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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3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8-05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7月12日,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钢铁)
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
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三安钢铁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的额度
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19.5
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三安钢铁的经营管理层
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三安钢铁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三安钢铁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三安钢铁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用
额度累计不超过19.5亿元。
    (三)资金来源
    三安钢铁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该公司的闲置自有
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范围和期限
    投资范围:可投资于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
本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
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国债、央行票据
等。三安钢铁不得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
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三
安钢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理财的要求
    三安钢铁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根据其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或赎回,投资理
财以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三安钢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得购买关
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必须以三安钢铁的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三
安钢铁的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三安钢铁的财务总监负
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三安钢铁对投资理财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
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三安钢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
务的发展,且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
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三安钢铁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可能出现违规操作的风险和道德风险。
    3.三安钢铁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结合
闲置自有资金的实际情况,适时适量地进行理财投资,因此短期
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三安钢铁应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三安钢铁的资金使用情况、投资理
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
用由公司承担。
    2.三安钢铁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
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
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三安钢铁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
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
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
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及三安钢铁的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三安钢
铁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理财业务有
关的信息。
    6.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三安钢铁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
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
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三
安钢铁投资理财产品的操作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三安钢铁在确保不影响自有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
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三安钢铁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
用额度累计不超过 19.5 亿元。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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