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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闽中兴评字(2017)第 3018 号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福州
                                  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就资产评估师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
    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助理人员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资产评估师和评估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四、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者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
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五、本次评估师限于客观条件对被估资产的权属及相关证明材料仅进行一般性的核查和
验证,评估师的调查结论并不能减轻或替代委托方提供真实证明资料的责任。
    六、资产评估师和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
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七、资产评估师和评估人员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
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
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
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九、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
验。除本次评估中按规定使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
第350ZA0322号审计报告作为评估前账面价值外,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机构和专家的工
作成果。
    十、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一、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
资产评估师及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十二、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相关
监管部门审查使用。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
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目录
 评估报告摘要 ............................................................................................................................. 4
 评估报告 ..................................................................................................................................... 9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 9
 二、评估目的 ........................................................................................................................... 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5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8
 五、评估基准日 ....................................................................................................................... 18
 六、评估依据 ........................................................................................................................... 18
 七、评估方法 ........................................................................................................................... 2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0
 九、评估假设 ........................................................................................................................... 31
 十、评估结论 ........................................................................................................................... 3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6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 38
 十三、评估报告日 ................................................................................................................... 39
 评估报告附件 ........................................................................................................................... 40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
 真阅读评估报告书正文。本摘要需与资产评估师声明、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配套使用,
 不得单独使用,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不承担因摘要使用不当所造成后果的责任。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摘要
                             闽中兴评字(2017)第 3018 号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仅供委托方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为实现本次目的相关经济行为而使用本报告,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本次评估是根据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闽冶企(2017)212
号】关于同意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重组的函,为福建三钢闽
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提供参
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申报的账面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后账面列示的资产和负债。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评估所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
       六、主要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结
果。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后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2,019,874,846.37 元,经采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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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产基础法评估后,在满足报告中所述的全部假设和前提条件下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
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2,761,545,819.63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亿陆仟壹佰伍拾肆万伍仟捌
佰壹拾玖元陆角叁分),增值 741,670,973.26 元,增值率 36.72%。资产评估汇总表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89,569.54 197,617.39             8,047.85           4.25
     2    非流动资产                      349,707.42 413,079.13            63,371.71          18.12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4,050.00   5,865.73             1,815.73          44.83
     7                投资性房地产            473.80     664.58               190.78          40.27
     8                    固定资产        312,001.57 362,138.21            50,136.64          16.07
     9                    在建工程            537.76     530.27                -7.49          -1.39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21,273.71   33,930.94       12,657.23          59.50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22.36            22.36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04.12         4,582.94      -1,421.18         -23.67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44.10         5,344.10
     20   资产总计                        539,276.96       610,696.52      71,419.56          13.24
     21             流动负债              317,894.96       317,894.96
     22            非流动负债              19,394.52        16,646.98      -2,747.54         -14.17
     23   负债合计                        337,289.48       334,541.94      -2,747.54          -0.81
     24    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         201,987.48       276,154.58      74,167.10          36.7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八、特别事项说明:
    1、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及期后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
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
相关责任。
    2、本评估公司仅对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权证、
会计凭证、合同单据、账簿记录、审计报告、工程资料、发票等证据资料进行一般审查,上
述资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负责。
    3、虽然本项目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未发现被评估资产存在除本报告已披露外的其他担
保和抵押事宜,但是,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当不依赖于本评估报告而对资产他项权利状态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做出独立的判断。
    4、除非特别说明,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以被评估单位对有关资产拥有完整合法的权
利为基础,未考虑由于被评估单位可能尚未支付某些费用所形成的相关债务,我们假设上述
资产与该等负债无关。
    5、本报告中的有关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等描述性的文字均摘自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
司提供给评估师的有关介绍资料,报告阅读者应将此视同一般性的文字说明,而不应视作评
估机构与评估师对其有关情况的认同或宣传报道,本公司不负责因有关介绍与实际情况可能
不符而产生的所有责任。
    6、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流动性以及控制权溢价、少数股东权益折价可能对评估对象价
值的影响。
    7、本次评估范围只以委托方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账面资产、负债为限。
    8、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所评估资产在保持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于评估
基准日及现有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所列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
    9、限于客观条件,本次评估未对被估建(构)筑物的结构进行检测,评估师假设本次
被估房屋、构筑物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及正常损耗,评估对象在其经济寿命期内能正常使
用。
    10、本次评估中评估师对建筑物中土建部分和非标设备(包括基础、管网等隐蔽工程)
仅根据有关预结算书、合同、图纸、账簿记录等认定工程量、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并进行
了现场勘查,但未对上述技术指标本身进行试验测定,具体的工程量及数据应以有权核定产
权和造价的部门颁发的有关权属文件、造价审核书为准。
    11、本次评估部分预估固定资产尚未进行最终决算,本次评估是按审计审定转固账面价
值所对应的一审造价审核工程量采用重编预决算法进行估价,由于审计已按一审造价金额预
估其未付工程款,评估值不再重复扣除。
    12、本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价值均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13、本次评估中限于客观条件,评估人员未对被估设备进行逐一开机测试,仅作部分抽
查,评估师假定被估设备的物理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原设计标准和国家行业规范要求,并
可以在剩余评估耐用年限正常开机使用。评估人员对设备相关性能指标的判定主要是通过评
估人员现场观察,以及企业现场使用人员的介绍。相关设备的参数判定受评估人员的经验影
响。
    14、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短期借款余额 589,700,000.00 元,其中抵押借款
294,900,000.00 元,保证借款 294,800,000.00 元。抵押借款系以被评估单位所有的投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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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房地产 202,568.79 元、固定资产 41,033,260.58 元、无形资产 117,066,799.63 元作为抵押
物,保证借款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15、本次评估中尚有账面净值 68,128,825.20 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正在办理权属证明。
    16、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注意到被评估单位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于 2017
年签订一份为期四年,本金为人民币 115,000,000.00 元的设备租赁合同。本次评估中被评
估单位将该部分租赁设备纳入申报范围中,本次评估对该部分租赁设备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后的账面值进行确认。
    17、期后事项
    17.1 诉讼事项
    2015 年 6 月 3 日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建三安钢铁
有限公司对福建省三明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应向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偿还的以下两项债
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1)商业票据融资款人民币 3,000.00 万元及自汇票到期日至实际还
款日的欠息;(2)民生银行泉州分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用、差旅费、担保费用和其
他费用。2015 年 6 月 16 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发送本案应诉通知
书。
    2015 年 6 月 19 日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建三安钢
铁有限公司对福建省三明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应向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偿还的以下两项
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1)商业票据融资款人民币 2.96 亿元及自汇票到期日至实际还款
日的欠息;(2)民生银行泉州分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用、差旅费、担保费用和其他
费用。2015 年 7 月 21 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发送本案应诉通知书。
    针对上述案件,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和 2015 年 6 月 21 日从福建
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在其处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款 580,320.10 元和 1,590.30 元,共计
581,910.40 元。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向安溪县公安局报案,认为上述商业票据融
资中的票据出票人三明市三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公司印章、与福建省三明市物资再
生利用有限公司或其他人员骗取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贷款 3.26 亿元。安溪县公安局已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立案。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案件尚在调查中。
    17.2 评估基准日后至出具评估报告日,委托评估单位的一切经营活动均在正常范围之
内。无需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7.3 报告提交日以后发生期后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
    17.4 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价格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如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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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则处理:
    17.4.1 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量及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17.4.2 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资产评估价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
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17.4.3 由于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
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本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
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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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闽中兴评字(2017)第 3018 号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
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法定代表人:黎立璋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柒仟叁佰陆拾壹万肆仟玖佰陆拾贰圆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年 26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12 年 26 日至 2051 年 12 年 26 日
    经营范围:炼铁;炼钢;炼焦;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废料和
碎屑加工处理;金属结构、氮肥制造;危险化学品生产;煤炭、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材
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再生物资回收;燃气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易
制毒化学品)批发;对外贸易;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钢铁技
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二)被评估单位: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安溪县湖头镇
     法定代表人:洪荣勇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贰佰贰拾玖万柒仟伍佰玖拾捌圆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年 6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11 年 6 日至 2051 年 11 年 6 日
     经营范围:生产:生铁、钢坯、钢材、中宽带型材、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液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情况简介、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公司)系经安溪县外经贸局以安外经贸字(2001)
 第 88 号文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11 月 6 日领取了注册号为 35050040000238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229.7598 万元,经泉州大同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 “泉大会所验字(2012)第 358 号”《验资报告》验证。注册地址:安溪县湖头镇,
 法定代表人:洪荣勇。
     2005 年 3 月 28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商外资闽泉合资字(2001)0052 号批准证书,由中
 方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原福建泉州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外方英属维尔京群岛 HFA
 INC.(2005 年 2 月 2 日经安溪县外经贸局以安外经贸字[2005]第 8 号文批准原外方股东美国
 海发投资公司将全部股权转让给英属维尔京群岛 HFA INC.)共同组建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
 册号:企合闽泉总字第 007268 号,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出资人民币 9,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外方出资外汇折合人民币 8,8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9%,属中外
 合资企业。2007 年 7 月 5 日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三安公司 51%股权转让给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三
 安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17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安公司根据 2008 年 4 月 1 日董事会决议、2008 年 4 月 3 日股权转让协议及 2008 年 4
 月 8 日章程修正案规定,进行股权结构变更,变更后注册资本总额不变,仍为 18,000 万元
 人民币。其中: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英属
 维尔京群岛 HFA INC.出资 8,2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6%;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540
 万元,占注册资本 3%。该事项已于 2008 年 4 月 25 日经安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安外经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贸字[2008]第 21 号文件批复同意,并于 2008 年 5 月 12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 2009 年 11 月 20 日安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安外经贸[2009]84 号”《关于同
意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英属维尔京群岛 HFA INC. 将其在三安公
司中持有股权的 2.9733%转让给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受让英属维尔京群岛 HFA INC.2.9733%股权后,累计股权为 53.9733%。同时,依
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福
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09]324 号)将 53.9733%股权无偿
划拔给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后,三安公司注册资本不变(注册资本
为 18,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715.194 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 53.9733%;英属维尔京群岛 HFA INC.出资外汇折合人民币 7,744.806 万元,占
注册资本 43.0267%;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54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
三安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 2010 年 8 月 31 日安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安外经贸字[2010]79 号”《关于同
意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等事项的批复》,英属维尔京群岛 HFA INC. 将其在三安公
司中持有 9.3615%的股权转让给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三安公司注册
资本不变(注册资本为 18,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715.194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53.9733%;英属维尔京群岛 HFA INC.出资外汇折合人民
币 6,059.736 万元,占注册资本 33.6652%;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540 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的 3%;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出资 1,685.07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9.3615%。三安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投资各方按股权比例承继。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29 日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 5 月 2 日三安公司董事会作出增资的决议,2012 年 6 月 25 日股东签订了《股权
变更协议书》及对章程进行重新修订,三安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229.7598 万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229.7598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 15,361.7404 万元,占注册资本 63.4003%;英属维尔京群岛 HFA INC 出资 6,059.736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0095%;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54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2287%;
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出资 2,268.2834 万元,占注册资本 9.3615%。泉州市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以泉外经贸审(2012)第 45 号文件批复同意增资事项,安
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于 2012 年 7 月 30 日以“安外经贸字(2012)第 34 号”文件转发
同意增资批复。三安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3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2014 年 3 月 4 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三安公司原股东英属维尔京群岛 HFA INC.
将其所持有三安公司 25.0095%股权出资额 6,059.74 万元以 6,059.7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福建
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安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于 2014 年 4 月 2 日以“安外经贸(2014)9
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该股权转让。三安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安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生产生铁、钢坯、钢材、
中宽带型材、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液氩。
    三安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为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安公司营业期限自 2001 年 11 月 6 日至 2051 年 11 月 6 日。
    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1)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153,617,404.00 元,出资比例
63.4003%;
   (2)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 60,597,360.00 元,出资比例 25.0095%;
   (3)股东: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出资额 22,682,834.00 元,出资比例 9.3615%;
   (4)股东: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出资额 5,400,000.00 元,出资比例 2.2287%。
    3.近三期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近三期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15-12-31           2016-12-31            2017-8-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5,740,883.75    1,074,026,213.09       968,755,929.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8,131,891.63       22,730,000.00       200,522,760.96
   应收账款                                                        10,715,174.18            755,971.27
   预付款项                                     3,182,056.50        5,515,878.52        96,567,515.19
   应收利息                                                                                   2,779.1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64,701.82        1,861,568.57        32,278,298.07
   存货                                       394,362,543.67      690,692,116.70       596,599,044.86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0,552,167.97             7,927.93           213,134.41
              流动资产合计                    904,034,245.34    1,805,548,878.99     1,895,695,433.4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0,500,000.00       40,500,000.00        40,500,000.00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投资性房地产                                 7,338,881.66        7,077,761.11         4,738,028.88
  固定资产                               3,202,187,304.72      3,011,273,068.10     3,120,015,697.66
  在建工程                                     3,172,581.51       32,654,273.60         5,377,634.2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43,600,584.88      237,238,663.84       212,737,136.4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37,500.08            229,166.80           223,611.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078,987.89       50,259,369.74        60,041,173.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612,162.70       49,397,403.90        53,440,989.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16,728,003.44      3,428,629,707.09     3,497,074,271.48
                资产总计                 4,520,762,248.78      5,234,178,586.08     5,392,769,704.93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5-12-31           2016-12-31            2017-8-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40,000,000.00      539,700,000.00       589,7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60,300,000.00      1,494,907,000.00     1,096,420,000.00
   应付账款                                  861,845,324.29      992,557,661.56       839,708,244.43
   预收款项                                  241,478,925.37      242,090,033.73       305,599,797.45
   应付职工薪酬                               21,746,215.88       23,008,694.55        19,506,372.56
   应交税费                                   27,989,981.17       57,492,109.26       267,103,779.65
   应付利息                                     880,444.43            716,988.74        3,949,366.12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11,983,509.33      368,384,677.33        16,577,914.82
   预提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00,0000.00        40,384,206.76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266,224,400.47      3,724,857,165.17     3,178,949,681.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36,000,000.00       21,000,000.00        86,245,793.24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1,415,576.32       29,121,528.73        27,475,391.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4,487,308.60        4,095,324.33        80,223,992.5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902,884.92       54,216,853.06       193,945,176.77
               负债合计                  3,338,127,285.39      3,779,074,018.23     3,372,894,858.56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42,297,598.00      242,297,598.00       242,297,598.00
   资本公积                                  866,821,202.67      866,821,202.67       866,821,202.67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3,961,569.74         9,768,538.57        10,460,191.64
      盈余公积                                  58,599,050.93        85,265,314.49        85,265,314.49
      未分配利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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