679,247.44 | 18,157,689.5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556,846.37 | 157,689.58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56,846.37 | 157,689.58 |
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98.44%(比较期:83.78%);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52.74 %(比较:63.04%)。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
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
6个月内 | 6个月-1年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60,662.00 | 130,400.00 | - | - | - |
应付票据 | 314,265.71 | 100,000.00 | - | - | - |
应付账款 | 184,775.01 | 23,247.98 | 7,129.68 | - | - |
其他应付款 | 3,194.77 | 15,110.67 | 215.01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44.64 | 1,497.82 |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3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 | - | 1,500.55 | - | - |
合计 | 564,342.13 | 270,256.47 | 8,845.24 | - | 30,000.00 |
项目名称 | 2018年12月31日 | ||||
6个月内 | 6个月-1年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72,348.00 | 120,682.00 | - | - | - |
应付票据 | 137,110.05 | - | - | - | - |
应付账款 | 174,618.06 | 24,507.71 | 25,729.96 | - | - |
其他应付款 | 3,929.08 | 4,672.24 | 6,700.20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918.38 | 1,395.96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2,942.46 | 1,500.55 | - |
合计 | 411,923.57 | 151,257.91 | 35,372.62 | 1,500.55 | - |
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4.资本风险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6.86%(2018年12月31日:34.75%)。
八、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019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银行理财产品 | -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国债逆回购 | -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 | - | 5,259,652,640.47 | 5,259,652,640.47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60,359,515.32 | 60,359,515.32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 | 5,520,012,155.79 | 5,520,012,155.79 |
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和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无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和国债逆回购由于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所以公司以存款余额确认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票据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所以公司以票面金额确认公允价值。
3.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等。
上述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 | 制造业 | 300,000.00 | 54.18 | 54.18 |
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三钢集团(龙海)矿微粉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明溪县三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三明钢联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钢松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福建闽鹭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13.33%股权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持有5.5556%股权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3.00%股权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闽冶环保科技咨询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武平县橙铈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龙岩市永定区龙辉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化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长汀县赤铕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4.4561%的股权 |
福建省泉州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
漳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关 联 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发生额 | 2018年度发生额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965,944.49 | 953,338.77 |
接受工程劳务 | - | 30,256.41 |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钢材 | 5,423,650,729.21 | 307,058,729.13 |
采购原辅材料 | 14,997,294.88 | 1,205,637.85 | |
接受劳务 | 83,867.97 | - |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518,146,195.35 | 194,235,314.73 |
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劳务 | 33,468,738.38 | 28,764,492.22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水电蒸汽 | 218,301,375.42 | 4,412,047.55 |
采购原辅材料 | 972,838,020.03 | 35,005,861.77 |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6,376,729,115.03 | 3,685,444,718.70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46,626,174.49 | 47,423,819.53 |
接受工程劳务 | 201,162,523.28 | 152,723,236.23 | |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260,498,054.44 | 224,857,825.40 |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19,469,220.78 | 20,980,111.47 |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采购钢材 | - | 853,560.38 |
接受劳务 | 3,358,533.00 | 3,366,282.52 |
关 联 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发生额 | 2018年度发生额 |
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449,894.58 | 490,909.09 |
接受工程劳务 | 6,159,702.94 | 6,014,147.26 |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121,719,913.52 | 106,439,361.35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水电蒸汽 | 2,292,154.50 | 2,269,263.16 |
采购原辅材料 | 1,055,616.04 | 1,407,949.19 | |
接受劳务 | 32,075.48 | 1,908,568.66 |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水电蒸汽 | - | 18,096.55 |
采购原辅材料 | 103,855,763.95 | 96,676,436.66 | |
接受厂内公路运输服务 | - | 59,076.15 | |
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采购原辅材料 | - | 65,242.73 |
接受工程劳务 | 159,669.93 | 276,320.44 |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 | 65,566.04 |
接受工程劳务 | 4,358,950.95 | 1,335,537.73 | |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736,383,261.16 | 205,927,553.19 |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60,595,668.29 | 56,166,056.22 |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563,828,017.10 | 514,472,640.99 |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114,705,914.52 | 96,916,329.78 |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劳务 | 100,466,460.01 | 93,962,243.42 |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162,545,603.82 | 136,415,029.57 |
接受劳务 | - | 22,718.45 | |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2,036,254.17 | 2,377,669.80 |
接受厂内公路运输服务 | 49,339,109.66 | 47,908,671.19 | |
接受劳务 | 17,872,534.52 | 17,013,525.45 | |
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钢材 | - | 34,618.64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619,945,735.88 | 506,038,304.11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原辅材料 | - | 2,594.20 |
福建钢松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3,447.68 | - |
关 联 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发生额 | 2018年度发生额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让售材料 | 204,685.52 | 2,503,072.48 |
提供劳务 | 31,808,459.35 | 2,471.69 | |
销售钢材 | 546,280.37 | 36,743,483.73 |
关 联 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发生额 | 2018年度发生额 |
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1,216.13 | 46,019.11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钢材 | 137,150,736.18 | 81,389,540.05 |
提供劳务 | 108,179.06 | - |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26,509,068.44 | 2,117,649.45 |
让售材料 | 1,027,211,131.67 | 827,498.23 | |
销售钢材 | 1,959,492.71 | 561,160.31 | |
销售气体 | 22,534,517.26 | 733,272.95 | |
提供劳务 | 424.53 | - |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电费 | 915,445.90 | 940,289.67 |
让售材料 | 7,077,225.84 | 22,080,125.66 | |
提供劳务 | 234,724.75 | 88,711.46 | |
销售钢材 | 14,930,267.75 | 31,271,973.52 | |
销售气体 | 198,729.00 | 531,490.50 | |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694.01 | 245.28 |
销售钢材 | 438,615,269.44 | 25,620,043.46 |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钢材 | 262,533,491.39 | 301,668,943.51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 | 122.64 |
销售气体 | 4,428,987.40 | 4,004,519.44 |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 | 679.25 |
福建省泉州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销售钢材 | 146,238,971.60 | 114,613,640.24 |
提供劳务 | 72,299.00 | - |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370,627.55 | 305,360.53 |
让售材料 | 16,108.72 | 134,664.06 | |
提供劳务 | 74,340.09 | 75,361.79 | |
销售钢材 | - | 1,363.82 | |
销售气体 | 4,157,782.15 | 2,820,165.21 |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3,207.88 | 14,780.90 |
提供劳务 | 3,191.80 | 2,213.84 | |
销售钢材 | 764,517,994.94 | 368,894,672.60 | |
让售材料 | 6,952.49 | - |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2,174.53 | 5,075.47 |
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提供劳务 | 566.04 | 490.57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137.46 | 858.48 |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让售材料 | 535,152.68 | 12,797,681.35 |
关 联 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发生额 | 2018年度发生额 |
提供劳务 | 20,653.77 | - | |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83.02 | 471.70 |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让售材料 | 834,380.40 | 518,673.78 |
销售钢材 | - | 165,403.89 | |
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让售材料 | 478,041.01 | 346,340.22 |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330.19 | 245.28 |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 让售材料 | - | 711,318.26 |
销售钢材 | - | 87,107.11 | |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让售材料 | 582,858.63 | 1,924,528.58 |
提供劳务 | 15,595.58 | 4,363.52 | |
销售钢材 | 2,150,191.30 | 10,015,537.71 | |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 电费 | 10,126,474.86 | 8,422,788.42 |
让售材料 | 2,944,487.62 | 3,629,152.72 | |
提供劳务 | 10,170.70 | 11,259.87 | |
销售钢材 | 258,293.10 | 432,057.40 | |
销售气体 | 31,013,056.94 | 27,106,565.44 | |
过轨费 | - | - | |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电费 | 155,164.69 | 54,404.32 |
让售材料 | 552,111.52 | 1,003,605.05 | |
提供劳务 | 7,170.26 | 7,294.18 | |
销售钢材 | 161,050.20 | 287,552.63 | |
销售气体 | 20,465.20 | 14,158.70 | |
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钢材 | 577,196,690.95 | 387,886,606.83 |
提供劳务 | 437,233.97 | - | |
武平县橙铈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让售材料 | - | 967,749.38 |
漳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销售钢材 | 210,254,611.72 | 141,642,636.53 |
提供劳务 | 107,013.48 |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28.30 | 4,909.42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66.04 | - |
福建钢松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41.51 | -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518.87 | - |
福建闽冶环保科技咨询公司 | 提供劳务 | 283.02 | -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273.59 | - |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894.65 | - |
关 联 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发生额 | 2018年度发生额 |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424.53 | - |
龙岩市永定区龙辉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让售材料 | 38,678.90 | - |
宁化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让售材料 | 107,272.75 | - |
三钢集团(龙海)矿微粉有限公司 | 让售材料 | 106,115,599.47 | - |
提供劳务 | 688.68 | - | |
长汀县赤铕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让售材料 | 384,370.33 | - |
关 联 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发生额 | 2018年度发生额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商标使用权 | 22,399,276.82 | 51,170,793.65 |
委托方名称 | 被托管方名称 | 受托类型 | 受托起始日 | 受托终止日 | 托管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托管 | 2015/1/1 | 委托方将其所持罗源闽光公司100.0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之日止 | 协议定价 | 943,396.23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托管 | 2019/10/1 | 托管期限6年,至2025年9月30日 | 协议定价 | 117,924.53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19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 2018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 土地 | 229,961.76 | 229,961.76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 | 1,423,299.48 | 711,649.74 |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土地 | 274,110.24 | 274,110.24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楼 | 578,594.64 | 578,594.59 |
明溪县三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设备 | 960,000.00 | 960,000.00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房屋 | 2,466,478.96 | 820,774.44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19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 2018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 | 467,366.45 | 467,366.45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楼 | 2,243,027.03 | 2,243,027.03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 | 2,126,635.68 | 1,063,317.84 |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 | - | 324,000.00 |
三明钢联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机器设备 | 730,115.98 | 713,822.56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厂房及机器设备 | 23,177,236.79 | 20,994,872.63 |
项目 | 期末担保余额 | 期初担保余额 |
银行贷款 | 2,053,000,000.00 | 1,452,900,000.00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1,315,700,000.00 | 788,700,000.00 |
发行公司债券 | - | 225,794,800.00 |
融资租赁余额 | 46,896,916.86 | 78,161,461.45 |
合计 | 3,415,596,916.86 | 2,545,556,261.45 |
项 目 | 2019年度发生额(万元) | 2018年度发生额(万元)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27.61 | 585.25 |
2018年度,本公司与三钢集团结算该项费用28,490,000.00元,其中: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费28,490,000.00元。2019年度,本公司与三钢集团结算该项费用28,490,566.20元,其中: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费28,490,566.20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款项融资 |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 | - | 5,000,000.0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42,8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00,000.0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 | - | 2,000,000.0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349,350,000.00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漳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 | - | - |
应收账款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 | - | 618,041.78 | 30,902.09 |
应收账款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34,856.50 | 21,742.83 | 475,029.90 | 23,751.50 |
应收账款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37,534.46 | 1,876.72 | - | - |
应收账款 | 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33,359.43 | 1,667.97 | - | - |
应收账款 | 漳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7,401.37 | 370.07 | - | - |
应收账款 | 福建省泉州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1,447.01 | 72.35 | - | - |
应收账款 |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1,163.82 | 58.19 | - | - |
预付款项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02,548,655.47 | - | 9,853,115.86 | - |
预付款项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4,797,572.04 | - | 100,000,000.00 | - |
预付款项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523,735,687.27 | - | 396,121,147.96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14,998,070.63 | - | 47,362,206.68 | - |
预付款项 | 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31,700.00 | - | -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473,678.00 | 71,350.00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1,528.62 | -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2,416,150.15 | 2,313,587.15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 50,300.00 | 50,300.00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 320,000.00 | 1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省泉州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 | 3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168,315.54 | 136,569.94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12,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 1,9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 60,000.00 | 6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2,578.00 | 62,072.00 |
其他应付款 |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 | 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漳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1,500.00 | 31,500.00 |
应付票据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200,000.00 | 3,500,000.00 |
应付票据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764,300,000.00 | 305,000,000.00 |
应付票据 |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1,000,000.00 |
应付票据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25,500,000.00 | 6,000,000.00 |
应付票据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1,250,000.00 | 5,500,000.00 |
应付票据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215,700,000.00 | 120,000,000.00 |
应付票据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86,690,000.00 | - |
应付票据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 |
应付票据 |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44,700,000.00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应付账款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73,102.32 | 459,520.82 |
应付账款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388,008.40 | 37,190,492.24 |
应付账款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379,027.43 | 2,497,450.35 |
应付账款 | 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480,158.07 | 2,721,019.55 |
应付账款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4,259,350.24 | 314,058.87 |
应付账款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83,809,330.46 | 148,228,865.56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 96,271,592.17 | 46,401,929.04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 3,605,923.14 |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2,086,008.68 | 1,962,033.88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96,581.20 | 306,306.31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8,608,778.77 | 12,045,663.66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110.38 | 26,110.38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2,308,730.29 | 37,867,127.08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11,728.22 | 153,911.71 |
应付账款 |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 15,043,563.10 | 434,755.98 |
应付账款 |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734,718.90 | 809,446.70 |
应付账款 |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 1,355,527.16 | 1,433,477.35 |
应付账款 |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265,632.58 | 37,151,828.18 |
应付账款 |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 2,207,991.56 | 2,686,008.41 |
应付账款 |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8,973.88 | - |
应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6,916,150.68 | -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 | 591.00 |
应付账款 | 福建闽冶环保科技咨询公司 | 97,000.00 | - |
应付账款 |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84,990,898.11 | - |
预收款项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1,846,034.88 | 2,470,209.80 |
预收款项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2,197,748.88 | 1,722,609.49 |
预收款项 |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7,198,827.21 | 1,210,822.66 |
预收款项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4,894,600.32 | 15,525,798.93 |
预收款项 | 福建省泉州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69,801.18 | 3,201,280.61 |
预收款项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1,613,716.74 | 329,285.44 |
预收款项 |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1,245.46 | 747,887.26 |
预收款项 | 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 | 155,550.75 |
预收款项 | 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8,044,443.03 | 10,880,357.4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预收款项 | 武平县橙铈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2,895.00 | 2,895.00 |
预收款项 | 漳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 | 3,986,928.36 | 4,658,090.73 |
预收款项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57,526.37 | - |
预收款项 | 长汀县赤铕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8,000.00 | - |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10,630,000.00 | 33,279,402.48 | - | 77,350,597.52 |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1,264,544.58 |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2年 | 15,632,372.28 |
合计 | 46,896,916.86 |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件编号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5)榕民初字第120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3,90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5)鼓民初字第423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1,489.41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件编号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3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 本公司 | (2015)鼓民初字第639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496.91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5)鼓民初字第705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367.11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5)鼓民初字第705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249.42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5)榕民初字第203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4,683.02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7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 本公司 | (2015)榕民初字第197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4,192.6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8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 本公司 | (2015)榕民初字第197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992.99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本公司 | (2015)榕民初字第141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5,800.34万元 | 审结 |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5)鼓民初字第812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1,187.7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1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5)鼓民初字第8119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1,009.55 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1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5)泉民初字第97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1,657.1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1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6)闽01民终434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249.42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1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6)闽01民终434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367.11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15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 本公司 | (2016)闽01民终407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496.91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1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5)榕民初字第211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979.54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件编号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1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6)闽01民终488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489.41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6)闽01民终140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4,683.02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1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6)闽民终146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13,90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20 | 本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州分行、泉州分行 | (2016)闽0402民初3528号 | 存款合同纠纷 |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 1,311.1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2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6)闽01民终561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009.55 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2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本公司 | (2016)闽民终161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5,800.34万元 | 审结 |
23 | 本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2017)闽0402民初575号 | 合同纠纷 |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 362.07万元 | 审结 |
24 | 本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7)闽0402民初576号 | 名誉权纠纷 |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 审结 | |
25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 本公司 | (2017)闽民终384号 | 金融借贷合同纠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4,192.6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2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7)闽01民终2184 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187.7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2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7)闽民终73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2,979.54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2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7)闽04民终1067号 | 合同纠纷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362.07万元 | 审结 |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件编号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2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7)闽04民终1118号 | 存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975.42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3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7)闽民终92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11,657.1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3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2018)闽04民终260号 | 名誉权纠纷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结 | |
32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 本公司 | (2017)闽民终54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2,992.99万元及利息、律师费10.81万元 | 审结 |
3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三钢集团、本公司 | (2018)最高法民申184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申请) | 最高人民法院 | 13,90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34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 本公司 | (2017)闽民申1667号 | 借款合同纠纷(再审申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2,496.91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3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8)最高法民申2789号 | 借款合同纠纷(再审申请) | 最高人民法院 | 2,979.54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3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8)闽民申2944号 | 存款合同纠纷(再审申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975.42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3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8)闽民申2965号 | 合同纠纷(再审申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362.07万元 | 审结 |
3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2018)闽民申4551号 | 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审结 | |
3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本公司 | (2019)闽民申265号 | 借款合同纠纷(再审申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1,489.41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本公司2015年陆续接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城东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以下简称海峡银行湖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冶金事业部福建分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福建分部)的通知,上述四家银行声称:自2014年以来,本公司与上述银行及福建省三明市永利物资有限公司、三明市三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福州中瑞经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利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天马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三明市华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川能源有限公司、福州吉电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上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彭根发。上述企业大部分处于福建省三明市,且部分企业经营钢铁相关业务,曾与本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中的若干家分别签订了保兑仓三方协议或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本公司向民生银行福建分部、海峡银行湖东支行出具额度占用确认函,上述四家银行在上述协议项下分别开出以本公司为受益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根据本公司出具的额度占用确认函,同意第三方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其中:(1)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11,220万元;(2)建设银行城东支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5,800万元;(3)民生银行福建分部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7,677.10万元,另有18,9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已由他人办理了贴现。以上三家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均送达给自然人郑敏龙(郑敏龙原系本公司下属销售公司职工,已于2013年10月退休)。(4)海峡银行湖东支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8,000万元,另有2,5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已由他人办理了贴现。本公司经过审慎、全面的调查核实,确信本公司未与以上银行、企业签订过上述保兑仓三方协议或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也未出具额度占用确认函;本公司也未收到上述任何以本公司为受益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也未背书给任何第三方。本公司印章应系被伪造,有关人员、企业可能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本公司权益存在受侵害的可能。
鉴于此,本公司及时将核实后的结果告知上述银行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立案后,要求上述四家银行分别提供检材并要求本公司提供样本,以鉴定涉案协议、合同、票据的印章真伪。本公司和各金融机构,分别按照要求提供了样本和检材。
公安机关立案后,郑敏龙向公安机关陈述,承认其在上述涉案协议、合同中从未得
到本公司的任何授权、指示,也从未将涉案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本公司。
受案公安机关委托具备法定鉴定资格的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对建设银行城东支行、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海峡银行湖东支行、民生银行福建分部提供的检材上涉及本公司有关印章的真伪进行鉴定。经鉴定后,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依法出具闽公鉴【2016】12号、闽公鉴【2016】13号、闽公鉴【2016】14号、闽公鉴【2015】403号、闽公鉴【2015】717号、闽公鉴【2015】718号、闽公鉴【2015】724号、闽公鉴【2015】800号、闽公鉴【2015】801号、闽公鉴【2015】815号、闽公鉴【2015】816号等11份《鉴定书》,确认检材上使用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印文、“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印文、“吴春海印”(本公司财务总监印章)印文及“黎立璋印”(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印文均与样本上的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依据上述鉴定书,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公安局为本公司出具了“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31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34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35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38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48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50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51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54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57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60号、安公(刑警)鉴通字【2015】00563号”等11份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结论均为“印章印文均与样本上的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
上述涉案银行贷款敞口共计54,097.10万元。因上述银行主观认为本公司系上述协议、合同的当事方,为前述票据的受益人或背书人。在前述鉴定结论出来之前,本公司陆续收到了上述四家银行要求本公司到期退还款的通知。民生银行还擅自采取了扣款措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就此于2015年6月中下旬从本公司在其开立的银行账户中两次扣款合计 9,754,157.17元;民生银行泉州分行于2015年7月上旬从本公司在其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款3,355,072.69元,2015年9月下旬从本公司在其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款2,007.75元。
此后,上述四家银行分别以借款合同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三钢集团及其他相关方退还汇票垫款及支付相应的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有关费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榕民初字第120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要求三钢集团及本公司与福建省三明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三明市华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垫付票面金额13,900万元及实际付清上述票面金额之日止的利息,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民终1461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案号(2018)最高法民申1840号,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鼓民初字第423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要求本公司退还汇票垫款1,489.41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01民终4880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案号(2019)闽民申265号,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鼓民初字第6397号,原告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要求本公司退还汇票垫款2,496.91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上诉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01民终4076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案号(2017)闽民申1667号,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鼓民初字第7056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要求三钢集团及本公司为保兑仓协议项下三明市三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垫付的十张《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计人民币2,367.11万元及该款自票据到期日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01民终4342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鼓民初字第7057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要求三钢集团及本公司为保兑仓协议项下福建省三明市永利物资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垫付的十张《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计人民币2,249.42万
元及该款自票据到期日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01民终4341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榕民初字第2030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要求三钢集团及本公司为保兑仓协议项下福州中瑞经贸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垫付的十张《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计人民币4,683.02万元及该款自票据到期日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01民终1406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榕民初字第1974号,原告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要求本公司为三方合作协议项下福州中瑞经贸有限公司拖欠原告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垫款本金4,192.6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7)闽民终384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榕民初字第1975号,原告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要求本公司为三方合作协议项下福州吉电贸易有限公司拖欠海峡银行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垫款本金2,992.99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7)闽民终545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榕民初字第1418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要求本公司基于保兑仓协议对福州中瑞经贸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协议》项下银行承兑汇票购买的货物中未提货部分对应的汇票票面金额(即预收货款)共计5,800.339万元承担退款责任,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民终1610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鼓民初字第8120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要求三钢集团及本公司为保兑仓协议项下福州中瑞经贸有限公司拖
欠原告垫付的四张《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计人民币1,187.70万元及该款自票据到期日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7)闽01民终2184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鼓民初字第8119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要求三钢集团及本公司为保兑仓协议项下福建省三明市永利物资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垫付的四张《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计人民币1,009.55 万元及该款自票据到期日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闽01民终5615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泉民初字第97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要求本公司对福建省永利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天马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三明市三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的承兑汇票敞口额度的债务6,657.10万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对福建省闽川能源有限公司偿还民生银行泉州分行汇票贴现金额5,000.00万元及其罚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7)闽民终920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榕民初字第211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要求本公司退还汇票垫款 2,979.54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该案件由(2015)鼓民初字第4236号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移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号相应变更为(2015)榕民初字第2119号,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7)闽民终734号,案件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案号(2018)最高法民申2789号,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6)闽0402民初3528号,本公司要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返还擅自扣押公司资金本金1,311.1万元及利息,撤销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企业征信系统中本公司的欠息记录,后续本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同时变更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诉讼请求为返还擅自扣划款项9,754,157.17元及利息,案件一审宣判,判决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返还本公司被扣划的存款9,754,157.17元及利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7)闽04民终1118号,案件终审宣判,判决驳回上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案号(2018)闽民申2944号,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7)闽0402民初575号,本公司要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返还擅自扣押公司资金本金3,357,080.44元及利息263,641.98元,案件一审宣判,判决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返还本公司被扣划的存款3,357,080.44元并向本公司支付利息251,759.28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7)闽04民终1067号,案件终审宣判,判决驳回上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案号(2018)闽民申2965号,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7)闽0402民初576号,本公司要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立即撤销其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中有关本公司的欠息记录,案件一审宣判,判决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撤销其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中有关本公司的负债记录,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8)闽04民终260号,案件终审宣判,判决驳回上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案号(2018)闽民申4551号,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②关于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印章被伪造引发的系列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件编号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件编号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泉州闽光 | (2015)泉民初字第99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3,00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泉州闽光、三钢集团 | (2015)泉民初字第108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9,60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3 | 泉州闽光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2016)闽0503民初8309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58.19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泉州闽光 | (2018)闽民终25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3,000万元及利息 | 发回重审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泉州闽光、三钢集团 | (2018)闽民终25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29,600万元及利息 | 发回重审 |
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泉州闽光 | (2018)闽05民终1663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58.19万元及利息 | 发回重审 |
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泉州闽光 | (2019)闽05民初4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3,00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泉州闽光、三钢集团 | (2019)闽05民初4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9,600万元及利息 | 审结 |
号(2019)闽05民初42号,裁定驳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的起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员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5)泉民初字第1083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要求泉州闽光和三钢集团对福建省三明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偿还的以下两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1)商业票据融资款人民币2.96亿元及自汇票到期日至实际还款日的欠息;(2)民生银行泉州分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用、差旅费、担保费用和其他费用,案件一审宣判,判决如下:(1)被告福建省三明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商业汇票融资款2.96亿元及利息;(2)被告福建省三明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因委托律师而支付的律师费592,000.00元;(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8)闽民终255号,裁定撤销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泉民初字第1083号民事判决并发回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案号(2019)闽05民初41号,裁定驳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的起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员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6)闽0503民初8309号,泉州闽光要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返还擅自从公司账户划扣的款项581,910.4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同时要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立即撤销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征信系统中公司的欠息记录,案件一审宣判,判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返还泉州闽光被划扣的款项581,910.4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撤销泉州闽光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欠息记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上诉至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8)闽05民终1663号,裁定撤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6)闽0503民初8309号民事判决并发回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重审,尚未开始重审。
(2)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度实际担保总额127,94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120,913.80万元,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剩余担保额度为7,026.2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评估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从2020年1月起在全国爆发以来,对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本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为做到防疫和生产两不误,本公司陆续复工,从供应保障、社会责任、内部管理等方面支持国家战疫。本公司预计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本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并评估和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截至报告日,尚未发现重大不利影响。
2. 利润分配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51,576,23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12,894,059.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上述预案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截至2020年4月15日(董事会批准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 年金计划
为给职工提供补充退休福利,本公司与三钢集团于2007年7月份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并成立了三钢集团企业年金理事会。本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为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基金集体账户和为每位计划参加人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本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企业年金进行分配。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按社
会保险缴费基数的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本期合计支付年金49,574,762.10元。
2. 罗源闽光股权收购事项
本公司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切实履行承诺,拟采用现金方式向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收购其所持有的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交易各方已达成初步共识,但交易仍处于磋商阶段。
3. 分部信息
基于本公司内部管理现状,除钢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业务外,本公司未经营其他对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同时,由于本公司收入来自中国境内,其资产亦位于中国境内,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数据。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301,657,562.95 | 61,654,926.09 |
2至3年 | - | 555.04 |
5年以上 | - | 10,918,374.22 |
小计 | 301,657,562.95 | 72,573,855.35 |
减:坏账准备 | 126,961.50 | 11,927,318.88 |
合计 | 301,530,601.45 | 60,646,536.47 |
类 别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1,657,562.95 | 100.00 | 126,961.50 | 0.04 | 301,530,601.45 |
类 别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 2,539,230.03 | 0.84 | 126,961.50 | 5.00 | 2,412,268.53 |
应收合并范围内单位款项 | 299,118,332.92 | 99.16 | - | - | 299,118,332.92 |
合计 | 301,657,562.95 | 100.00 | 126,961.50 | 0.04 | 301,530,601.45 |
类 别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918,374.22 | 15.04 | 10,918,374.22 | 100.00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1,655,481.13 | 84.96 | 1,008,944.66 | 1.64 | 60,646,536.47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合计 | 72,573,855.35 | 100.00 | 11,927,318.88 | 101.64 | 60,646,536.47 |
账 龄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539,230.03 | 126,961.50 | 5.00 |
应收款项(按单位)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上海福业钢铁有限公司 | 10,918,374.22 | 10,918,374.22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账 龄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 龄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176,672.91 | 1,008,833.65 | 5.00 |
2至3年 | 555.04 | 111.01 | 20.00 |
合计 | 20,177,227.95 | 1,008,944.66 | 5.00 |
类 别 | 2018年12月31日 | 会计政策变更 | 2019年1月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1,927,318.88 | - | 11,927,318.88 | - | 881,983.16 | 10,918,374.22 | 126,961.50 |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918,374.22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上海福业钢铁有限公司 | 货款 | 10,918,374.22 | 对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批准 | 否 |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299,118,332.92 | 99.16 | -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34,856.50 | 0.14 | 21,742.83 |
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270,591.37 | 0.09 | 13,529.57 |
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150,936.00 | 0.05 | 7,546.80 |
辽宁恒通冶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102,645.00 | 0.03 | 5,132.25 |
合计 | 300,077,361.79 | 99.47 | 47,951.45 |
(1) 分类列示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 | 172,271,920.95 | 172,875,207.99 |
账 龄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470,426.41 | 171,218,818.00 |
1至2年 | 170,323,433.81 | 1,256,686.30 |
2至3年 | 139,771.00 | 336,774.73 |
3至4年 | 323,104.60 | - |
4至5年 | - | 62,928.96 |
5年以上 | 48,204.00 | - |
小计 | 172,304,939.82 | 172,875,207.99 |
减:坏账准备 | 33,018.87 | - |
合计 | 172,271,920.95 | 172,875,207.99 |
款项性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70,310,000.00 | 170,31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1,873.96 | 100,000.00 |
备用金 | 1,332,688.50 | 2,465,207.99 |
其他 | 660,377.36 | - |
小计 | 172,304,939.82 | 172,875,207.99 |
减:坏账准备 | 33,018.87 | - |
合计 | 172,271,920.95 | 172,875,207.99 |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172,304,939.82 | 33,018.87 | 172,271,920.95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2,304,939.82 | 0.02 | 33,018.87 | 172,271,920.95 |
其中: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1,873.96 | - | - | 1,873.96 |
应收合并范围内单位款项 | 170,310,000.00 | - | - | 170,310,000.00 |
备用金 | 1,332,688.50 | - | - | 1,332,688.50 |
应收其他款项 | 660,377.36 | 5.00 | 33,018.87 | 627,358.49 |
合计 | 172,304,939.82 | 0.02 | 33,018.87 | 172,271,920.95 |
账 龄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60,377.36 | 33,018.87 | 5.00 |
类 别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72,875,207.99 | 100.00 | - | - | 172,875,207.99 |
其中:保证金、公司员工暂借款项与备用金 | 2,565,207.99 | 1.48 | - | - | 2,565,207.9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70,310,000.00 | 98.52 | - | - | 170,310,000.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合计 | 172,875,207.99 | 100.00 | - | - | 172,875,207.99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 | - | - |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NA | NA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NA | - |
--转回第二阶段 | NA | NA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NA | - | - | - |
本期计提 | 33,018.87 | - | - | 33,018.87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33,018.87 | - | - | 33,018.87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70,310,000.00 | 1-2年 | 98.84 | - |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合作意向金 | 660,377.36 | 1年以内 | 0.38 | 33,018.87 |
陈宜庭 | 员工暂借款与备用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0.12 | - |
林晓明 | 员工暂借款与备用金 | 150,000.00 | 1年以内 | 0.09 | - |
罗焕炳 | 员工暂借款与备用金 | 150,000.00 | 1年以内 | 0.09 | - |
合计 | 171,470,377.36 | 99.52 | 33,018.87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814,165,919.47 | - | 4,814,165,919.47 | 4,814,165,919.47 | - | 4,814,165,919.47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276,161,089.90 | - | 276,161,089.90 | 260,131,439.38 | - | 260,131,439.38 |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计 | 5,090,327,009.37 | - | 5,090,327,009.37 | 5,074,297,358.85 | - | 5,074,297,358.85 |
被投资单位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2019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余额 |
福建闽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000,000.00 | - | - | 201,000,000.00 | - | - |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3,513,165,919.47 | - | - | 3,513,165,919.47 | - | - |
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 - |
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0 | - | - |
合计 | 4,814,165,919.47 | - | - | 4,814,165,919.47 | - | - |
被投资单位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联营企业 |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25,437,045.34 | - | - | 789,638.92 | - | - |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28,641,173.80 | - | - | -36,793.80 | - | -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187,895,530.66 | - | - | 13,755,247.54 | - | - |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 18,157,689.58 | - | - | 1,521,557.86 | - | - |
合计 | 260,131,439.38 | - | - | 16,029,650.52 | - | -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2019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26,226,684.26 | - |
福建天尊新材料 | - | - | - | 28,604,380.00 | -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2019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制造有限公司 |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 | - | - | 201,650,778.20 | - |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 - | - | - | 19,679,247.44 | - |
合计 | - | - | - | 276,161,089.90 | -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794,633,997.78 | 21,136,710,587.34 | 24,705,910,900.18 | 17,527,306,652.07 |
其他业务 | 1,623,777,421.68 | 1,559,227,131.86 | 642,926,993.31 | 506,731,712.00 |
合计 | 27,418,411,419.46 | 22,695,937,719.20 | 25,348,837,893.49 | 18,034,038,364.07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0,000,000.00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029,650.52 | 44,107,007.0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6,637,154.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229,608.97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548,386.32 | — |
理财产品收益 | — | 9,493,132.75 |
合计 | 1,041,807,645.81 | 60,237,294.01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9,074,855.38 | -105,914,900.1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435,383.77 | 11,090,917.65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3,162,093.31 | 11,217,963.3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811,706,866.04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061,320.76 | 1,533,018.8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833,513.30 | 10,659,02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