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455 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
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
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核
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理性投资,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