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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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五人(发出表决票五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五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五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在任一时点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