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五人(发出表决票五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五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五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